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华 陕西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企业想要占据有利位置,需要不断增加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对外拓展业务等等。在该时代背景下,铁路非运输企业的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发展规律。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没有给予控制经营过程足够的重视,在处理经济事项时不够规范,导致企业债权比例在不断提升,回收效率相对较低,这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债权风险。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加强债权管理力度,对高债权风险进行防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铁路非运输企业在债权风险防控工作中,需要对风险控制和审批管理制度进行不断发展,保证其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深入调查客户的履约能力,其中包括客户企业性质、公司账号、法定地址、组织结构、人员构成、营业额、注册资本、净资产等等,这些客户基本信息可以反映出其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财产基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这些客户基本信息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部分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实际经济实力存在较大的差异[1]。在调查时,可以通过商业数据库对资料进行获取,商业数据库有两种类型,一种为免费的,另一种为收费的。免费的商业数据库主要有新闻、研报、公告、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等等;收费的商业数据库主要有恒生聚源、wind金融终端、巨潮数据库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学术类数据库、专业论坛、政府部分管网等,对客户基本资料进行获取,深入了解客户实力,避免高债权风险发生。
铁路非运输企业在获取客户企业基本资料后,应创建一个客户信息动态数据库,对客户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创建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与此同时,应结合客户信用评级,对付款方式进行制定,例如赊销期限,进而做到有的放矢。综合分析客户动态信息数据、履约能力、信用级别,通过量本利分析管理模型,尽可能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发生概率,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需要对各类合同条款实施法律审查。第一,对合同生效条件进行审查。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不同的;前者属于事实判断,属于过错责任,并不是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后者属于法律判断,双方应严格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义务进行履行,违约一放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结合合同对利益损失进行赔偿。第二,对价款支付方式进行审核,进而从根本上对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及时足额的对价款进行回收。第三,对质量标准条款进行审查,特别是商贸合同,需要对合同产品可适用质量标准进行明确,若发生纠纷,可以利用合同约定的客观标准,对责任进行衡量和确定[2]。第四,针对争议处理条款,需要对具体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以防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希望在自己所在法院进行诉讼而造成争议。
合同在生效以后,需要严格根据合同约定对权力进行行使,对义务进行履行。通常情况下,合同履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第一,严格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若发生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共同取样、没有按照约定检验方法检验质量时,应结合合同约定,告知或者是催告对方。第二,在对方出现违约时要及时主张权利。如果对方没有严格根据约定履行时,应及时的把权利主张向对方提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接触合同。第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债权风险升级,在双方发生经济业务关系时,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对债权形成进行证明。
第一,通知催收。企业可以利用书面的形式,催收通知债务人,并且对还贷款限期进行载明,要求其在催收通知上进行签名,进行工作记录,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第二,协商。针对具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双方可以积极的进行协商,对偿还协议进行重新审核签订,并严格根据协议约定,对欠款进行清缴。或者是可以把债权、债权抹账、债权转让进行融合,进行综合清欠[3]。第三,诉讼。若发现债务人的经营情况正在慢慢恶化,或者是其有意赖账,那么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利用法律手段,在法律追诉期内,及时进行诉讼,对客观证据进行收集,有效解决问题。第四,企业内部可以创建激励奖惩制度。实际上,债权清理较为烦琐、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把每笔债权贯彻落实到人头上,并创建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和激励机制。针对清收呆账的工作人员和账销案存欠款的工作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进而有效提升工作热情;针对债权证据没有妥善保管,缺失债权证据的工作人员,应给予一定的惩罚。
总而言之,在新时代背景下,铁路非运输企业加强高债权风险防控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更好的避免风险发生,还可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铁路非运输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债权风险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以此为依据,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对高债权风险进行有效防控,从根本上提升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使企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