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之治”贡献公安智慧与力量

2020-03-02 06:54夏存喜
群众 2020年1期
关键词:中国之治公安机关公安

夏存喜

治国安邦,是一切时代、所有国家的首要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问题,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肩负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設者、捍卫者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建设,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制度是治国安邦之本,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是治国安邦之根本。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梳理和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个“显著优势”,其重大历史意义在于为“中国之治”奠定了制度基石,为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提供了制度保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中国成立70年来辉煌成就充分证明,正是因为有党的坚强领导,国家治理体系才能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才能不断提升,从而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

目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同世界上一些地区和国家出现的乱局乱象形成了鲜明对照,但在前进道路上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西方敌对势力将我国发展强盛视为威胁,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没有停歇。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公安院校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公安院校要强化“姓党姓警”的根本政治属性,突出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根本要求,锻造忠诚警魂,永葆忠诚本色,努力为捍卫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贡献智慧力量。

惟改革创新者胜,要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

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极为宏大的工程,既要守护这些制度原则,也要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制度形成合力,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一个国家要持续繁荣发展,必须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现代社会,警察和军队是国家最主要的强制力量。完善公安机关制度体系,加强公安机关制度能力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提供制度保障,是一个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既催生了新的产业形态,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同时也带来新的安全隐患,使警务形态发生深刻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公安机关必须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要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社会治安状况,是现代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与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中国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平安中国四个字已成为耀眼的中国名片,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折射着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国家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解读“平安中国”的密码,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独特的群众和组织优势,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各类阶段性社会矛盾交织叠加,新型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风险不断出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治安治理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安机关要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始终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安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根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公安院校和公安智库要在系统总结提炼“中国之治”制度优势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安治理效能的逻辑机理,深入研究将制度之治、智慧之治有机融合的路径机制,努力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力量。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能力建设,为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执行,要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执法力量,做到自觉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在制度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进步发展。实践也充分证明,制度执行越有力,国家治理就越有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越兴旺发达。

公安机关要把制度执行能力、规范执法能力、过硬队伍建设作为重大任务,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防控风险,以良法善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完善执法制度建设,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面提升公安队伍能力素质,锻造一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公安院校要牢牢把握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这一根本,把立德树人贯穿办学的全过程、各方面,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努力为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作者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警官学院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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