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自1978年至今,中国年均经济增长率近10%。197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678.7 亿元,仅占全球经济的1.75%(任保平,2019)。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1.2万亿元,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根据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99.1 万亿元,在全球总量占比超过16%。四十年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成就的背后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完成了多次经济增长动能转换,保证了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如今,由于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等因素越来越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增长动力系统已不再满足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国需要进行新旧动能转换,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迅猛。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逐渐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大到全球经济活动,数字经济给全世界带来了自工业革命以来最大的变化(赵星,2016)。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上指出“当今社会,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①引自新华网:《习近平向2019 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致贺信》,2019年10月11日.因此,在新时代中国经济正处于增长动能转换关键期的背景下,探究数字经济如何助推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以及未来数字经济应如何发展,从而继续提高推动作用,对于我国完成现阶段的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是中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粗放型增长到增速放缓、追求高质量增长的阶段。我国近10年经济增长明显呈放缓态势,经济增长率从2010年的10.6%逐年下降至2019年的6.1%。徐晓鹰等(2018)认为,增速放缓既与世界经济形势有关,也与中国传统经济增长动能衰减有关。纵观世界历史,新旧动能转换不仅仅是各国经济发展演进的客观规律,也是新技术革命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来说,新旧动能转换也是中国进入经济发展新时代的根本路径(杨蕙馨等,2018)。黄泰岩(2014)提出了动力转型的理论假说,认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成功地完成了两次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第一次是1978-1997年,由于传统经济体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我国通过实行社会主义新经济制度改革,带来生产要素的大规模投入和合理化配置,从而推动了经济增长;第二次是1998-2012年,由于严重受制于需求不足,我国及时转换了动力源,从供给推动转向主要由需求推动经济增长;2013年至今,我国正在进行依靠供给推动经济增长的第三次动力转换。黄少安(2017)认为,当前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需要从需求侧的投资以及供给侧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升级方面寻求破解之路。赵昌文等(2015)基于产业结构、要素供给、总需求三个角度分析了经济增长动力的发展趋势和新旧动能转变,并提出经济主导产业已转向服务业和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今后新增长动力主要在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优化、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上。姚武华(2019)等基于目前新常态发展阶段的现实,提出新时代我国经济增长的动能应定位于培育生产要素供给新动力、增强内需拉动力、扩大外部需求这三个方面。
现有文献中,学者们对数字经济的内涵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一个共识是,数字经济是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革新所催生出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人类历史上的第三种社会经济形态(易宪容等,2019)。“数字经济”的概念起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Don Tapscott 在1996年出版的书籍《The Digital Economy》中提出了“数字经济”这一概念,书中详细叙述了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多方面内容,引起业内巨大反响。这标志着“数字经济”这一概念正式进入行业文献。多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同机构和学者基于不同视角对数字经济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丁志帆,2020)。裴长洪等(2018)基于政治经济学角度,定义数字经济是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强调数据信息及其传送是一种决定生产率的技术手段,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数字经济能够渗透进工农业和服务业的生产劳动,与其他技术手段共同发挥作用,从而决定生产过程中生产率的高低。逄健等(2013)定义数字经济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网络,实现交易、交流、合作的数字化,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从广义上来说,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包含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还应包括所有可以被数字化的产业和领域。
诸多学者们将数字经济视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对于数字经济如何影响我国经济增长,学者们众说纷纭。本文基于供给侧和需求侧分析既有研究成果:
在供给侧,田杰棠等(2020)提出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任保平(2020)认为数据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是数字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数字经济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生产要素供给体系,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具有可共享、可复制、可反复利用的特性,打破了原有生产要素因稀缺性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使社会经济的持续性增长成为可能(郭晗,2020)。另外,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不仅极大地提高劳动力、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同时也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上的升级转变。师博(2020)认为,在产业升级层面,产业数字化推动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形成了物质和信息耦合驱动的新发展模式,从而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数字产业化能够通过提升数据转化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效率,从而优化相关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焦勇(2020)认为数字经济能够赋能于制造业转型,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能够引起制造业理念性的变革,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新思路,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在需求侧,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根本性动力之一,近年来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了消费变革和发展(马香品,2020)。郑安琪(2020)认为,信息消费作为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扩大内需、助推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郝承尧等(2020)依据农村网络购物与消费结构支出相关数据分析了农村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认为农村网络购物规模和消费支出近几年有明显的提升,数字经济具有的网络效应能够促进农村消费转型升级,扩大农村消费需求。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数字经济迅速全面地渗透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改变着人们衣食住行的消费习惯,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人们的消费需求逐渐从中低端大众化产品转向多样化高质量产品。杜平等(2019)认为,属于数字经济范畴内的平台经济能够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加快消费升级,促进国内市场繁荣。张峰等(2020)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消费领域开始进行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消费不仅能够提高消费体验,还能够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另外,数字经济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蓝庆新等(2019)认为数字经济推动了国际贸易转型升级,互联网技术与现代贸易深度融合诞生了数字贸易这一新型贸易模式,相较于传统的贸易方式,数字贸易在商业模式创新、提高贸易效率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数字贸易已成为当前我国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保证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需要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共同发力。从供给角度来看,传统经济增长理论一般将供给因素视为长期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例如索罗经济增长模型,主张经济增长动力的源泉一般在于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从需求角度来看,以剑桥增长理论和新卡莱斯基增长理论等为主的需求导向经济增长理论,强调需求因素在经济增长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刘伟,2019)。同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应基于发展经济学的视角分析我国的经济增长。库兹涅茨主张供给侧产业结构的转换升级和需求侧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作用(张培丽,2019)。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以它独有的方式在供给和需求两方面驱动我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具体而言,在供给侧,数字经济主要在重构生产要素体系、促进产业转型结构升级方面提供助力;在需求侧,数字经济主要在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促进对外贸易升级提质方面提供助力。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明确指出,“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因此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①引自中国政府网:《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并讲话》,2017年12月09日.2019年10月,第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首次被纳入我国的生产要素体系中,按照贡献程度参与分配。数据要素这一全新的、关键的生产要素打破了各产业原有的资源配置状态,改变了各生产要素联系互动的方式和规则,重构了生产要素体系。一方面,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数据具有非稀缺性、共享性、可复制性等特性。它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从创造到流通再到被利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价值。具体到现实应用上,各企业可以利用销售大数据管理生产,实现效益最大化;通过对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生产成本;利用消费者的偏好数据进行定制化生产,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等等。另一方面,数据要素与资本、劳动等传统要素融合联动,将传统要素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使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匹配更加准确,从而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因此,在我国目前的要素禀赋结构下,数字经济有助于我国从原有的要素投入型增长向要素效率型增长方向转变,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率提升,挖掘我国经济增长潜在动力。
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数字经济正在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我国产业升级,改变传统行业原有的发展模式,催生出产业发展的新领域,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源泉和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关键(张于喆,2018)。具体来说,数字经济主要是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种方式引领产业变革,重塑我国经济生产形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和开辟新空间。
一是数字产业化,数字产业化的本质是数字技术相关知识的流动和衍生数字产品的创新。产业化大致发展模式主要是由大学、科研院所等研发机构进行数字基础研究和技术突破,将科研成果交付于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和衍生数字产品的生产,最终形成数字产业集群(杨大鹏,2019)。近些年数字产业化稳步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渗透进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固定宽带迈入千兆时代,“5G”移动网络等技术演进升级,这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革新不仅成为整个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有力支撑,还催生出一系列新发展空间和新领域,尤其近几年新兴的互联网行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迅猛。得益于我国庞大的网民数量和市场规模,一批互联网平台企业例如阿里巴巴、腾讯、美团、滴滴等加速崛起,随之涌现出多种基于数字化平台的新业态和新模式。这些新业态和新模式背靠新一代数字技术,对传统业态和模式进行了降维打击,实现“换道超车”(李晓华,2019)。由数字技术带来的颠覆式创新,推动了互联网产业等数字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培育我国经济增长新动能提供充分的养料。
二是产业数字化,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第一、二、三产业各领域的深入应用,促进了各行业格局的重构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使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首先是农业,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应用大大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促使农业向数字化、智慧化升级。例如精准农业,即在当前农业作业的基础上,利用最新的卫星导航、遥感等技术,通过采集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周边生态环境等多维度数据并加以分析,从而精准化种植作业(刘海启,2019)。其次是制造业,我国是制造业大国,有“世界工厂”称号,数字经济所带来的技术革新正在赋能于传统制造业,驱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使其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例如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各个生产部门,通过对制造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以及对某个具体环节进行数字模拟仿真实验,从而达到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目的。最后是服务业,数字经济与我国服务业深度融合,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助力服务业蓬勃发展。金融、物流、零售、文体等服务行业正逐渐实现智慧服务模式,服务供给规模、效率、质量显著提高。例如在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完备的智能服务体系,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大幅度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
消费一直都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为实现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扩大内需成为我国实现经济增长的长期战略方针。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强调,“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①引自新华网:《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07月21日.习总书记强调的“双循环”格局,核心就在于要充分发挥国内市场的需求潜力,构建完善的国内大循环体系,在促进传统消费的同时,应积极培育新型消费,使消费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蒲清平,2020)。数字经济对扩大内需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信息消费成为扩大内需的又一新型消费。随着新兴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消费领域不断涌现出新业态、新模式,信息消费就是其中之一。作为新型消费,信息消费能够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和发展活力。具体来说,信息消费是居民或政府为满足所需而购买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多领域应用,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硬件层出不穷。这些高科技产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人们更乐于购买带“智能”属性的产品。另外,购买信息服务已成为当前主流消费方式,人们可以通过“订外卖”、“滴滴打车”、“美团预约剪发”等方式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也可以通过“购买视频会员”、“充值网络游戏”等方式进行适度休闲娱乐。作为新型消费,信息消费能够丰富消费场景,增强居民消费意愿,有效释放内需潜力。
二是数字经济带动农村居民的消费规模不断扩大。近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普及率的增加,农村的电子商务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农村居民逐渐开始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在淘宝、拼多多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这些电商平台内商品种类多样、价格便宜,可以满足农村居民对于食品、衣物、生活用品甚至农作业工具等大部分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电商平台不仅能够提供更为便捷的购买方式,还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农产品、小商品的销售渠道,农村居民可以利用例如“山货上头条”、“直播卖货”等新兴网络销售模式进行售卖农产品,从而提高收入,从根本上促进农村消费。
三是数字经济顺应我国居民消费升级,优化消费体验。如今,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的需求逐渐向多元化、质量化、升级化发展。老百姓不再仅仅满足于基本的诸如吃饱穿暖等硬性需求,消费需求日益显现出升级态势。人们的消费需求逐渐从中低端大众化产品转向多样化高质量产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各生产企业不仅可以通过收集分析诸如消费偏好、消费能力等多维度的消费数据,进行相应的产品更新,满足人们对多样化高质量产品的需要,还能够针对人们的详细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从而打通供需两端,顺应居民消费升级,提升居民消费体验。
当代宏观经济学将净出口视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即肯定了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尤其是出口对经济拉动的积极作用。自加入WTO 以来,我国在外贸出口上进行的努力和获得的成绩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拉动作用。然而,面对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不断、逆全球化趋势上扬等国际市场环境中的诸多不利因素,我国想继续保持对外贸易稳中向好发展,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打造外贸新业态、竞争新优势。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贸易方式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帮助我国对外贸易升级提质,提高我国当前在全球价值链体系的分工地位,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保证外贸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持续拉动作用。具体来讲,贸易方式的数字化主要是通过当前新一代数字技术与传统贸易相互融合,改变原有的贸易模式,形成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平台企业和平台经济。一般而言,产品的生产会有一条完善的生产链条,涉及许多工序以及需要多个零件的搭配使用,尤其是在当前全球分工格局下,跨区域的生产链条屡见不鲜,即一项最终产品的问世会涉及不同国家不同生产部门的相互协调合作。互联网等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全球贸易往来搭建起信息自由流动的“桥梁”,大幅度降低生产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协调和沟通成本。同时,“桥梁”能够削减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确定性,增加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可能性(裴长洪,2019)。在原有的国际市场中,中小企业由于体量小,无法承担因国界问题带来的交易成本,只有少数企业通过寻找中间商的模式进行出口贸易。如今诸如速卖通(AliExpress)、敦煌网等跨境电商平台的出现为国内中小企业提供了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降低了国际市场的准入门槛。另外,得益于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服务贸易也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与数据相关或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服务性产品,能够拓展当前我国贸易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服务贸易份额。例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正不断扩展国际市场,为多个国家的相互贸易提供数字支付服务,方便来自不同国家的各个企业进行贸易资金的相互流转。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对新旧动能转换的促进引领作用,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指出,“我们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时期,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是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①引自新华网:《习近平向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致贺信》,2018年08月23日.近几年利好政策和相关建议的出台推动了我国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规模逐年扩大。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1 万亿元,占GDP 比重为34.8%;2019年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5 万亿元,占GDP 比重为36.2%,我国数字经济经济规模与处于发展初期的2005年相比增长近13 倍,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0.6%。
从引领产业变革角度来看,首先是数字产业化,近年来我国数字产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部署,数字产业得以蓬勃发展。新型数字产业体系加速形成,成为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有力支撑。2019年,数字产业化进一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规模已超过7 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1%。其次是产业数字化,2015年6月,国务院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布局11 个可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领域作为重点发展目标,推进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加速传统产业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自此,我国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进入加速期。2019年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已达到28.8 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8%。
从提高国内消费角度来看,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出许多消费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以信息消费为例,我国一直将信息消费视为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的着力点。早在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信息系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信息消费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2017年,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信息消费对拉动内需的重要作用。借助于以上利好政策,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一直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在最终消费中的占比不断扩大。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信息消费发展态势及展望报告(2019)》,2018年信息消费规模约5 万亿元,占最终消费支出比重达到10%。预计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有望突破6 万亿元。
从促进对外贸易角度来看,近年来,新一代数字技术推动传统贸易方式进行升级改造,催生出许多新业态、新模式,为我国对外贸易注入了新动力。以跨境电商为例,在“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战略红利的刺激下,跨境电商表现突出,成为对外贸易的新生力量。自2010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进出口总额比重逐年增加,到2018年交易规模达到9 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0%,占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9.5%;2019年交易规模突破10 万亿元(李林芝,2020)。另外,得益于我国超大市场规模和近年来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国数字服务贸易增长迅速。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我国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规模达到1435.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829.6 亿元,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的占比超过50%。
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数字经济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助推我国新旧动能转化的进程中存在如下几个制约因素:
一是基础设施方面。“5G”、宽带、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进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抢占全球新一轮科技变革先机,谋取未来国际竞争新优势,完成“变道超车”的根基(郭朝先,2020)。当前我国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处于发展阶段,吴晓怡等(2020)通过对2003-2017年中国和159 个国家的跨国数据分析对比发现,我国数字经济水平排名全球第二,且短短十几年时间增长快速,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排名全球28 位,存在较大进步空间。
二是数据要素方面。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IDC:2025年中国将拥有全球最大的数据圈》白皮书,我国预计在2025年拥有48.6ZB 的数据量,成为世界最大的数据圈。当前我国绝大部分的数据都掌握在政府部门和诸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少数大型企业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部门拥有的大多数公共数据并没有被开放和有效利用,各个企业只是在特定条件下向有关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等部门进行有限度开放。因此,我国大量数据并没有被充分扩散和市场化流通,导致数据的价值难以被最大化挖掘(田杰棠,2020)。同时,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在数据产权、数据交易和定价、数据隐私安全等问题上缺乏市场监管和相关制度的保障。
三是产业融合程度方面。目前数字经济与各产业融合程度不深。首先,各产业中存在大量传统企业对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价值认识不足,即忽视了数字技术有助于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很多企业即使对数字化水平有一定的自我认知并尝试进行探索创新,也仍然面临研发成本高、研发周期长等问题。因此,当前我国各个企业数字化水平普遍偏低,自主创新能力十分有限。其次,平台的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有待提升。由于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历程短,能够为传统产业提供互联网平台服务的企业不多,并且大部分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传统企业的生产流程了解不够充分,很难准确、有效地满足企业的需求。再次,企业缺乏精确有效的政策扶持,不敢进行大规模地数字化转型改造,导致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的企业之间目前无法催生出多技术、多业态融合的生产和服务体系,从而无法实现相互融合发展的新产业或新业态。
四是技术研发创新方面。得益于我国庞大的网民数量和市场规模,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近几年发展迅猛。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下,各互联网企业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国内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应用不断发展创新,在许多细分领域上全球领先。但是在诸如半导体芯片、PC 端、移动端的底层基础软件等领域,我国与美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发展较为滞后。多领域核心技术的缺失导致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受制于人,给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挑战。例如2019年5月16日,美国商务部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美国企业向华为出售相关技术和产品,随后谷歌公司宣布暂停与华为进行业务合作,不再授权谷歌旗下的各类移动应用;英特尔、高通、赛灵思和博通等芯片设计商和供应商也开始停止向华为供货,华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受到严重打击。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们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数字基础设施的支持,数字基础为数字经济提供实现手段和技术保障,数字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和高度。为解决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程度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不配套问题,需要加快包括宽带、无线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双G 双提”,继续扩大千兆宽带覆盖范围,推动移动网络扩容升级,进一步提升高速网络供给能力,补齐当前发展短板,为基于高速网络的应用创新和推广提供基础网络保障。同时,要加速推动“5G”的建设和发展。华为等中国企业已经在“5G”技术的研发应用上取得国际领先优势,应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推进“5G”网络建设,完善“5G”网络配套建设管理,加快商用步伐,扩大5G 网络的覆盖率和使用率,为未来催生5G 新业态、新模式,实现5G 引领我国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另外,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多领域渗透,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已成为各产业搭建信息系统和新信息化平台的基本前提。应加快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产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充分发挥其对数字产业化、传统产业数字化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
数据在经济社会中的关键作用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为保证数据的价值被最大化挖掘,应继续深入实行《决定》中数据要素市场相关政策,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其中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关键一环。应消除政府“数据孤岛”,把可以开放的数据向全社会免费开放,从而满足市场主体和教学机构、科研机构的科研需求和合理利用;将可以共享的数据与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共享交换,从而优化政府服务质量和政策制定质量,提升政府部门服务和管理水平。同时,要确立要素市场中数据的供给、需求、运营和监管四方主体,建设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平台,在平台内进行数据登记、确权、分类、估价以及最终的交易环节,配套相应的数据资源评定体系和信用评级体系。针对当前企业或个人利用数据爬虫等技术手段窃取商业数据机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窃取个人隐私数据非法获益的行为,应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安全防护,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安全审查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并在我国各地区建立专业性的数据监管机构,监管和约束数据在市场中的流通和使用,从而推动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效率,保证数据要素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是大势所趋,“数字化”成为当前企业生存的关键。应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高产业融合程度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撑。一是加强投融资领域相关政策供给,发挥政府性投资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政府通过针对性引投和跟投,积极支持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形成集群化、网络化的协同分工格局,从而提高产业集中度,为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市场融合创造便利条件。二是加强税收相关政策供给,对于产业融合程度高、数字化转型快、产品研发投入大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适当减免优惠。例如在适用税率方面实行“就低不就高”政策,适用最低税率,从而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提高参与产业融合领域建设的积极性。
另外,应推动各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一是应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政策,尽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行业、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企业对“上平台”的担忧,保证企业“上平台”后能够实现流程优化、降低成本和生产效率提升。二是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用政府、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本投入代替企业的自我投入,降低企业转型成本。同时,搭建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对接机制,解决转型难题,从而助力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快速提升数字化水平。
数字技术相关产业都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其内生动力是创新研发实力和人力资源优势。因此需要从政策上强化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积极申请技术专利,抢占数字领域制高点。同时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鼓励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不同部门间的研究合作,对不同部门间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打造数字技术与其他技术深度交叉融合的高水平科研集聚地。在此基础上,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各地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推广开源社区、开发者社区等创客空间,在保证科研集聚地能够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科技创新成果的同时、加快科技成果向社会生产的转化,提升转化效率和转化能力。另外,数字经济对劳动者的数字素养提出了高要求。应提升人力资源的数字化素养,培养核心技术研发人才。针对当前我国居民的数字化素养普遍不高、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城市与农村存在“数字鸿沟”的情况,应高度重视数字人才队伍的建设,将数字技术学习能力的培养纳入现有的教育体制中,从而提高我国数字化普及程度,加强数字化人才的积累,培养掌握数字知识和技能、创新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同时应注重某些领域核心技术人才的培养,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为具有极强创新能力、有望突破技术瓶颈的人才或人才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并给予相关政策上的优待,助力我国在多领域取得核心技术上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