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
近年来,资阳市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促进了现代农业迅速发展。
一是家庭农场快速兴起。资阳市制定了鼓励政策,给予家庭农场更多扶持。目前,全市已累计兴办家庭农场1765家,耕地总面积达90619亩。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资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定提高、规范运行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带动农户、对接企业、链接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769家,注册成员总数105004户。三是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0家。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有效推动了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直接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基本实现了领域全覆盖,涵盖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分布涉及粮油作物、柠檬、中药村、精细蔬菜、养殖、渔业水产、鲜果、优质稻米等农业产业的各个方面。二是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在引领农业特色产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等方面显现出了强劲的活力,已由过去向农户提供单纯的生产、技术合作,逐步向综合服务方向发展,合作层次不断提高。
一是科技信息手段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息、技术、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农村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具有引领作用。二是科学技术引领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例如:雁江区宰山嘴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签订蔬菜产销合同,实行“保底回收,随行上涨”,将盈利控制在5%以内,绝大部分利润让给农户,形成了联接紧密、利益共享、群众零风险的合作机制。目前蔬菜基地的农户户均纯收入达到17000余元,较其他农户高出2000余元。
一是培训机制逐步建立。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的宣传培训,近两年来先后举办了各类培训50多场,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642人。二是财政资金扶持有所突破。积极制定各类政策,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等经营组织,并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2017年以来,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资金9050万元、新型农民培训462万元(2017、2018年分别为181、281万元)、农机专项资金1917万元。
近几年来,资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示范带动能力不强。资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多,种类全,但是普遍质量不高,高水准的种养大户、有影响的龙头企业和规范运作的合作社数量较少,没有充分显现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效,对农民增收带动能力不强;二是组织运行不规范。一些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不清晰,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民主管理体系不健全,“空壳”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遍存在;三是深加工发展水平有限。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加工产品较少,产品档次偏低,知名度不高,企业效益率低。由于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生产工艺比较落后,生产加工能力与水平整体上还不能得到较快的提高,多数经营主体还处于出售原料或生产初级农产品的阶段。
一是用地难。在调研中,不论是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农业龙头企业,都反映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迫切这一问题。用地审批手续繁琐,农民实际操作困难较大;二是用钱难。银行贷款门槛高,融资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都缺乏银行认可的有效抵押物,投资形成的基础设施,没有明确的产权证书,很难达到金融机构的担保、授信标准。吸纳民间资本能力有限,资金困难成为制约各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三是用人难。不少经营者反映,现在年轻人都到外面打工,干活的大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工作效率很低。聘请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难点,专业人才匮乏,大大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速度。
一是财政投入保障不足。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在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投入极易产生交叉重复或缺失,难以发挥效益。最为严重的是,项目资金下达后,业主实施完了并通过了项目工程验收,有的二、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也不能全额到位,严重影响经营主体产业发展。二是保险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保险覆盖面、保险种类、防灾机制和赔付水平上的局限,难以形成对现代农业的强力支撑。三是地域化品牌培育力度不够。资阳市不断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品牌、用品牌,但由政府扶持,真正代表资阳特色,拿得出、叫得响的地域化品牌较少。已有280年的“临江寺豆瓣”是资阳唯一的中华老字号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地标产品,因缺乏系统的生产、宣传、销售商业链条,市场占有率较低,经济效益带动不明显。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是资阳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对接成资同城发展,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培育力度,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立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
1.着力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补贴和政策支持方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要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农业补贴、有机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要向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调节市场、解决本地农产品卖难问题中起到主要作用的,财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优先给予贴息补助;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林牧渔和水利等生产性服务;市、县(区)根据实际,制定本级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新业态、新产业要给予重点支持。
2.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建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仓储烘干、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配套的原料生产基地;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重点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电商平台基础设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农用地管理;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所需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允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单列支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指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3.建立产业发展风险基金。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动资阳产业发展,进一步探索政府资金市场运作模式,通过引入金融机构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议市政府设立“新型产业发展基金”。
建立“1+N”基金投资模式,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由市财政局负责发起设立资阳市新型产业发展基金,引入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参与。建立由政府负责产业发展基金决策和管理、专业基金管理金融机构负责基金日常运营的工作机制。新型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资金的来源,按照“存量改革、增量加强”的原则,建立财政资金筹资机制:一是每年从现有投入到竞争性领域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中适当安排及新增部分资金中统筹安排。二是每年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划转一定比例。三是每年从收回部门预算结转资金等财政存量资金中统筹安排。四是争取上级政府性引导基金。五是其他适合基金的专项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六是产业发展基金自身实现的收益。
1.加大土地投入,破解地从哪里来的难题。要认真做好土地流转规划,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的用地难矛盾。建立适度的烘晒中心,变分散为集中,在降低经营主体生产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要充分利用闲置粮站,为农产品存储提供支撑。
2.创新金融扶持,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难题。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认真研究制定财政奖补政策,按照“确定标准、分级扶持”的要求,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政策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引导调控作用。进一步强化涉农信贷支持,把信贷资金更多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创新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保险”产品、探索“公司+专业组织+农户”等金融服务模式,探索土地经营权证、生产设施设备、注册商标等抵押担保办法,解决融资难题。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通过部分无息、低息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全面推行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优化参保服务,提高勘验、理赔效率,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3.注重人才培育,破解地由谁来种的难题。深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轮训和进修制度,以提升综合素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参考乡村医生、幼儿教师的培养方式,通过地方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将一大批农村青年“送出去”。从我市农业发展长远考虑,建议市政府加大投入,启用农广校,面向全市招生,自主培育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农机、植保、农业经纪人等方面人才,力争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领军型人才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者,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4.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破解利益联结瓶颈。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共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收。
1.建设配套服务平台。建议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阶段的生产需求,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提供农作物统一育种出苗;培育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实行农药、肥料等农资配送,并提供统一收割、收购、烘干、检测、包装等一系列服务。建立农产品集中销售中心,拓展销售渠道;配备专业运输设备,组建高效现代化运输队伍,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建成集产品溯源、远程控制、环境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平台,推广智能化数控生态循环养殖等模式。
2.建立科技支持机制。促进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联姻,向农业专家“借智”,以技术指导生产。积极搭建平台,促成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在我市建立农业技术研究所及生产实验基地,探索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推广模式,帮助经营主体引人才、引技术、引项目,用科学保障农业发展。
3.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资阳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要重点培育职业农人、新型农业主体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创业青年。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真正要进行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建立高、中、初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机制。一方面引导优秀的人才进入农村,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