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治理与评价机制研究

2020-02-28 04:59何勇军天津科技金融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
安徽科技 2020年2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政策

文/何勇军 李 娅(.天津科技金融<研究>中心 .天津工业大学)

2019年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构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在此定位引领下,京津冀需进一步促进要素流动、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进一步激发创新经济的发展潜能。科技金融是促使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有机结合的有力抓手。随着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和企业协同发展需求的日益增加,科技金融的整体生态效应研究的必要性逐渐显现。本文以整体思维开展科技金融生态的治理体系研究,从科技金融生态治理手段和评价机制角度入手,提出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一、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北京、天津、河北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在信息沟通、政策协同方面建立了一些互动机制。京津冀三地都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举措,但受各地政治地位、产业需求、目标定位的影响,三地在科技金融领域的资源和体系构建上,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情况。

1.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仍缺乏整体建设思维

京津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和税收政策方面相继出台政策,但是在理念、政策成熟程度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1]。北京作为金融监管中心,集合了众多国内金融机构总部,政策制定以重点问题为导向,政策的针对性更强[2]。北京吸引了更多金融机构,由于地理位置较近,间接影响了天津和河北的金融机构集聚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资源的互通,且京津两地对河北省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也被削弱。三地在招商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限制了本地科技资源外流,也使得科技金融要素资源难以在区域之间共享。各种形式的科技金融资源保护成为了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障碍。

2.各地产业发展不均衡,创投机构分布和人才资源流向明显

北京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远超天津、河北。天津的制造业、河北的工业具有相对优势,但金融产业、创投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速度与金融产品创新速度不匹配,导致天津、河北金融供给体系无法支撑两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北京聚集大量创投机构,在成功投资案例数量和投资规模上具有绝对优势[3]。天津、河北创投机构分布相对分散,资本规模相对较小。受地区资源禀赋、创投发展环境等因素影响,北京、天津吸纳了大量科技金融的专业人才,对河北的创投行业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虹吸效应[4]。

3.京津冀区域科技与金融信息协同不畅

区域科技金融体系的完善需要一个数据流通顺畅、交易快速便捷的系统。京津冀三地缺乏完整的信用体系和支付清算系统,难以整合三地银政企及个人的信息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跨区域企业资信评价标准和相互认定系统,从而加大了区域金融创新的难度。京津冀区域尚未建立起统一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评价体系,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无法对科技型企业的信用状况,特别是创新项目的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有效评估,进而影响了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计划。

二、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建设的对策建议

1.建立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整体建设思维,搭建强有力的顶层协调机制

为了解决目前京津冀三地区域发展差异、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应从整体角度出发,建立科技金融生态概念,在京津冀三地整合梳理政府政策工具、金融机构及科技创业企业项目资源,搭建顶层协调机制,科学有效地开展科技金融生态治理工作[5]。建议在政府层面成立工作部门,整合各地的信息和资源,借鉴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发展经验,共同讨论三地的科技金融协调发展路径,改善三地政策资源不统一的问题。

2.完善健全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生态治理体系

在梳理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生态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联合设计有针对性的科技金融生态治理体系,建立统一的区域内促进协同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内控、科技企业创新三位一体的多层次科技金融治理体系。通过政府搭建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促进三方主体的互通,打通三地协同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京津冀三地发展的特色和重点,从竞争思维转变为合作思维,从整体上研究三地在科技金融方面的财政、税收分配等问题,帮助科技金融生态圈中的多方利益相关者获得预期收益,更好地推进京津冀科技金融的发展[6]。

3.建设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信息平台

建立京津冀共享的科技金融生态信息平台,整合三地的银行、投资机构、科技创新企业、中介机构等主体,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对接数据库[7]。平台发布京津冀三地统一的科技金融引导政策、科技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政策及业务动向,提供信用查询、信用评价、投资咨询等相关服务。利用区域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8,9]。信息平台可以有效地促进科技金融生态的信息流通,提高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主体之间的业务对接效率,降低京津冀三地在科技金融领域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4.创新京津冀科技金融政策制定的流程

京津冀三地科技创业企业发展不均衡,应开展更为系统深入的企业调研,整理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在京津冀三地进行项目的分析和比较,不仅在融资方面给予对接,更应该通过成功案例库的形式定期分享科技企业发展的典型经验,从生态体系上为科技企业解决发展路径、管理咨询、合作网络等问题,加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京津冀三地联合采取更科学、针对性强的科技金融政策,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开展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政策设计流程,吸纳成熟的政策制定经验、结合三地发展特点制定相应政策。在科技金融政策的扶持下,充分调动京津冀企业科技金融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

5.建立京津冀科技金融的评估机制

对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绩效进行考核,构建科技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对三地科技金融成果转化效率进行监督考核,从而使相关政策最大程度地贯彻和落实。评估机制不仅能增强政策的实施效果,同时为改进科技金融生态治理手段提供了评价依据和优化方向[10],从而加快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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