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克明(景德镇市农科所)
技术
2020年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最为关键的一年。2020年景德镇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目标要求高,任务较繁重,景德镇市各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面临挑战。
考虑到实施难、达标难、需要大量资金,多数人想到的是政府,寄希望于第三方专业团队,由政府出资请专业技术团队来承包。但是光等政府举措效果有限,一来政府拿不出那么多钱,二是短时间内几乎同时集中将物技措施入田,靠第三方独自完成是不行的。因此实施主体应是受污染耕地的承包户或合作组织,他们才是实施主力军。
这一点,《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对于任务繁重的区域,只有发动千家万户农户或众多合作组织来实施才能完成,农户实施成本低,农户劳务工资有可能省去,即使付给农户劳务费,也比专业团队成本低。由农户实施还可掌握安全利用技术,成为不走的专业团队。
实施方案要全面,应是包括轻微污染、轻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三种类型耕地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精准,要到实地做好细致核查核实工作,对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成果,把面积任务落实核实到每块田块和每位农户,特别是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特重的地方应克服困难。
实施方案要科学,不同污染类型耕地采用不同措施。对于轻微污染耕地采取优先保护类措施,对中轻度污染耕地采用治理修复类措施,对重度污染耕地采用种植非食用农产品、退耕休退等措施。对轻中度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措施中,不仅要有降低富集能力的有效措施,还要有对灌溉水及投入品检测监控的内容,减轻土壤污染。
实施方案要实用,方案中不仅要有实施地点、技术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还要有实施主体、实施作物、技术培训、物资配发和组织形式等内容,使实施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方案的实施需要物资、人工等投入,因此需要政府安排一定量资金。原本资金报告金额概算是按每亩多少标准来确定的,基本出发点是请第三方专业团队或其他人员来实施,因此概算比较高。如果依据以农户为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来考虑资金需求额度,资金额度可大幅减少。
在资金筹措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可通过整合如高标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以及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等措施,减少财政直接安排资金金额。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主抓,但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间紧迫感,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不能停滞,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县级政府要抓好部署、组织和督导,乡镇政府及乡村干部要抓好实施主体的组织和服务。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抓好所需物资的采购和安排,强化自我培训和对农户的技术培训。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对重金属污染源的管控,防止边治理边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