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权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大学生就业难的背后有各种主观和客观原因,从主观方面来看,大学生的就业偏见是一个重要原因。偏见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错误的态度,是先入为主的看法,其形成与刻板印象有关,常见的偏见如性别偏见、种族偏见等[1]。偏见观念犹如一块顽癣,深深印刻在头脑中,误导大学生的择业与就业。
一般认为,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易遭遇用人单位的偏见。事实上,求职和就业是一个双向的互选过程。用人单位在挑选大学生时,可能带着有色眼镜。大学生在选择用人单位时,也可能存有一定偏见。在诸多文献资料中,研究者多将大学生就业偏见描述为“观念偏差”“观念障碍”“非理性信念”“不合理信念”等,提及的偏见包括做白领不做蓝领[2]、盲目追求铁饭碗[3]、青睐稳定的工作岗位和经济发达地区[4]、不是大城市不去、不是好单位不进、不是好工作不干、不是铁饭碗不端[5]等多种形式。总结来看,常见的大学生就业偏见表现为不考虑实际情况,一成不变地认为脑力劳动高于体力劳动、行政职位优于技术职位、农村发展不如城市发展、民营企业不如国有企业。
在劳动性质上,大学生就业偏见表现为“脑力劳动高于体力劳动”。反映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旧脑体倒挂时代遗留的就业偏见与误解,二是新脑体倒挂时代造成的就业困惑与迷茫。旧脑体倒挂时代的传统观念,认定脑力劳动是品质更高的劳动形式,而体力劳动具有低劣性,结果出现大学生就业向脑力劳动一边倒的现象。新脑体倒挂时代没有摆脱旧观念的影响,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依然对脑力劳动更为青睐。然而,收入水平差距的缩小与心理落差的增大,为“新”与“旧”的区分划清了界限。在新脑体倒挂时代,体力劳动者的收入不再明显低于初出校门的大学生,脑力劳动不过是劳动形式的一种,不再无端高贵。大学生也许只能领到比农民工更微薄的工资,心理很不平衡。但即便体力劳动收入水平上升,大学生群体仍旧不太愿意从事与体力劳动直接相关的工作。
在职位类别上,大学生就业偏见表现为“行政职位优于技术职位”的观念。“技术”本应是个中性词,不带有任何的感情色彩,自然也就不会有偏见。然而,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环境与意识赋予了“技术”不同的内涵。在现代观念中,“技术”一词带有一定的褒义色彩。掌握一门核心技术的人,能够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可以成为行业精英。在传统观念中,拥有技术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受封建社会长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士农工商之间有严格的位次排列。在封建体制下,技术工人最多被赞为能工巧匠,与商人一道被认为是“不务正业”者,其地位远在为官者之下。现在商人与技术工人的地位有了极大转变,但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却依然固守不变。大学生在择业的时候,更钟情于技术管理与经营管理类职位,而非技术操作与商品销售类职位,潜意识中仍然较为排斥技术职位,向往行政职位。
在就业地域上,大学生就业偏见表现为“农村发展不如城市发展”的观念。反映在择业过程中,一方面是对城市的优先选择和青睐,另一方面是对农村和基层就业缺乏积极性。城市规模的大小和经济发达程度,成为影响大学生就业选择的重要因素。从客观实际来看,农村较城市偏远,远不如城市繁华。从传统观念来看,“静处养身,闹中取金”。人们一般认为,闹市之中潜藏着更多的就业机会与更大的发展空间。“农村不如城市”的观念是多少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深深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一时难以转变。尽管农村的发展有不断趋好的强劲势头,但当前的情形是:不仅来自城市的大学生不愿意到农村和基层就业,而且农村土生土长的大学生也希望从农村走到城市里去。
在企业性质上,大学生就业偏见表现为存在“民营企业不如国有企业”的观念。大学生就业渠道很多,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考研升学、出国留学、自主创业等,都是不错的就业形式。但对于多数学生来说,这些渠道往往不易实现。故而真正意义上的就业,落在了企业单位这一目标上。企业单位有多种性质,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国有企业等。大学生往往看重国有企业的稳定收入和人事政策,而对民营企业的待遇、发展空间等持怀疑和不确定态度。也有不少大学生对外资企业的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表现出极大兴趣,但同时又对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等方面表示担心。想要获得丰厚的回报,却又不愿尽最大努力,不愿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心高气傲、眼高手低,成了不少大学生的共同问题。国有企业成为大学生心目中理想化的就业单位。各类招聘会上,常见国有企业门庭若市,民营企业冷冷清清的现象。然而国企毕竟吸纳能力有限,多数大学生最后只能带着偏见进入民营企业工作,导致的后果是频繁跳槽。
大学生就业偏见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观念叠加和积累的过程,与社会发展所遗留下来的传统认识观念有关,从短期来看,与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积累的认知观念有关。
社会环境对大学生就业偏见的影响表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即通常所说的“大环境”和“小环境”的影响。大环境上,一是社会历史变迁的遗留问题造成了滋生偏见的客观事实。如“农村不如城市”“私企不如国企”,这些现象是过去农村和私企的真实境遇,有史为证,有据可查。二是社会意识变迁的遗留问题造成了偏见的顽固不化。如“体力不如脑力”“技术不如管理”,这些观念属于旧的社会意识范畴,已经跟不上社会历史变迁的步伐。但是社会意识的变迁具有滞后性,一些顽固的观念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正处于意识变迁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转化时间。在转化过程中,落后的社会意识观念对社会历史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在大学生的就业偏见与择业行为之中反映出来。
小环境上,一是学校教育环境对大学生观念和行为的影响。如大学专业与课程设置有服务城市而忽略农村的倾向,目前我国高校的专业设置明显带有城市指向性,其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具有为城市服务的特点[6],这样的教育环境对大学生择业与就业是一种无形的引导。二是家庭成长环境对大学生价值观和行为的影响。有学者明确指出:家长所从事的工作及对有关就业的看法,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部分家长存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实惠主义,这容易使大学生产生“工作轻松、工资收入较高、福利待遇好、不费多大力气就可以干一番大事业”的择业误区和一切以工资待遇为主的功利心理。[7]
1.急于独立的心理导致就业观念与行为的进取性。很多大学生在经过几年的高等教育之后,迫切希望走向社会、独立成人。独立的最好标志是找一份让自己满意、让周围人满意、让社会看得起的工作。从积极的一面看,这是大学生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是追求理想的尝试。从消极的一面看,急于独立的心理往往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如自负的心理、虚荣的心理、期望的非理性、理想与现实的模糊不清、自我评价与社会认知的不足、急功近利的心理等等。结果导致有些大学生在择业时过分看重地位,一心只想进大城市、大机关,去沿海发达地区,到挣钱多、待遇好的单位[8]。
2.过分依赖的心理导致就业观念与行为的无主性。与急于独立的大学生恰好相反,一些大学生在走向社会时表现出退缩和缺乏主见。他们就业目标不明确,缺乏职业生涯规划,对于“究竟想找什么样的工作、什么样的工作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没有明确答案[9],显然还没有准备好真正地走向工作岗位。这部分学生极易产生依赖心理和从众行为,不加辨别地接受来自父母、长辈的观念,不加分析地接受其他同学的就业观念。例如,不少大学生来自城市,家庭经济宽裕,不用为解决生存问题发愁,有一定的先天优越感,他们有条件安享一个求职延缓期,有更多时间资本去尝试高质量的就业,以便既能满足自己心理上体面的需求,同时又不至于工作太累[10]。
个人心理与社会环境之间并非绝对孤立,而是紧密融合在一起,并且形成交互强化的效果。个人心理上的某些偏见会将社会环境的影响放大,放大了的社会因素又会反过来强化心理上的偏见。一方面是社会环境所造成的真实而深刻的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是个人心理所期盼的又好又快发展的未来生活境遇。两者相互影响,循环强化,导致了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例如,受传统文化中的等级制度、重男轻女、官本位思想等影响,人们对就业地区、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等易抱有一些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11]。此外,“农村不如城市”的历史发展事实,强化了大学生城市就业的观念。城市就业观念又成为新的心理刺激因素,抑制了农村就业观念的发展。这是个体心理自身的无意识过滤,是个体心理趋利避害功能的自动筛选。
除了无意识自动筛选之外,个体心理还同时存在有意识的主动选择,以应对社会环境的变化。例如,大学生就业时要应对社会压力,会考虑社会舆论评价、家庭成员的观念与看法等因素。假如社会舆论贬低体力劳动,那么,大学生选择体力劳动的倾向性更低。假如整个家族成员瞧不起一线技术工人,那么,大学生从事技术职业就要冒更大的心理风险。为了满足心理安全与情感归属的需要,不与家庭产生心理隔膜,不被社会集体情感排斥,大学生更倾向于在就业时屈从于某些刻板的偏见。由于心理与社会因素的交互作用,家庭出身、成长经历、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和岗位评价等诸多因素都可能对年轻一代的就业观念造成显著影响[12]。
由于大学生就业偏见的成因主要体现在个人心理与社会环境方面,因而,纠正偏见要从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两种视角寻找行之有效的对策。政府、高校、家庭、学生是两种视角下的四个主体,矫正大学生就业偏见,需充分发挥四个主体的协同作用。
受宏观社会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偏见较为根深蒂固,短时间内难以有明显改观,但可以通过政府的政策引领和舆论导向作用逐渐减少偏见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政府已经制定和发布了不少政策措施,并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传播媒介,引领大学生就业新潮流。例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以及各种地方性的人才引进计划、公益岗位计划,等等。这些计划的实行已取得一些成效,正逐渐扭转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对农村、基层、民营企业、技术岗位以及体力劳动的偏见。从纠正偏见的角度而言,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然而,这其中也存在问题。一个是不同的地方政府对政策的宣传程度不同,因而舆论引导的效果也大为不同。另一个是不同的地方政府对政策的落实程度不同,突出表现在政策的后续支持方面。国家政策是否得到地方政府配套措施的有力支持、参与政策计划的大学生是否具有持续发展的生存空间等问题有待实践检验。
要纠正受“小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偏见,需要充分发挥高校的价值观教育和就业指导作用。一方面要注意防范大学生功利性价值观的蔓延,另一方面要注重引导大学生理性就业。高校应当强化大学生就业观念教育,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13]。高校本身必须去除偏见,从理性、中立的无偏立场出发,配合政府政策的宣传落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为此,高校(特别是高校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自主支持,自主支持的要点包括:不使用惩罚、强制、命令和监控等控制性方式;以学生为中心,体会并理解学生的感受;给予学生选择的机会,并提供相关信息;鼓励学生问题解决的主动性,并给予一定自主的空间;为学生提供反馈并解答相关的疑问[14]。
高校有时从自身利益出发,容易陷入盲目引导的歧途。例如,为提升所谓的就业质量,不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鼓励学生考研、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考金融机构,等等。高校的职责应当是培养自主的人,让每一位毕业生在即将走出校门时,具有独立选择的能力、自主选择的权力、充分选择的机会。就业关系到学生自己的未来,高校的教育应当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自主决策的能力。
家庭是微缩的社会,家庭教养方式、父母职业背景等因素对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形成具有助推作用。父母和家长要警惕家庭环境对子女就业观念的不良影响,为纠正子女的就业偏见建立起支持系统。父母和家长可以从多个方面努力去减少对子女就业观念的不良影响,具体做法例如:对要求的行为提供基本原理和解释,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问题和承认他们的情感体验,提供选择机会和鼓励子女的主动性,减少控制行为的使用[15]。
家长应尊重和理解子女的选择,同时为子女的就业选择提供物质帮助或心理支持,避免过多干涉。首先,摒除家长制作风。一些家长担心子女工作受苦受累,认为自己有能力解决子女的就业问题,能够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找到既轻松闲适又待遇不错的岗位,便一手包办子女的就业问题。殊不知,家长很满意的就业岗位,子女也许并不满意。结果导致子女在不感兴趣的工作岗位上消磨才能,并对家长抱怨不已。其次,鼓励子女独立自主。有的大学生在就业时怀有严重的依赖心理,没有独立意识,不能自我决断。这样的学生在择业与就业时往往十分茫然,偏听偏信家长或同学的意见。对此,家长应鼓励子女自我决定,并引导子女在就业区域、就业性质、就业岗位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合理取舍,而不能完全替子女做出决定。
个人心理与社会环境的交互作用,往往使得大学生就业动机受到外界影响,从而形成就业偏见。大学生就业动机表现为自主动机和受控动机两种形式,自主动机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和自由选择(如兴趣、个人信念等)而从事某行为的动机,受控动机是出于内部(内疚)或外部(他人的要求)压力而从事某行为的动机[16]。大学生因为受到家长期望、自身内疚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就业观念并非他们自身的真实想法,显得不够理性,易于导致就业偏见。
尽管对偏见的控制较为困难,但个体依然能够依靠自我调节来控制偏见反应[17]。大学生可以对就业偏见进行自我矫正,其关键在于树立无偏见动机,从而抑制偏见态度的自动激活[18]。纠正就业偏见,最终要回归到大学生自己的观念和行为中。大学生是自己观念和行为的真正主人,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学习和实践中树立无偏动机,消除偏见观念,提升就业能力。在消除偏见观念上,应特别注意不要成为社会或家长意识的附庸。对于别人的观点和想法,要善于辨别和分析。在提升就业能力上,首先要树立希望和乐观的信念,勇于奋斗,乐于奋斗,在磨练中成长,在锻炼中成才。其次要注意发现机会,把握机会,多途径就业,灵活就业。再次,要注意培养真才实学,学以致用,学有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