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娟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的受关注程度不断增加,但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中需要协调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微妙关系,开发利用层面需要兼顾的事宜也十分多样。生态经济的发展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对政府往往也提出了很多新要求。由于缺乏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开发利用层面往往会出现一些具体问题。正因如此,探寻出更好开发文化遗址遗迹的有效策略十分必要和重要。
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的现实条件较为良好,这也是近几年很多文化遗址遗迹得到了快速开发的直接原因[1]。一方面,生态经济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整个社会对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国内存在数量众多的文化遗址遗迹,这些文化遗址遗迹也为生态经济视角下不同经济形式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现实选择。但也要看到,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更多的被看作是经济发展资源,其需要得到具体的开发与利用,但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存在一定难度,诸多因素影响和作用下,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层面往往会出现一些具体问题,相关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也成为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能否有效开发利用的关键。国家层面,社会公众层面对于各种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的重视程度明显重于相应的开发利用,因此,文化遗址以及开发中需要基于生态经济这一视角。但参考浙江、江西等地部分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项目的实际状况可以发现,即便在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上需要兼顾的内容也十分多样。
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系统性规划缺失这一问题较为常见,这也是很多地区在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中进行了很多努力,但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并未取得有效突破,生态经济发展状况依然较差的直接原因。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本身具有一定难度,生态经济发展的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也需要具备生态友好型的基本特征。但很多地方政府缺乏文化遗址遗迹开发经验,其也很难进行科学、系统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规划。不科学的规划,或是规划上的不到位容易导致文化遗址遗迹开发中很多次生问题的产生,且缺乏系统规划也会导致相应管理活动在开展上很难顺利进行。此外,很多过度开发,不当开发等问题的产生往往与前期规划不到位有关,诸如开发资金超出预算,开发时间周期过长等问题也与系统性规划的缺失有一定关联。从这一层面看,开发利用的系统性规划缺失是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中的基本问题。
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形式较为单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开发利用事宜对生态经济发展的贡献力[2]。例如,很多地区在旅游经济发展的理念下进行着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由于文化遗址遗迹本身具有很强的人文特征,将其作为优质的人文旅游资源予以开发利用的做法较为可取。但这种开发利用形式并不适合所有的文化遗址遗迹,且想要在这一开发利用形式下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具有一定难度。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形式长时间过于单一时,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的机械性特征会越发明显,想要依托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促进生态经济发展也会更为困难。生态经济本身是一个较为新颖的概念,一些行政级别较低的地方政府,其对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的认识较为片面,对生态经济认识上的不充分、不到位使得单一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成为常态。这一情形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与文化遗址遗迹的保护很难有效联系在一起,想要基于生态经济视角进行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并进行同步保护也会十分困难。
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相关的管理力度较为薄弱,这很容易导致文化遗址遗迹开发中出现各种乱象,且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也无法为生态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很多文化遗址遗迹本身较为脆弱,且一直以来并未得到有效保护,加大了其开发利用的实际难度。生态经济发展的特征之一便是可持续性,无法对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事宜进行有效管理,特别是常态化的高质量管理时,过度开发与不当利用等问题很可能随之产生。此外,政府在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中无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时,很多企业往往无法较好履行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与保护责任,生态经济视角下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状况自然较差。缺乏严谨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并未进行常态化且严苛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管理时,一些较为显著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问题也会随之产生,想要将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的固有优势充分彰显出来也会十分困难。
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需要得到科学规划,政府则需要结合文化遗址遗迹特点,以及生态经济发展状况等制定出科学的规划方案,后续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等则要在具体规划方案的指导下进行。例如,具体的规划方案中应当包含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权责关系,开发利用主次,开发利用目标等。通过创设具体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方案,政府也可以参考方案与具体企业进行合作,共同进行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与此同时,政府也可以结合方案中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状况进行具体评价,并参考评价结果进行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上的动态调整,借此更好迎合生态经济发展的趋势与要求开发利用文化遗址遗迹。在企业作为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主体时,政府也需要参与到具体的开发利用进程之中,并依托行政权力的引导性作用发挥,与企业共同制定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避免过度开发以及不当开发相关问题的产生。
市场经济理念下多元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形式较为重要,这也可以将文化遗址遗迹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好发挥出来。政府需要较好参与到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进程之中,但也要注重相关企业以及民间资本的较好参与。例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遗址开发利用中对周边城市群的优势予以了有效利用,几个城市共同进行的开发利用中,很多优质企业纷纷参与。除了结合生态旅游等进行文化遗址遗迹的具体开发利用外,水产经济的开发利用水平也不断增加。各种企业以及大量资本涌入下,鄱阳湖地区文化遗址遗迹得到了多样化的开发。从这一层面看,多元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形式十分重要,这种多元尝试也是生态经济多元发展的具体表现。但市场经济理念下文化遗址遗迹在生态经济视角下的开发利用环境会出现一些变化,这要求政府充分发挥出其宏观调控的职能与作用,有效掌握具体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状况,并基于生态经济视角进行特定文化遗址以及项目开发利用的评估,避免具体开发录用问题的产生。
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理念下强化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层面的管理十分重要,生态经济视角下,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本身需要一定成本作为支撑,环境成本也是一种具体的成本[3]。无法对文化遗址遗迹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时,生态环境成本会大为增加,且过度开发与利用并不利于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文化遗产遗迹的开发利用需要是一种可持续的开发利用,且开发利用进程中,政府应当较好的履行管理职能。除了对相关企业进行管理外,具体的管理中也要包含对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相关项目的管理,并定期进行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状况的评估。科学的开发利用与完善的管理体系支撑下,生态经济视角下的文化遗址遗迹也能得到更为有效的开发利用,即便文化遗址以及开发利用中存在相关问题,政府以及相应开发利用主体也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这对于提升保障文化遗址遗迹资源在生态视角下的开发利用也有重要意义。
生态经济发展的趋势十分显著,基于生态经济视角进行文化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也十分可取。但也要看到,已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产生了很大的制约性影响,且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中很可能出现一些新问题。这要求政府不仅要科学进行相应的开发利用规划,同时要在生态经济发展视角下,对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状况进行有效分析。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同时,积累更为成熟的文化遗址遗迹开发经验,确保文化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可以为生态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