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奔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贵州贵阳 550000)
《城市设计新理论》的作者在对传统城镇整体地自发生长的研究中,批判了现当代的城市建设。现代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普遍不考虑发展过程中的整体化,虽然发展是渐进式的,但是这种渐进并没有产生整体性。现今的城市发展是一种可以预测式的发展,在城市发展中是由规划和建设机构通过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四个过程进行控制的,这种方式由少数人和组织操纵,使城市发展产生的整体感不自然。这种提前计划的发展并不连贯,现在的城市设计在深层次上并非连贯,这种连贯感本应在每个台阶和每条街道上感受到。况且现在的规划发展往往注重“设计”,而没有如同自发形成的有机城市那样唤起人们的情感。
对于现今城市发展遇到的问题,《城市设计新理论》这一书尝试着通过验证本系列丛书前四卷(即《建筑的永恒之道》《建筑模式语言》《俄勒冈实验》《住宅制造》)所得出的经验制定总则及其细则,来动态规范自由发展的城市化过程,获得有机的整体感。
城市的整体性的意义是指自身的整体性,是它的出生地,起源以及连续生长过程中不断繁衍。新的生长是由原有的具体且特殊的结构属性而产生的。在老城镇里,我们总是能感到有机的力量,和其他所有类型的有机体一样,它享有自我调节的整体发展能力。因此本书预言今后的城市区域规划、城市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扩初设计,以及细部设计都会向着提升城市整体性的方向发展。
在促使城市自由发展时候,生长发展的法则是至关重要的。由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有很多活动组成,这些活动本身是混乱的,每个部门的出发动机不同,比如出租者希望扩大出租面积来收取租金,交通部门想要保证城市交通通畅,旅游环境部门希望保持城市的自然景观不被破坏,政府官员希望城市GDP 持续增加,等等。它们是如此不同,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被多重动机的大杂烩所指导,利益相互矛盾,没有平衡意识。在80 年代以后的城市发展决策中,交通的要求达到了不合理的地步,这是一种失衡,忽视了城市中的其他利益,这样的大杂烩是不民主的,因此城市不能达到有机发展。
因此,作者提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态度。假设在整个城镇的建设中存在一个单一的目标:在各处创造环境的整体性。迫使人们注意不同目标之间的平衡。这构成了城市建设的总则:城市发展中的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被设计,以在各个层次上保持其整体性,这些建设项目包括从最大的公共场所到个人住房,乃至最小的建筑细部。
为了更好地在实践中践行这条总法则,作者总结了以下七条细则。这些细则包括了确定一个组群的整体,并告诉人们如何才能形成这些整体性。
细则1:渐进发展。有机的整体化不能一次性大面积地实现,发展规模应该进行控制,任何建筑项目都不可以过大,并且在城市建设中的大中小型项目必须要有一种合理的混合比(对于混合比,作者在本系列丛书第三册《俄勒冈实验》中作出阐述)。并且在渐进式发展中,对地块要有合理的建筑功能分配,鼓励并引导开发商向理想的功能分配方向发展,以保证地块内合理的城市功能,防止资本主义自由市场有可能带来的功能缺失。
细则2:较大整体性的发展。强调每种建筑行为都必须在帮助创造更大的城市结构中发挥作用。由于渐进发展本身不会创造整体性,而现有的城市大规模规划以牺牲有机感创造呆板的规范,因此需要从城市自身有机发展的结构中提取秩序:随着建设行为的增长,需要让所有参与建设的人对其讨论,使每个开发商能清楚的知道本项工程将帮助产生哪个更大的整体结构,并且知道如何才能更好地帮助产生这种整体结构。这样可以使更大的中心通过城市中一个又一个项目的逐步发展而有机呈现。体会更大的整体结构往往有如下三个过程:①某个项目为新的区域中心提供某种启示;②一项或多项其他项目定位中心结构的轮廓;③一系列后续项目逐步完成这个中心(这要求开发商要站在城市整体角度出发,不能单独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总则的要求)。
渐进发展是分块的,不连续的,在所有的渐进式发展失败例子中,总是在于不能认识到更大建筑群体的存在,因此就产生了细则3。
细则3:构想。要求每个项目是由健全现有建筑的构想中产生的,而非从头脑中闪现的某个概念出发。即对基地环境的前期调研被放在所有事情之前,在产生设计思路之后,设计出的建筑图纸或模型放置进基地环境中,能被他人强烈的感受到设计者构想的存在,并能启发下一个项目的设计。这样构想只涉及:它是什么?打算在哪里建什么?使得新的设计直接从已有建筑中发展而来。这同时也强烈的带有个人情感,充满人情味,并且规避了只想盈利的开发商的企图。
细则4:正向城市空间。我们所处的环境里,广场花园似乎越来越变成建筑之间的边角料空间,即负向空间。因此这条细则就是将花园、街道等作为空间的焦点,而建筑物则成为围合出空间的工具。当在设计每一个建筑项目时,都以创建优美的人行空间为原则。每座建筑在其附近都必须创造既有机联系又优美典雅的公共场所。由于建筑物退居为创造空间的工具,它的造型体量也尽可能的简洁优美。假如需要设置停车场,应用建筑遮挡住。
细则5:大型建筑物的布置。这是讨论建筑物内部自身的设计和布置。本条细则规范了建筑物入口、空间、交通空间、庭院等等的布置原则。
细则6:施工。本条细则讨论了结构和构造要形成整体性。分成总体结构和细部两部分。细部要求建筑物必须要有首层、屋顶线、楼层分区、明显的窗户、使用粉刷或清水墙面等等。
细则7:中心的形成。每一个整体都必须自成中心,还必须在它周围产生出一个中心体系。这样可以保证一个建筑或其细部结构都可以与它的相邻空间相协调,形成整体。中心可以是建筑或广场,它能被我们认识的原因就在于它的结构,总是能被我们发现对称性的存在,尽管伴随着对称于非对称的平衡。
在已有总则与7 条细则作为整套城市发展纲要的基础上,本书在实验的条件下进行城市发展的模拟。在模拟过程中,由18个研究生扮演开发商/设计者的角色,先行对所有实验的参加者教受总则与7 条细则,然后每个人自己考察这个地区的条件,各个时期的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项目。当研究生们提出一个项目时模拟的建设委员会将审查方案,假如能够满足总则以及7 条细则的规定,该项目就能够批准。假如不能满足,则打回去重新修改,直到能更好地遵守这些法则为止。
一旦项目被接受,就被立刻标注在大规划图上,使得其他参与者能够知道将要发生些什么,随后设计者要做出精致的模型替代标记安放在基地模型中。这样,模型一直处在连续发展的状态中,我们可以看到新的模型正在被制作,一些模型还在标志和草模阶段,而有的已经完成了。这样就跟真正的城市一样,有新项目、计划实施的项目、半竣工的项目以及老建筑,相互交织在一起成为城市的真实骨架。
本次实验选择旧金山海滨的一个部分,大约12 万平方米的城市地块作为实验的基地。基地现状有几条现有街道、一条高速公路、三个码头、一个咖啡厂、夜总会,以及仓库和其他工厂。现有模型由90 个项目组成,全部以精细的木制实体模型形式表现。
实验中经历了90 个项目,每一个项目的设计都包含完整的平立剖图纸以及精美的木制模型。本书详细的记录了在实验过程中大约70 个较为重要的项目。在每完成几个项目,使得环境发生了阶段性改变之后,对上阶段的评价将被记录下来。
在实验的最后产生了在古老城市中所见到那种有机特征和结构,而不带有刻板城市设计的特点,以一种自然友好的方式产生了整体性。但是这个实验只能说是部分成功。
(1)这次试验产生出的建筑物都有着19 世纪的建筑风格。这是因为细则6 对建筑物设计的风格有着限制,对于施工法则的限定容易导致更为传统保守的细部设计。因此在对于建筑物的细部构造上的规定应该更为概括一些,便于设计师的发挥。
(2)虽然实验在一个个小的区域地块上取得了成功,在整片用地大规模结构上没有产生高度的统一性,因为中心区域应该有张有弛,周边建筑有着指向中心的趋势,而对单体建筑的引导很难控制这种节奏。也许应该加强细则2 对于大型整体的理解。但是作者并没有想出具体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修改方式。对于在整体发展中如何加强预见性依然值得后来者推敲研究。
(3)实验所采取的对待公路交通的方式与众不同:公路随着建筑物和人行空间位置而变化,而非现今由公路来决定建筑形式。因此,这样非正式的公路系统在更大规模,需要多种交通要素联合运转的项目中可能无法运用。由于本实验的范围过小,不一定适合更大范围内的城市发展。在较小的区域内的发展使用自然生长是较好的选择,而在更大的范围内,由规划部门做出统一调整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4)本书的理论和实验与当前的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完全不同,与现有区划、规划、经济和土地所有权都不一样,因此本书建议修改当今的城市规划法规和规划过程。这是本书最大的问题同时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它给城市设计提供了一条截然不同的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