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乡村建设的德国农民培育经验及启示

2020-01-19 15:06张明哲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培育德国农民

张明哲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一、引言

德国是欧洲乃至世界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作为欧盟的一员,为全体成员国提供农产品,其农产品生产数量和出口数量排位在欧盟前列。德国以发达的农业技术闻名,尤其是农业相关机械的出口始终在欧盟中保持首位,德国人严谨、精益求精的工作科研态度,为其国家工业、农业的高度发展和舒适怡人的村庄建设提供了诸多推动作用。在机械化水平极高、农业模式灵活且乡村建设井然有序的德国,其农业发展最为突出的特点是现代化和服务化,秉承用最少的人力创造最多价值的原则,在农业方面集中发展循环农业,以求最大程度利用各种资源、发展节约能源,同时整治乡村建设的产业模式,从而促进了乡村整体经济的高度集约化。由此可见,德国农业的发展一方面归功于发达的科技水平,另一方面也离不开专业人士和职业农民的贡献。

德国的农民培育过程管理科学、认定严格,确保农民通过完善的培育教育成为合格的职业农民。在农民培育的管理机制方面,德国秉承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管理机制原则。通过采取政企合作的方式和独具特色的职业教育培育模式,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企业、协会团体开展农民培育活动,并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后盾保障。[1]在对职业农民资质等级的认定方面规范明确、要求严格。德国农民晋升为职业农民需经历五个层级,不同层级分别代表着对应农民所拥有的能力水准和资质。[2]在考核方面,德国的农民培育实行以实践为导向的培训考核,农民每周都必须接受实训和理论知识教育,并且农民在接受培训时需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涵盖对农民各方面的要求和规范,农民需要严格执行并自觉履行。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在德国发达的农业背景下,必然隐藏着完善的人才培育模式和乡村建设经验,这值得各国学习与借鉴。

二、德国乡村建设下农民培育的经验

德国的经济建设离不开农业的促进,乡村的发展繁荣更需人才的支撑与供给。双元制无疑是德国依据本国国情,并在悠久的历史中不断完善的产物,为德国的创新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德国独具特色的农民培育,也助推了乡村建设及振兴。

(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为农民培育保驾护航

德国政府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法律保障、科学谋划发展方向等领域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保障农民培育的发展。

在资金投入方面,德国政府对农业投资的比率远远超过农业税收。德国农业税率比例较低,约占德国全部税收的1.7%,而对农业进行投资的比率超过国家整体预算的7%。政府与企业积极为农民培育提供资金支持,政府主要承担农民培育开展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场地管理和校园维护等费用,而企业承担培训过程中产生的教学费用。此外,德国政府还为调动承担培育工作机构的积极性,为相关企业提供补贴和政策支持,如企业产生的培育费用可计入生产成本,产品售出后享受减免税收优惠。

在法律保障方面,从国家、部门和行业层面对农民的专业化培育提供有力保障。国家层面的《联邦职业教育法》《企业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联邦教育保障法》等十余部法律,将对农民的教育培养以国家教育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政府部门层面的《专业资格要求条例》《职业教育条例》等,为各执行机构在培育农民的过程中规范资格考试标准、保证各层次证书等值互认提供依据;行业层面上,各农业行会制定的合同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农民培育的流程标准。各层面各司其职,确保农民接受培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及常态化。[3]

在策略谋划方面,倡导以乡村人才培养为根本的可持续发展策略。目前,德国政府正提倡“农业4.0”建设,迫切需要高素质的农业专业人才和高水平的农民群体,因此德国充分利用物联网和互联网的优势,重视团队对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发和推广,创建双线平台,发展智慧农业,并鼓励农业毕业生投身农业建设,保证农业未来人才储备,实现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

(二)贯通教育培训体系,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德国建立了层次分明、衔接紧密的农民教育培育体系,通过政府资金投入,并借助完善的设备及技术,为农民提供了优质的终身教育培训服务。

德国严格规范农村的职业教育体系,分为初、中、高三个层次并相互衔接,不同层级阶段分别代表着对应农民的能力水准和拥有的资质。初等农村职业教育学制为三年,主要教授实践技能,获得初级农民资格证书,并经过五年的实践经验,通过国家考试后可获得农业师傅资格;中等农村职业教育集中在农业专科学校,学制为一年制的主要培育农业实用人才,学制为两年制的期满考试合格者可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二级证书可拥有独立经营农场的资格;高等农村职业教育主要集中在高级农业专业学校和农业大学,学满一年且考试合格者获得农业技术员资格。同时,德国在农村建立了几十所业余大学,根据学习者的不同年龄和文化程度授以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课程,由低到高不同的培养目标相互之间衔接沟通,通过开展短期培训、创设学习班级、举办专题演讲等形式,鼓励农民接受终身教育。

德国具有较为完善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国家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同时适时调整和配备师资。政企合作的管理机制、划分严格的资质认定和以实践为导向的培训考核都保证了农民能够接受优质的培训服务。

(三)推行城乡等值理念,保障农民权利实现

德国在早期也出现了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城乡发展不均衡及乡村建设落后等问题,为解决问题推行了“乡村与城市生活同样美好”的“等值化”城乡发展理念,有力的激发了乡村发展的潜力。

首先,努力实现“空间平等”。德国政府引导龙头企业转移至农村,从而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以巴伐利亚州为例,在一系列优惠措施的吸引下,宝马公司将主要生产基地建于此,为100平方公里的村镇创造了两万多个就业岗位。随后西门子、奥迪等大型企业也相继落户此处。同时,政府着力提高乡村教育水平,提升儿童及成人农民的素质,逐步实现乡村机遇与代际平等;政府还强调合理共享公共资源,力求做到均衡分配,实现分配平等;推行农民参与、国家保障等管理方式,实现程序等值。[4]其次,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德国政府不仅关注城市居民的培养,也重视对农民及经营主体的培育。充分利用媒体及社会组织的力量,健全农民的价值观认知,提高其参与家园建设的能力;严格规范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完善其对农民培育的组织、服务保障条件,逐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设施水平,保障农民权利的实现。再次,积极倡导“农民参与”政策。德国政府鼓励农民“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并设立乡村规划师组织、协调、引导村民发表建议,形成规范的书面意见统一协商解决,通过农民参与激发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最后,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德国政府曾实施过“一刀切”式的乡村建设,导致村庄被硬生生分割,特有的乡村文化被割裂。自加入欧盟后,德国政府开始在欧盟农村发展政策框架下对特有文化进行保护,因地制宜的建设乡村生态,尊重和革新传统特色,实现农村科学规划,创造了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实现了与城市等值的乡村生活。

德国实现“等值化”的过程中,验证了刘易斯·芒福德的话:“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只有通过土地整合、产业升级等方式才能实现农村与城市生活的等值。”

(四)发挥合作组织优势,强化农民参与意识

德国是合作社组织的发源地,农业合作社尤为发达,部分合作社已经成为本国甚至世界经济中的重要部分。经过百年发展,德国的合作社已经成为其经济中规模最大、成员数量最多的经济组织,扎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据2000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数据显示,在各种类型的合作社中,最大的是占比18%的信贷合作社和合作社银行,其次是占比17%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再次是占比14%的消费合作社。德国的合作社组织最为发达,五分之一的德国人是合作社的成员。

在培育原则上,德国政府高度重视对农业合作社的治理和农民社员的培育,始终坚持“成立合作社的原因是增加社员的经济利益”,因此每个农民都“以社为家”。在培育资质上,德国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合作社培训机构,对培训机构的书籍进行统一出版,划定技能资格证书获取的唯一培训机构,并组织各个合作社与国内著名大学合作,完成研究成果的对接,从而确保农民接受合作社培育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培育过程中,向农民教授本社标准及规范,如批量采购农业生产资源、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标准、使用统一品牌等,由此使农民掌握关键信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优势。在资源利用上,合作社拥有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教授并允许本社农民使用,并通过田间课堂使农民在实践中掌握技术和本领。

自发而起的各种合作社为实现农村服务社会化提供了基础,也为农民融入组织机构提供了便利。农民随时置身于组织机构之中,凝聚了集体力量,丰富了文化生活,并在潜移默化的互动学习、接受前沿信息,有助于自身水平的提高。

(五)承袭乡村竞赛制度,构建农民互通平台

德国的乡村竞赛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居民自发性的美化家园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到目前已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乡村竞赛在制度层面设计完善,每个乡村都有参赛资格。大赛设定的主题更新变化,村民参与过程中提供的点子可以为解决如何开发独具本土特色的产业与服务、拓宽产业规模、延长产业链、改善和美化乡村的生态环境、增强村落之间的联系,从而发展地区优势、促进农业发展等问题提供借鉴。[5]

首先,利用乡村竞赛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在就业前参与实习,形式包括课堂学习、岗位实践、学习交流等,乡村竞赛制度扩大了农民的知识范围,拓展了农民的社会人脉,从而为各乡村间的沟通与联系积累资源。其次,在竞赛准备过程中,积极动员每一位农民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为发展构想和经济创新提出有益建议。为使零散的建议落实成为详实可取的乡村发展计划书,乡村组织或部门向积极建言献策者颁发奖励,从而激发每一位农民的参与度。再次,乡村竞赛规则明确规定,参赛乡村每增加200个,则会额外增加一个本联邦参加全国决赛的胜选乡村名额,从而使主管机构引起重视,注重对农民的动员,几乎每位农民皆为参与者。最后,借助持续举办乡村竞赛的时机,德国在旧城的基础上对村落建设进行统一规划,融入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形成以控制排放为主、治理污染为辅的主被动调控相结合的村落建设调控理念,每位村民都是国家的建设者,秉承着深厚的国家情怀,自觉接受统一规划,积极主动学习与国家发展有利的知识和理念,无形中既深化了农民的家国情怀,也提升了农民的素质水平。

三、启示

(一)推进顶层设计的谋划

党的十九大对农村发展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都做了全面部署。只有做好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农村改革,才能为农民培育、乡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首先,破解机制障碍,完善资源配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农业产业,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破除一切机制障碍,实现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与共享,解决“钱”“地”“人”三个主要障碍,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村。[6]比如,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地,使其成为乡村建设旅游、养老、教育、文化等产业的有效载体,为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提供条件。其次,确定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要求、政策及法规形式,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行动和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并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供给作为保障。最后,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夯实责任,把农村建设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推进有保障、重服务、为人民的顶层谋划,为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主人翁意识的增强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创造良好环境。

(二)设计精准培育方案

尽管我国部分地区已经普遍拥有了较大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但是农民从事的农业形式仍较多以传统农业为主,现代科技应用水平较低、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有限、产业链较短、劳动力结构不平衡等现状仍是制约农民向职业农民身份转变、阻碍乡村振兴发展的因素之一。

首先,按需施教。农民培育内容依据当地优势产业及特色产业设置,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上,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业金融机构、服务组织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进行服务,以“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包”为形式,使农民可以按需选择对应的培育内容。[7]其次,因材施教。一方面,对不同的农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另一方面,助力农民社会角色的顺利转变,塑造良好的农村氛围。最后,高质量施教。加强师资建设和成果转化,将“双师型”人才纳入师资库,将研究成果传授给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民素质。同时,探索“公司+基地+养殖户”“学校+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培育模式,推进创新课程的建设并展开跟踪服务,全面评价培训效果。

(三)推进农民理念的革新

有数据统计,现阶段德国的城市化比例已经超过90%,大体形成了城乡统筹发展、乡村稳步前进、规划建设合理的独特模式,为各个国家提供借鉴。自提出“新型职业农民”以来,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逐渐受到关注与重视,但农民的综合素质较低,思想理念较为保守,缺乏创新意识,且对职业农民的认识较为缺乏,限制了农民培育工作的进行,也阻碍了乡村建设的脚步。唯有政府和民间组织齐发力,才能够实现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平衡协调发展,同时以职业理想为指引、终身学习为目标,从而实现农民对身份和理念的认可与革新。

首先,增强服务意识和产业意识,因地制宜的根据农村的特点发展田野风光旅游、餐饮、娱乐、教育等服务,从而促进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其次,通过产业拓展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再次,提倡“城乡等值化”理念,消除城乡“二元化”观念,弱化观念差距,以此减弱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的状态。[8]最后,构建常态意识。强调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实践工作,需要稳扎稳打、注重质量。积极搭建互通平台,使农民接触大学生村官、扶贫干部等高素质群体,通过榜样激励作用潜移默化的提升农民的操守和素质。

(四)促进交流平台的搭建

相较于德国定期举行的乡村竞赛,中国乡村在建设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竞赛与制度,即使在农业项目、科技、产品等方面的选拔或展览中,也存在透明度不足、宣传不到位、参与积极性弱、沟通联系不紧密等现实问题。由此,可以借鉴和学习德国举办乡村竞赛的模式和经验。

首先,开展乡村竞赛多元形式,通过举办展会或竞赛,激发各乡镇组织和机构的参与感和责任感,采用分级方式,制定县级、省(市)级、国家级的竞赛流程,并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其次,将荣誉成果纳入乡村建设工作的考核中,不仅促成了各地区不同乡村的交流互动平台,也强化了地方对乡村建设的重视。其次,借助平台传播优秀乡村的乡土风情和人文特色,形成良好的互动学习氛围。最后,政府需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为乡村的开发建设服务,形成“自上而下”政府引导和“自下而上”村民自治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同时还可成立专业团队搭建网络交流平台,通过线上互动打破地区间的距离、方言等障碍,线下组织学习相互交流,从而为农民学习和掌握前沿信息技术提供条件。

(五)重视未来人才培养

在农民培育的过程中不仅要对成人农民进行培育,也要重视对少年儿童的教育。首先,在成人农民培育的过程中,鼓励儿童参与,并在中小学课程设置中体现农业实践,从小培养自信心和兴趣。其次,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及组织定期举办农业展,一方面展示农业成果,另一方面培养国民的农业兴趣。利用农业展的形式向青少年儿童传播农学知识。农业展开展期间,面向青少年举办各种寓教于乐的竞赛活动,展厅内外可陈设各种农用器械、家禽家畜以及农副产品等,允许孩子进行互动,鼓励他们从小亲近农业,了解农业常识。最后,依据儿童的兴趣编辑和创办专门针对儿童的农业读物、农业网站等,内容采用大字体并设有精美有趣的配图从而方便儿童阅读。同时,随文附加有奖知识竞赛和实践报名渠道,增强少年儿童的参与感和融入感。[9]

四、结语

德国在双元制背景下,培育了大量与农业相关的人才,同时完善的农民培育体系也提升了职业农民自身素质水平,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使乡村建设的效果显著。借鉴德国经验从而完善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有助于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推进乡村深化改革,以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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