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程教学中的“以考促学”作用实证研究

2020-02-07 12:25张鹄志刘秀华文小明
武陵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考试教学学生

张鹄志,刘秀华,文小明

(湖南科技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以考促学”是指通过某些特定的考试环节来提高教学效果。考试,并非单纯的任课教师评定学生成绩的手段,它也是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方面通过考试形成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信息反馈,另一方面利用考试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和紧迫感。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于“以考促学”的作用展开了部分研究,如华盛顿大学心理学教授亨利·L·勒迪格在《纽约时报》曾发表了题为《考试如何让我们更聪明》的文章,文中指出,作为教育过程的一部分,适当的考试不但是衡量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习的重要方法;孙旭研究了“以考促学、以考促教”问题,认为以考促学,以考促教是解决当前教育的良效机制[1];刘海峰探讨了高等教育考试的功能与影响,并分别就我国高等教育几种主要考试类型的特点进行了分析,以期对当前的考试制度改革有所裨益[2];陈福山阐述了如何在保证学科素养提高的前提下进行“以考促学”的高中历史教学改革问题[3]。当前我国常见的社会考试机制下,部分学校师生依然在单纯地追逐“高分数”和“好成绩”,进而演化出所谓的“优生班”和“差生班”划分,再将好的教学资源集中在优生上,引起“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两极分化马太效应[4],造成这一局面正是因为没有抓准考试的落脚点,舍本逐末,忽视了“以考促学”的作用。此外,高校考试与社会考试、中学考试均存在较大不同,我国中学时期教育模式多使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并且养成了一定的依赖心理,而且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相较于高中有更大的自主性、目的性及随意性,这就要求学生的学习状态必须由被动转为主动,此时学习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制力、学习习惯与态度等因素,而考试正可以作为一种学生发现自身问题的手段,从外部刺激学生转变学习方式与态度,建立学习动机,最终实现“以考促学”的目的。

当前高校多将课程考试看作是教学任务和学习任务完成的标志,较少有文章研究高校考试如何“以考促学”,以及考试与教学之间的联系,并且这方面的研究多集中在理论探讨,案例实证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文将重点以实证分析某高校大学生参加某一专业课程先后两次考试所引起的成绩分布变化的规律,探讨大学课程教学过程中的“以考促学”作用,进而剖析其深层次的原因。

一、考试对班级整体学习成绩分布的影响及分析

本文以某高校2015级土木工程专业某教学班级(共计52人)力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先后两次考试(时间间隔为15天)的成绩分布变化为例,分析第二次考试成绩的影响因素,讨论两次考试之间学生学习状态与学习态度的变化,探求考试对学生学习效果的促进作用,探究这一作用得以发挥的深层次原因,并探讨相应的改进机制。该班级先后两次考试的成绩分布见图1。

图1 先后两次考试成绩区间分布

由图1可知,该班在先后两次考试中各个成绩分段相差较大,第二次成绩较第一次进步明显。

就成绩分值区间而言,第一次考试中90分及以上者(高分成绩)占比0%,80分及以上者仅有2人(占比4%),70—79分占比10%,合计70分及以上者占比仅14%,可见成绩中等偏上学生较少,分值段主要分布在60—69区间段(占比30%),以及 40—49区间段(占比 23%),40分以下分值占比合计25%;而第二次考试90分及以上占比6%,70—89分值段占比19%,合计70分及以上者占比达四分之一,成绩中等偏上学生数量明显增多,虽然学生依然主要集中在60—69区间段(占比31%),但50分以下者已由第一次的48%降至31%。

就及格人数和及格率而言,第一次考试中该班级及格人数明显少于不及格人数,占比为44%,说明不及格人数过半;第二次考试及格人数增加了6人,同比增幅达到26%,及格率升至56%,增长12%。由图1可知,虽然第一次考试分值区间百分占比有大致的中等分数学生人数占多数、高低分数学生人数占少数的分布特征,但并不明显。而第二次考试中,成绩中等偏上者已由第一次的14%提升至25%,及格率提升12%,50分以下者已由第一次的48%降至31%,成绩总体呈现明显的进步,其分值区间的百分占比已相当接近正态分布,比较符合理想的成绩分布。

高分人数的增加反映出,部分学习自主性较强的学生在第一次考试中受到考试成绩的心理冲击,对自己学习上的不足做了充分的查漏补缺和认真反省,因而在第二次考试中取得了高分。低分人数的减少则反映出,部分成绩较差的学生在第一次考试中也受到了考试成绩的刺激,于是努力学习从而在第二次考试中取得显著的进步。此外,该班级先后两次考试的平均成绩分别为51.37分和58.33分,对比可知涨幅分值接近7分,同比涨幅超过13%。由此可见,考试对于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这种现象也反映出了学习效果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态度,并且能通过外部进行激励,如本文研究中的考试,学生通过考试受到激励,从而会思考之前学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反省学习态度、总结学习方法,最终就表现为他们的学习动机得到了激发。

二、考试对学生个体学习成绩变化的影响

该班级学生个体先后两次考试成绩变化曲线图见图2。第一次考试是按分数由低到高从左到右依次排序,第二次考试是基于第一次考试成绩展开分布。

图2 该班级先后两次考试学生个体成绩变化曲线

由图2可知,该班级第二次考试学生个体成绩曲线总体上高于第一次考试学生个体成绩曲线,且大多数学生个体这一提高的幅度较为可观。第一次考试中处于60分以下的29人中,有25人在第二次考试中取得成绩提升,仅4人的成绩反而出现下降;第一次考试中60分及以上的23人中,在第二次考试中有5人的成绩下滑到及格水平线以下,有2人成绩轻微下降,但仍保持在及格线以上,其余的16人均取得一定的提升。由此可见,无论是第一次考试中的不及格者,还是及格者,大多数学生通过考试已取得明显进步,说明以考促学作用明显。至于少部分学生成绩反而出现下降现象,特别中其中还包括一些第一次考试已经成绩较低,处于40分左右的学生,分析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部分学生是因为低分者在第一次考试时分数过低和对考试难度的不适应给之后的学习带来了畏惧心理与疲倦心理,认为即使努力也难以提升,索性破罐子破摔;另一部分学生根本就没把学习放在心上,学习主动性欠缺,并没有通过考试这种外驱力来激励自己;而那些处于及格线上的部分成绩下降者,主要源于自我满足心理,自认为已经及格,无须作太多努力提升成绩,学习上无紧迫感,因而成绩反而下降。这些学生成绩的下降均说明了“以考促学”之作用存在一定局限性,并不能无限放大,其在一定程度上受学生个体的限制。但图2中大部分学生成绩的上升也说明“以考促学”作用的正效应大于其负效应。

三、“以考促学”作用效应分析及改进措施

由上述数据分析已知“以考促学”的作用明显存在,为了从实际出发更深层次剖析这一作用的本质,笔者分层次对两次考试成绩出现上升或下降的学生均就“考”与“学”问题进行深入访谈,以期深入了解学生心理,更好地引导学生“学”。访谈证实了上述数据分析反映出的“以考促学”效果明显,大部分学生受到考试激励,学习更加努力,少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同时本次访谈也显示出“考”助推学生人格形成与个体成长效应明显。

(一)“考”能帮助学生实现价值获得感

对学生群体来说,用考试环节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外驱力,同时也让学生实现了价值满足感。由图2可知,在该班级先后两次考试中,大多数学生成绩上升,高分者不仅人数增加,而且第一次考试中的高分者几乎无人在第二次考试中成绩下降;大部分低分(60分及以下)者在两次考试间成绩提高明显;成绩居中者也多有提升。由此可见,考试能让成绩好的学生更加努力付出,因为他们体会到了由学习带来的成功感、自豪感和满足感,从而激发出更大的学习兴趣;考试也能让成绩一般的学生开始发奋,因为他们从中认识到要自觉去找与高分者存在差距的原因,从而更好突破自我和实现更高的目标;大部分成绩差的学生在经历考试后,可能会出现心理落差和焦虑情绪,但也因此意识到只有调整态度,才能急起直追,攻克难关,直到收获掌握知识的喜悦。

(二)“考”能帮助学生形成严谨治学与坚韧持久的品格

我国较多高校考试缺乏过程性考核,多以一次期末考试成绩评价学生,辅以的平时成绩也是以出勤率作为主要依据,这就助长了考前临时抱佛脚的学习风气,而且对于平时学习情况缺乏足够的参考,相当于忽视了学习是个漫长积累的过程,这样易误导学生期末突击复习,这种重视结果而非过程的考试导向只会加剧学生的功利化心态,不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实现自我发展。美国高校的课程考核方式一般较为多样,大多包括课堂小测验,章节测试、期中测试、期末考试等多个部分,其中某些考查内容可能还需提交小论文。他们强调学业考试的连续性,据悉美国教育部“高等教育未来展望委员会”(CFHE)于 2006年对美国大学生的评估提出建议,即在美国建立“全美大学生教育记录数据库”系统,用来记录并跟踪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的成就与发展[6]。新加坡的高校考试制度也是多种方式结合,以年终大考为主,但理、工、法、医等专业除年终大考外,还有实验、实习以及论文的考核[5]。在本文的访谈中学生也同样表明,多样性或多次考试虽然会加大自己的学习压力,但同时也让其自身在逐渐适应的过程中减小了心理压力。因此,很有必要改进我国当前大学教学中的考试模式,转变单一性考试为多样性的考核模式,如以期末的大考为主,中间辅以两三次小考,再结合实习、实验、小论文以及学生个人成果等多样性考核方式。这种考试时间的连续性以及成绩的累加性,可以促使学生巩固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将认真、严谨、坚持的学习态度贯穿到整个学习过程,进而不断得到“心智的磨练”,磨砺出严谨治学、刻苦认真、学术诚信、长久坚持的意志品质。

(三)“考”既能“促学”,也能“促教”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提供信息反馈的手段,学生可以通过考试结果了解自己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时调整学习方法和策略,提高学习效率;教师可以通过考试了解教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同时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但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采取一次期末考试评定学生成绩的方式,该期末考试还被视为教学活动结束的标志,且考试后重成绩轻分析,虽然也有部分高校要求教师对考试进行达成度分析等,但更多是流于形式。若学期中设置过程性考试,则每次考试都能为之后的教学改进提供依据。学生个体分值多少及进步与否也同样为老师提供了信息通道,帮助教师掌握每个学生个体的学习状态,有个体针对性的教学,这些都对教学发挥了促进作用。例如,某次考试后,任课老师据成绩分布特征去思考班级中学生个体表现出的高分不突出和低分值学生基数较大之类的现象,同时与之前同专业班级进行对比分析,在后续的课程教学中对某些特定的学生或知识点予以更多关注,或与学生进行广泛交流和讨论去改善不理想局面及共同面对的学习问题。总之,反思考试反馈出的问题,也就是教师通过思考以提升教学效果的过程。

(四)考试需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以考促学”对学生的个人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包括人的思维方式、能力素质发展取向、价值观、行为准则等深层文化素养。高等教育之所以是更高层次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是一味地接收知识,更是通过对知识的质疑、批判理解而获得高于知识本身的认知;相应地教师除了需要向学生传授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引导学生实现自我发展。针对当前现状,笔者认为对考试内容、考试评价及教学过程可作如下改革。就考试内容而言,以理论知识为导向的应试教育模式惯性使得高教教育理念并没有发生相应改变,我国大多数高校的考试内容主要以教材上的理论知识为重点,使得学生在答题时只需对前人的理论或学说进行简单的复述,无需做深入思考,从而导致高分低能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加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应用,着重考核学生分析、理解、判断、表达和操作等能力,可向技能、操作实践能力上出点大题,通过综合性题目和实践性题目,引导学生理解、批判地学习,灵活地应用所学知识。可以预测,日后考试的发展趋势是在考查学生对知识掌握的基础上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的拓展和创新,发展学生的质疑、独立思考、探索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唯有如此,学生在毕业后才能继续持有求知欲,敢于对已知的事物提出质疑,对未知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就考试评价而言,一般都以卷面成绩及平时成绩综合评价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掌握程度,评分也是有标准答案。美国对人文和社会科学的考试内容主要以开放性问题为主,通常是要求学生对某一事件发表自己相关看法,可以从不同角度阐述,也可尽情发挥想象力,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考试没有标准答案,只要言之有理有据,都能得到理想的分数[6]。我国高校在对学生的学业考试进行成绩评定时,亦应鼓励并致力于发展学生的批判思维和质疑的精神。此外,应体现过程性考核,改变传统的期末考试一张试卷评价学习成果的方法,实行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价模式。就课堂教学而言,需重授学生专业知识,更需重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故在教学中亟需注重对学生进行“以问题为导向”的思维训练,平时课堂教学中强化如何循序渐进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通过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多样辩证逻辑方法的固化训练,搭建出理工科学生应具备的逻辑框架,历练并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多思善问,敢于质疑善于质疑,而不是循规蹈矩地接受现有的知识点,要引导学生突破创新。为此笔者在最后一堂课时,曾极诚恳动情地对学生说:“感谢大家来听这门课,但是在课堂上所学习研讨仅是我的个人意见,这门课的研究还没有结束,希望大家不要被我所说的束缚住,也不要固守于某一权威思想,要做有独立思考、判断、分析能力的实干家”。

(五)“以考促学”要适度

先后两次考试及访谈也表明,考试作为一种外在的学习动机激发手段,具有适度性依赖特征,中等频度和难度的考试,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效果最佳;过少的考试安排或偏于容易的考试内容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以提高他们学习上的积极性;而过于频繁的考试安排或偏难的考试内容则可能造成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降低,甚至影响他们学习目标的完成。同时,考试对学习动机的激发效果也不是绝对的,而是因人而异的,因此,使其发挥效果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所面对的学生群体,对于大多数学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但对于少数学生也可能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激发逆反心理。因此,“以考促学”作用的积极效应不能无限放大,且利用来“促学”的“考”要在适度范围内。

结 论

本文以土木工程专业两次考试成绩为研究对象,根据先后两次考试的具体成绩为依据,以成绩分布,及格率、分数变化等为研究参数,得出以下结论:

(一)“以考促学”作用是显著存在的

考试环节作为学生外在激励作用因素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竞争行为,成绩分值上的提升会让学生在学习上产生获得感,反过来又会促进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即让学生深切感受到“考有所得,以考促学”,从而提高学习效率。从积极一面看考试与学习之间的关系是良性互动的,考是为了更好地学,考所暴露的问题可以促进学,也因此彰显考的价值。

(二)“以考促学”作用也是有条件的

当单纯的追求考试成绩效果反过来也许“以考促学”作用就不会体现其价值。适度的考试对学习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一个班集体里面很可能出现少部分学生对于考试的适应度要低于大多数学生的现状,这种情况考试非但不能促进学习反而可能会给学生造成对考试的抵触情绪,进而抵触学习。“以考促学”只是一种促使学生提高自我学习的众多外驱力之一,且具有一定局限性。

(三)“考”能帮助学生实现价值获得感

注重过程性和形式多样化的“考”更是能磨砺出学生严谨治学、认真刻苦、学术诚信、坚韧持久的学术品格。

(四)以“考”既能“促学”,又能“促教”

考试过程所暴露的问题是教学过程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提供反馈信息的手段,可让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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