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网讯 12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视频会议,总结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经验,对宣传贯彻即将施行的《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火林主持会议。
梁黎明指出,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共同推进的一项重大任务。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试点工作坚持一手抓试点探索,一手抓完善提升,形成人大工作与人大建设同步推进、基层创造与制度设计同步深化的生动局面,凝聚广泛共识、形成完善机制、打造担当队伍、出台创新法规,把有效管用的基层民主规范化、制度化,有力服务和推进了基层治理现代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梁黎明要求,要深刻总结试点工作实践经验,認真进行梳理提炼,把握基层治理内在规律。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符合上级精神和法律规定,必须切合群众期待和基层实际,必须整合各方力量和有效资源,必须融合历史经验和探索创新。
梁黎明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基层基础,着眼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全面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坚持工作监督、预算审查、代表活动统筹衔接,坚持工作机制、议事平台、队伍建设协同推进,坚持省市指导、县街联动、群众参与整体布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法规执行、强化互学共进、强化氛围营造,全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以及全省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