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光 ,张慧杰
(山西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随着就业形势逐年严峻,退役运动员在再就业过程中遇到了很大阻力,面临着就业困境。我国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途径为以下几种。
第一,就业由政府安置。这一政策要求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各级人事机构、事业单位积极响应,为拓宽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渠道做好保障。在举国体制最初实行的几年时间里,政府安置基本成为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的主要方式。
第二,鼓励运动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此类措施旨在弥补运动员文化知识方面的不足,力争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养,从而使其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由于运动员长期的封闭训练等原因制约着他们对课程内容的接受程度,存在部分运动员手握一纸文凭却缺少实际技能的现象。[1]
第三,重返体育行业。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3000-6000名运动员退役,而约有40%的运动员面临难以安置的问题。[2]有些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选择是重返体育行业,具体包括各种项目的教练以及回到各地体育局从事行政工作。毋庸置疑,退役当教练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毕竟只有极少数优秀运动员才可获此资格。而由于近年公务员分配名额较少等原因,退役后能够进入事业单位并获得编制的运动员寥寥无几。
第四,任职体育教师。对于退役运动员来说,进入学校任职体育教师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们在多年的高强度训练中,已经对本领域形成了成熟的认知,对项目要领、规则等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但是,退役运动员任职体育教师也有其劣势,如缺乏正确的教学理念及合理的教学方法等。此外,近年来体育教师数量趋于饱和,任职体育教师对于退役运动员来说难度越来越大。
第五,自主创业。说到创业,退役运动员中不乏“体操王子”李宁之类的成功者,但对普通运动员来说创业并非易事。首先,运动员缺乏足够的创业资金,创业计划从启动到完成需要大量资金,而运动员资金来源有限,更多依赖家庭或朋友的支持。其次,退役运动员创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储备不足,创业需要熟悉市场发展方向、公司运作流程及团队管理方式等,而运动员对这类知识知之甚少。最后,人际关系也是阻碍运动员创业的因素,运动员训练期间与外界接触不多,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网支撑,创业更是难上加难。
1.我国退役运动员数量庞大,政策性安置就业比例太小。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调整和人事政策的变化,再加上退役运动员数量逐年增长,政策性安置比例越来越低。从新中国成立到2003年,对于退役运动员的安置与保障政策几乎由政府全包,因此这一阶段基本不存在退役运动员就业难的问题。随着我国进入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期,传统安置模式受到极大冲击,并且各地事业单位采用人事聘用制度,造成劳动力资源过剩,从而导致退役运动员安置难度越来越大。
2.有些体育项目普及度较低,退役后的职业转换不足。退役运动员就业情况与其所选项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更容易就业,如篮球、游泳等体育项目,不仅社会普及度相对较高,再加上“明星效应”的影响,运动员完全可以利用这种效应获得更宽阔的就业渠道。而蹦床、垒球等项目,由于社会需求量小、影响力弱等原因,许多运动员面临着“退役即失业”的现状。
3.缺乏相关的职业知识与技能,不能胜任退役后的新职业。纵观我国运动员的培养体制,运动员很小的时候就在体育队开展全封闭式的训练,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日常训练和准备比赛中,对文化知识的学习远远不够。长此以往,运动员既缺乏必要的人际交往能力,又存在社会化程度低、职业知识薄弱等问题,这就造成运动员不能胜任退役后的新职业,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从而使得退役运动员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除此之外,部分运动员不能正视退役的现状,这使得他们缺少对就业形势的合理预期,就业自然变成了棘手的难题。
1.国家关于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政策支持。为切实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2年,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派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首次提出要建立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加强对该群体的职业技术培训。2006年,《关于进一步推动体育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再次明确,发展体育职业教育是解决退役运动员择业问题的根本举措,并详细论述了我国体育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培养重点、发展方向等。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设立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服务部,主要负责运动员过渡期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3]可见,国家高度重视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问题,积极致力于运动员就业方式的创新和就业渠道的拓宽。此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发展,终身学习理念的深入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的开展成为运动员优化知识技能的关键途径。另一方面,社会人才流动加快和从业人员暴涨等现实状况也推动运动员改变陈旧观念,积极学习就业技能,为顺利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2.退役运动员自身具备职业与技术培训学习的条件。从退役运动员自身出发,他们完全具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条件。第一,退役运动员大多都有良好的就业期望。近年来,受高校毕业生人数激增的影响,我国的就业形势逐年严峻,运动员进行二次择业受到诸多限制。在此背景下,运动员认识到体育事业并非是终身性的,逐渐形成了对就业的良好期望。第二,日复一日的高压训练培养了运动员坚韧的毅力。很多体育运动员从小就被送进体校进行学习,接受单调枯燥的项目训练,他们凭着对体育事业的热爱在各自的项目上挥洒热血,自然造就了非同寻常的专注力和坚韧不拔的品格。第三,开展退役运动员培训有充足的时间保障。我国实行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制度,在此期间运动员仍可享受津贴和各项福利政策,过渡期内运动员无需进行日常训练且时间充裕,是专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时期。因此,有了就业期望做动因、毅力做辅助、时间做保障,再加上职业技能培训时间短、见效快等优点,大大提高了运动员进行职业与技术培训的可行性。
3.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提供的组织保障。我国多所体育职业院校是实行运动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力军,这些院校精准定位于运动员退役转型工作,将教育教学与职业培训有机融合,如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在指导退役运动员学习专业课的基础上,合理增设职业技能课程,鼓励运动员考取职业资格证书。[4]这是体育职业院校区别于普通高等体育教育的显著特点,能服务于运动员实际就业需要,提高运动员培训的实效性。另一方面,高校的体育学院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上有非常显著的优势,集中表现为教学经验丰富且有一定科研能力的教师团队、培训场地充足、就业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等。若能实现现有体育资源最大化利用,既可以提高运动员培训质量,使得运动员在多个领域发挥人生价值,又可以促进体育行业人才的良性循环。
1.提高退役运动员就业能力的必要手段。运动员群体较为特殊,表现为知识结构单一、年龄水平差异大、缺乏社会技能等特点,而普通教育较为偏重理论知识的讲授,难以解决现实就业问题,帮助运动员掌握实用技能、实现尽快就业的重任就落到了职业培训身上。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与技术培训学习相关的职业知识,掌握相关的职业技能,成为提高退役运动员素质、拓宽知识面和增强再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2.实现退役运动员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效途径。对退役运动员来说,在长期的训练过程中缺乏专业的职业生涯指导,导致部分运动员就业意识淡薄,出现退役后无所适从的现象。职业规划作为个人生涯中的重要一环,是在充分了解自身基础上对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等进行统筹安排,对实现高效学习、提高生活质量有积极意义。运动员退役后空闲时间较多,若能按照自己的职业规划进行学习,不仅能提高自身能力,还能使退役生活更加充实。职业规划可按照运动员技能特长、兴趣爱好和就业期望进行科学设计,同时紧密贴合市场用人需求,使运动员明晰个人优势,形成对就业市场的基本了解。因此,积极有效的职业规划对运动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这是退役运动员迈向成功的有效途径。
3.促进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退役运动员能否顺利就业不仅关系到运动员个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和后备运动员的培养。倘若运动员的就业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不仅影响体育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更不利于维持社会稳定。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使运动员在较短时间内学到实效性强的知识,以便其退役后成功走向工作岗位。同时,加强对运动员的职业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的用人需求。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能够提高运动员的再就业能力和就业率,这是促进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术培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资金投入、培训体系、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等诸多方面,应从宏观层面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5]在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的背景下,体育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政策,但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运动员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应制定详细完善的法律法规,使运动员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法可依。
政府要设立专项培训资金,为退役运动员参与职业技术培训提供资金保障。此外,还应积极调动社会资源,从多个渠道筹集资金作为运动员教育津贴,为运动员参与职业技术培训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经费的使用主体和使用权限,设立经费使用和支出制度,保证培训经费使用的实效性。总之,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和研究开展退役运动员职业技术培训遇到的问题,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为退役运动员参与职业技术培训保驾护航。
高职院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输送高级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任务。与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培养学术型人才不同,高等职业教育偏重于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强化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社会培养实用型人才。高职院校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包括优秀的师资队伍,完善的硬件设施和多种多样的训练场所,为退役运动员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体育职业院校大都开设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可以满足不同学历层次退役运动员培训的需求。例如,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不仅与区内外62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实习实训协议,还与广西教练员岗位培训中心、广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资格培训基地、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等均建立起合作关系。这样就为退役运动员利用各种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并及时获取有效的就业信息创造了有利条件。[6]
因此,对于有志于从事体育事业的退役运动员来说,到体育职业院校的培训基地学习相关的文化知识,可实现由单一的运动员顺利转型为具备知识与技能的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相对于普通高等院校,一方面职业院校的学生入学成绩较低,另一方面职业院校突出职业知识与技能教育,适合退役运动员教育与培训。因此,以高职院校为核心,构建退役运动员职业与技术培训基地,为退役运动员接受职业与技术培训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持、学科支持。
退役运动员群体之间存在学历水平、专项技能等方面的差异,单一的培训模式难以满足运动员的多重职业需求,因此要以职业需求为目标,构建多层次的职业与技术培训模式,使退役运动员培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构建“产、学、研、训、赛”五步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即以市场的职业需求为导向,培养退役运动员掌握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同时致力于专业课程模块的开发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加大实训力度,做到课程内容和实际操作并重,校内学习和企业培训结合,组织开展各类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大赛,激发运动员的学习潜能和积极性。以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为例,通过全面实施“产、学、研、训、赛”五环相扣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培养了大批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行业企业一线体育工作者,同时扩大了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学院也成为省级示范性(骨干)职业院校。[7]第二,建立多形式的学历培训方式。针对有一定知识储备和较高学历的运动员,可结合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进入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并取得文凭,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知识储备少、学历较低的运动员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需求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短期培训实现较快就业,促进运动员所在岗位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第三,统筹多渠道资源,深化校、体、企多方合作。体育管理相关部门可依据本地体育发展特色和高校办学条件,在相关院校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同时对接企业生产、服务的一线需求,整合三方资源对退役运动员进行职业培训。[8]
首先,政府应针对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体制中的现存问题和运动员实际需求,结合我国体育行业的发展情况,维护退役运动员劳动就业权利,确保运动员就业保障落到实处,从法律层面上保障退役运动员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其次,推进运动员就业服务社会化,加大社会力量的参与度。一方面,应鼓励运动员所在单位与其他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尤其是专门从事体育、健身培训的企业,为退役运动员建立多种就业渠道。另一方面,企业在为运动员提供岗位的同时,不仅要做好社会保障费用缴纳工作,也要建立商业体育保险,可根据项目和运龄制订多个保险种类,提高体育保险责任的分散度,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9]最后,相关部门应有效利用网络,搭建体育行业信息共享平台。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直接招聘符合要求的目标群体,还方便退役运动员根据招聘要求进行个人职业规划,为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依据。
对于多数退役运动员来说,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训练长时间都由教练员安排,导致在职业转换时不能及时认清现实。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终身学习作为一个重要理念在我国传播开来。终身学习理念摒弃了“依靠一次性学校教育获得一辈子职业技能”的传统想法,将学校教育的结束看做新的学习起点,并强调人的一生必须不断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以此达到充实自己和顺应时代要求的目的。因此,运动员应明确终身学习观念,积极参与职业与技术培训。
首先,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职业开发与终身学习贯穿人的一生,具有终身性的特征。其次,重视对退役运动员的职后培训。职后培训可促进运动员岗位工作能力的转变和提升,实现其职业生涯规划。最后,建立运动员终身学习的激励机制。在立足运动员自身兴趣和意愿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各种评价和激励手段,把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对学习的投资与市场用人需求统一起来,鼓励退役运动员参与培训并提高其核心竞争力,进而缓解就业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