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亦平,陶林
(1.南京农业大学 工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1;2.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00)
田园综合体作为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而综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在实现乡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建设“田园综合体”[1]作为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亮点措施被首次提出。 乡村振兴这一国家战略如何落地?以及田园综合体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应该发挥何种作用等问题的探讨,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现有研究来看,学界对于田园综合体的探讨方兴未艾,但现有成果大多局限于对田园综合体地方案例的介绍,或者是借鉴国外模式,而对于乡村振兴视野下田园综合体的自身综合功能的研究不多。因此,综合功能是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核心问题的认识,本文拟对此做一探讨。
选择乡村振兴的背景来研究田园综合体建设,主要是基于以下认识与分析。首先,田园综合体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承担更多的功能,包括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保护。而传统的农业产业结构和运作模式必然受到严峻挑战。其次,田园综合体是适应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农村三大产业发展的需要。经过十多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推广和政策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进,农业产业化运作也需要新的模式。最后,田园综合体是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战略和最严农村土地政策的需要。随着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用地制度更加严格。国家先后出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客观上对农业传统经营模式的改革具有倒逼作用。因此,在不断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农业+文创+新农村”等田园综合体发展模式已成必然趋势,这是由其形成与发展的历史与现实逻辑所决定的。
综合体(complex)最早的提法应该来自“城市综合体”[2],后来进一步引申到旅游综合体、农业综合体和农旅综合体。其实,田园综合体与农业综合体、农旅综合体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交叉。田园综合体从字面看,包括“田园”和“综合体”两个方面。尽管国外没有田园综合体这一概念,但是有农村旅游或者乡村旅游的概念。如在欧洲的语境里,乡村旅游是“在乡村地区进行的所有的旅游者活动”[3]。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旅游和农业旅游是一组同义词。但也有很多学者并不认同这一观点,如Clarke 认为,农业旅游“是乡村旅游这一宽泛概念的特殊子系统”[4],并不等同于乡村旅游。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国外语境下乡村旅游和农业旅游概念和我们现在使用的田园综合体概念有相似之处。但是田园综合体更像一种带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的学术话语和概念范畴。田园主要强调的是乡村或者农村的基本属性,而综合体则强调功能的定位,即田园综合体不同于原来意义上的传统农业发展,“是朝向农业产业、观光旅游、休闲服务、创意开发、养老服务、生态修复、资源循环等多业态、多功能的综合体演进”[5]。因此,田园综合体是“以乡村生活和现代农业为基础,融入低碳环保、循环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形成的田园生产、田园生活、田园生态有机统一体,是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居民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农村功能和经济关系呈现形态”[6]。
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基于“生态、生产、生活”统一的“综合”功能的“原点”基础,田园综合体是对原有乡村发展模式的一种创新与突破,必将在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就田园综合体运行趋势而言,基于其城市运行与布局方式的本土化,在结构设计上连接了城乡两端,具有向两端辐射与渗透的机制功能,加之产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具有城镇化所需要解决的“四化同步”的潜在作用。
就内涵而言,“田”主要强调的是以乡村土地资源开发为基础,“园”即“乡村生产、生活的外部环境空间”[7],而“综合体”则是各构成要素的承载系统。因此,就本质而言,田园综合体是一种以田为基础,以园为保障,以综合体为支撑的社会系统。同时,就优势特色主导、农事体验引导、近郊观光引领与文化创意带动等现有建设模式来看,大致包括农业产业、田园景观与体验、特色文化与休闲聚集等内容,是一种以地域性、乡土性与拓展性为本质属性的综合系统[8]。因此,综合功能是田园综合体的基本功能,贯穿于综合体形成与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独特特征并且发挥其特定作用。
从静态结构来看,综合体的综合功能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差异特色是综合功能的基础与背景。与城市综合体连锁性以及可复制特点不同的是,依据乡村性、地域性与拓展性的本质属性,结合不同模式的主导、带动、引领与引导等不同启动点(如特色产品、文化、观光、农事等),以及结构与内容的差异性(如优势产业主导模式以生产为主等),田园综合体建设体现为不可复制性与不可移动性。这种特有的异质属性,固然与田园综合体的承载体与特定空间有关,但客观上也决定其不可替代的属性,进而体现为特有的价值与市场空间,最终形成特有的市场竞争优势。其二,由内到外是综合功能的基本方向。就现有的建设模式来看,尽管在内容上各有特色与侧重,并且建设方向与阶段上未必完全同步,但是以农业产业为基础,以产业拓展、乡土与地域等本质属性为依托,通过田园生产、田园体验,借助特色文化打造田园景观,进而在吸引用户资源基础上构建休闲聚集的平台,最终进行产业的“打包”与融合,则是综合体综合功能发挥的基本方向。在此,立足产业特点,表现为由内向外的拓展轨迹,这是综合体得以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其三,多元融合是综合功能的基本特征。综合体由内到外的拓展过程,同时也是三大产业在综合体内的纵向延伸(生产、农事体验与休闲服务)与融合过程。从已有实践来看,这种融合的内容与过程,不仅仅是产业本身,还包括产业发展带来的资金投入与各类人员汇聚,以及对原有土地功能及属性的重新整合。因此,人员、资金、土地以及经营方式等多元融合是田园综合体的基本特点。在实践中,在农业产业、田园生产基础上,依据特色文化与休闲集聚的有机结合,进而实现产业融合与拓展,以及保持田园生产、景观、生活与体验的乡土性,同时坚守特色文化、田园景观与田园生活的地域性等本质属性,是综合功能建设的重点问题,而综合过程的错综复杂与多向交叉则是建设中所面临的现实难题。其四,城乡统筹是综合功能的基本趋势。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概念体现单一产业特点,伴随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运行,这是城乡统筹发展的事实障碍。而现实中的综合体建设模式,基于其在特定的空间内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使“农村”的概念逐渐演变为“乡村”这种多种产业融合的空间概念,客观上联接了城乡两端空间,具有发挥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作用。当然,这种作用的实现过程是阶段性、渐进性的,但其发展趋势则具有渐现性。
从动态发展过程来看,如果说城市综合体具有现代城市经济结构的特点容易被年轻人接受的话,那么,基于田园综合体联接城乡经济两端(处于乡村区域的城市经济运营模式)等优势,其市场受众群则更具有广泛性(适应不同年龄层次的多种经济与文化的某些需要)。在实践中,这种优势对原在城市务工而后返乡就地创业的“城归”人口(返乡创业人口)则更具有吸引力。如果结合以田园综合体的综合作用,在社区结构的稳定与发展以及乡村振兴中则能发挥其独特作用。同时,基于现代社会渐显的“物”向“人”聚集的某种趋势,产业、资金等要素在综合体内进行聚集与综合的倾向逐步显现。
基于此,依据新农村建设资源整合、综合的内在需要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趋势,结合“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田园社区”[9]的现实目标,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与发展必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选项,其功能发挥需要在理论上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自2012年第一个田园综合体(无锡田园东方)建设开始,目前全国已经有18个省开始试点。结合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10个首批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项目情况分析与综合,其经营特色、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表1所示:
表1 首批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基本状况
数据来源:各地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总体规划。
结合首批试点建设情况,学界分别从类型、规模、资金筹措、土地政策等方面进行初步分析与研究,并形成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如胡向东[10]结合首批试点项目的规模、结构,尤其是融资结构及其效益等方面进行研究,刘祖云[11]等从综合体建设的落地政策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与分析。从理论研究成果与试点项目建设情况来看,总体而言,首批试点田园综合体在依托各自特色基础上的框架模式基本形成,资金筹措渠道基本确立,经济与社会效益开始显现。但与此同时,由于建设时间与周期问题,加之农业产业的特殊性,现有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仍然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
第一,从田园综合体发展历程看,本质上,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是在对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智慧农业等乡村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果的梳理、打包、整合基础上,依据乡村文化与现有空间,以农业产业为载体,在产业延伸与拓展过程中进行三大产业综合与集聚的过程。就已有建设情况来看,因为原有基础与积累各不相同,综合体的综合深度与程度也各有差异。当然,基于目前仍处在试点与起步阶段的实际情况,其发展水平与速度自然不可能齐头并进。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综合体建设中同质与重复建设的现象渐现,不仅影响到产业综合与发展的深度,更有可能影响到综合体建设未来的生存。事实上,“中国辽阔的地域和复杂的地貌形成了多样化的区域人文地理景观,不同区域的乡村因环境、气候、物产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地方方言等”[12]。因此田园综合体必须考虑到地方特色,要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和辨识度。在一定意义上,这种辨识度不仅使综合体具有吸引力,更能使其具有凝聚力与持久性。
第二,综合体是对资金、人员与产业等要素的多元结合,其多元性是综合体的“综合”基础与特点,也是其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发展的方向与性质。在多元构成的要素结构中,基于利益导向原则,资金筹措渠道与投资比例,往往决定了其他要素的选择方向与比例,最终影响与形成综合体的基本性质。结合已有实践来看,一方面,在资本总量中,在国家财政投资基础上,社会资本所占份额较高。具体表现为市县地方财政投入少,对田园综合体的发展性质与方向的控制与把握乏力。另一方面,在投资内容与结构上,大量资金集中在休闲聚集领域,其中广西休闲聚集所占份额达到总投资的44%,河北占42%(表1)。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中,“涉农”领域(如农业生产与加工)所占份额明显偏低,有“改姓”的偏离迹象。从城市资本进入乡村社会的现有途径来看,一是产业投资,通过产业发展和多业融合来提升与增加产业附加值;二是资本投资,即通过土地产权或使用权方面的政策引领。基于此,田园综合体的资金引入,应该结合政策应用进程与地区特点,可以分阶段推行,也可以双管齐下。同时通过多项措施与渠道,不断吸引金融和社会零散资本,在打造综合体的综合性与社会属性的基础上,就其性质进行准确定位。
第三,从功能上看,作为复合型的综合体,在载体形式上具有产业、区域与人员的兼容性与集聚性,是“具有乡村振兴全面性战略实现的综合机制形式”[13]。因此,综合并非是各种经济与社会要素的简单聚拢,而是有机融合与综合,是人、地、资金等要素在结构中的优化与叠加。就现有综合体建设情况来看,基于投资渠道的多元,建设重点以及利益目标的不同、管理与经营方法的差异,在建设过程中产业结构布局分割、利益分流与分化的现象开始显现(在投资侧重方面尤其明显)。因此,需要对田园综合体的整体结构进行顶层设计,如在综合体建设目标(生产、生活与生态)框架内,对不同投资经营者的责任、利益进行明确划分与规范等。
从人的要素来看,依据田园综合体的社区管理格局,社会居住人口由原有居住人口、新进人口与旅游临时人口三部分构成。其中,原有居住人口是相对稳定的,旅游居住人口具有临时性与不确定性,而新进人口的形成与稳定以及数量变化则构成田园综合体发展速度与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与条件。因此,对原有居住人口的“散住”到“聚住”,可以通过合理布局解决,而“对新进人口的引进与旅游人口的聚集,则需要在经济发展、文化资源与服务水平上形成吸引力”[14]。从土地要素来看,土地制度规划和使用非常严格,因此,需要充分认清田园综合体的土地资源利用与开发的复杂性与特殊性,科学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固然是重要原则与前提,但与此同时,在田园综合体内部结构设计上,更需要依据不同产业功能进行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并不断完善。同时,在综合体的外部结合与接轨地带与体系上,除了符合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要求以外,也需要在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信息)等外部条件中建立起某种过渡与缓冲的经济与社会区域。这既是由田园综合体不具有城市综合体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由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逐步推进的任务所决定的。
第四,从目前试点项目建设来看,尽管有一些比较成功的试点项目,但就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整体状况来看,仍然存在内部要素不协调、非兼容性甚至排斥性等风险,需要在机制建设与设计中加以规避。其一,在空间上三大产业不协调风险。与城市综合体不同的是,田园综合体是以乡村为空间,一产为基础,二产为依托,三产为落脚点的三大产业融合的综合机制。与城市综合体的单一产业体制相比,田园综合体以乡村背景与依托,更具有复杂性。其中,农业的“姓”、工业的“名”与商业的“实”,需要在产业布局中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在投资与回报结构中需要事先确定。就现有试点项目来看,除了海南以外,陕西(37%)、福建(38%)、云南(33%)与四川(30%)等项目在非农领域(休闲聚集部分)投资内容都在30%以上(表1),股权分红占比较高,对涉农利益具有挤占性。基于此,田园综合体的性质与发展方向需要在政策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与界定。其二,利益分配不均衡风险。在经济活动中,人的需要是多层次、多结构与多样化的。对田园综合体实际经营而言,基于居住主体的熟人社会的文化背景与特有生活特征,其价值需要更具有复杂性。如果我们习惯于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的话,则在乡村社会不具有复制性(这在乡村拆迁安置中尤其如此),在产业发展中需要对主体的需求结构与特点进行充分研判。这种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尤其表现在土地问题上。对农民而言,土地不仅仅具备利益价值,更有安全与归属价值,其“惜地情结”的影响,需要在政策上予以充分评估与精细考量。
“综合”是田园综合体的根本特征,这是体现乡村振兴的全面性要求与实现战略目标的基础与保证。但是,田园综合体的集聚与综合,需要将产业特色为切入点,将人的要素贯穿于“生态、生产、生活”主线,在集聚多方资源与力量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布局,其“综合”的优势与特点才能有现实作用与价值。从首批试点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建设来看,其框架基本确立、建设要素基本形成,发展方向与思路基本明确。当然,基于项目建设周期有限与处于试点阶段等实际情况,其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评估与示范样本并不足以说明全局状况。在此,只能依据综合体建设的“综合”功能提升等共性问题,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探究:
结合现有田园综合体的模式选择与发展历程,一方面,田园综合体姓“农”,具有不同于城市综合体的特质;另一方面,田园综合体姓“特”,具有特定的地域性或者不可复制性,这是田园综合体差异性竞争的基础,也是其价值体现与生命力持久的依据。因此,在“农”与“特”基础上,进行人员、资金、产业的综合发展,这是综合体功能发挥的重要基础。
1.以农业为背景奠定基础
产业基础的不同是田园综合体与城市综合体的最大差别。就农业产业特点而言,基于其原发性地位,在实践中制约与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方向与质量。因此,其稳定性与安全性的要求,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内在需要(某种程度上也是发展的机遇与优势)。因此,在实践中以农业为背景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就需要转变理念,以农民为本,农业为基础,切实维护广大农户的话语权,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需要利用与发展原有经济合作组织与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农村闲置资产,不断增加农民收益。如重庆忠县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依据柑橘产业链,园区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在该项目建设中,以农产品特色为基础,覆盖与贯穿综合体建设过程,充分体现了田园的背景,综合的效能。
当然,之所以强调综合体的农业背景,在认识上,这是田园综合体得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选择特定市场份额并进行差异化竞争的实际需要;在实践中,需要在投资渠道、经营方式、利润分配上进行机制设计,力求避免“田园”的过度城市化与商业化。
2.以地域为标识强化特色
在田园综合体建设类型上,尽管学界依据已有试点项目建设状况,将现有试点项目归纳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区模式、文化创意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观光园模式与农事体验型模式等四种类型(表1)。但客观地说,这种划分与归类也只能是粗糙的。就目前试点项目类型看,基本上也都是集特色为基础,文化创意加之体验相结合,综合服务为支撑的建设模式。项目建设的同质性比较明显,“一园一品”的异质性不够突出,同时缺乏可推广与具有操作性的样本。在运行实践中,基于特色显示与持续发展的需要,政府与学界在政策导向与广告宣传上,以地区“几小龙、几小凤”为模块对综合体形式进行打包与包装,也丰富了综合体的建设内涵。但就实践来看,“逛田园景—吃农家饭—买绿色菜”的运行模式并无根本性的变化。因此,从静态的角度看,需要依据不同地域的自然特征,结合对应的文化传统与传承,在模式与结构设计上体现其识别度,进而形成与确立综合体建设中产业等要素综合的平台;从动态的角度看,在一定意义上,农村与乡村的区别在于产业的单一与综合。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综合体的建设,需要在乡村空间布局上,依据不同产业的特点与发展需要,贯穿与契合以地域性标识,进行合理规划与建设,最终实现以标识为依托、产业融合为核心、人财物有机结合为方向的建设目标。如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朱家林村试点建设项目,在结合国内外田园综合体建设模式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农业创意与农事体验,成为独具特色的创意型田园综合体。
因此,比照国外模式,大体可以分为四大类:“以日本为代表的绿色生态农业观光游(政府扶持型)、法国的生态农业旅游协会(非政府组织型)、德国的市民农园(生活生态型)、美国生态农业节庆旅游(民俗节庆型)”[15]。与此相比,中国的田园综合体建设类型尚未定型,文本表述与建设内容不一,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打磨与塑造。
依据结构-功能学派的有关理论,构成事物要素的组合方式、次序与比例等决定了事物的性质与功能。同理,田园综合体的构成要素,尤其是核心要素的构成状况更是决定其发展的方向与趋势。结合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人”是最本质、最关键、最核心的要素。因此,以人力资源的培育与建设作为综合体的“综合”主线,这是综合功能得以发挥的关键。
1.培育与建设主体人力资源
事实上,田园综合体是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与此同时,依托本土自然资源而得以发展,却始终是其立足点。因此,从主体人力资源建设的视角看,重视对田园综合体机构中的农民教育和培训则具有迫切性。日本对农业教育高度重视,“到1990年代,日本的农民中,高中生占到了75%左右,大学生占到了60%左右”[15]。在实践中,为避免在经济活动中农民主体的“失语”与“缺位”,克服乡村“空心化”现象,可以尝试建立类似法国农村家庭式接待服务微型企业运行模式。在建设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类指向明确的培训计划与政策支持,提升农民的素质和技能,让农民的参与改造与园区整体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本地人”优势而聚集“人气”,形成资源的聚集效应。
在培育与充实“本地人”资源以外,同时也需要注意构建“外地人本地化”的工作思路。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投资渠道的多元通道,以本土文化优势作为切入点,引进综合体建设所需要的经营管理、技术项目等领域的人才;通过人才市场,引进服务与经营人员;通过学界、政界的政策与智力通道,建立潜在的管理与决策人才储备系统;通过特定产业政策的优势,建立返乡创业与就业人口本地转化的机制等等。当然,这种“外地人本地化”是宽泛的概念,其本地化的形式也是多样的(直接或者间接等),其思路需要在实践中逐渐探索。
2.以服务与消费培育客户资源
从经济学角度看,客户资源的数量与结构,以及稳定与持久的程度,是田园综合体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实践中,基于客户资源培育与发展,田园综合体的服务功能设计需要有差别化的思路,需要在“农”“特”“鲜”等方面形成特色,使参与者在消费体验中能够“站得住”(满足需求),“停得下”(服务延伸)进而“留得住”(养老或居住的潜在需要)。同时,在形式设计上,包括环境设施、服务延伸等软、硬件布局中,细节处理上需要强化带有地域背景的“农”文化标识,突出其氛围内化作用;在服务与消费内容上,在满足大众消费功能基础上,依据本土文化背景,产品突出其“特”与“鲜”的优势,进而可以获得与城市综合体不同的市场份额,在实践中体现联接城乡综合发展的机制与平台作用。
同时,在运行实践中,基于农业生产的特点,乡村文旅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是一个常态,对综合体市场的稳定与持续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建议在产品与产业设计中,依据产品不同季节在空间进行平摊,或者在季节空档期穿插地方性的文化产业品牌。如福建武夷山五夫田园综合体项目,就粮食、茶、竹、莲等主导特色产业在不同时间与空间进行铺垫的同时,辅之以建筑观赏性、记忆性的农业,积极打造“清新福建”与“悠闲五夫”等特色内容,进而形成稳定与连续的市场体系,避免因为产业周期性的原因导致客户资源的流失与短缺。
田园综合体的综合具有多元、多层次的特点,综合过程具有阶段性。其功能完善是多元主体在总目标基础上集体发力的结果。在实践中需要在资本资源、经营资源等方面进行综合。
1.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
依据财政部与农业部201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明确将田园综合体作为农业PPP投资的六大重点领域。“从实践作用看,PPP项目既可以发挥税收政策的功能,也可以通过融资政策,进而降低与减少融资成本与社会资本投资,充分体现了资本资源向农业转移的方向与趋势”[16],进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从现有PPP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看,其合作项目大致具有产业集中、周期长但回报率高的特点。当然,基于田园综合体的多业态特点,以及投资预期的非确定性,现有项目大多数仍然处于试点培育阶段。PPP项目的广泛运作仍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观望、尝试与推广期。
因此,在资金资源的利用过程中,结合已有试点项目的实施状况,拟采用分阶段逐步推进形式,充分发挥其引领与示范作用,待发展格局与框架形成与定型后再逐步推进。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社会资本的营利性目标,容易对当地集体经济和农户现实利益产生挤出效应。应该通过资金投入比例的界定与后期的管理介入,避免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被外来资本或工商资本完全控制而形成依赖,导致当地集体组织及农民的利益受到压制。对此,目前学界一般认为政府投资比重应该占30%~40%,即不能完全由社会资本投资控股,也不能让政府投资比例过高影响社会资本和企业的积极性。
2.经营资源的有机融合
田园综合体的城市经营方式与农业生产组织的有机结合是原有乡村经济建设过程所没有的。尽管其结构与功能,在理论与方案上容易设计。但是,由于生产与经营方式的差异,其组织分工、利益分配以及观念上的冲突在所难免。在田园综合体初建时期,由于资本与经营的引入需要,这种冲突并不明显,但随着规模建设与延伸程度的深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主体性角色与经营主体地位的排斥或许成为一种潜在的风险。
综合体要素的综合与融合所面对的挑战是多方面的。而综合体资源融合的困难与障碍则集中在农民利益分配与综合体用地配置与使用方面。首先,在用地政策以及使用方面,应该尽可能采取集体建设用地方式,如通过租用或者土地使用权入股、转让等方式;其次,在农民利益保障与主动融入方面,需要事先构建与确立利益安全与利益保值、增值联合机制。如通过土地入股与就地就业构建利益保障机制的同时,在园区建设框架中,通过经营民宿、农家院与农副产品销售等产业经济构建其利益增值机制,让农民在参与建设中能真正受益,进而形成综合效益。
总之,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性与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综合性对接,是中国农村经济在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阶段性结果,也是农村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趋势。在当前推进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过程中,在充分考虑和发挥田园综合体的综合功能基础上,综合分析与研判其积极效应与存在的问题,以便在政策与制度上及时调整与完善,这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与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