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庆祝(沈阳师范大学)
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变迁可以发现,国家在制度上作出的每一次变革都对民营经济产生巨大影响。从建国初期重视经济发展,制度上为经济创造宽松条件,各种经济形态获得发展机遇到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在制度上明确民营经济地位,给予其法律政策保障,使其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制度的变革成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政策制度为民营经济创造了良好制度环境,同时政府也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断进行制度改革的探索,如进行职能转变,保持民营经济合法地位等,充分体现出国家服务民营经济意识的提升。然而,国家在制度上作出的变革,是否能够满足民营经济发展需求,是否能够落实到位,也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民营经济的运行发展。对此,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创新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其要求国家与各地政府都基给予高度重视,从而使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得以不断完善优化。
虽然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一直都对民营经济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并不断在制度上进行调整和变革,使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被确立,但随着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期,民营经济发展也遇到了一些困境与制约,这反映出我国在制度的创新和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政府制度供给不足。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发展出来的,其在实践弥补了民营经济制度上的缺少,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国民经济发展势头迅猛,这导致当前的制度供给又再一次出现不足,对此,政府不断在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运行机制调整上努力,力求通过制度的供给和完善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然而这一制度供给在地方上的具体推进却因种种原因受到阻碍,使得制度的优势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其次,制度创新中的政府服务意识不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的运行更多要依靠自身的调节作用,政府在这其中哦那天则需要扮演好服务性的角色。一方面,政府需要通过制度的创新来为民营经济运行提供保障,维护其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进而激发社会中民营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和参与民营经济的欲望。另一方面,政府需要扮演好服务性角色,针对民营经济运行中的社会环境、市场秩序、经营主体权益的维护等进行服务供给,从而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便利。然而现阶段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制度创新上仅仅只重视制度的制定,而缺少服务意识,制度的制定和创新缺少服务理念的支撑,或者制度诞生后仅仅停留在文件层面,实际服务性工作并未落实到位,政府对民营经济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干预,如此就造成制度创新无法与民营经济的现实需求相吻合。
最后,制度与市场缺少结合。就目前而言,民营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带来的经济增长是极其巨大的。可以说,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紧密相连的。因此,民营经济制度在创新与变革的过程中,如何使制度与市场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完成对市场机制的调节,让市场在制度范围内健康持续发展就成为一个重点课题。目前,我国虽然围绕市场经济进行了相关制度建设的探索,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特殊情况,其制度也必须紧紧围绕市场的运行来进行改革创新,找到制度与市场间的联系点,以制度带动市场经济运行。然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其需要对政策制度的需求是极其旺盛且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加强与市场的结合。可是新时期民营经济所面临的困境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来自制度创新缺少对市场的研究,与市场联系不够紧密,导致政府与市场无法形成有效协同。
加强制度创新是当前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举措,而要做好这一点,研究分析历来我国民营经济制度创新的机理是重要一环。从民营经济制度变革的历史不难看出,其中有两方面诱发因素。一是我国政府自上而下所推进的制度变革,政府制度通过强制性手段对民营经济进行影响。如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社会结构特征促使政府必须通过强制性制度手段来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整,赋予民营经济法律地位并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我国社会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因素推动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与变革。如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发挥民营经济优势来化解一些社会问题,需要发挥民营经济的带动作用。而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情况下,相关政策制度环境形成对其进一步发展的制约,此时就会诱致政府对制度做出调整。可以说,民营经济制度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先进性的体现,是社会内部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全面不如新时期,市场经济就面临着许多新的形势,民营经济在新时期的发展仍然依赖政策支撑,所以加快制度创新仍然是当前推动其发展的首要举措。但在制度创新上,则需要我们找准方向和重点,以切实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
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政府以什么角色思考问题,以什么角度考虑民营经济,就将制定出什么样的制度。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所以其本身在市场经济范畴内具有独立性与自主性,与市场经济一样不应受到市场之上的行政层面的过多干预。但同时,民营经济又需要有政府给予维护,有制度提供保障,所以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上,政府应该更多的扮演好一个服务性角色,提升自身服务意识。一方面,加快制度创新需要政府在转变自身角色定位,理清职能范围与行为边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多的服务性政策。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协调好自身与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减少对民营经济的行政干预,实现政府政策制度的服务化转型。
在政府制度供给层面,虽然国家一直都有做出各种努力,也通过制度创新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但单从供给角度讲,制度供给与需求还存在一定的“断裂”问题,配套制度只是从以往绝对的短缺变成了相对短缺,其制度供给仍然存在较大的不不均衡性,这也是我国新时期民营经济遭遇发展困境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加快制度创新上,政府需要结合自身的服务性角色在市民营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进行制度供给,如对登记注册、市场准入、产权保护、财税 政策以及资金、土地、劳工等生产要素的制度框架等进行完善,对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竞争、投融资机制、社会化服务体系、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政策等制度空间进行不断拓展,从而推动制度均衡效能的严谨,增强制度供给,进而为政府联系市场做好全方位政策服务供给,加强政府与市场的结合创造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依赖性是十分显著的,这从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就可见一斑。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与供给,但在长期发展中,我国的制度创新也始终存在一些积弊迟迟无法根除,进而影响到民营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新时期继续加强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政府就你必须转变自身角色定位,加快提升自身服务意识,同时面向制度供给上的不足推进制度均衡效能的演进,如此方能提升其制度创新的科学性,为新时期民营经济发展继续产生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