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娥
摘 要:书法创作的发展与变化反映了创作理念的发展与变化。当代书法创作既要继承传统又要自我创造,必须有其独特的创作理念。当代小楷书法要真正走向艺术创作,就必须认真清理小楷创作理念,并且真正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小楷创作理念。当代小楷书法创作应当做到四个方面统一:与时俱进与继承传统统一,形象塑造与人格表现统一,样式新颖与书体特征统一,整体营造与细节处理统一。
关键词:当代小楷书法;创作理念;表现形式
书法创作的发展与变化反映了创作理念的发展与变化。从书法史来说,不同历史时期的书法样式的变化是由当时的文字书写理念的变化造成的;从书法作者个人来说,不同书家之间书法样式的变化是由他们各自的书法理念的变化造成的。当代小楷书法创作要区别于传统小楷,必须有其独特的创作理念与表现形式。
我们今天把写书法称为“艺术创作”,甚至把古人写的书法作品也说成是“艺术创作”,而且几乎没有人觉得不对,这说明书法作为纯艺术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再也不是古人那种与实用密切相连的“书写”了。但是,当代的书法艺术创作又的确是从传统的“书写”而来,书法的魅力仍然是传统“书写”的笔法及其笔意的表现,这同样是我们所无法否认的。尤其是在古代与实用的关系最紧密的小楷,它的实用功能在当代已经完全被硬笔楷书、电脑打字替代了,只能在“艺术创作”中占一席之地,而当代小楷书法创作如果脱离了传统小楷又根本不能成立。当代小楷书法创作既要继承传统又要自我创造。
对于艺术来说,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尤其是艺术家自己的思想情感极为重要,是艺术和艺术创作的灵魂。艺术家的思想情感首先化为艺术创作理念,然后通过艺术创作表现出来。以小楷书法作者来说,就是他的小楷创作理念。因此,当代小楷书法作者要真正走向“艺术创作”,就必须认真清理小楷创作理念,并且真正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小楷创作理念。当代小楷书法作者首先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确立自己的创作理念。
一、与时俱进与继承传统的统一
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社会观念也在不断嬗变中,以此为背景,在此基础上形成和确立的书法艺术思想和书法审美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当代书法创作要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但是,从学习的范本、追求的目标到书写的技巧又几乎都是传统的。传统书法在当代照样有生命力。
由于西方没有与我们的书法直接对应的艺术形式,当代的书法作者不能像画家、音乐家那样通过借鉴西方而迅速在创作中与传统艺术拉开距离,至少现在还可以延续传统继续生存。而传统书法在当代也不是完全没有改变,例如“艺术创作”意识的形成,传统的中堂、对联、四条屏等常见样式在现代家居中逐渐被横匾、小镜片所取代,而现代展厅巨幅作品增多替代了传统书法交流以小幅为主,都说明传统书法正在以自己的方式努力适应和融入当代社会生活。
但是,这些都只是表面的。真正要解决与时俱进与继承传统的统一,必须要找到传统书法与艺术创作的深层的相通之处,并且通过深层的改变来实现书法艺术的时代化。艺术是艺术家自己的思想情感(主体精神)与某种艺术形式的统一体,古代书家的“笔意”其实与现今艺术家的“艺术创作理念”是相通的,这正是传统书法与艺术创作的深层的相通之处。
社会观念的转变及其时代性要落实到书法家的笔意中来会有一个过程,社会观念的转变在前,书法家时代性的笔意的形成在后。书法作者受到新的艺术理论的影响,急于实现创作与时俱进,却不知笔意与笔法的关系,时代观念没有真正转化为笔意,就只能在表面形式上做文章。只有在深入研究笔意与笔法关系并且实现形意互动的基础上,随着笔意的时代化,书法创作才能够从根本上实现与时俱进。这既是继承传统的关键,也是与时俱进的关键,当代书法创作理念应当围绕这个中心来展开。
二、形象塑造与人格表现的统一
传统书法中的笔法与笔意的关系,用当今的艺术理论来说就是艺术形象塑造与艺术家人格表现的关系,笔法是书法艺术形象塑造的方法和技术,笔意是书法家所要表现的人格精神。
一个人的人格,是指他的相对稳定的性格和气质,其中既有天生的、遗传的因素,也有后天的环境影响的因素,是他在长期的学习、修养与实践中逐渐形成巩固起来的思想、情感、行为的特有统合模式,并且以他独特的应对态度和行为方式与别人区别开来。书法家长期从事书法的学习、研究和书写实践,他的人格贯穿在他对书法的热爱和偏好、师承选择、学习方法、取法范围、致力程度、风格追求、目标确立等各个方面,最终凝结成他的书法个性。人们通常说的书法艺术个性其实就是书法家人格的书法化,并且在他的特殊的笔法中自然流露出来。钟繇、王羲之、王献之的人格不同,他们的处事态度和行为方式各不相同,转化在书法学习、研究和书写实践等方面的追求各不相同,他们的笔法及其塑造的书法形象也各不相同,自然而然地成为他们各自的人格表现,他们的书法也因此而有深度。这就是形象塑造与人格表现相统一的具体体现。
从小楷来看,当代书法创作离不开形象塑造,但很多作者缺失的是人格表现,他们似乎来不及往深处想,或者本来就没有去考虑人格表现问题,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创作过程中的形象塑造上,哪一笔适宜长或短,哪一字可以作夸张变形,哪一处应该虚或实,哪一片需要密或空,这样的创作难免刻意、做作,很肤浅。片面追求形象塑造的小趣味和形式变化,反映出作者在人格表现上的欠缺。其他书体的创作也有类似的问题。
書法作者的人格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养成的,他所特有的形象塑造的书法语言是其书法的人格化,他的书法创作过程是其人格的自然流露和表现。书如其人,人格本身应当是健康、纯洁、高尚的,这是最根本的,本文不展开论述。
三、样式新颖与书体特征的统一
从当代的艺术创作的要求来看,小楷书法创作的形象塑造就需要新颖独特,避免简单复制和千篇一律。我们对小楷作品的“新”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首先,小楷作品的“新”是作品样式的翻新,这是当代小楷作者特别关注的。除了材质颜色和书写用色的复杂变化之外,作品尺幅的增大与画心形状的变化成了翻新的焦点。目前中国书法家协会已在《征稿启事》中对小楷尺幅作了明确规定:四尺以内。小楷作品本来就应该是小尺幅的,我们不能为了样式翻新而不顾小楷书体创作应有的特征。传统小楷的经典作品大多数都是小尺幅的,一些大尺幅的小楷作品或者采用册页形式、或者采用手卷形式,其展开观赏的部分仍然是小尺幅。
第二,在深层意义上的小楷作品的“新”,是作者人格的独特性的表现,也是作者在每一次特殊情境中的偶然表现。小楷作品字形小、字数多,它的书写能较稳定地表现作者人格精神,而不同于行草书的一挥而就适合表现作者瞬间的情绪变化,所以,小楷作品的翻新,应当是作者人格的鲜明独特的表现,是其书法语言的人格化。作者在特殊情境中的偶然表现只是其人格化的书法语言在某种情绪影响下的一定程度的自然变化,而不仅是在形式上考虑。
第三,小楷书法创作的理想的创新,应当是上述两个方面的统一:以作者人格独特性和鲜明度的表现为根基,以作品样式的翻新为辅助;人格化的独特的书法语言统率作品样式选择的基本取向,富有特色的作品样式强化作者的人格表现。
至于时代性的“新”,主要表现在:1.在纵向上求异,创造出与以往书法形态不同的“新”(这是古今人格精神差别的体现);2.在横向上求异,创造出与同时代其他书法家不同的“我”(这是现代人格化的体现);3.现代人性的表现,或者说,不断发展的、特质化的现代人格精神的创作表现(这将是当代小楷书法新的艺术境界的核心内容);4.在创作中求新求异,不断创造出独一无二的“新我”(这是自由人格不断成长的体现)。这就要求小楷书家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崭新的(且不断更新的)学术观念,对现代书法美学、书法艺术思想的深入研究;2.须有丰厚的现代文化修养;3.全面掌握古代各种字体书体各种风格的书写技巧;4.须熟知更为广阔的各艺术门类的创作手法。从根本上来讲,小楷书法创作的创新取决于三个方面,并且由此分出三个层面:一是依据各人天性,自然形成个人面目;二是熔铸百家,自成一格,这是小楷书家通常所说的创造;三是深究小楷书法艺术发展前景,开创新的小楷书法艺术形式,这是新时代小楷创作要求。
四、整体营造与细节处理的统一
在当代小楷书法创作中,形象塑造的变新就表现为作品样式的翻新,这属于宏观的作品整体营造。但是从传统小楷的经典作品来看,它们的作品样式并没有太多的变化,却能意味隽永,让观者百看不厌。这足以说明,观者欣赏小楷作品的习惯绝不仅仅是看它的大模样、大效果,而主要是细细把玩,品味其细节处理的技巧,品味作品透露出来的作者的人格魅力,品味整体营造与细节处理的相得益彰。
这里讲的细节,是相对于作品大效果而言的微观的小楷书法语言。从内涵上来说,它是作者的人格表现;从外表上来说,它是小楷作品经得起仔细推敲的基本形式因素。
这里首先引两位书家对小楷书法提出的要求。
苏轼说:“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1]他的最后一句话鲜明地概括了小楷的结构特征,是值得我们品味的。小楷与大字,虽然可以相互取法,但小楷决不是大字的缩小,它有着自身的特征。
包世臣说:“小字如大字,此言用法之行,取势之远耳。”[2]他也盛赞王羲之的《黄庭经》旷荡处直任万马奔腾,而藩篱完固,有率然之势。小楷要写得松动,但松动不是涣散,大字要写得茂密,但茂密不是拘紧,其中就贯穿着一个气字,气松形密,是小楷的特点。
我赞同欧阳修所說的真楷以小楷为难。小楷之难,并不在于字小和用笔的精细,也不在于法度至上的功力,真正的难是难在它高雅而清新的气息。
小楷书法的创作理念与其它书体的创作理念是相通的,笔者有此悟识。
(作者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前辰书苑)
注释:
[1]苏轼.书论[M]//洪丕谟.书论选读.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1988:81.
[2]包世臣.艺舟双楫[M]//上海书画出版社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