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子不语》冤鬼母题的文化内涵

2020-02-28 04:21邓婉君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不语母题情感

邓婉君

(渤海大学 文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说文》对“冤”解释为“屈也,兔从冖。兔在冖下不得走,益屈折也”[1],《广韵》注为“枉曲也”[2]。“屈”的反义为伸,“曲”的反义为直,因此“冤”可以理解为不得伸、不得直,指受冤者在现实遭遇的处境。封建社会人们在现实中往往无从找到实现正义的渠道,无法实现复仇雪冤的愿望。而鬼作为人类精神创作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绵延千年,在中国传统文化、民俗信仰中扮演重要角色。为了满足精神上的渴望与自助,人们通过幻想,借助冤鬼实现了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形成了叙事作品中独特的文学母题。

《子不语》是清代著名文学家袁枚的志怪笔记小说集,同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并称为清代三大志怪小说集。书名取于《论语》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表明所记正是孔子所“不语”者[3],“广采游心骇耳之事”[4],记述奇闻异事、奇人鬼怪。后来作者发现元人说部中有同名作品,遂改名《新齐谐》。《子不语》共三十四卷,其中正集二十四卷,续集十卷。全书共1 025 则,其中近三分之一的篇目涉及到鬼,而冤鬼又占有较重的份量。袁枚借冤鬼母题揭露了当时普通民众受到的欺凌和黑暗的社会现实。

一、伦理内涵:传统复仇观的内在驱动

黑格尔在《美学》中曾论及惩罚与报复的区别,他认为合法的惩罚以普遍规定的法律对犯法者发生效力,由法庭和法官根据普遍的标准来执行,而“报复,它本身也可以有理由辩护,但是它要根据报复者的主体性,报复者对发生的事情感到切身利害关系,根据他自己在思想情感上所了解的正义,向犯罪者的不正义行为进行报复”[5]。冤鬼生前作为独立的个体,无辜受冤而死,它作为文学作品中特殊的书写角色,具有黑格尔所说的报复者的属性与动机,以个体的道德和正义的行为,证实自身的本性与价值。冤鬼附加了道德层面的内容,可以看作是道德层面的典范性意象,集中体现古代中国人固有的恩仇观。

传统恩仇观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伦理价值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它包含人类一组对立的情感——报恩与报仇,而其中的报与它所对应的施构成一组伦理观念系统,成为古代中国维系社会关系情感的基础。《礼记·曲礼上》说:“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6]“太上”的层次只有极少的圣人可以达到,大多数的普通人只能拘泥于施与和报还。孔子在《论语·颜渊》中说“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3],《公冶长》中有“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吾加诸人’”[3],表明施是一种主动性的行为,是与和给。《论语·宪问》中说“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3],表明报是施的行为发出后的结果,是还和偿。

冤鬼母题反映了中国施与报的道德范畴。在施报系统中,施表现为施恶者施加给受冤者的一种恶或是暴;报体现为冤鬼通过某种方式进行报仇,给施恶者应有的惩罚,最终完整形成施报链条。《子不语·卷一·常格诉冤》中受冤者常格以鬼附人身的方式登场,所附之人正是其所要申诉报仇的对象赵二。冤鬼借赵二之身跪在内务府大人面前控诉赵二的罪行,求“大人掘验伸冤”,说完赵二之身扑地倒下,少顷起身便说“我即赵二,杀常格者我也”[4]。内务府官员见此情形,便派人掘验,走访其父母,了解情况后,随即拘捕赵二,最后赵二被斩立决。这则故事,冤鬼母题将复仇表现为报恶,对恶给予应有的惩罚。

《子不语》中的冤鬼母题注重关注个体,冤鬼作为恶的牺牲品对施暴者进行持久而执着的复仇。小说中被夫兄害死的田烈妇,被谋财害命的王二,被奸妇毒死的李某,被主人奸杀的仆妇,被冤杀的幕友等,他们的冤魂鬼魄生前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被袁枚赋予了绝对力量后,无一例外地为自己战斗,实现自己的复仇愿望。在“尚同贵公”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袁枚从个体出发向我们呈现复仇的伦理内涵,故事中的冤鬼是人们复仇意愿的化身,体现传统复仇观念稳定地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当人们在封建社会现实中无法伸张正义时,冤鬼凭借自身超自然的能力在文学虚构的世界中完成对施暴者的控诉与复仇,寄托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对暴行的奋起抗争。

二、情感内涵:借助文学力量实现情感平衡

袁枚生活在乾隆年间。孔立在《清代文字狱》中说:“文字狱古已有之。而在清朝前期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文字狱案件为数之多,规模之大,在历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那时,封建统治者动辄指斥人们‘语含怨望’‘狂悖讥刺’,罗织种种罪名,大兴文字之狱……文网密布,冤狱迭起,文人士子人人自危,唯恐一不小心,陷入罗网,或是受到株连,祸从天降。所以,那时一提及文字狱,就会令人谈虎色变。正如清代中叶著名诗人龚自珍《咏史》一诗中所说的‘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7]乾隆为了压制反清力量,强化专制统治,变本加厉地大兴文字狱,打击下层知识分子和平民百姓。清廷的高压政策,严重打击和挫伤了文人的政治热情,使广大知识分子不得不将注意力转向训诂词章之学。而袁枚却对志怪传奇创作投以极大热情,在《子不语·序》中提到自己的创作动机是为了“以妄驱庸,以骇起惰”[4],表明创作是为了宣泄内心的情感,运用小说虚构的力量完成现实无法完成的事情,实现现实不能实现的愿望。作者情感的释放流露在对故事的选择、编排和撰写上,反映当时人们普遍的心理状态。

在古人眼中,鬼“本生于人”[8],虽脱离肉体摆脱尘世的束缚,但依旧保持着生前状貌和情感,是人异化、变形的化身。冤鬼因无辜受害,心怀无法宣泄的愤懑之情而产生。在冤鬼母题中,受冤者致死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施暴者没得到应有的惩罚、谴责,受害者没有得到相应的心理平衡是相同的。因此,冤鬼的复仇就带有明显的情感宣泄特征。在文学虚构的世界里,受害者不受限制地通过以牙还牙的方式复仇,令施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子不语·卷十五·宋生》中的郑氏婢冤死后向金氏诉说“先报其叔,当即报汝夫”“以女易女,亦是公道报法”[4]。《子不语·卷二十二·负妻之报》中徐松年背叛了他的妻子,妻子死后化为冤鬼向他复仇,并且“痛责其夫,共寝五六月,斋祷不灵”,最后徐松年“以瘵殁”[4]。《子不语·卷七·李倬》中的王经附身仇主之子,将仇主家价值不菲的玉瓶“掷而碎之”,将貂裘若干“举火焚之”,最后说着“吾无恨矣”离去[4]。这些故事中,冤鬼用另类的方式宣泄痛苦,释放冤屈。《子不语》中的冤鬼母题紧贴世俗生活,关注人的个体命运、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借助鬼的力量实现公平与正义,在虚幻中控诉社会不公寻求情感平衡,使心灵得到片刻安宁和抚慰。

三、宗教内涵:佛、道果报观在民间的呈现

“不同文本中的不同角色,活跃在共同的母题框架里,达到一种带有重复性演述的叙事效果。于是它是宗教的又是浅俗的,正是在一种喋喋不休的唠叨中,宗教奥义与纷呈变化的意象、程式化故事融为一体。”[9]正如王立先生所说,冤鬼作为《子不语》文本中的一个角色,同样承载了丰富的宗教内涵。

道教《太平经·卷三九》云:“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前后更相负,故名之为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10]通俗地讲,道教认为今人需要承担先人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今人在承的同时,今人的行为又会对后人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道教承负说与《易经》中“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等中国传统的果报观是一脉相承的[11]。《子不语·续卷七·杀一姑而四人偿命》中的小姑在无法忍受两个嫂子折磨后自尽而死,冤鬼在向两个嫂子索命之前,将施害者儿子的性命也夺去。这种复仇心态与行为的越界反映了道教的承负观念,受冤者不仅要将仇恨宣泄出去,而且还要将报应延伸到施暴者家人身上。

冤鬼对已转世的仇主进行复仇的情节无疑还受到佛教轮回果报说的浸染。东晋法师慧远将三世报思想同中国传统善恶报应观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报应观。《三报论》载,“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止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12]佛教的三世报论说延长了果报的期限,将报应的必然定位在今生、来世和后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善恶无报和儒家现世报无法兑现的缺陷。《子不语·卷四·雷诛营卒》写“素无恶迹”的营卒遭雷击,“人咸怪之”,而同营老卒揭出真相——“某顷已改行为善,二十年前披甲时曾有一事,我因同为班卒,稔知之”,营卒20 年前因调戏一尼姑导致一家三口死亡,20 年后被雷击遭报应[4]。《子不语·卷二十二·荷花儿》,余姚举人章大立家有男女二鬼现身,他们扼住章大立的喉咙,继而又将其推倒在地,怎样都推不开。二鬼自述:生前是锦衣指挥周世臣家的婢奴,周世臣实被强盗杀害,而二人却被怀疑“因奸弑主”,在严刑拷打下,不得不认罪;当时的刑部侍郎觉得案件存疑,但章大立的前身为翁大立却直接令人“照前议定罪”,剐二人于市;两年后,真凶查出来,最后章大立被免职[4]。家人知是冤鬼索命,欲召名僧超度二鬼,遭到了拒绝,最后章大立“取几上小刀自割其肉,片片坠下”,血流满席而死[4]。身为刑官,却草芥人命,虽隔几世,仍遭割肉报应。《子不语·卷十五·吴髯》讲述汉阳孀妇惨死化为冤鬼,“寻君九世”才得以与仇主见面[4]。男子负心遭报,虽然历经九世,孀妇仍坚持一路追踪。《子不语·卷五·影光书楼事》则是另一番景象,前世冤主竟拖至200 年后才寻着,却仍未能消除怨恨,反而越积越深。可以看出,《子不语》冤鬼母题对已经转世的复仇对象不屈不挠地惩罚,明显受到佛教三世报应观的浸染。

封建社会,普通民众处于社会底层,既受到自然灾害的袭击、生老病死的折磨,又受到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社会恶势力的欺侮,这样的境遇和地位,迫使他们比其他阶层的人更向往超自然的力量。佛教的因果报应说和道教的承负说所谈的因果观念,目的都是为了劝诫人们弃恶扬善。文学上表现的因果,是人们群众,特别是弱小者、不幸者的一种愿望,一种对善恶必报的执着,满足人们对事物结果的期待。冤鬼生前受冤是故事的起因,鸣冤伸冤是故事的结果。《子不语》冤鬼母题的宗教内涵不是标榜因果报应、宣扬宗教,也不是简单地图解和有意说教,而是通过生动叙述还原作者所处时代的社会现状,展示民间诸多宗教因素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

《子不语》冤鬼母题蕴含丰富的文化内涵,冤鬼凭借自身超自然的力量在文学虚构的世界中完成对施暴者的控诉与复仇,寄托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对暴行的奋起抗争,揭示了经历千年仍延续在人类心灵中的传统复仇观,熔铸了当时民众伦理性和正义性的思想倾向,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实现正义和重建道德秩序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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