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友军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实践教学是应用型本科教学的关键环节,是衡量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指标。作为实践教学运行依托的实践教学基地,其建设情况与功能实现程度关系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意义十分重大。公安院校承担着为公安机关输送合格的警务人才,培养以公安工作需要为导向、以警察职业能力形成为核心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尤其需要加强实践教学、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公安学、公安技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提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突出公安职业特色,适应公安实战要求,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与公安实战部门协作共建、协同育人机制[1]。因此,建设高水平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回应公安教育实践性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许多公安院校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并取得了很好的建设成效。如广东警官学院中山市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浙江警察学院海宁市公安局实践基地在加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面探求出了一些富有成效的路径,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但就全国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总体情况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受到公安教育专家学者们的重点关注。李冬认为公安实践教学基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安单位参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缺乏积极性;二是实践教学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实践教学质量很难有效监管;四是基地建设缺乏科学规划[2]。戚志如认为当前公安院校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存在建设资金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备,功能不明晰等问题[3]。谢海军认为,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是:功能单一,缺少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求趋利,人才培养功效不足;实践育人机制尚未形成等[4]。笔者通过文献梳理和对一些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的实地考察,认为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进行综合实训教学、岗位认知见习、专业实习,教师进行基层锻炼、警务实践调研、科研创新,以及在职民警培训的重要场所,是实现“校局互动、学警合作、协同育人”的重要载体。虽然许多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拥有教学见习、专业实习、师资队伍培训、实战化教学改革等功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基地主要是为学生的专业见习、实习提供场所,而在教师教官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提升,以及运用基地平台服务实战,深入研究公安实战问题、解决现实警务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功能实现较少。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和普通高校相比,虽然具有针对性强、特色明显等优势,但研究能力不足,人才培养水平不高、服务行业实践功能不强,基地的整体功能实现程度不高。
开展高效的教学活动是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的主要职责。一般来讲,基地的教学活动是由公安院校和当地公安机关依照实践教学大纲联合实施的,应当由学校教师和基地指导教官共同负责教学活动。但实际上,一些公安院校由于师资、经费等因素,往往没有派出专业教师到基地进行跟踪指导,而是把学生教学活动完全放给了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派出实战一线民警担任指导教官。这些指导教官都是业务骨干,日常任务繁重,大多将实习学生作为工作帮手,做一些警务辅助工作,系统进行专业学习、专业指导的时间少。另外,基地教学方式主要是学徒制,当地公安机关指导教官对学生实施一对一带教。大多数指导教官对一线业务十分娴熟,但他们没有从事专业的教学培训,不了解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教学素养不高,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育人成效。
质量控制是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教学管理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它规范和引导着教师的教学行为,是提高教学有效性、保障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目前,一些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对教学的内容安排和过程管理没有明确的要求,缺乏教学内容规范、管理制度规范,使教学质量控制往往流于形式。从教学组织形式来看,学校是把学生安排至各实践教学基地,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教学活动,许多基地实际上是将学生作为警力补充来安排实践岗位,与实践教学的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从教学内容来看,由于缺少规范、适用的教材,大多数指导教官依照当地警务活动来开展实践教学,因而每个学生所面临的警务状况是不尽相同的,在教学规范上和学校指导教师要求难以统一。从教学管理来看,学生的日常学习管理工作主要由基地所属单位负责,学校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很难及时有效地掌握,对教官的业务教学也无法及时全面了解。因此,基地教学质量控制缺乏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问题的产生,都是事物发展过程中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深入分析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现实问题产生的关联因素及其内生逻辑,才能为问题的解决和今后的发展找到依据。
价值取向是指人们把某种价值作为行动的准则和追求的目标。它是个体的活动或意识中所渗透的价值指向,是人们实际生活中追求价值的方向。人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工作态度和行为,对个体如此,对组织机构同样如此。深入思考,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状况,正是参与各方的价值取向难以趋同的结果。
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主要是由公安院校和地方公安机关根据自愿的原则,按照一定的协议共同参与建设的。公安院校认为基地建立的目的在于培养警务人才,满足公安实践教学的需要。因而,基地教学活动应该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逐个完成它所承担的实践教学内容,达到培养合格警务人才的目标,这是基地作为教育资源应该体现的价值取向。而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各项任务,具体而言,就是维护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惩治违法犯罪,保一方平安。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没有明确地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参与警务人才培养,因此,一些公安机关在参与基地建设活动时,主要是从怎样有利于其本职工作出发,其目的在于将基地进行学习的学生视为警力补充缓解警力紧张的一种形式。所以,一些基地并不遵照相关的实践教学要求来安排教学活动,而是则视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来设定学生学习的内容,其指导教师也是根据当前公安队伍的实际状况来确定的,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在实践中,参与基地建设的公安机关所持的工具价值取向逾越了公安教育的本体价值取向,造成了基地人才培养的功效不高,也导致公安机关参与基地建设的随意性较强、出现停建、不建的现象。
在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过程中,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是制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问题。是主导者,抑或参与者?从教育的本质来看,公安院校作为警务人才培养的主体,主导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有利于警务人才培养的一体化进程,有利于学生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但由于经费、人力、物力以及公安职业教育场景的特殊化,公安院校无法在公安机关内独立建立一个完整的、成体系化的实践教学基地,所以,公安院校无法主导公安机关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运行,也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设计来主导基地的实践教学活动。公安机关,作为基地建设的资金、物力、技术及教育资源提供方,在基地条件建设过程中担当主体责任,自然而然成为基地建设和运行的主导者,但人才培养工作不是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它不可能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来安排和管理基地的实践教学活动。这就造成了公安院校由于不是基地建设的主体而无法成为基地实践教学活动的主导者。
在实践中,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在基地建设中存在着角色不明、职能不清,往往相互依靠,又相互制约,致使基地建设缺乏科学规划,顶层设计,管理效能不高等问题。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教学环节是教学活动中链锁式结构的组成部分。教学模式对教学各环节起着普遍的理论指导作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公安教育作为应用型职业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很早就明确公安教育的教学模式是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中指出:坚持突出专业、贴近实战,加强教师、教材和课程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实验、实训、实习和实战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由此可见,“教、学、练、战”一体化是公安教育的主要教学模式,其内涵是将教师的教、学生的学、模拟实战环境的练与实战环境的战动态地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实现以教促学、以学促练,以练促战、在战中练、在练中学,教与学是练与战前提,练与战又反过来促进教与学,教、学、练与战互相促进,合为一体[5]。但现实中,一些公安教育工作者没有将实战化作为公安教育改革的导向,片面理解“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仅为公安教学的几个环节,将教、学、练、战各个教学环节割裂开来,认为学校教师主要承担校内主要进行“教”“学”“练”几个环节的任务,基地教学主要是“战”环节,应该由基地实战教官负责。因此,在基地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往往缺乏理论教师的指导,难以及时解决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难点疑点问题。而基地实战教官则缺乏规范化的教育训练,往往只强调实践操作,难以从理论上讲清“为什么?”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基地教学存在理论与实际割裂问题。
鉴于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存在的问题及其生成逻辑,笔者以问题解决为思路,提出以下加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发展路径。
一般来讲,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是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主要参与者,这两者同属于国家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根本属性都要是为社会输出优质的公共产品,它们不存在经济利益纠缠,没有根本矛盾,对基地建设的价值追求分歧也仅仅是从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完成目标出发而产生的。因此,要实现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对基地建设价值追求趋同,职能、责任明晰,就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牢固树立公安工作“一盘棋”的理念,从公安院校教育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公安教育与警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建立牢固的警务人才培养共同体。重新厘清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两者在基地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明确警务人才培养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公安机关在基地建设条件保障和实战指导教官选派方面具有主体责任,并将基地建设和参与警务人才培养情况纳入公安机关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公安院校承担基地教学目标设定、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考核、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在基地教学组织、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负主体责任。只有从政策上明确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是警务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关系,从制度上厘清两方的职责任务,才能解决基地建设的稳定性和实效性问题,实现基地建设持续良好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9年,公安部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2年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公安机关锚定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标准,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坚持从高从难从严,全面加强全警基本训练、警种专业训练和应急处突实战协同训练。实战化是公安教育训练的风向标,必然成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的根本遵循。建立以实战化为导向的实践教学体系,是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是提高认识,让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实战能力建设是贯穿公安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实战化教学是提升学生实战能力的必由之路,明确实战化教学在公安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意义,增强教师主动投身实战化教学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教学内容融入公安实战,强化学生实战能力提升目标的达成路径。打通校内教学与基地教学的隔板,构建见习、实训、实习、实战有机结合的教学方式,以实战需要构建课程模块,将理论知识讲授与公安业务能力训练有机结合,帮助学生在实际的公安勤务中形成适应解决公安实际问题的工作思路、高效完成指派任务的职业能力。三是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实战化教学效果。创新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强化教、学、练、战各部分的有机统一,依托实践基地的实战环境、业务内容和技术应用等,综合应用案例教学、实训教学、现场教学、情境教学,通过还原现场、紧急突发情景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实地、实景、实警、实战”现场教学指导,让学生充分感受实战氛围、认知实战要求,提升实战能力。
标准化建设,是质量提升的根本保障。公安院校实践基地建设要解决教学活动缺少规范,建设成效不显著的问题,必须对整个基地活动的每个环节确立标准,形成相应的流程制度,加强精细化管理。
1.建立基地条件保障标准。基地的“硬件”建设是基础,要建立与基地教师(教官)、学生数量相对应的能够有效开展各种教学研究活动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物质保障,即要有固定的一定面积的实践教学和科研场所、能够满足大数据警务教学研究的信息化条件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必须的物品设施。基地的“软件”条件主要是指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教师教官队伍,吸收一批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较深理论功底的能及时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公安一线实战民警,通过进行专门的教学研究能力提升,使之成为能从事实践教学的“双师型”教官队伍。
2.建立基地教学质量标准。基地教学应该按照公安类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公安类专业实践教学的目标和教学内容及其考核办法,完善各类实习、实训指标体系,以专业实习教学大纲为基础,进一步优化、细化各个专业实习实训项目、内容、考核等指标体系,建立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确保实习实训内容与专业要求、与达成目标高度一致。
3.建立基地运行管理标准。为了保证基地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实现警务人才培养和服务公安实战的目标,需要建立健全基地教学科研运行、基地建设管理、学生管理等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如制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教学管理规程、教师教官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办法等文件来规范和改进实践教学。
4.建立基地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评价体系,定期定事进行基地建设的各项检查和评估工作,引导基地对标对表规范建设,稳步提升建设水平。建立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动态调整机制,对部分特色优势明显、教学条件良好、教官队伍建设优良、制度规定健全、教学效果显著的基地要加大建设力度,积极打造成为优秀实践教学基地。对部分后勤保障不力、认识不到位、教学组织与管理松散、教学事故频发的基地要加强整改或予以取消,形成基地建设良性的竞争态势。
充分满足各方要求,是良好合作关系持续存在的基准点。为基地赋能,扩充基地功能,让基地不单纯成为公安院实践教学的场所,而是成为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校局互动、校警合作”的平台、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对接的桥梁、公安院校服务实战,助推实战的桥头堡,真正成为推动公安机关警务工作和公安院校警务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才能满足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对基地建设的需要,实现共建共享。具体而言,基地除了完成学生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外,还需要承担在职民警培训、实战问题研究等任务,充分满足公安机关的需求。因此,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应当具有以下功能:一是学生实践教学的平台。基地的核心职能是育人功能,是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主要进行包括学生职业见习、综合实训、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二是警务实战研究平台。新时代新形势下,公安工作迫切需要加强警务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基地就是公安院校利用智力资源服务公安机关,开展疑难案件联合攻关,破解现实警务难题,进行现代警务创新和警务研究成果转化的重要场所。三是在职民警教育训练平台。公安工作现代化需要不断提升在职民警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基地可以运用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和专业的师资力量,依据专业各警种实战需要和能力发展,开展培训课程和专题研发,形成与业务标准相配套、与实战相适应的民警专业训练课程体系。同时,基地通过开展远程教学,将公安院校精品课程、专家讲坛、精品案例等模块和教学视频资源对在职民警开放,充分发挥高校优质教学资源,有效提高在职民警训练质量。四是教师职业能力发展平台。实战化引领是公安高等教育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需要教师快速提高职业能力,实现教学贴近实战、培训融入实战、科研引领实战。教师通过基地这个桥梁与公安机关、实战民警之间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现场教学,共同组建团队开展课题攻关、项目研究,一方面能将最新的公安工作发展动态和最近的实战案例融入教学内容,另一方面也能将高校最新的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现实警务问题,实现教师与实战的深度融合,促进教师职业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