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勇
(1.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重庆 400715;2.安顺学院教育学部特殊教育学院 贵州安顺 561000)
我国特殊教育事业起步较晚,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特殊教育在师资配置、硬件设施匹配、经费投入等方面明显改善,取得令世人瞩目成就。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特殊教育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和融合,特殊教育学与其它学科融合交叉形成了新的学科“教育康复学”。有专家认为“教育康复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与康复学结合的产物,是两门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是大康复学的组成部分。”[1]也有专家认为“教育康复学作为二级学科与特殊教育学并列。”[2]教育康复学成为一门学科,已为学界普遍认同。
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康复学专业(原专业名称:言语与听觉科学)设在一级学科教育学下,同年招生。[3]时至今日,已有华东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安顺学院等9所高校相继成功申报开设。教育康复专业一出现即为许多高校认可,这也反映出社会普遍需求的特点。从实践来看,教育康复专业的开设解决了许多高校、康复机构、科研单位以及一线特殊学校教学科研人才缺失的燃眉问题,同时也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教育康复学学科和教育康复专业自设立之日起倍受学界关注,笔者在其间也发表过浅见,所属学院是最早开设有教育康复专业的高校之一。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学科制度化与学科建制刚刚起步。在讨论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之前,我们先对学科与专业相关主要知识梳理,这对我们厘清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思路是有益的。
正确开展学科建设的前提是对学科的原生内涵的准确理解。对什么是学科,人们不约而同认为哲学是学科,特殊教育学是学科,那是学科的外延。对于学科是什么,就未必人人尽知,这是学科的内涵。学科一词最早源于古希腊文字根“disco”和“didasko”,对应“学”的意思和“教”的意思。14世纪以后,学科(discipline)内涵为“各门知识的学习”,随后发展成为学校训练学生和军队训练军人的方法与制度。一些国外著名辞书,如《世界图书英语大辞典》《牛津大辞典》等对“discipline”给出不同的注释,《世界图书英语大辞典》注释则多达9条[4]。学科含义是繁杂的。综观注释,科学门类或者某一研究领域、教学内容、规范惩罚等含义是交叉注释的,是共同的,这是西方释义。我国《辞海》把学科解释为“教学的科目”和“学术的分类”。[5]我们经常采用学科为“一种制度”的原生内涵,包括学科制度化和学科建制两个方面。学科的核心是学科制度化,也即学科要成为学科需要具有独立的不可替代的研究对象、学科发展中产生重要影响的代表人物和代表性经典著作以及学科知识体系完整等核心构成要素;学科建制是学科在外部的表达,是其外壳。没有学科制度化作为支撑,学科是不能成为学科的,这就是学科制度化的内核。公允的观点是学科直通知识,学科是随着知识演进自然形成的,不存在与外界必然的联系,采取人为强加甚至冠名增列是不能成为学科的,即使成为学科,那也只是形式上的学科。学科初衷是为知识而设置的,是基于学术的。我们在实践中,经常按照字面去理解学科,这样往往会曲解甚至误解学科,形式上称为“学”科的不一定就是学科,不称为“学”的科反而是学科,比如中医推拿学、中医康复学等“学”科是学科就有些牵强。
从我国学科发展史看,学科建设始于模仿,清末效仿日本,随后民国仿效美国,建国初又依托专业设置我国专业目录。自1983年起至本世纪初,我国进行了四次学科调整,学科门类增至13个:哲学、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军事学和艺术学,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大类学科划分。[6]我们从我国学科历史演进的角度不难发现我国学科设置的特点:社会经济和国家需求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学科设置。这与为知识而设置的学科观有显著不同,也使得国际学科与我国学科接轨时存在错位现象。例如,我国学科大类世界最多,一级学科是加拿大和日本的两倍还要多,二级学科比西方最多的加拿大还要多5个。[7]其实,学科设置是基于知识和学术的,直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如上所述,若教育康复学属于教育学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学科制度化水平和学科建制进程均需要提高和加强,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任务艰巨。
学科发展与社会职业分工相结合就产生了专业。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按照领域来划分也就产生了相应的专业,专业与社会职业领域人才培养相关。人才培养与专业密切相连,专业依赖于课程,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桥梁和支撑点,课程实施者是师资,这是四者内在主要逻辑。当然,培养人才的物质条件对于专业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这在文中后续还有阐释。学科与专业是有明确的区别与联系的,学科是专业的基础,先有学科,后有专业,学科是先生的,专业是后生的。我们称呼学科经常使用某某学学科,称呼专业往往省去“学”字,直接称呼某某专业即可。比如教育学学科,教育专业;心理学学科,心理专业,这是通识,如前所述,这只具有形式的意义,不称为“学”的未必不是学科,称为“学”的未必是学科。
下面,笔者就建设教育康复学学科发表一己之言,以求教于方家。
教育康复学作为学科,从设立开始就有不同的称呼,也存在学科称呼与专业称呼一样的情况;教育康复专业从申报之日起也存在称呼不统一现象。华东师范大学向教育部申请增设该专业时即称为“教育康复学本科专业”,教育部批文同意增设“教育康复学二级学科”[2]。随后,学术讨论中有学者称“教育康复学科”[1];有学者称“教育康复学学科,教育康复学专业”[2];也有学者持“教育康复学学科”和“教育康复学专业”观点。[8]笔者认为,在学科建制过程中,学科名称虽属外在形式,但如同人的姓名一样,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教育康复学称谓,教育康复学作为一门学科,学科名称为教育康复学学科,专业名称为教育康复专业,这与学术传统一致。当然,称呼只是形式,主要的是内容,如上所述,称“学”的未必是学科,不称“学”的未必不是学科,笔者在这里的建言与此不相矛盾。2013年特殊教育学发展30年研讨会上,笔者曾建言称为“教育康复学学科”和“教育康复专业”。再比如,当下我国不但从事教育康复专业人员,即使是从事起步较早的特殊教育专业的人员均无从业职格证,这是学科建制过程中首要要完善的。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中学科建制还存在许多急需完善的方面,这既有体制机制问题,也有认识观念方面问题,需要部门协同完成。
我国许多学科设立受到行政影响,教育康复学也不例外。教育康复学的设立是走先立后建之路。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向教育部提出增设教育康复学本科专业,同年教育部批文增设教育康复学二级学科。[2]教育康复学学科由大学提交申请而获批是清楚的,也可以说是先破后立,先立后建,教育康复学设立没有离开行政的影子。这与一个研究领域理论体系完善,领域学术研究走向成熟成为学科是有别的。教育康复学从诞生之日起特殊性就显现,学科建设过程中自然任务繁重。
笔者认为,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应以学科建制和学科制度化为引领开展学科建设。
客观来说,只有在一些集权国家与计划经济的国家才会出现经行政审批设置学科现象,这时的学科学术性与科学性也就淡化了,这与基于知识的学科本意不一样。我国的教育康复学设置与行政相连,这是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设置。走先立后建之路的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同时完成学科建制和学科制度化双重任务,其建设工作艰巨。
我们一般说学科建制主要指向高校内部机构,如机构组织、行政编制等;学科制度化包括学科研究制度化和学科训练制度化。学科建制是学科的外壳,是形式,学科制度化才是其内核。与刚性的学科制度化相比较,学科建制柔性得多,建立难度相对容易些,学科制度化难度最大。目前我国教育康复学学科制度化水平距离成为独立学科的要求有差距,该学科要立足学科群,唯有抓学科制度化建设,才能正常持续不断往前发展。
为此,笔者建言,教育康复学学科走持续发展之路,学科制度化建设规律是要遵从的。我国教育康复学学科要产出得到社会公认的学术成果和有代表性的经典学术著作,需要大量高水平研究者的不懈努力,学术研究者成为学科建设的主体力量。依此逻辑,学科制度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应是学术研究者的建设。优秀的学术研究者就能成为该学科带头人,抓学科带头人建设是学科建设的核心。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现状,在一次学科建设校际研讨会上,笔者曾建言,打破校际壁垒,建立巡回专家指导制度,这对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同样具有参考意义。笔者认为,教育康复学建设学科制度化首要的是要抓住建设中的人,核心是抓学科带头人,以学科带头人组成学术团队,就能源源不断产出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这是教育康复学学科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专业与学科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我们讨论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离不开教育康复专业建设探讨。
从通识的角度来说,学科联系的是知识,专业指向的是人才培养,人才培养需要课程支撑,这是它们的内在逻辑。从细化角度来论,学科与专业存在诸多特征:从内涵来说,学科针对的是知识,专业指向的是课程;从特征来看,学科具有多样化特征,不仅考虑满足知识体系化需求,还要考虑研究者的兴趣爱好等等,专业是单一化的,只考虑社会需求;从人才培养角度论,学科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相联系,如硕士及以上人才培养,而专业主要针对本科及以下人才培养。
笔者建言以教育康复专业建设促进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正是基于二者的特征考虑的。学科建设代表着研究人员在某一领域的科学研究水平,它反映的是科学研究分类,具有知识性和学术性特征,是恒久的,稳定的;专业建设则不是这样的,专业设置体现的是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反应的是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具有时代性和现实性特征,是暂时的,可调整的。
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才刚刚起步,其特殊性决定学科建设应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专业建设促进学科建设。从上述二者特征不难理解,没有教育康复专业,教育康复学学科也不复存在,反之,教育康复专业的存在可以先于教育康复学学科。我国教育康复专业建设目前起步从本科教育开始与学科专业发展规律相一致。教育康复专业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进行硕士及以上人才培养,如果那样,那也是不符合学科专业发展规律的,只会对学科专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只有符合学科发展规律的学科建设,其水平对专业发展才会产生导向和提升作用,反之,专业发展也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科建设成果得到实践和运用。
基于教育康复学学科与教育康复专业的特殊性,笔者认为,按照学科专业发展规律,教育康复学目前走专业建设之路,加强人才培养,以专业建设促进学科建设是教育康复学建设的理想途径。我们知道,专业的设立弹性较大,其设立与市场需求联系紧密,市场所需即可能成为专业;一般来说,通过设立专业,开发课程,培养人才,开展科研,形成成果,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科发展,这是学科发展的逻辑路径,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也应如此。笔者认为,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可以结合社会需要建立专业群,以专业群建设促进学科建设。学科发展规律要求学科要有社会认可的优秀代表性著作成果,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这是支撑学科成为学科的核心条件,这些条件都离不开专业的实践与探索,专业群的建立无疑将会加速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速度。
当然,随着社会科技、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分工专业化与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现代学科呈现出融合交叉的趋势,这已经成为学科发展的新规律。随着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不断出现,教育康复学的建设离不开跨学科的支撑,这与我们讨论的学科建设遵循学科发展规律不相矛盾,教育康复学也如此。
学科是为人才培养服务的,学科建设离不开人才培养,学科的社会功能发挥依赖于人才实践活动,人才培养是学科建设的又一关键点。循此逻辑,学科通过培养人才可以满足社会需求,得到社会认可,社会的公认度和满意度是学科建设的现实落脚点,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过程中人才培养是其内核之一。在社会康复实践中,我国残疾人的康复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从业者的体量不足就是当下主要问题之一。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情况和全国第6次人口普查情况,我国残疾人总人口数到2010年底达到约8 502万人。[9]2018年,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达到1 074.7万。[10]接受康复人员占残疾人总数不到8%,即使按照2010年的残疾人统计数据,加上未持证残疾人还有约87.36%的残疾人未得到基本康复服务,人数达到7 427.3万人,人数是很庞大的。2015年统计显示,全国康复机构在岗人员只有23.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万人平均计算,占在岗人员70.4%,一位康复人员平均要服务43位残疾人,任务繁重,康复人员需求缺口巨大。[11]2015年调查也显示,我国尚有1 104万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未得到康复服务,所需康复人才缺口很大。[12]当前残疾人康复还不能全覆盖,需要康复的残疾人和从事康复的专业人才之间需大于求现象突出,康复人才体量不足已成为问题的关键,这已经制约教育康复学学科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教育康复专业人才培养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培养康复人才牵扯到诸多方面,诸如师资、课程、实训基地等等,而首要的应该解决的是培养理念。康复人才有别于教学类人才,也有别于科研类人才,康复人才的培养模式不能等同于传统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更不是传统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修改移植,它应该是复合型人才,采用交叉学科培养康复人才是较好的方式。这需要打破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树立新的培养观念,探索新的培养模式,比如校医合作,校康结合等等。当然,康复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新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笔者认为,改变观念,勇于探索是首先要树立的理念。
众所周知,培养高质量的康复人才不仅满足残疾人康复需要,还可以满足科研单位、高校以及一线学校的需要;人才的培养不仅能有效促进学科发展,还可以促进学科服务社会职能的发挥,增进学科的社会美誉度,这是常理。通过人才培养,服务于学科,服务于社会,源源不断产生科研成果,有效地促进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有赖于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另一关键因素。
学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人、财、物等资源的调配使用,虽然如此,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重要性是共识的。教育康复学刚刚起步,基本的师资力量有限,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更是稀少,如前所述,抓住学科带头人,也就抓住了学科建设根本,以带头人组成科研团队能较好地解决学科建设中的科研问题,以学科带头人牵头可以解决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开发等系列问题,可以说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的牛鼻子。如前述,笔者曾就此建言,多次呼吁建立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制度。这里,笔者在作补充阐释。我们知道,教育康复学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方式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复制,培养途径可以是多元化,培养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创新培养是可以积极尝试的。一般来说,学科带头人要求在道德品质、学术造诣、组织领导和团结协作能力方面表现优秀。对于我国许多高校来说,优秀青年教师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假以时日,这些优秀青年教师一样可以快速成长为学科带头人,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培养与怎样快速培养。笔者认为,针对性的集中培训是快速培养的有效方式,“老带新”的师徒制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较好途径,跨校际学科带头人“传帮带”模式是联合培养的探索模式,这些都可以探索尝试。带头人的培养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带头人的稳定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物以稀为贵,培养出来的人才如果流失,或者不稳定,这也不利于学科建设。建立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制度是必须的。制度首先要确保学科带头人成为学科队伍的领导者,赋予其权利,这样便于其开展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其次要确保学科带头人对该学科具有规划权,学科的发展规划直接由带头人制定,这样便于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智慧,科学规划学科发展,引领学科发展;第三,要赋予学科带头人真正的实权,使学科带头人能够独立协调人、财、物资源配置,并对资源具有支配权,使其可以充分自由地整合学科资源。当然,责权对等,规范其权力制度也不可无。第四,要确保对学科带头人的双重激励,即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重。物质奖励见效快,效果退得也快,唯有精神激励恒久。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对于学科带头人的激励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对于高层次人才,物质奖励固然重要,精神激励更重要。
师资队伍是学科建设中重要组成因素,也是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师资队伍的建设可以采用专业培养模式,培养途径是成熟的。这里,我们通过学科带头人方式培养师资也是一种有效方式。学科带头人可以组成科研团队,通过科研活动锻炼队伍,带出一批优秀教师。师资队伍水平提高自然会对高质量康复专业人才的培养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大学诞生之时,学科即与之相伴而生,大学产生之日,教学与之相伴而行,大学、学科与教学构成大学的根本。我们讨论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绕不开大学的根本。大学的科学研究以及服务社会的功能均来自教学功能的发挥,先有教学后有科研再有服务职能是清楚的。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过程中要确立教学第一的思想,学科建设首先要确保教学职能的正常发挥,这是教育康复人才培养的根本保障,也是学科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离开教学,大学就失去存在的源头,成为无本之源,学科建设也将不复存在。
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即使具有特殊性,学科发展规律也是要遵从的。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学科建设情况,在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过程中,要树立教学第一位的思想,坚持把教学放在第一的地位,以教学促科研,以教学促人才培养。我们不难想象,如果正常的教学活动都无法确保,又怎样去保障教学质量?又如何去保障学科建设中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些功能的正常发挥?满足社会需求、开展专业教育和培养人才能力又从何而来?树立教学第一位的理念,人才培养,科研活动,社会服务才有底气,这应当成为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良性循环的出发点和归宿。
当然,从学科角度认识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按照学科发展规律建设学科,有利于学科的发展,有利于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有利于科研教学工作开展等等,这就不难理解。辩证而论,尊重规律的同时有所创新也是可能的,我们的讨论与此不矛盾,是一致的。
教育康复学学科建设涉及的因素还有许多,诸如课程建设等,在文中相关部分已作阐述,不在单独赘述。
其实,学科建设诸多因素中,人是重要的,比人更重要的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