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首个开展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四案合一”)的省(区)。
《通知》要求,自1月1日起,全区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行合并编制和审查,矿山企业统一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通知》明确,合并编制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新设采矿权出让,已有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时,只需编制审查1个报告即可,减少审批申请材料,有效缩短编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打破原来各个方案各自为政、部分内容不衔接的局面,有利于衔接勘查、开采、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等各方面内容,实现1本方案管矿;在编制大纲中融入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内容,重点突出“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的要求,有利于推动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的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