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体系,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HJ 112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 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3—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HJ 1124—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 112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等5项技术规范,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五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功能近日即将正式上线,届时相关行业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正式申报排污许可证。
其中,HJ 112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从环境管理角度对适用范围进行了定义,对炉窑类型进行了科学划分,将实施重点管理的炉窑排放口定义为主要排放口,按优先级别给出了多种排放量计算方法,并对参照执行的耐火材料制造、石灰制造行业给出了参考的排放量计算方法。该技术规范为方便企业填报,管理部门审核,对实施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填报要求分别编写,独立成章,并对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进行了进一步的简化。本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将有助于指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将工业炉窑通用工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规范化管理数量众多的工业炉窑。
HJ 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根据行业生产工艺和产排污特点,将恶臭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监管体系;通过梳理橡胶制品、人造革与合成革、合成树脂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了许可限值确定方法;结合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分别规定了重点、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要求,明确了污染防治要求,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帐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