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春 王 赛
寿光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河长制概念的提出,对水环境的治理有极大地帮助作用。河长制的建立目的是传达地方政府环保措施,强化环境保护的态度。以无锡市为例,自开始首次实施河长制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后,断面达标率从最初的53.2%上升到71.1%,具有非常实际的意义。对此,为了进一步的提高河长制的治理效果,本文根据其概念、作用提出几点建议。
河长制最初是由无锡市创立,其创立缘由是因2007 年5 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暴发,群众纷纷采买纯净水,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放、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自实施后,江苏省15条主要入河互留已全面实行双河长制。双河长制即省、市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并对其责任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在双河长的共同带领下,分工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问题,还有地区设立了四级河长,即市、县、镇、村,自下而上的河长管理模式使得水环境治理无缝覆盖,实现了对区域河流的有效治理,提高了水环境的治理效果。另外,如淮河河流、滇池流域也都纷纷设立了河长,由这些地方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承包一条河,负责督办截污治污。
河长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第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并始终坚守三条红线。第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管控,避免出现侵占河道、围垦湖泊现象。第三,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工作,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如何排污口布局。第四,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的整体优美度数。第五,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第六,加强依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水资源保护有助于绿色生态环境的发展,同时也是水环境治理中的首要问题。在此之中,如何保护水资源安全、如何保证水资源安全是关键部分,这里的水资源安全不仅仅包括饮用水安全,还包括河湖生态用水量上,在此之中若想要充分的利用水资源,可根据区域特点进行合理衡算,统筹考虑多水源共用,保障有水可用。根据传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来看,属于地方水利部门负责,而在河长制的水资源保护和治理中,需要统筹兼顾,多部门融合起来,共同保护水资源。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发挥在河长制水资源保护下的作用。
河岸水域岸线管护是保障河湖生态空间的基础。但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具体来说,河湖岸线一旦被破坏和侵占,就会导致河湖内生态空间萎缩,甚至出现消失等现象,对河湖的过水能力带来严重地影响,还会增加安全隐患,水环境生态受损严重。更为严重地是,一旦水环境生态空间破坏后,水中的生物就会减少,继而影响力河湖的自净能力,导致水污染加剧。对此,必须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的保护工作,强化河长制,使得河湖水于岸线管护工作的开展更有效。
河长制治理水环境可以有效地防止水污染。具体来说,水污染是破坏水环境的直接因素之一,对水的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破坏。对此,就需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但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全面、复杂、涉及领域广的部分,防治起来具有一定难度。加之我国各地区水环境污染类型不同,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也较为复杂,需要在治理前进行详细的了解分析。一般情况下,造成水污染的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例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发展缺乏规划,城市发展基础设施不健全等。而长期的陆源污染势必会造成河湖自身的受损,主要包括自净能力的降低和污染物的沉降、滞留、蓄存等。因此,在治理水污染过程中,必须要严格地遵循水岸同治、多元共治的原则。而河长制对水污染治理有着极大地帮助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河长制可以统筹兼顾调动更多地资源实现水污染治理。第二,河长制有助于实施监控水污染治理效果,有助于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水污染治理的加速推进。
水生态修复的最高目标是修复水的生态环境,从而促进水环境的良性循环发展。而水环境治理是完成水生态修复的第一步,对此,要保证这一步的落实和质量。在具体过程中,应根据地区状况针对性的制定科学的生态修复措施,并分层次的制定目标,逐步的去完成,长期以来就会实现生态良好发展的目标。河长制治理水环境下的要求中提到,要加强不同生态系统的联合治理和修复,实现山水林天湖草环境治理的总体提升。所以,在实际的开展中,应以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要求为准绳,首先考虑水生物良好生长环境的营造,同时通过修复效果,逐步的引入适地适生的水生生物,提高圣湖多样性,使得水体自净功能得以提高。不仅如此,还应构建河湖生态健康评估体系,保障河湖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水环境管理是水环境治理的框架。根据我国对水治理总结的宝贵经验得出,水环境治理和管理即要由同步性又要由差异性。因此,在具体的开展过程中,应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步骤。例如,在开展水环境治理的出其阶段就应该着手制定水环境管理措施,而河长制是水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河长制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资源共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推进。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水环境,实现水环境的长治久清。
制度体系是任何工作开展得依据,河长制下的水环境治理也是如此,若想要有效发挥河长制的作用,还需要健全完善河长制制度。如河长制如何构建、如何运行、如何奖惩等方面。首先是河长责任制度的构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规定,地方河长制应在每一级政府中设立河长,且必须由主管领导担任河长,也就是说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总河长,担负该省河流治理的主要责任,以此类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市级总河长,以市辖区为单位,肩负市辖区内河流治理的主要责任,依次分别是县级、乡镇、街道河长,实现逐级管控。上述管理体系几乎各地市都能实施。其次是河长制执行机制的完善,在运行过程中应涵盖各级河长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如何进行日常的巡河监督等工作,是河长制落实的重要依据。最后一点则是奖惩制度的建立,该项制度的监督各河长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如果存在落差,甚至是出现水污染加重是就会做出相应的处罚,直接于河长的个人利益和发展有直接联系,如果治理效果较好,则进行相应的奖励,从而有效地促进水环境治理的推进。因此,在制定上述三个环节时,还需要保证科学性,要基于实际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从而起到鞭策、激励的作用,推动河长制的健康发展。
河长制执法体系是有效监督水环境治理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水环境管理中,河道内的巡护属于税务局、陆域的排污问题归属于环保局、散乱污水问题归城建局、河湖岸地带的养殖又归属于畜牧局或是农业局管理,所出现污染后很难界定属于那个部门负责。因此,在提升水环境而进行的巡查监督过程中很难拿同一调度。而河长制的出现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在此之中将河湖水环节问题涉及范畴中的所有问题,同一归河长办管理,打破了过去多龙之水的尴尬局面,开创了一龙治水的有利条件。因此,执法体系建设是治理水环境的重要环节。河长制执法体系不同于传统的警察或城管,是一种复合型专业性执法体系,需要在传统法律体系内增加水环境治理的思想。
河长制监督体系不同于其他水治理体制。上述曾提高,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河长制的督导作用,需要建立良好的监督体系,这一监督体系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社会监督、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首先,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属于全民范围的监督工作,即利用多种渠道,如微信、电视、广播等媒体,使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及时反馈水环境治理的进展、需求和问题,让社会成为监督水环境治理的主要力量,从而有效地督促河长制的落实。第其次则是第三方监测机构,河湖治理工作中除了老百姓看得到的改变外,还包括水质指标的提升等专业内容,因此通过第三方监测机构的参与,对水环境治理进行专业的监测,从而判定治理效果是否满足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需求。由此来看,监督体系的作用十分重要。
智慧河湖管理系统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开展的,有效地提高河长制的管理效率。具体来说,河长制的实施中不能仅限于人海战术,除了河长定期巡河外,有条件的地区还用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河长制。通过构建涵盖监测点位、摄像头、收集APP 等一体化的智慧河湖管理系统,结合环节物联网技术,实现河长制实施的智慧化和智能化,以更加高效的方式融入河长制的水环境治理中,实现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全面和、智能化和社会化。除此之外,通过智慧河湖管理系统的建立也可以使得全民参与进来,例如将地方部门将水环境的治理进度、效果、规划、目标实时的发布到智慧化平台中,使得群众及时地了解水环境治理状态。使水环境治理效果大大提高。
河长制是我国最新的水环境治理方式,对我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自全国开展推行后,各地对河长制的重视、河长制制度的建设、执法体系的建设监督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建设必将会越来越完善,河长制这一管理理念也必将受到大众的接受,以及各部门的有效治理,水环境治理的效果也会得到提高,对我国水环境的生态发展来说,必将会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