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招标的几点探讨

2020-02-15 15:54孙伟明
建材与装饰 2020年15期
关键词:招标智能化单位

孙伟明

(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17)

1 智能化工程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对智能化工程定位不准,需求不明确。建设单位在智能化工程的论证阶段,没有开展全面调研,仅掌握规划和设计方向,相关需求往往停留在一个模糊的功能定位上,无法对具体的信息化、智能化提出量化标准,对系统的制约因素未进行全面了解,项目智能化整体把控只能依靠设计人员。

(2)设计人员缺乏工程建设经验及对整个工程的系统认知,总体设计无法适应系统性、可扩展性的要求。部分设计人员在对接需求不清晰,项目整体把控不准的情况下进行设计,设计思路不明确,将导致后期施工的混乱。

另外,《建筑法》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在未招标确定中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前,设计院无法进行详尽的施工图设计。而往往建设单位出于成本控制的需要,在设计阶段,要求设计院出具明确品类、基本技术参数的主要设备表。鉴于以上实际情况,部分设计院只能将智能化系统各板块逐项切割给相应的系统供应商,由他们进行分块设计,然后简单叠加,组成智能化系统。这将导致,智能化工程系统性不强,设备参数具有特定的指向性。

(3)需求不明确及设计深度不够,必然导致清单编制存在诸多问题,整体质量不高。这种情况下,有经验的投标人将提出诸多答疑,在建设周期允许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以选择补充设计,进而调整清单、控制价后延期开标。在时间不允许时,这些问题都将遗留到后期现场管理当中,造成管理难度加大,建设成本增加。

2 智能化招标工作分析

(1)建设单位在智能化工程招标前的需求论证阶段,应开展全面调研,避免造成功能定位不准。

例如一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在对医护对讲系统调研后,仅向设计人员要求,按照参观考察过的另一同类项目使用的产品进行设计。后续招标医护对讲系统主要设备参数均参照上述产品。工程完工后,系统对接调试阶段发现,使用的医护对讲系统设备为半数字化架构类型,目前医疗系统大部分使用全数字架构类型设备,选型较为陈旧;其次该设备厂家不具备先进的系统开发能力,所供产品无法与医院HIS系统对接,未实现信息一体化;医护人员无法通过病区管理电脑向各分机发布信息,病人也无法通过病床分机查询医嘱信息、医疗费用等等功能,该系统未达到既定的功能要求。

因此,建设单位在智能化系统论证阶段,要对各系统组成及功能进行准确定位,不盲从供应商或设计推介,既能了解各系统发展趋势,又不片面追求高端、性能过剩的设备。

(2)针对需求不明确或设计深度不够的情况,一是在招标工作开始后,选择有经验的编标人员,校核人员,组织设计院及编标人员进行充分设计交底。编标人员在仔细消化施工图纸后,充分提出问题,倒促完善设计。多数智能化工程设计阶段都会存在遗漏设备参数,技术要求不明确、安装或敷设方式未说明等问题,甚至会遗漏部分设计内容。在清单编制工作中不刻板服从图纸,主动发现问题。

(3)建设单位可对主要系统的重要设备厂家进行充分调研后,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主要设备品牌库。这项工作周期较长,对智能化工程质量影响很大,可作为常规招标相关工作进行,视项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对于智能化工程的常规系统,比如综合管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系统、安防系统等,调研完成后,选出技术优良、性能和售后有保证的知名品牌后,可相对固定下来,项目启动设计时提供给设计院参照设计。针对个性化系统,比如学校项目的图书管理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创新实验室系统等,比如医院项目的智慧门诊系统、数字病房系统等等在项目方案评审通过后进行针对性调研,制定品牌范围或集成要求。

(4)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应注重条款设置的严谨性、合理性。

通常招标文件编制重点在于资格条件、评审办法及合同专用条款的设置上,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也不例外。但智能化工程相较于传统安装工程又具有系统性、可扩展性的特性。目前,智能化工程招标在资格条件上无法实现对其特性的考察,只能按照常规招标设置对应的专项资质及类似体量的工程业绩。重点在于评审办法及合同专用条款设置,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招投标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招标文件中可重点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评审,考察投标产品的系统性及前瞻性,但目前综合评审办法中方案分占比较小,且差距不允许太大,投标人没有积极性对整个项目花大精力进行组织设计,通常仅根据招标人的控制价,拍脑袋进行一定比例下浮后直接投标,存在投标询价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中标后建设单位管理风险较大。

对此,提出三点建议:①建议在大型智能化工程招标中,增加项目负责人答辩环节,可以一定程度上排除挂靠情形,也可以实际考察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水平。②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一定时间内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投标授权书及原厂质量证明文件等,可以有效促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进行实质询价,也有效的保证了后续进场设备的进货渠道及质量要求。③在招标文件及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划分智能化工程与总包、其他专项分包的工作界面,防止招标漏项或施工过程关联施工方相互扯皮。

3 结束语

通过对智能化招标工作的分析,不难看出整个过程要求建设单位参与智能化招投标组织及实施,工作量较大,设计与施工脱节的风险全由建设单位承担。鉴于此,智能化工程更适合以EPC方式发包。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和稳定采购渠道的集成商完成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调试直至竣工验收、维保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未来,陪随着人们对生活、工作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智能化必将朝着绿色环保、可扩展性、智能系统集成化的趋势发展,招标工作也将更加规范,更能实现项目的功能定位及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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