●张 雁
“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模式,主要是按照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民族民间音乐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并通过各种数据收集、处理等方法分析与民族民间音乐有关的事物,了解其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特征,在采集资源数据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发掘数据背后所隐藏信息,以此为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指明方向。但从现实角度来看,“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仍然存在传播内容失真、传播渠道单一、传播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等困境,因此做好“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困境分析,合理制定科学专业的传播对策,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事业能够快速、高效发展下去的必要条件。
“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模式特征最为明显的即提升了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针对性和趣味性,在以往常规媒体语境下民族民间音乐只是以单向的听或看的形式来体现,整个过程极为工整,没有任何针对性和趣味性可言,更无法与受众群进行及时互动,而“互联网+”背景下,大数据、云平台、信息技术等高新科技的应用可以使民族民间音乐传播的针对性和趣味性充分得到发挥。比如现今部分国内综艺性节目甚至新闻节目都已经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尝试多元形式报道,这便会给观众带来极佳的视觉感官冲击,而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则可在“互联网+”背景下,按照信息图、动态影像展示等媒体工具,并借助线上传播主体与群众的双向互动,使民族民间传播的针对性和趣味性完全得以体现。
利用互联网技术精准分析掌握受众需求,也是“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模式的主要特征之一,所有的不同类型文化媒介传播的成功都要建立在了解受众具体需求前提下,“互联网+”背景下便可以利用相关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采集人们的操作行为对其每天所生产各种行为数据做实时记录,并按照数据归类分析的技术方法,以反映出当今社会人们思维、爱好、需求、情绪等,最后再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总结分析,然后再以受众需求制定专业的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方案,快速了解哪些民族民间音乐主题更受大众喜爱,并在此基础上多传播受众较高的民族民间音乐有效满足受众需求,确保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效果可以达到预期。
“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模式特征还表现在其可以丰富民族民间音乐传播内容,确保传播资源得到高度利用。我国本身少数民族众多,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特色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在“互联网+”背景下,尤其区域网、数据库的全面推广,使得现今信息化办公已经成为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基本经营模式;包括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也都将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定为现阶段首要工作任务,因此“互联网+”背景亦为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提供了基本的技术支撑和体系保障。就目前互联网环境下各种已开发利用的软件功能对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播起到了极为显著的推进作用,比如各种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最大限度保障民族民间音乐传播资源得以高度利用。且随着“互联网+”背景下,各社交平台的不断发展,像贴吧、论坛、微博等网络社区平台,有对民族民间音乐感兴趣群体也会自发组织在线上进行讨论交流,甚至还有将其发展至线下活动的趋势;这些都使得民族民间音乐传播的规范性和目的性充分得到开发。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互联网+”在为民族民间音乐传播带来一定便利性同时,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若未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反而会使民族民间音乐陷入到传播困境中。比如现阶段“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所面临传播困境即传播过程商业与文化艺术变得很难平衡,“互联网+”背景下大数据信息与商业利益基本都是以捆绑形式呈现,比如大部分冠以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音乐到头来都是为适应市场需求,为变相模仿营销产品所设置的一个噱头,真正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极为稀少。现在民族发声主体基本是被通俗派和学院派把控,加之整个音乐市场大环境不佳的现状,在进行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时为使其迅速融入市场,往往需要在作品中加入流行元素;同样的部分流行歌手也会在自己演唱歌曲中加入民族民间音乐元素,这些都是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传播的直观展现,但这种为迎合市场商业运作,又无法精准平衡商业与民族音乐文化艺术的做法,不仅会影响民族民间音乐的实质性价值,更会拉低其传播效应,对民族民间音乐发展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
“互联网+”背景下由于我国民族众多,民族民间音乐类型也具备一定多样性,但互联网时代对于不同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水平也存在明显差异,尤其因区域限制导致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很难达到同步统一,这便使得各地区人群对看待、分析、使用各种网络信息技术存在一定认知分歧,继而造成某个少数民族地区民间音乐文化发展极为繁荣,而另一个地区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又岌岌可危,几乎已经断了传承的现象出现。这种“互联网+”背景致使民族民间音乐传播差异增加的问题,也是民族民间音乐当前所面临的又一大困境。
“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信息化技术,尤其将之应用于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方面时,所需基础条件和操作保障相对较多,尤其部分偏远地区少数民族,本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便较为落后,网络普及率也极为有限,当地大部分民众甚至存在没有接触过新媒体的现象,自然使得信息技术能力利用率很难得以体现。与此同时现代社会在“互联网+”背景下,大部分信息媒体依托于商业化服务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营模式,脱离商业要求只是单纯将其用于传播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也显然是不现实的,这些都对民族民间音乐的顺利传播造成较大阻碍。
绝大部分社会民众所接触甚至认识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渠道仍然是极为有限的,自互联网中所获取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内容本身都是碎片化信息,没有系统完备的篇幅展示,虽然国家政府近年来对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重视度逐年增加,地方相关部门也积极建立了与之对应的资源数据库等网络传播体系,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资源数据库自建设完成后便被闲置,纯粹是为了响应政策号召而进行的形式化保护,根本未将民族民间音乐传播出去。最终造成民间所接收到的信息与实际传播理念所要求的标准相去甚远,随时间推移“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传播也会逐渐陷入困境。
“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传播要想突破困境,则必须明确“互联网+”背景下,本身商业利益与网络信息技术便是相互结合发展的形态,尤其在当今商业性传播已经日趋成熟的模式下,大部分冠以民族民间文化音乐的传播形式基本都是迫于市场压力而仿冒求生,根本无法体现民族民间音乐的文化精髓,加之商业利益与现代流行音乐冲击,若利用大数据、网络等技术进行民族民间音乐传播,则要在合理平衡商业与文化艺术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突出民族民间音乐的鲜明特点。比如,在“互联网+”背景下按照民族民间音乐商业化创新营构相应传播方案时,完全可以在保留音乐原有特色基础上,加入不冲突元素,减少润色成分,防止为市场需求而加入强搭的流行元素,以使民族民间音乐得到有效传播。
合理利用互联网技术掌握不同受众的多元需求,分析不同少数民族群众对于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实际心态,来制定专业的传播体系,从而形成科学运用互联网技术的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方法。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资金投入力度,早日完成少数民族地区信息化建设。针对以往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播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予以实时处理,比如从制定传播体系开始,便要确定传播方式和传播预期效果等主要细则指标,此期间依据互联网大数据所提供的真实数据和信息总结,来完善传播体系,准确掌握不同民族的实际思想状态,以此为最终不同民族民间音乐都实现高效传播发展的目的而打下坚实基础。
丰富传播形式最大化降低新媒体传播难度,“互联网+”背景下新媒体已成为各种信息资源传播的主要载体,民族民间音乐传播自然也离不开新媒体媒介。但由于部分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群众本身很少接触新媒体,对新媒体的认知也极为有限,因此民族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实际主要是被大众传媒、相关专业院校、政府部门等这些平台机构所把控,所以这个过程中大众传媒便必须不断发掘、拓宽民族民间音乐资源渠道;相关专业院校要主动延伸对应知识学习途径,比如利用线上线下结合教学等形式引领广大青少年通过新媒体了解各民族优秀的民间音乐文化;而政府部门则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区域基础网络设施的建设。
为响应政策而开展的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活动,地方相关部在积极建立民族民间音乐资源数据库等网络传播体系后,要充分发挥当地的文化特色与民族民间音乐的融合关系,并与当地媒体或新媒体平台合作,共同推广民族民间音乐,保障民族民间音乐传播理念与实际受众接收信息的统一性,使“互联网+”背景下民族民间音乐传播效果能够完全达到预期。
综上所述,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过程目前仍存在传播途径单一、内容失衡和失真等问题,这无疑为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造成了障碍。尽管笔者提出了一些解决思路,但要更好地传播民族民间音乐,还需要更多志同道合者一起研究和探索,只有充分了解当前传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才能更好地传播民族民间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