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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是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企业类型、政策、和会计信息所呈现出的企业业务数据和各类相关的资料。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来看,其内部机构设立的较为简单,因此对外披露的信息大多以会计信息为主。以下是中小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时的特点:
总的来说,企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都必须要遵守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随着国家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建立,导致了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并没有统一的披露依据。
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探析,其普遍存在着人才紧缺的现象,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时也缺乏专业的财会工作人员,因此产生了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素质基本低于大型企业的现象。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在中小企业经常会有任人唯亲的现象,尤其在一些小型企业更为常见,其相关的工作人员常常学历不高,只接受过简单的培训,甚至还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1]。2.信息披露工作基本是依靠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人员而开展的,在中小企业中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其次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相关的工作人员基本没有机会接受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3.会计工作人员存在道德素质方面的问题。在中小企业,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不懂相关法规的现象,并且会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进行一些造假行为。
纵观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很多企业的工作人员常常存在文化水平不高、阅历不足的现象,因此并不能够正确认识到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中小企业开展的信息披露工作产生的风险要远远大于制度健全的大型企业,其有以下几点具体表现: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中下企业的种类也越来越繁多,其涉及的领域也更加齐全,但是经营规模普遍不大,其经营机构和企业内部分工也比较简单,并不存在过多的管理部门[2]。会计机构也并不完善,有些合资企业甚至不设立单独的会计机构。有些企业即使有独立的会计机构,但也存在着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最终导致企业信息常常在未经过内部审核工作时就对外披露了,严重影响了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
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是划分企业规模的重要标准。这两种权力的统一基本都是因为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决定的。组织化程度低下就必然导致中小企业在发展中 开展非程序化的决策工作,这就说明企业的管理者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且能够更好的灵活经营。从中小企业对于外部信息的需求来说,交税是多数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的重点,多数企业会为进行偷税漏税工作而漏记、错记实际费用,提前或延期交易的实际时间。
多数中小企业为了寻求发展资金或为了赢得政府的支持,时常会夸大自身的业绩;并处于偷税的目的编造虚假的收支信息。所以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时,信息的使用者可能会获得不同的会计信息,甚至会向不同的使用者编造不同的披露信息,严重影响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性。
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也较低,其市场竞争的压力也因此较大,所以,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时要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以此来保证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利益不受到损失。但是部分企业以信息保密为借口对外披露的企业信息不准确或不够充分,在经营风险和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不予以披露,最终导致信息的使用者难以获得准确、真实、全面的企业信息。
由于中小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时存在的风险较高,因此这类企业更应该健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出一套适合自身发展并且切实可行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
想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就必须要明确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具有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中小企业的实际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是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基础,更是影响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在人员选拔时,中小企业应该选用合格专业对口的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减少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披露风险,与此同时,企业还应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二次学习,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具有更高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从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更好的完善和落实。
会计系统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中小企业虽然内部控制基础比较差,但是都具有自身的会计工作系统[3]。因此,中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选择合格的专业人才,并不断对内部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培训,使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从而确保了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
中小企业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时应当对岗位职责进行准确的划分,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一猜来确保信息披露每个工作环节都具有真实性,这也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基础。其次,应该明确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尤其要明确各项工作归属部门的工作职责。准确的来说,信息披露工作应该归属于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或者秘书处管理,其具体的职责基本包括: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的起草等等。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财务信息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的财会部门。
每个企业在寻求更好的发展时都要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的内部审计制度,以此来监督信息披露时内部控制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的效率,从而减少披露信息失真的现象发生[4]。此外,中等规模且有一定条件的企业还应该建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并将其纳入常规工作的行列。其次,要保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在开展工作时不得与财会机构共同开展工作,也不能将内审机划入财管机构之下,以此来保证内审机构开展工作的有效性。在不具备设立内审机构条件的企业,可以由企业管理者之外的领导进行兼任,定期的开展内部审查工作。其次,在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下,企业披露的信息必须要及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对外提供财务相关信息时,应当把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同提供,以便使用者能够获得更加准确的企业经营信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市场存在的矛盾愈发明显,投资者对披露信息质量的要求和企业信息供给质量不足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因此,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是当今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首要内容。中小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工作的配套设施的建设,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以此来保证披露信息能够做到及时、真实且可靠。另外,应该不断优化企业信息披露工作的工作流程,完善治理机制,制定一些针对性强的政策,进而更好的促进内部控制发挥自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