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乘之中,关于代宗年间就有河朔故事的记载,是史家后见之明的文本建构,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大历八年薛嵩、令狐彰去世,为唐廷与河朔藩镇博弈形成了许多政治规范,然而河朔故事并未形成。迭经建中之乱,唐廷与河朔藩镇在实力对比中逐渐趋于平衡,德宗不再力求敉平河朔藩帅的统治。双方的争衡开始由零和博弈逐渐步入共生关系。执是之故,德宗逐渐开始有地域地承认父死子继,河朔故事正式形成。为了顺利完成世袭权力的交接,河朔藩帅也通过将储帅的职衔由行军司马更易为副大使、提升副大使资望、任命族人为属州刺史等方式加强家族化管理,进而为父子相袭的河朔故事提供了可能。
藩镇时代的开创是代宗无法以武力全然收复河北前提之下的权宜。无论是皇帝还是河朔藩镇的节帅,对于藩镇都是一个陌生的概念,诸多的政治选择既无足够的现实经验可供体认,也无相应的历史故智加以蹈袭。依据史家的后见之明,我们很容易想象出河朔节帅会走上据地自传的道路,然而身处大历年间的皇帝与节帅都不清楚第一批归附的河朔节帅,诸如李宝臣、田承嗣、薛嵩,他们弃世之后到底是举族归朝还是胙土封邦,因此河朔最终能够“自为一秦”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之下诸多势力博弈的结果。关于河朔节帅并不是从开始就想着胙土封邦,或者说他们自己并不明晰家族命运的走向,有一条史料最为值得措意,“天子遣中人马希倩劳宝臣,宝臣归使者百缣,使者恚,抵诸道,宝臣顾左右愧甚。诸将已休,独武俊佩刀立所下,语之故。武俊计曰:“‘赵兵有功尚尔,使贼平,天子幅纸召置京师,一匹夫耳。’曰:‘奈何?’”对曰:‘养魏以为资,上策也’”[1](卷二一一《藩镇镇冀传》,P5947)。这就是说,不管是意识上,还是现实政治操演之中,河朔故事都不是自然有之,其最终形成是唐廷与藩镇之间不断试探对方政治底线的结果。
父死子继的河朔故事是整个藩镇时代最为核心的问题①,它不仅关系到藩镇内部权力结构的嬗递、唐廷宫闱政治的变迁,甚至对整个泛东亚秩序的重构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武宗挞伐泽潞之时,李德裕在给河朔三镇的诏书中说:“泽潞一镇,与卿事体不同,勿为子孙之谋,欲存辅车之势。但能显立功效,自然福及后昆。”[2](卷六九九《赐何重顺诏》,P7173)职是之故,学界已经达成共识——在武宗朝唐廷已经与河朔藩镇在河朔故事上达成了一致。关于这一点,孟彦弘更是一针见血地说唐后期已经实行了“放弃河北、控制其余”的藩镇政策。[3](P115)然而,诸多博弈方对某种政治规范达成共识之时并不一定就在该规范草创之日。常理而度,达成共识往往是在草创之后长期磨合的结果。钩稽史传,我们不难发现,在唐廷全然承认河朔藩镇的父死子继之前,河朔故事就已经作为成例而多次出现在帝国廷臣与地方将校的政治话语之中。元和九年(814),李吉甫言“以内地无唇齿援,因时可取,不当用河朔故事”[1](卷一四六《李吉甫传》,P4743);长庆元年(821),田布兴兵成德,其部下就说,“尚书能行河朔旧事,则生死以之。若使复战,皆不能也”[4](卷一四一《田布传》,P3853)。那么这里所要提出的问题是:河朔故事到底怎么样逐步形成?②本文将梳理薛嵩、令狐彰之死以降藩镇时代诸多历史境况变迁,来检讨河朔故事的形成史,以期有助于藩镇史研究能够回归到当时的历史脉络之中。
大历八年(773)无疑是藩镇时代初期最为重要的年份,薛嵩与令狐彰的相继薨殂为代宗整肃河朔诸侯带来了机缘,“春,正月,昭义节度使、相州刺史薛嵩薨……二月,壬申,永平节度使令狐彰薨”[5](卷二二四代宗大历八年一、二月条,P7219)。作为第一批归附的节度使,对于他们身后之事的处置定然会成为成例而垂范后世。也就是说,在这样的历史关节之时,他们的家族选择父死子继,那么以后其他河朔藩镇也要如此。同理,假如他们的后人选择举族归朝,其他节帅也必然要效仿。有是之故,对于薛嵩与令狐彰身后之事的处置就不仅是唐廷与薛、令狐两家之间的博弈,而应该是唐廷与整个河朔节帅的集体争衡,其最终的结果也不只是一城一池的得失,而是关系到整个藩镇时代政治规范与游戏规则的大事件。③
就传统史学的看法而言,薛嵩肯定是河朔割据型藩帅之一,史家也习惯将他与李宝臣、田承嗣、李怀仙一起并称为河朔四帅。相形之下,无论是生前的政治选择,还是身后对家族事宜的措置,令狐彰皆是一直以忠义的形象示人。然而,钩稽史传,我们不难发现,令狐彰与薛嵩有着相近的人生经历,他们都是从小生于河朔,并且在安禄山叛军中服职,最终归降于唐廷。此外,在代宗初年,令狐彰一直主政相、贝等州[2](卷四二肃宗《加令狐彰银青光禄大夫鸿胪卿制》,P464-465),这就意味着作为相卫节度使的薛嵩和令狐彰在仕宦轨迹上存在前后相续的关系。或许正是基于薛嵩与令狐彰的人生经历、仕宦轨迹有着诸多的相似与重叠,《旧唐书》在文本制作过程之中,才将他们二人置于同一卷。④
令狐彰与薛嵩的趋同不仅体现在人生经历与仕宦轨迹上,二者之间同样有着趋于河朔的文化认同,令狐彰生前的种种政治举动皆与河朔四镇无异。比如,他以与鱼朝恩有隙为由不上朝。[5](卷二二四代宗大历八年二月条,P7220)史书上记载他与李宝臣有着姻亲关系[4](卷一二四《令狐彰传》,P3530),可能与薛嵩、田承嗣家族也缔结了直接与间接的婚娅[6](卷一九五《豪侠》,P1460)。令狐彰去世之后,诸子“归东都私第”[2](卷三九四令狐彰《遗表》,P4009),而有一子名球却选择了投奔魏博田承嗣,“公□投于魏,任高堂县令□镇遏使”[7](《唐故敦煌郡令狐府君墓志铭并序》,P1020)。由此可见,令狐彰家族与河朔四镇之间有着较强的政治认同感。这里最具说明性的材料是元和年间,在令狐彰将死之际,李吉甫的上书:“彰同时河朔诸镇,传子孙,熏灼数代,唯彰忠义奋发,而长子建坐事,幼子运无辜,皆窜死,今通幸存,惟陛下用之。”[1](卷一四八《令狐彰传》,P4767)由此观之,在唐人的政治观念中是将令狐彰当作有势力却没有“传子孙”的典型。
前文一再申论令狐彰与薛嵩一样,他们对身后之事的处置对于整个藩镇时代会有示例性意义,这一点令狐彰与代宗皆有着深刻的体认。若对令狐彰的《遗表》进行文本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此表是全然站在唐廷立场的精心制作,《遗表》主要表达了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说明自己终身未朝觐的缘由,“顷因鱼朝恩将掠亳州,遂与臣结怨……臣属疾苦,又遭家艰,力微眼暗,行动须人”[2](卷三九六令狐彰《遗表》,P4008),这种看似自解的内容,实际上也是从侧面肯定了朝觐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或者说申述了其他节度使入朝的必要性;其二,是对身后之事的安排,“臣伏见吏部尚书刘晏及工部尚书李勉,知识忠贞,堪委大事,伏愿陛下速令检校,上副圣心。臣男建等,性不为非,行亦近道,今勒归东都私第,使他年为臣报国,下慰幽魂”[2](卷三九六令狐彰《遗表》,P4009)。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推举接任的人选——刘晏、李勉。这两位廷臣的共同点是皆为文臣。若想彻底根除藩镇专权之患,用朝廷文臣去取代藩镇内部武将为节度使肯定是最为直接的途径。⑤换句话说,假如节度使还是用河北其他藩镇或者本镇内部的武人,那么藩镇危害则会以另一种形态蔓延。还应注意的是,《遗表》中明确指出对令狐彰儿子的安排,这就意味着节度使家族要脱离原有的专权土壤,是一种举族归朝的表征。
综上,《遗表》对藩镇时代唐廷与地方节度使博弈最为激切的三个问题给出了答案:藩镇节帅必须朝觐,节帅死后用唐廷文臣取代藩镇武将,节度使家族必须举族归朝。如若整个藩镇时代的运作规范与游戏规则都是以令狐彰为循例,那么唐廷就自然不会有节度使“自为一秦”之忧。这种示范的价值,代宗在给令狐彰的褒奖令之中就直截了当地说“有以见东州士大夫勤王尊主之志,用嘉其休,可以垂范”[2](卷四八代宗《褒令狐彰诏》,P527)。令狐彰去世后不久,代宗就接受《遗表》中的意见任命李勉为“永平军节度、滑亳观察等使”[4](卷一一《代宗本纪》,P302)。
与令狐家族选择归朝所不同的是,昭义的薛氏家族则是妄图世袭藩镇权力,“嵩卒,军吏欲用河北故事,胁平知留后务,平伪许之,让于叔父崿,一夕以丧归”[4](卷一二四《薛平传》,P3526)。具有几近相同人生履历的薛嵩与令狐彰,他们所主政的藩镇又是毗邻,然而在家族命运的最终选择上,可谓是同途殊归。薛嵩选择了将土地传于子孙,令狐彰则是上表请求李勉统辖永平军。薛嵩、令狐彰的政治选择,正好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藩镇运作模式。考虑到两种藩镇运作模式的垂范价值,代宗势必要嘉奖令狐家族而抑止薛氏家族,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对继任节度使的任命上。
“(大历八年)三月丙子,以工部尚书李勉兼御史大夫、滑州刺史,充永平军节度、滑亳观察等使”[4](卷一一《代宗本纪》,P301-302),“(大历八年正月)壬午,制以崿(萼)知留后”[5](卷二二四代宗大历八年正月条,P7219),“(大历十年)正月,丁酉,昭义兵马使裴志清逐留后薛萼”[5](卷二二五代宗大历十年正月条,P7228)。从令狐彰去世到李勉为节度使,期间只间隔了数十天。比较而言,薛崿却长期担任相卫留后,并未被任命为节度使。从薛嵩亡故到昭义兵马使裴志清逐薛崿,薛崿在留后这个位置上整整做了两年,更为重要的是,即便到被逐之日,代宗依旧没有授予薛崿斧钺的意思。一般而言,从留后到节度使只需要数个月而已。像薛崿这种长达数年在留后之位,虽然不能说在整个藩镇时代是绝无仅有的,但是也属罕见。
这种延宕藩镇内部产生合法性节度使的例子,在后来的宪宗朝也同样发生过。魏博发生兵乱,立田兴掌军务,李吉甫就提出“请且使宣慰,以观其事”[8](卷五《论魏博》,P41)。关于长期任命留后而不扶正的政治手段,李德裕有着准确的认知:“河朔事势,臣所熟谙。比来朝廷遣使赐诏常太速,故军情遂固。若置之数月不问,必自生变。”[5](卷二四六武宗会昌元年九月条,P7955-7956)正是由于代宗迟迟不承认薛崿的合法性,最终导致薛氏被其兵马使裴志清所逐,而迅速被授予旄节的义成则在平稳中完成权位交接。
裴志清驱逐薛崿使得昭义镇的河朔故事被中断,不久之后,代宗对昭义的人事进行了重新的布置。“昭义裨将薛择为相州刺史,薛雄为卫州刺史,薛坚为洺州刺史,皆薛嵩之族也。”[5](卷二二五大历十年正月条,P7228)这无疑是一套折中的办法,由此薛氏家族与唐廷之间实现了共赢。然而,从长远而观,如此处置会更有利于唐廷。因为一个强大的昭义被分割,从此也就失去了对抗中央的实力。显然,邻镇的田承嗣并不想这种分而治之的规则成为唐廷与河朔藩镇博弈的制度,“田承嗣盗取洺州,又破卫州。二月乙丑,盗杀卫州刺史薛雄”[4](卷一一《代宗本纪》,P306)。昭义之事很快就化为唐廷与河北诸镇合力讨伐田承嗣,然而这场中央与藩镇之间的集体攻伐,最终以代宗宽贷魏博而草草收场,“悉复承嗣官爵”[5](卷二二五大历十二年三月条,P7241)。
令狐彰、薛嵩的离世以及由此引起的唐廷出兵魏博是藩镇时代第一次群体争衡,在这个过程之中一些规则慢慢形成。就藩镇与藩镇而言,“大历中,薛嵩死,及李灵曜之乱,诸道共攻其地,得者为己邑”[4](卷一二四《李正己传》,P3535)。“诸道共攻其地,得者为己邑”这一规范,将深刻影响着德宗年间河北诸镇的政治行为。另外,河北藩镇之间到底是相安无事一起实现传地于子孙,还是彼此兼并扩大其地,也是节帅所要面临的抉择。正是由于王武俊向李宝臣提出“养魏以为资”,成德与魏博之间才冰释前嫌,李宝臣命张孝忠以七千精骑防御幽州,也使得成德与幽州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可以说,从此河北藩镇之间就由攻伐逐渐更易为互为表里。
就藩镇与中央而论,代宗在处置田承嗣之事上,全然暴露了唐廷让河朔节帅之间“欲其自相图”[1](卷二一一《藩镇镇冀传》,P5946),互为倾覆的坐收渔利之心。但河朔藩镇之间的矛盾逐渐化解,镇与镇之间开始呈现出势力守恒的态势,相反节帅对于朝廷却逐渐有了戒心。令狐彰家族归朝以及薛嵩领地的被瓜分虽然使曾经诸多模糊的概念被清晰地绳定,但是河朔藩帅之间到底能否实行父死子继还没有明确。这一重大的问题,还需要在以后的进一步博弈中方能产生结果。
薛嵩、令狐彰的薨奄并未给河朔藩镇节度使继承方式带来明确的政治蓝本,那么紧随之后的田承嗣之死则无疑是藩镇时代又一重大的节点事件。为了让田氏家族在魏博镇顺利地完成权力嬗递,田承嗣没有在诸子中选择接班人,而是选择了侄儿田悦。田承嗣弃世之时已经75岁,其长子田维、次子田朝年齿也应不小,选择田悦主要是出于他在军事上的才能以及在军中的资望:“悦勇冠军中,承嗣爱其才。”[4](卷一四一《田承嗣传》,P3840)实际上,早在传位之前,田承嗣就有意在军中历练田悦,汴州叛乱之时,代表魏博救援李灵曜的就是田悦,“承嗣遣侄悦率兵三万援灵耀(曜)”[4](卷一一《代宗本纪》,P310)。同时,田悦在魏博的政治地位也被代宗所获悉,在讨伐与宽宥田承嗣的诏书之中,唐廷就点名了田悦,“承嗣侄悦、子绾绪纶并复旧官”[4](卷一一《代宗本纪》,P311)。为了进一步巩固田悦的地位,田承嗣在临终前设置“悦知节度事,令诸子佐之”的人事安排[1](卷二一〇《藩镇魏博传》,P5927),进而达到辅车相依、内外相维的效果。
除了内部的人事布置,外部的李宝臣与李正己也给予了田氏家族以政治奥援。这就是田悦所说的,“悦所以坚拒天诛者,特以淄青、恒冀二大人在日,为悦保荐于先朝,方获承袭。今二帅云亡,子弟求袭,悦既不能报效,以至兴师”[4](卷一四一《田悦传》,P3842)。关于这一点,司马光予以了全然移録,“宝臣与李正己、田承嗣、梁崇义相结,期以土地传之子孙。故承嗣之死,宝臣力为之请于朝,使以节授田悦”[5](卷二二六德宗建中二年正月条,P7292)。在诸方势力合力的情况下,代宗承认了田悦的留后地位。这里需要关注的是,田悦从留后之位到获得斧钺为节度使的周期并不长,“寻拜检校工部尚书、御史大夫,充魏博七州节度使”[4](卷一四一《田悦传》,P3841),“俄检校工部尚书,为节度使”[1](卷二一〇《藩镇魏博》,P5926)。如果将代宗对昭义薛崿长期不予以擢升节度使而加以并视,李宝臣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唐廷已经承认河朔节帅的父死子继,河朔故事已经形成。
当判断唐廷已经承认河朔的父子相袭之后,为了让李惟岳顺利继位,李宝臣从内外两个维度进行了安排。就外部而言,李宝臣上表请求恢复李姓,“(大历十三年)八月,乙亥,成德节度使李宝臣请复姓张,许之”[5](卷二二五代宗大历十三年八月条,P7252),“成德节度使张宝臣既请复姓,又不自安,更请赐姓;夏,四月,癸未,复赐姓李”[5](卷二二五代宗大历十四年四月条,P7256),通过对皇族姓氏的复归进而加强唐廷对李惟岳的政治认同感。就内部而论,则是屠杀可能威胁传位的大将,“宝臣疑忌大将,杀李献诚等四五人”[4](卷一四一《张孝忠传》,P3855)。“宝臣暮年,益多猜忌,以惟岳暗懦,诸将不服,即杀大将辛忠义、卢俶、定州刺史张南容、赵州刺史张彭老、许崇俊等二十余人。”[4](卷一四二《李宝臣传》,P3868)
在诛杀骨鲠大将的同时,李宝臣试图以“血缘原则”、“侧近原则”为主干来打造李惟岳的继任辅翼班底。在成德所辖的七州之中,深州刺史杨荣国是李惟岳的姊夫,沧州刺史李固烈是李惟岳的妻兄,冀州刺史郑诜是李惟岳的妻父。赵州刺史是由康日知担任,康日知久事宝臣,在永泰二年(766),康日知就已是左厢步军都使同节度副使。[9](P616)这样一来,除了易州被张孝忠所据,定州刺史防御易州以外,其他诸州皆被李惟岳戚属与掾属所把持。
正如陆扬《从西川和浙西事件论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所言:“当朝廷决心建立新的价值观和运作规则时,藩镇并不一定能立刻了解这种变化的涵义与强度。”[10](P226)当朝之人对当世的政治运作规则都易发生误判,遑论节度使对于身后之事的处置。李宝臣对唐廷政治规范的误会,一个集中的体现是在德宗讨伐李惟岳之时成德镇高级文官的分裂。
成德判官邵真闻李惟岳之谋,泣谏曰:“先相公受国厚恩,大夫衰袆之中,遽欲负国,此甚不可。”劝惟岳执李正己使者送京师,且请讨之,曰:“如此,朝廷嘉大夫之忠,则旄节庶几可得。”惟岳然之,使真草奏。长史毕华曰:“先公与二道结好二十余年,奈何一旦弃之!且虽执其使,朝廷未必见信。正己忽来袭我,孤军无援,何以待之!”惟岳又从之。[5](卷二二六德宗建中二年正月条,P7293)
邵真是支度营田判官兼节度掌书记,毕华乃长史。在《纪功碑》上,邵真与毕华的排名是特别靠前的,仅次于李宝臣家族成员以及监军使,甚至超过了州刺史以及节度副使。可以说,在早期成德的官僚体系中,邵真与毕华是李宝臣的心腹智囊。此时,他们二人相互抵牾的意见,也可以反过来去印证李宝臣晚年在清洗军将之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朝廷势力会介入。在李宝臣对身后藩镇内部的政治预设之中,唐廷应该会迅速承认其子李惟岳的合法地位,内部的文官肯定会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势力而支持李氏家族的父死子继,传位最大的威胁是来自将校集团,诛杀骨鲠大将与未能有效遏制张孝忠而使得李宝臣“及病不能语,以手指北而死”都是很好的例证。[1](卷一四八《张孝忠传》,P4768)
李宝臣对于唐廷政治规范的误会的另一个表征是对藩镇内部军力的布置。李宝臣手指北而死,足以预判其临终最为担心的是张孝忠,故而将主要兵力布置在会府与定州一带预备易州兵南下是最大的可能。当张孝忠、朱滔联兵攻束鹿,“惟岳以精甲屯束鹿以抗之”[4](卷一四二《李惟岳传》,P3869),“率兵万余,使王武俊争束鹿”[1](卷二一一《藩镇镇冀传》,P5949)。束鹿之战以后,张孝忠、朱滔之所以没有进一步攻击恒州,那是因为“恒州宿将尚多,未易可轻。迫之则并力死斗,缓之则自相图”[5](卷二二七德宗建中三年正月条,P7317)。由此也可以进一步坐实,成德军的主力应该在恒州与定州一带。
除了恒、定以外,与邢州相毗邻,起到抵御唐廷军队作用的赵州也同样值得关注。“惟岳大将赵州刺史康日知以郡归国,惟岳乃令衙将卫常宁率士卒五千,兵马使王武俊率骑军八百同讨日知。”[4](卷一四二《李惟岳传》,P3869)赵州的归降无疑使得会府失去屏障,全然暴露。所以束鹿之败以后,李惟岳派久历行间的王武俊去收复赵州也可以看出该州得失的重要。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常、王二人总共兵马才五千八百人。按常理而度,这批人马肯定是要去速胜而不是去打消耗战,因为一旦拖延太久就会导致赵州与唐军的联合。据此,赵州的兵马总数显然不会超过5800人,有可能少于,甚至少得多。再看束鹿之战以及赵州反叛之后,成德的其他诸州皆无任何的军事行动。而且其他诸州的地理位置也相对次要,笔者推论像冀州、沧州之类的兵马很可能和赵州一样也并不多。李宝臣晚年在兵力部署上的安排,就是以恒州为核心震慑六州。这种布局显然更多的是安内而不是攘外。
李宝臣的军政布置,简单地说就是用以李惟岳为核心的“血缘原则”、“侧近原则”去取代以资望为主导的军功原则。其主要兵马部署在会府,被李惟岳牢牢把持,诸州只有一些形式性的维稳部队。在没有第三方势力介入的情况下,易州与会府短暂的二元对立,也会随着时间消逝而消泯。事实上,李惟岳亲属所控制的各州都是在刺史的领导下以州为单位投降,足以看出这些依靠血缘上位的刺史对于州的控制是相当牢靠的。他们没有任何一个是在李惟岳生前投降,甚至沧州的李固烈孤悬成德多年,也折射出血缘关系的可靠。
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德宗不干涉成德的继承问题,根据李宝臣这样的安排,李惟岳对其父政治遗产的继承应该是十分顺利的。然而,让李宝臣无法预料的是,其认为河朔故事已经形成不过是错觉,新皇德宗甫位之际就一改其父怀柔河朔之政,展现了整肃天下诸侯的雄心。可以说,此次兴兵成德是河朔故事形成过程中的关键事件,它不仅昭示了德宗认为魏博镇的父死子继不能成为政治规范,同时此事引发的河朔大规模动乱,也为河朔故事的真正形成带来了契机。
德宗意欲以否定李惟岳袭位为契机进而整肃天下诸侯,然而因其处置河朔事宜失当而导致河北尽乱,“以张孝忠为易、定、沧三州节度使,王武俊为恒冀都团练观察使,康日知为深赵都团练观察使,以德、棣二州隶朱滔,令还镇。滔固请深州,不许,由是怨望,留屯深州。王武俊素轻张孝忠,自以手诛李惟岳,功在康日知上,而孝忠为节度使,己与康日知俱为都团练使,又失赵、定二州,亦不悦”[5](卷二二七德宗建中三年二月条,P7319)。此后,随着泾原兵变导致德宗播越奉天,淮西李希烈的叛乱更是让整个中原皆陷兵燹,这就是王夫之所谓“德宗不许李惟岳之嗣位而乱起,延及数年,身几危,国几亡,天下鼎沸”[11](卷二四《德宗》,P715),最终德宗不得不下赦令才逐渐平息了这场浩劫:“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12](卷五《奉天改建中五年为兴元元年赦》,P27)
经过二帝之乱以后德宗一改前政转为姑息藩镇,“德宗自复京阙,常恐生事,一郡一镇,有兵必姑息之”[13](P32)。虽然我们可以很明晰地知道德宗的所谓姑息之政在地域上是有选择性的,对于汴州、淮西等地也多有征讨,也要承认德宗姑息有着蓄势的目的⑥,但是德宗开始全面承认河朔的父死子继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说代宗年间承认魏博的田氏权位传袭只是一则孤案,那么德宗年间全面且迅速地承认幽州、魏博、成德、淄青的父死子继,则全然宣告了唐廷已经将河朔藩镇的世袭作为一种通例与制度来践行。
在获得唐廷允肯父死子继之后,河朔藩镇内部也进行了权力结构的调适,借此进一步减小家族权位交接的风险。关于这一点,《资治通鉴》有着明晰的概括:“成德节度使王士真薨,其子副大使承宗自为留后。河北三镇,相承各置副大使,以嫡长为之,父没则代领军务。”[5](卷二三七宪宗元和四年正月条,P7657)这一点,显然符合历史的实际,之后的幽州镇节度使刘济也运用了这一策略:“刘怦薨,刘济在莫州,其母弟澭在父侧,以父命召济而以军府授之。济以澭为瀛州刺史,许它日代己。既而济用其子为副大使,澭怨之。”[5](卷二三四德宗贞元八年十一月,P7538-7539)在此之前,河朔藩镇与帝国其他藩镇一样,节度使继承人的职位一般是行军司马,李宝臣之子李惟岳就是“行军司马、恒州刺史”[1](卷二一一《藩镇镇冀传》,P5948)。这就意味着,为便于袭位河朔藩镇继承人的头衔由行军司马更易为副大使。
严耕望曾说:“大抵开元、天宝年间,节度僚佐,本以副使为首;及安史乱后,实掌军政之司马渐见重要,其他文职幕僚有凌驾副使之势。逮德宗常预置行军司马为储帅,司马地位遂出副使之上。”[14](P413-414)在德宗朝普遍将行军司马设为储帅是全然符合历史事实的,甚至到了贞元二十年(804)也依旧如此,“以鄜坊丹延节度使刘公济为工部尚书,以其行军司马裴玢代领其任”[4](卷一三《德宗本纪》,P399)。这也就意味着,王士真、刘济在河朔设置副大使不仅是对前任节度使人事制度的改变,同时也是对整个帝国普设行军司马为储帅的反动。
关于行军司马与节度副大使地位的高低、具体的权限等颇有争议之处在此暂作不表,但是一个已被学界共识的结论是行军司马具有“行军”的特质[15],带有浓厚的军事化特质。比较而言,副大使则是不单有“行军”的特质,同时在非战争时期也发挥着节度使“副手”的职能作用。退一步说,就名称上而言,副大使也更加像节度使的继承者。储帅的头衔由节度副大使取代行军司马之后,无疑更加明确了储帅在藩镇的继承地位。
在整个藩镇时代,皇帝控制藩帅与藩帅控制诸州的刺史具有同构性。为了加强集权,代宗就任命文臣王缙、李勉节度幽州、彰义,李宝臣晚年也曾试图用文吏去更替诸州武将刺史,定州刺史就一度让进士出身的张南容担任。在王武俊主政的时代,也曾有过大量招募文吏的记载。牟发松通过援引成德镇墓志,借以证明儒业传家、学习周孔文教的河北藩镇形象。巧合的是,这几方墓志的主人大多是在王武俊主政之时被汲引。冀城阜城县令郑氏,“值廉察使王武俊采掇贤彦,重仰才能,且以荐用,假名于理剧之奥,终遣求事,得地于膺艺之乡”。宜春县尉李氏,“生长河朔,早习诗书,气量深厚,言词温雅。时太尉王公节制镇冀,以名高勋著,显重当世,开幕去士,无非才俊”。左卫兵曹参军李氏,“建中初,成德军节度使、太尉王公以公文采峻发,温密沉雅,凑授承务郎”。[16]大量的文吏在地方上取代将校,不仅说明迭经战乱的成德镇亟须汲引人才,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军乱的发生,进而有利于藩镇统治以及权力交接之时父死子继的顺利完成。这一点可以说是河朔藩镇由军镇向军事、民事化藩镇过渡的又一表征。
为了便于河朔故事的推行,河朔藩镇内部还进一步加强了家族化统治。在王武俊主政时期,其长子王士真“充德州刺史”[4](卷一四二《王武俊传》,P3877),次子王士清为冀州刺史[17](P131),侄儿王怡更是“历深、冀、赵三州刺史”[18](《卷一四〇《帝王部·旌表第四》,P1561)。上引材料之中,就有刘济做幽州节度使,让其弟刘源为涿州刺史,刘澭为瀛州刺史,刘济之后又让其子刘总接任瀛州刺史。[4](卷一四三《刘总传》,P3902)可以说,这种家族化的管理模式比田承嗣让其子雄为魏州刺史的时代又进了一步,诸子控制诸州无疑加强了家族对藩镇的统治力,有利于预防属州刺史对于会府的军事威胁,从而使得藩镇统治更加趋于稳定。
李宝臣之所以不能顺利实行父死子继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李惟岳懦弱,因此河朔故事形成之后,对储帅加以适当的锻炼与培养可以说被诸位节度使所谙习。王武俊在位之时,就有意提升王士真在军中的资望。在抗击朱滔与回纥的战役之中以及出战棣州的过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王士真的身影。在笔记小说中,甚至还有王武俊派遣王士真巡视诸州的记载,“时王武俊帅成德军……尝遣其子士真巡属部”[6](卷一二五《报应》,P883-884)。魏博田季安年才十五,军人就推为留后。[4](卷一四一《田季安传》,P3847)刘济奉诏讨王承宗,就是让长子绲假为副使,领留务。正是基于这一系列的培养,久领军务的副大使才在军中有资望,最后承袭父亲之位也就成为当然。
通过以上一系列手段,节度使对于储帅的人事布局就呈现了合环状态,无论是内部妄图颠覆父死子继,还是唐廷意欲否定父死子继都要遭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阻力。这一点在元和年间宪宗对待成德王承宗问题上就有了很好的体现,当时朝廷想在成德废止河朔故事,李绛就说:“伏以自武俊父子相承,至今四十余年,军镇人情,惯习以久,兼闻士真有子,久领兵权,今别除人,深恐未可。”[8](卷三《论镇州事宜》,P18)
综上,正如前文所言,在史乘中代宗年间就有的“嵩卒,军吏欲用河北故事,胁平知留后务”的说法,呈现的是史家后见之明的文本书写。薛嵩作为河朔四帅第一个去世者,前面并无故事可供依循。也就是说,身处唐后的史家,将整个藩镇时代概括性审视,不加辨别地使用了“河北故事”一词,这些材料并不能证明河朔故事有着更早的起源。实际上,真正的河朔故事是经历了代、德两朝唐廷与河朔节度使的博弈,最终“从德宗以后开始的”⑦。河朔故事以唐廷承认河朔藩镇内部实行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世袭制为内核,又以节度使在藩镇内部一系列的人事安排来确保继承人顺利继位为外延。这样一来,唐廷承认河朔节度使家族内部继承、河朔藩镇节度使之间相互承认家族继承、藩镇内部实行储帅为“副大使”,一个立体的、有着丰富内涵和外延的河朔故事就形成了。
在前文所述之中有几则材料值得再次措意:“悦不肖,蒙淄青、成德二丈人大恩,不量其力,辄拒朝命”;“先公与二道结好二十余年,奈何一旦弃之”;“宝臣与李正己、田承嗣、梁崇义相结,期以土地传之子孙”,从中我们可以获悉,在早期的谋求父死子继过程中与唐廷博弈的主要是魏博、成德、淄青三镇,这也就意味着一向与河朔三镇并称的幽州是没有参与的。相形之下,幽州还一度出现朱泚入朝的恭顺之举:“始,安、史后,山东虽外臣顺,实傲肆不廷。至泚首效款,帝嘉之。”[1](卷二一二《藩镇卢龙》,P5968)在欲求河朔故事的过程中幽州之所以会缺席,固然与幽州镇内部激荡的政治变动使其无暇外顾有关,第一代节度使薛嵩、令狐彰弃世之际,幽州节度使李怀仙、朱希彩相继被杀,朱泚方获节度之位,“(大历七年)十月,辛未,以为检校左常侍、幽州、卢龙节度使”[5](卷二二四大历七年十月辛未条,P7219)。同时也与幽州镇独特的军镇气质分不开。与其他河朔藩镇不同,幽州既是安史之乱的肇源地,同时也承负着戍边防御北方异族的重任,长期的作战使得其内部军将的代际嬗递更为频繁,军情的复杂使得藩镇内部的父死子继难度要大于他镇,同时幽州节度使也更加需要唐廷的威命。放眼整个藩镇时代,幽州军乱最为频仍,军镇内部的父死子继最为不稳定,其与唐廷关于父死子继的冲突也是最少。或许,正是基于此,欧阳修在制作藩镇传时将河朔三镇最为跋扈的魏博放在第一、成德其次,而幽州最后。有基于此,迈克尔·多尔在《剑桥中国隋唐史》上将幽州称为“东北藩镇唯一守中立的州”[19](P584)。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事实的父死子继与作为制度的河朔故事是全然不同的概念。田承嗣将权杖交于田悦是事实上的家族内传位,而德宗朝之后的河朔藩镇形成的故事则是一种制度。从德宗朝以降河朔故事已经成为唐廷与藩镇共同遵守的法则,具有强大的政治约束力。即便被称为“神断武功,自古中兴之君,莫有及者”[20](P148)的宪宗,在整肃天下诸侯之时也未彻底否认河朔故事,在征讨成德的过程中,也只是让王承宗割出新得二州而已,换句话说是一种有条件的父死子继。穆宗继承元和政治成果也不是以诏令的形式废止河朔故事,而是王承元、刘总迫于时势的主动归朝。此后河朔三镇又举“河朔故事”复乱,唐廷逐渐开始“放弃河北、控制其余”,全面而彻底地承认河朔故事。通过对史实的全面复盘我们不难发现,自德宗朝河朔故事成为一种制度、规范以来,唐廷与藩镇诸多的政治捭阖皆要在河朔故事的框架下进行,无论哪一方意欲跳出这个框架而行事最终都必将以徒劳而收场。
注释:
①“‘河朔故事’,在唐五代的相关文献中,也称为‘河朔旧事’、河朔旧风’,‘河北故事’、‘河北旧事’,或简称为‘河朔事’。”见张天虹:《“河朔故事”再认识:社会流动视野下的考察——以中晚唐五代初期为中心》(《唐代国家与地域社会研究——中国唐史学会第十届年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96页)。
②关于河朔故事肇端的时间,学界尚存争论,孟彦弘认为,“‘河朔故事’是代宗为了结束长达八年之久的中央与安史的公开武装对抗而提出的权宜之计”,而冯金忠则指出,“将‘河朔故事’的形成系于代宗初年,恐不妥,应该是从德宗以后开始的”。见冯金忠:《唐代河北藩镇研究》第二章《唐代河北藩镇储帅制度》(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页)。
③《旧唐书》卷一二四《薛嵩传》载,“嵩卒,军吏欲用河北故事,胁平知留后务”;《新唐书》卷一一一《薛嵩传》载,“平字坦途,年十二,为磁州刺史。父丧,军吏以故事胁知留”。严格意义上而言,两《唐书》的表述应属乖舛,薛嵩作为河朔四帅第一个去世者,前面并无故事可供依循。这里的“河北故事”“故事”皆是后世学者的臆想之词,或者是为了文本制作方便而简而为之,并非历史的实际面相。
④吕思勉也是将令狐彰与河朔四帅相提并论,称令狐彰归朝为“而能是者卒寡,而河北遂为唐室之患”(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55-256页)。
⑤事实上,以文臣取代武将从而根治河朔之患早在大历三年的幽州就已经实践过,朱希彩杀李怀仙之后,代宗就任命王缙领幽州、卢龙节度,王缙“与兄维早以文翰著名。缙连应草泽及文辞清丽举”,就是一个典型的工于辞藻的文臣(《旧唐书》卷一一八《王缙传》)。
⑥吕思勉《隋唐五代史》:“财政之窘迫,实使德宗不得不重言利之臣,建中及贞元之初,欲收利柄之志亦锐矣,而终无所成,则知欲振纲纪,必抑强藩,而欲抑强藩,则不能无用兵,欲用兵又不能无军费,此当时之事势。”陈明光继承了这一观点,以进奉为研究对象,从财政史的角度肯定了德宗并非一味地姑息。具体参看陈明光:《论唐代方镇“进奉”》(《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年第1期)。
⑦冯金忠:《唐代河北藩镇研究》第二章《唐代河北藩镇储帅制度》(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