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奎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和利益诉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打通正风肃纪反腐“最后一公里”。
正风肃纪反腐与践行为民宗旨同频共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起来,对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赢得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根基。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以践行宗旨、关爱民生的具体成效,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坚定支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首要职责。群众利益高于天。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等大事要事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坑民害民扰民等突出问题开展执纪问责,倾力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抓手。蝇贪蚁腐不仅吞噬基层群众获得感,更挥霍老百姓对党委政府的信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秉持执纪为民理念,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不断好转。
压实主体责任与履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责任清晰、分工有序,才能压实任务、凝聚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统筹不包揽,到位不越位,将监督挺在前面,严肃问責,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坚持市、县、乡、村联动,强化主要负责同志示范引领,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农业农村、财政、审计、民政等职责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凝聚基层治理合力。履行好监督责任。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的监督职能,把对基层事务、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做起来、严起来。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在基层成立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现基层监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对问题反映突出的乡镇进行巡察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围绕收集的问题线索,筛选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县区纪委要强化直接查的思路和举措,逐件研究调查处理方案,统筹乡镇力量直接查办,提高查办的质量和效率。
开展专项整治与解决群众关切同声相应。把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作为开展专项整治的第一向导,一个阶段一个重点,一项一项抓突破,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瞄准整治靶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基层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做到有的放矢。对信访件进行“大起底”,结合巡察、审计、财政、公安等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梳理,掌握群众所怨所求所盼。通过分析研判,明确专项整治方向,列出重点整治的负面清单。把握工作节奏。深化整治工作,既要注重战略,保持打“持久战”政治定力,又要注重战术,集中火力打好“歼灭战”。实行长期专项整治和短期集中治理相结合,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违规校外办学、医疗红包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力度。深化整治成效。不断巩固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探索新经验。当前,基层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要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加大对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查纠力度,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
解决突出问题与加强源头治理同步推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深入研究基层案件背后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完善管理机制,管住“财”。全面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成立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通过社会招聘,从乡镇站所、村会计中择优选用等方式,任用财务人员到代理中心任职,实行镇级统一管理和交叉做账,按村独立开户、分村核算。实现非现金结算和村务卡使用全覆盖,杜绝现金报销。依托银行“资金管理系统”,形成村使用资金、镇(街道)监督的全程监管流程。借助科技手段,管住“物”。基层产权交易的不规范往往给违纪行为以可乘之机,也是基层矛盾聚焦点。要从源头上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建成覆盖全部涉农乡镇、村的产权交易市场及信息平台,明确交易范围,规范交易流程,对基层产权进场交易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建设农村基层阳光监管平台,将“三资”监管、产权交易、扶贫、集体资金管理等内容全部纳入,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时公开。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平台收集、比对、分析与监督执纪相关的涉农事项,发现异常数据,挖掘问题线索,将监督前置。推行民主治理,管住“人”。科学民主协商机制是基层治理的基础。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村民参与”的“一委三会”治理模式。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强化其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情况监督,破解民主协商方法不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乏力等难题,让权力健康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李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