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职尽责,开拓进取,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区县人大常委会40年的实践成果有目共睹
本文以金山区为例。金山自1997年撤县建区、联合建政。1981年金山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并在4月24日至28日举行的金山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第一届常务委员会。金山区(县)人大自设立常委会以来,历届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金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确保区(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金山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不同时期区(县)委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区委提出的落实“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加快打造“三区” “五地”,全面建设“三个金山”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区人民的共同行动。始终坚持区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连续两年承接区委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先后完成了《金山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常态长效机制研究》《金山区工业园区转型发展研究》,全力推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金山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功能提升情况等专项报告,连续多年对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听取汇报、进行检查,先后对环境保护、环境整治、河道清洁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1997年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政府国民经济和计划、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审查监督,推进区委全面建设“三个金山”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任免权与监督权相结合。
(三)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金山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2017年是区六届人大履职起始之年,金山区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每年开展由市、区、镇人大代表联动的主题行动工作目标,积极探索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在创新突破中提供人大方案,体现人大作为。坚持“三联系”制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综合运用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等多种督办形式,做到议案建议及时转办、重点督办、专题督办和跨年度督办相结合,有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在法定时间内得到及时办复和有效落实。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金山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不懈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际、推动工作。1998年以来,制定和完善了《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增强“一线”意识,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和联系人民群众中的一线作用,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进一步展现人大工作新气象新作为。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挥人大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微创新理念,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专题询问等重点监督形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二、区县人大常委会40年的宝贵经验必须珍惜
(一)始终高举旗帜,提高政治站位。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提高政治站位,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二)始終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紧紧围绕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履行职责,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始终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事项,使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都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始终牢记宗旨,真心为民谋利。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发展中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五)始终探索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三、区县人大常委会40年的时代强音开创未来
(一)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经区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新情況新问题,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围绕工作大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切实履行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定职责,确保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监督工作要努力探索改进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全链条式监督、组合拳式监督、上下联动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突出对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突出对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监督,突出对预算决算审查的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贯彻落实“双重大”报告制度,建立完善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机制,切实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独特优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坚持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善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民生事项,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四)尊重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努力探索和完善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制,不断推进、完善提高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代表之家建设成效,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活动,推动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视察、专业小组活动等,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公民旁听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要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向人大代表通报政情、征求意见、办理代表建议等各项制度措施,为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条件。
(五)勇于实践创新,提升工作水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宪法,学习法律法规,加强人大工作、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夯实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能力基础。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找准人大工作与区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切实肩负起“工作机关” “代表机关”建设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