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凤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100053,北京)
华北地区特别是京津冀地区,是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核心区域,也是我国水资源最为紧缺的地区之一。 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20 世纪70~80 年代以来,华北地区水资源呈衰减趋势,而经济社会用水持续快速增长, 大规模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严重超采, 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河湖水面萎缩、地面沉降等生态环境问题, 对保障国家水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 关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等重大战略实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必须研究制定华北地下水超采和河湖水系治理修复的根本性方案举措, 持续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华北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并印发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系统推进、措施可行的原则,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为目标,统筹提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治理目标、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
以京津冀地区为治理重点,通过采取“一减、一增”综合治理措施,系统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均衡。
“一减” 就是进一步加大节水力度, 优化调整种植结构与产业结构,降低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压减地下水超采量。 “一增”就是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用好当地水和增供外调水,逐步置换地下水源,实施河湖地下水回补,增加地下水战略储备,提高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通过采取“节”“控”“调”“管”措施,持续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降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强度,从根本上解决华北地下水超采问题, 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华北地区资源性缺水严重, 供需矛盾突出。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必须坚持节水优先, 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生活、生产和消费全过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全面推进各领域、 各行业节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优化调整经济发展规模、布局与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 严控高耗水产业和高耗水种植业发展, 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在合理水平。
强化重点领域节水, 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一是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大力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二是加快工业节水减排。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对超过取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 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推进工业园区节水改造,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三是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城市节水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推进城镇节水改造, 抓好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在地下水超采区,通过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抑制各领域用水增长,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增加。
在强化各领域节水基础上, 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控城镇及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结构,严控高耗水产业发展。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 一律予以关闭。 严控农业种植和灌溉面积发展,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开采量。
重点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 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农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 在无地表水源置换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实施轮作休耕、旱作雨养等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 发展半雨养设施农业,推广设施棚面集雨及高效利用技术。 在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适度退减部分地下水灌溉面积,变灌溉农业为旱作雨养农业,压减地下水开采。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流动,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鼓励创新性产业、绿色产业发展,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压减或淘汰高耗水产业不达标产能,推进高耗水工业结构调整,控制超采地下水。
由于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 华北地区已经形成地下水超采漏斗区。 仅依靠当地水资源, 难以回补地下水累计亏空量。 因此,要多方开源、综合施策,充分挖掘已有蓄引提调工程能力,多渠道增加水资源供给。
一是加大当地水和非常规水利用。 做好当地水利用挖潜,用于地下水压采和回补地下水。 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大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在有条件的沿海城镇,将淡化海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及应急备用水源。 二是用好南水北调中线水。 加快完善配套工程, 加强科学调度,逐步增加向华北供水量,为地下水超采治理创造条件。 在保障正常供水目标的前提下,相机为河湖水系进行生态补水,回补地下水。 三是增供南水北调东线水。 抓紧实施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工程,提高应急供水能力。 四是适度增加引黄水。 根据黄河来水情况和流域内用水需求,在现状用水基础上和来水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相机为海河流域增加补水量。
一是加快城镇供水水源置换,重点在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和引黄等工程受水区, 充分利用当地水和引江、引黄等外调水,加快配套供水工程建设,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水源切换力度, 强制性关闭自备井,有效压减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的地下水开采量。 二是加快农村集中供水水源置换,对超采区农村乡镇和集中供水区,具备地表水源条件的,加快置换水源,压减地下水开采,改善供水水质。 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延伸,置换部分农村乡镇和集中供水区取用深层承压水。 三是加大农业水源置换力度。 充分利用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城市返还给农业的水量,加大雨洪水和非常规水等水源利用力度,适当利用引黄、引江水,实现农业水源置换,压减农业对地下水的开采量。
根据当地水、外调水、空中水等水源条件,充分挖潜开源、科学调度,增强水源调蓄能力。 通过多水源联合调度,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正常用水的前提下, 对完成清理任务的河湖,相机实施生态补水。 对于常年断流或干涸的河流,按照“前大后小”的原则,前期大流量通槽,后期小流量回补;对于已经有水的河湖, 按照持续小流量补水,实现稳定的地下水回补。
强化地下水开采的监管,压实地下水压采各级责任, 层层抓好落实。严格禁采区、限采区管理,加强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 创新管理政策机制,严格考核监督,逐步完善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体系。
强化地下水禁采限采管理, 在地下水禁采区, 除临时应急供水和无替代水源的农村地区少量分散生活用水外,严禁取用地下水,已有的要限期关闭;在地下水限采区,一律不准新增地下水开采量。 强力关停城镇自备井和农灌井,按照“应关尽关、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的原则,着力推进超采区机井封填工作。 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对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把取水许可关口,不得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节水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城镇用水户、灌区,大力推行节水。 推进水权水价水资源税改革,确保超采地区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非超采地区,
特种行业取用水税额标准高于其他行业; 从严核定用水限额, 对超过限额的农业生产用水征收水资源税。 落实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城镇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工业用水差别价格政策, 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 加强对地下水用水大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 加强地下水取用水户监控与计量。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规计司将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加强跟踪评估,协同推进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中国水利2020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