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艳
(广西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广西南宁 530004)
当代人类社会正以新技术、新能源的高速发展挺进数字化时代,它重组了文学生产活动全程,对比起传统文学创作来说,计算机、网络成为新的文学生产工具;网络作家批量出现,作家身份的门槛不断降低,作家神圣身份被消解;数字化新型媒体对文学传播的全面建构,媒介传播文学更建构文学、乃至二次甚至多次再生产文学;读者依凭网络消费文学,并以此制约、直接参与文学创作,进而影响文学生产的循环与再循环。文学生产的越域,其一是在文学生产内部,文学的文体学边界不断消解,文体间的相互渗透、转化更为流畅自然,文学的“跨界书写”成为文学创作常态;其二是文学生产外部,文学生产转变为商品生产,文学审美是文学商品化后的主要消费对象;其三是智能文学的兴起。
数字化导致了文学“全民性触网”,“全网式”与“残网式”是两种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指向网络文学,其文学创作工具、手段、方式以及整个流程都依凭于网络载体,其“理解生活的基础是虚拟性,现实是网络的次生物”[1];后者主要是指传统文学创作,他们希冀能够坚守艺术的传统法则。但网络传媒“虚拟空间的‘软载体’文本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实时‘撒播’,以迅捷机制压缩了传播时间却拓展了传播空间”[2],文学不得不接受网络传媒的影响,“离网式”文学生产已然不复存在,“残网式”文学生产成为文学生产转型的投影。这两种方式都蕴含着文学同一化的本质属性,即以电子科技为主导的网络传媒对文学审美经验的参与建制,可称之为电子审美经验。电子审美经验意味着网络世界提供了文学审美经验产生的元生对象、形式内容及生产机制。
然而,由电子审美经验所产生的美学问题,在文学地理学研究领域中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其根本症结在于以数字化网络所结构出来的空间关系重新组织了文学经验的产生及其整个文学生产程序。对比起传统文学,电子审美经验意味着网络空间以二位次的形态取代了文学的元生生活一位次形态,文学生存活动空间的变化意味着审美经验“断元”的形式显现与逻辑基础,它曝露了已有美学理论阐释力的不足与知识体系的龃龉,当代美学研究必然要求空间转型。然而,当“(传统)美学终结”之时,人们逐渐注意到,“自然可能永远是美的,可是,人类再造的自然则并非如此”[3]3-5。由此可见,电子审美经验的核心问题还是作者与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之间的关系,这依然是文学地理学研究的主要领域。以此为切入点和研究契机,对美学的本质论、范畴论、目的价值论等进行深入研究,应该能够助推文学地理学对当代美学研究的发展。
文学地理学强调的是从文学地理空间来研究美学,并强调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联系统一,以此为基础,文学地理学的空间观或称之为文学地理就蕴含着如下内容:1.空间是一种具有长、宽、高的边界限域。2.时间是空间的第四维度,空间的变化发展显现为时间轨迹,并在一定程度上结构时间的意义。3.空间是内在结构,是一种关系构成,所谓自然空间、人文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心理空间、赛博空间、民族空间等等,都是基于特定关系构成的空间类型。4.空间的运动发展、衰亡、新生在本质上都是空间内在结构关系所形成的动力使然,结构关系的稳定性与动态性决定了空间的存在状态。5.任何事物与空间都构成两个基本关系:其一是任何事物都依据一定的空间在显现自我的同时显现空间的特殊性,比如说苹果的显现需要占有一定空间,这在显现苹果自身形态的同时,也显现了这个空间的性质特点;其二是任何事物都是由于自指性空间构成物及其关系和他指性空间构成物及其关系合力塑造的结果,比如说一枚果实是由自指性的细胞结构关系层级性构成,同时也受到他指性如外在环境(水、光、土壤)等构成的空间关系的影响。
以此为视角,如同尼采、福柯对西方思想史进行梳理一样,在美学发展史上,对于美的直接性理解也是在自然空间感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生的,如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提出“身体美是各部分之间的对称和适当的比例”,在美之显像的基础上逐渐拓展到关于美的关系思考、美的目的以及美的知识论本体;赫拉克利特强调“美在于和谐,和谐在于对立的统一”,这种关系认知源于对自然的感知以及内含的模仿认知论,“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德谟克利特则关涉到了美的心理学问题及其价值目的,“不应该追求一切种类的快乐,应该只追求高尚的快乐”[4]13-18,美是合乎一定伦理价值的心理感觉;真正对美提出较为完整的本体论阐释的是柏拉图,“假如理智对她(美,引者注)自己和其他可爱的真实体也一样能产生明朗的如其本然的影象,让眼睛看得见,她就会引起不可思议的爱了”[5]127。美是真实体(空间具象)与理智之间的中间介质,以可视性为代表的人类在美感知中折射出真理之光,并在人类社会实践中显现出相应的价值意义。到了亚里士多德这里,美与美的显现有了一定的区分,并且尤为重视美的显现的构成性研究,“一个美的事物——一个活东西或一个由某些部分组成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倚靠体积与安排”。美的显现是在空间关系构成的基础上显现为具体的空间形态。
在漫长的中世纪,古希腊哲学为宗教的巩固与弘扬奠定了逻辑基础。另一方面,宗教又将古希腊美学思想演变为一场宗教式的颂赞:“至高、至美、至能、无所不能、至仁、至义、至隐、无往而不在,至美、至坚、至定、但又无从执持,不变而变化一切,无新无故而更新一切。”[6]5中世界的审美与善依然纠缠在一起,显现为人类社会关系构成的价值维度与目的诉求,而上帝只不过是这种关系在升华与永恒的基础上理念化了。作为“美学之父”,鲍姆嘉通的美学思想是从感性认知谈起,强调反躬自省,从人类的灵魂深处来发现美。美发生于人类的认知关系中,并由其真实性来决定美的实践性及其相关价值。真正将美引向知识论并促使其独立的是康德,他从人类的认知关系出发,提出人类的两种判断能力,即“单纯审美的[感性的]判断力的能力”与“智性的判断力的能力”,“在前一种判断中的愉快和不愉快叫做鉴赏的愉快和不愉快,在后一种判断中的则叫做道德情感的愉快和不愉快”[7]85-103。康德的美学思想在于在认知关系中所形成的审美判断力,认知关系是建基于认知主体与认知对象之间的空间关系,它主要显现在艺术领域。
比起康德,黑格尔更为直接,他为美学进行了清晰的学科正名,提出美学应该是“‘艺术哲学’,或者更确切一点是‘美的艺术的哲学’”。黑格尔并不反对自然美的研究,而是要奠定艺术美与自然美统一的逻辑基础。将自然、艺术统一纳入审美关系中的是心灵,“只有心灵才是真实的,只有心灵才涵盖一切,所以一切美只有在涉及着较高境界而且由这较高境界产生出来时,才真正是美的”[8]3-5。黑格尔的美学研究思路是心灵感知、反映、实践(创作论),也就是心灵与认知对象建立何种关系,得到了何种结果及其意义。作为新黑格尔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克罗齐的“直觉”思想将美学研究推向了历史知识视域。他将“直觉”置于可以独立于“理智知识”的逻辑前提下,以“心”为中心,依然将审美关系置于认知活动之中,提出直觉即表现,“表现即心灵的活动”,“每个表现品都是一个整一的表现品。心灵的活动就是融化杂多现象于一个有机整体的那种作用”。
美学研究在马克思这里发生了重大转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美学是人类社会、历史学科中的一支,而“整个社会是人类活动的体系,各种不同现象和因素都处在经常的错综的相互影响中。艺术美也一样,脱离了同社会其他现象的联系,就无法加以说明”[9]3。马克思的美学思想肯定了美学研究的是审美活动关系的构成,应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类社会活动之中,并由此在揭示一般与特殊的规律中获得历史的意义。马克思的研究方法、研究议题以及批判反思启发了后人。继起者将其与其它学科知识融合,在不断论证解决新问题的同时也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如马尔库塞就发现审美不能脱离文化,而文化的资本生产化病症只有通过“灵魂”的研究,回归于由审美所确定的人类社会关系,才能够解决资产阶级社会中“个体得到解放,但是作为活生生的人,他们不得不让自己留待枷锁之中”[10]19-25的两难问题。阿多诺的美学思想把批判矛头对准了文化工业,“所谓美学的构成问题是由艺术的动力与艺术作为以往历史之间的张力来划分的。通过艺术的动态法则而非某些不变的原理,人们才能理解艺术”[11]4。还是希望能通过审美所构成的自指关系来解决他指(社会关系)关系的资本同质化问题。伊格尔顿研究的则是美学言说关系,他认为已有的美学话语对于艺术商品化的阐释能力极为有限,批评美学话语仅仅研究“自律性或自指性(self-referentiality)的概念;从积极的政治观点来看,这种美学自律的观念是多么无能为力也是相当清楚的”[12]9。自此,在空间向度上,美学研究已经拓展为社会关系的全面性研究。
当然,美学的发展也有诸多流派,如现象学美学、实证主义美学、环境美学、神学美学、反映论美学、实践论美学、生命美学、生态美学等等,不一而论。但大体上可以包含三个层次:哲学美学,理论美学(科学美学),实用美学(各部类的文艺美学、科技美学、教育美学、装饰美学等等)[13]19,都没有脱离以人及其空间关系为核心范畴的研究。穆纪光《中国当代美学家》中辑录了36名美学家,并提出中国当代美学兴盛的三个主要原因: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美学研究同现实生活联系的深切关系;中国古典美学的给养[14]6-14。对于美学的当下发展,韦尔施的观点极具有代表性:“美学必须超越艺术问题,涵盖日常生活、感知态度、传媒文化,以及审美和反审美体验的矛盾。对于传统美学提出的许多问题,以及当代美学的新态度而言,这些都是今天亟待应对的领域。”[15]2美学研究的思维路径在根本上并没有多大变化,只不过面对日新月异的当代生活,美学应该超越原有的艺术圈子,在空间上更加融于社会生活全景。
从以上梳理可以看出美学的发展轨迹:从论美的感知,到美的本体论思考、美的学科独立与建设、美学学科向基础学科发展,并逐步走向跨学科发展的总体趋势。在文学地理学烛照下,其基本规律体现为:审美是以审美活动为纽带所建构起来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的关系研究。对于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而言,它们都内存于相应的空间限域,受制于各自空间关系(包括自指性与他指性空间关系)的影响,显现各自空间的特点、性质与规律。审美活动的发生与进行,在本质上是以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为表征的空间关系的碰撞、交融与重组,同时以情感与想象的流动状态来内返式回馈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重构审美主体的生命结构关系,产生新的生命质素,赋予审美对象相应的价值意义。所以审美活动的产生、进行就是生命在特定空间关系所构成的空间限域中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审美研究本质上就是空间研究。
审美活动所构成的空间关系自然有其特殊性,按照文学地理空间的展开逻辑,它具体体现为审美活动的现场性语境,审美主体、审美对象及其审美关系的构成。首先是审美主体——人,人是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共生产物。人的身体是生理构成的物理实体性空间,其成长与发展受制于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空间和人文地理空间,二者形成互动性空间关系。人向审美主体的演变须先以自身的准备状态为基础,康德称之为动力因的“无功利性”,《论语·八佾》讲“绘事后素”,《庄子·人间世》讲“心斋”,《庄子·大宗师》讲“坐忘”,《文心雕龙·神思》讲“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等,在本质上都是将主体(人)先行性塑造为不役于外物、自由意志主导的纯粹而空灵的空间世界,拥有既能入于审美对象空间世界之内,又能出乎其外的自主性空间运动能力与属性,人才有可能蜕变为审美主体。
其次,对象只有进入审美活动中才能成为审美对象。对象可以分为物与非物,物是物质,具有客观性与实体性;非物是指精神意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物质决定意识,是以精神意识在逻辑上具有还原为物及其物质运动的可能性。比如说这段文字真美,实质上指的文字与表现对象,进而引发情感运动的密附程度。所以,物与非物在本质上都能拥有属于自我的空间范域,只不过存在着直接和间接的区别而已。而对象成为审美对象,需要在其空间呈现和空间还原的基础之上,通过与审美主体空间构成的四组基本关系,即同一关系(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空间重叠性)、相互交叠关系(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空间交集性)、相互生长关系(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空间互济互补性)和相互排斥关系(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空间矛盾性,进而形成空间反视与自省),对象才能转化为审美对象。审美主体、审美对象的形成主要依赖于即时性的审美活动的发生、构成与运动。反过来,审美本身就是审美主体、审美对象构成的空间关系与空间运动。
根据以上论述,可以重新论证美学的基本范畴。第一,关于崇高。康德对崇高的论述具有代表性,提出“按照量而表现为普遍有效的,按照质而表现为无利害的,按照关系而表现出主观合目的性,按照模态而把这主观合目的性表现为必然的”。在此思想论纲之下,康德在“数”和“力”两个领域论述了崇高的问题:在“数”方面,“我们把那绝对地大的东西称之为崇高”,它起源某物“大”的实体显现,在物与物比较间确定“是大的”这个事实命题。进而在此基础之上获得“大”的哲学本体意义,即“大”的理念。情感运动贯穿始终,“即对于整体的理念人的想象力为了表现它而感到不适合,在这一理念中想象力达到了它的极限,而在努力扩展这极限时就跌回到自身之中,但却因此而被置于一种动人的愉悦状态”。这就是崇高感,它完全发生于人类心理的内知觉,并且在感性与理性的互异性中求取理性对感性的超越。而“力”方面崇高倾向于一种“强力的意志”,它促使审美主体拥有“凝神静观的情调和完全自由的判断”,以此“有助于在他心中唤起这个存在者的崇高性的理念”[7]85-103。康德的思想可以如此概括,在对物以及物与物的比较中感知到具体的“大”,获取“大”的意义,迫近“大”的本体,进而引发一种感觉(包括情调与自由判断),这种感觉在感性与理性的辩证关系中实现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如果再加上由此而实现的价值,这便是崇高。然而,康德的思想本身也蕴含着另一条理路,即“大”的呈现本身就是一种空间显像与空间对比关系,崇高的感觉直接来源于审美对象对审美主体的空间压迫感。这种感觉以惊惧、震撼开始,进而是凝神静观、完全认同,最后是审美主体自身生命空间的扩大以及自由意志空间伸展的提升。在理念与哲学本体上,崇高是生命自由意志空间伸展的无限超越性。
第二,关于优美。学术界一般将优美与崇高结合起来论证,比如康德就从崇高与优美的空间显像,以及由此带给审美主体的情感类型进行了比较论述:“高大的橡树、神圣丛林中孤独的阴影是崇高,花坛、低矮的篱笆和修建得很整齐的树木则是优美的。”“崇高的性质激发人们的尊敬,而优美的性质在激发人们的爱慕。”[16]3-6王国维则与此异中有同,他在《红楼梦评论》中从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构成的空间关系的价值属性出发,以及由此产生的情感运动比较了崇高与优美的差异:“美之物有二种:一曰优美,一曰壮美。苟一物焉,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吾人之观之也,不观其关系,而但观其物;或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存,而其观物也,不视为与我有关系之物,而但视为外物,则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也。此时吾心宁静之状态,名之曰优美之情,而谓此物曰优美;若此物大不利于吾人,而吾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而谓其感情曰壮美之情。”[17]67-68虽然康德与王国维的说法有异,但总的思维理论确是内在相通的。玛克斯·德索则更为专注优美的形式要素以及由此产生的情感,“一种发亮的颜色、丰富的音质、吸引人的曲线会毫无冲突地激起愉悦感。和谐的空间与音乐的形式在其自身中便具有可理解性,恰当地被称为美的”[18]141。由此可见,作为审美对象的优美之“物”在空间显像上具有自身的特点,如“体积小巧、重量轻盈、运动舒缓、音响宁静、线条圆润、光色中和、质地光滑、触感柔软”[19]等,并且内部空间关系有机一体;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空间关系是等平性的自适关系,精神情感能够在两个空间内自由移动进而构成二者空间的同一性,以此形成的超越空间关系是精神意志的自在状态、情绪的平静与舒缓柔和,在认知论上感性与理性纠缠在一起,并带给审美主体身体与意志的始终舒适感与稳定性,优美是以生命自适为基础的多重空间的和谐统一。
第三,关于丑。艾柯认为“大多时候,丑被界定为美的反面”,丑依附于美的观念而产生,常“沦落为边缘作品顺带一提的东西”。然而,也正是美丑之间的相生关系,美丑存在着历史的相对性,“美与丑的观念随着历史时期或文化之不同而变化”。在此条件之下,丑成了美的另一种显现与诠释,丑是美的一部分,审丑就是审美。不仅如此,通过对美描述的反向性考察以及艺术作品中丑的刻画,丑还获得了独立的指涉对象与概念意义:“丑的本身,例子有排泄物、腐烂中的尸体或全身烂疮的人散发的令人作呕的臭味;形式上的丑则是一个整体的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缺乏均衡。”[20]8-9丑之范畴独立的意义远不止如此,在艺术领域,审丑能够“反映和再现生活”,“审视自己”,“获得情感的宣泄与寄托”,“批判现实”[21]等。随着后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审丑的批判作用不断加强,审丑俨然演变成艺术先锋性话语形式,而丑之载体性显现就是艺术本身。在文学地理空间的角度上,丑是自然与社会生活中的实在存在,对于丑的界定,是按照审美主体的自我认知标准来判断出丑之空间显像的失衡与缺失。在审丑活动中,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在空间排斥关系中产生诸如恶心、厌恶、恐惧之类的生理性情绪。这种情绪促使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空间在分立的关系中回返自省,在自我关照与他者比较中审丑也就逐渐由一种反向式认知方法演变为纯粹的批判性精神意志,进而回归于美学对生命的建设本位。概括起来就是,丑是空间反斥关系所形成的自省式生命意志空间的完善性拓展。
另外,崇高、优美、丑三者之间在历史语境的影响下都存在相互转化的可能性,这表明美学范畴存在着共通性本质。从文学地理空间的角度来看,这个本质就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以人为纽带,以人之空间关系建构为基础所形成的空间张力与空间异变。可以分为五个基本的层面:第一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各自的空间显像。对于审美主体而言,空间显像意味着其身体空间与所处的自然、人文地理的空间关系。对于审美对象而言,审美对象可以是虚拟的,但都具有可感性,都具有背后空间关系的生产结构与运行机制。空间显像是审美范畴的构成性要素与逻辑基础。第二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间的空间关系建构。即在分别考察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各自的空间关系之后,进而探讨二者形成的审美活动。第三是由空间关系形成的情感类型与情感运动。审美活动形成之后,对于审美主体而言,自身的生命空间会发生相应的异变,生发情感,情感的发生显现和运动变化,又能形成与之对应的空间显像和空间状态(比如说表情、肢体状态等),这些空间运动的顺序与连续性重新结构了时间,时间的均质性被消解,或者说时间的逻辑理性就是空间关系的运动变化。第四是价值意义,它指向审美空间关系之后的实践性目的(下文详细讨论这个问题)。第五是围绕整个审美空间关系和空间运动所引发的规律性思考。
美学研究的核心是人,中国美学“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而西方“对美和艺术热衷于进行逻辑概念上的定义和性质规定”,即使是对待人的主观情感和需求也不例外,都希望能够“建立起一种自圆其说的、合乎逻辑的美学体系”[22]4。是以美学研究就是从以人为核心纽带的空间关系出发,内切到人之生命意志,然后再反馈到以人的社会行为所构成的空间结构,显现它的实践性价值意义,在本质上就是文学地理学之人—地关系由外而内,再向外的研究路径。而人的研究首先就在于生命活动栖息的私我空间范围,进而是生命通过社会空间关系的建构所能分享的社会资源、话语权力以及回馈社会的能力和作用。
哈贝马斯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在国家和社会间的张力场中发展起来的,但它本身一直都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23]170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立论于政治空间关系,它受制于生产所有制,因此资产阶级私人所有制也就决定了在社会空间关系上私人领域对公共领域的占有与支配,它形成垄断与霸权,削弱民主与理性,哈贝马斯的解决方案是通过主体与主体间的平等对话关系所构成的交往行为(交往理性)来解决这个问题。但由于所有制与生产关系本质力量的难以松动,决定了哈贝马斯思想的改良主义浪漫情怀。回到文学地理学的审美空间论来说,对于生命而言,私人领域(私人空间)在社会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它只存在于对于现实空间关系超越之后的内心情感和自由意志所建构的审美空间,是内在性的。审美空间是反常态性的,是内在性的生命状态和生命运动赋予它即时性的形式。它是动态的,无具体稳定的形态规则可言。但反过来却能容纳生命,随生命的运动变化而宛转赋形。对于生命而言,美学的直接目的首先是针对于这个空间来显现价值,然后才能影响到审美主体的现实行为,影响到社会空间——这个整个人类都在分享的公共空间(公共领域)。比较而言,私人空间是对生命的包容、释放和解锁,显现的是自主性与自由性。而公共空间是对生命的约束、驯化与统一,显现的是他性法则与模式化处理。所谓的空间强权其实就是空间法则与空间制度作为先在的本体取代了空间关系的即时性建构。这种价值意义的先在决定论导致了空间关系只是一场蓄谋已久的社会生产,生命的他者生产性意味着生命的异化,空间的单数性、平面化与静止状态,换句话来讲就是生命的同质化、静态化和模式化统治了生命的异质性、动态化和多元化。
以上述论证为依据,生命与私人空间的关系表现为:1.私人空间是生命的存在领域。2.私人空间与生命的关系是相互决定的,生命本身的形态与运动决定了私人空间,反过来,私人空间涵养生命,为生命的持续生存、发展提供充要条件。3.私人空间与生命具有本质的同构性,即关系的本源性。空间是由空间内存物与空间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来决定和显现的,生命亦是人体生理机能和智识功能的有机性结合。4.私人空间与生命之间使用的是同一套构成要素与构成关系,因此私人空间和生命系属同一本体,征象不同,功能有差异。以此为基础,文学地理学审美空间论的目的性研究就在于,最大程度地塑造私人空间,以私人空间的温养、沟通来调整公共空间,进而实现文学地理学审美研究的实践性价值,和解社会危机。具体来讲,可有四种基本方式:其一,求最大公约性空间。即审美对象能够提供给审美主体最大的生命空间,而审美主体亦能从审美对象中最大程度地发现自我,获得自我与他者的高度认同。优美范畴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其二,求聚合性空间。即审美对象能够提供给审美主体启迪、提升与拓展,审美主体在生命体验与觉知之后,私人空间对审美对象发生了认可性与趋同性发展,审美主体的生命空间得以扩容而能提供生命更大程度的自适与自由。崇高范畴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其三是求新生性空间。指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在审美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崭新空间,它依据于二者及其空间关系,体现为审美主体以此为材料和启迪的生命能动性行为。生命在空间创造中显现自我,反过来又能为生命提供更大的活动领域。新生空间存在于所有的美学范畴中,是审美活动的重要目的指向。其四,求空间自我修缮。指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接受了审美对象的某些刺激、启示以及促动等而自反性审视自身的空间状态,审美主体在与审美对象的对比中自鉴自省,生命内视自我,空间得以持续修缮以确保生命的生存状态与应有机能。于此,私人空间的内守即能呵护、毓养生命自由意志,私人空间的外放意味着审美性对社会公共空间的滋养与机体性调节,它让社会公共空间从冷漠的政治、经济、技术空间内蜕变出来,成为人性对象物,而不是工具对象物,亦不是隔绝于人的绝对理性,丑范畴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因此,审美的目的就是在反哺空间、孵化新空间的基础上涵养生命、优育社会。
总的来说,美学研究以人为中心,以空间关系为基础和核心承载,向超越性思考美学本体及其理论规律,向实践性思考美的价值意义。以此来论,文学地理学之审美研究就是美学研究的继承与发展,它能较好地解决已有美学对于当代美学活动阐释力不足、知识给养贫弱、理论契合度欠缺,以及作为基础理论的有效性持疑等系列问题。回到网络文学与电子审美经验的问题上来,文学地理学之审美研究发现,电子审美经验是网络空间的生产产品,是面对自然、社会元生态的首次性、结构组织性、目的性生产。网络媒体的复数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自身选择性所带来的空间宽度与深度的困境。网络空间的超真实性意味着网络空间亦能成为文学艺术的审美对象,它通过电子审美经验通连着自然、社会元生空间。与传统文学比较,网络文学尤其是全网式文学一开始就是二次性生产,其主体审美规律依然是一般性的、共识性的,只不过由于电子审美经验的中介性地位与强大能量,网络文学的审美活动在空间意义上更为驳杂和多元。另外,文学地理学之审美研究更是一种批判思想,它不仅重新阐释了美的本质论、范畴论与目的论等,而且鲜明地提出了美的先验本体是不存在的。美学的研究核心是针对动态结构性的人—地空间关系的研究,它的形成是即时性与场域性的。审美的价值是以生命和相应的空间关系为中心的一次性动态输出。于此文学地理学显现出基础美学思想的价值,它期待着更多的学者来进行理论建设与美学批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