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爱华, 马 莹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沈阳11013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1]这一科学论断源于我党对历史经验教训和现实基本国情的全面思考和总结,是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意义及战略地位的一种全新研判。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迈上新台阶,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伴随着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善,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诉求日趋强烈,对生活用水、空气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为尽快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们生活在安定团结、环境怡人的幸福社会中,我国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首要地位。只有强力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在全面协调推进“五位一体” 的实践中,形成经济富庶、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先进、生态健康的大好局面,为人民创造出更清新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更舒适的生活条件。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使资源、生产、消费等社会要素相适应,是构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资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随之出现,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我国818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2018 年与2016 年相比,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域占9.5%,基本稳定的占79.1%,变差的占11.4%[2]。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必须构建科学先进的生态修复系统,将保护与修复全面结合,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 “美丽中国” 的强大力量。美丽中国的关键是 “美”,是要让世界看到中国的山河秀美、文化精美、社会和谐美、人心纯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在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首要地位,并将其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大力推进美丽中国的建设。可见,生态文明在美丽中国的建设过程中起着根本作用。只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早日绘成 “美丽中国” 的宏伟蓝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制度安排。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亟待解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历程可知,它的发展不仅短暂,而且相关经验存在严重不足,老旧的思维习惯依然存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希望尽快摆脱落后地位,迫切渴望经济快速发展,所以在处理经济与环境的复杂问题时,采取的是 “先污染后治理” 的道路,为此我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现如今,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必须加快摆脱“先污染后治理” 思维的束缚和影响,既要总结历史惨痛教训又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生态文明建设谋划新的道路与途径。
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探索者,面对全球范围生态压力,我们必须立足中国生态发展实际进行艰难探索。在新时代,如何避免传统生态环境治理在法律法规、制度安排、具体部署等工作中的失误,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道路,是一项长期而又艰难的任务,远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但落实到具体行动时,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治理不力。经调查,55%的受访者认为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部分地方政府缺乏环境治理大局意识。由于环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一个地区加大经济投入进行环境治理,可能得到直接回报的不是该地区而是邻近地区。这就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消极地对待党中央下达的环境治理政策。
部分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技术投入不足。科学的污染治理技术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2016 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 220 亿元,比2001 年增长6.9 倍[2]。但是,在国家大力治理环境污染的背景下,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学习、引进、储备和更新明显表现出不够重视。科学技术在生态保护中的核心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导致了我国地方环境治理能力薄弱。
部分地方政府未能形成合作共治的全面治理模式。生态系统十分复杂,环境问题的发生涉及到生态系统的不同领域和诸多环节,影响范围甚广。要使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需要政府、社会机构以及人民群众发挥集体力量协同治理。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的合作共治能力还十分薄弱,在治理的各领域与环节中没有联系企业、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其他治理主体[3],没有形成全民参与、齐心协力、共同整治的全面治理模式。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监督与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是未来几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这是我们党立足实际做出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
中国生态法治实施中的执法机制不够健全。有关资料显示,2018 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 万件,罚款数额152.8 亿元,比2017 年上升32%[2],环境违法十分严重。在现行的生态保护监督体系下,各类大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主要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各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足,项目实施缺乏整体性。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交叉、环境监管职能碎片化、环境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滞后等问题也普遍存在。
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力量薄弱。中国实行环境监管等级责任制,基层环保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环境监管手段单一、后续监管不严,导致无法扩大环境监管的影响力与震慑力。部分地方环保机构存在对某些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放松监管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放任企业排污,进而凭借排污费和罚款来增加收入的腐败现象。如若不能尽快形成兼具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相关部门,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就不能落到实处。
我国环境监测能力整体水平不高。信息化时代,环境监测系统是环境保护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有2 583 个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区域,但大部分环境监测站建立时间久远,仪器设备和技术装备的整体质量较差[4]。虽然各地区根据各自需要均构建了环境监测网,但监测结构缺乏整体性优化,运行机制与管理体系没有适时更新,导致环境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程度低,环境监测系统的整体水平受到严重影响。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 “以人民为中心” 作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遵循,要求切实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然而在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民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民的生态保护观念落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先进科学思想的指导,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就只能是遇到障碍就停滞不前,难以全面化、科学化推进。近年来,尽管政府加大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和教育,但由于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的落后观念影响,群众的生态文明观念仍然十分落后,响应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高。
公民的生态保护责任和权利意识淡薄。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绿水青山、蓝天白云、鸟语花香的优美环境权利,也有为之付出努力并积极保护的义务。相关调查数据显示,54%的民众面对身边环境污染和公共资源损耗等问题,会选择沉默不语态度;只有对其健康、财产等造成直接威胁时,他们才会有所行动,采取举报或司法行动。这无形中纵容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对民众合法生存环境的蚕食和破坏。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推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若民众不能提高环保意识,踊跃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就不能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这将严重阻碍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建设 “美丽中国” 的伟大蓝图也难以实现。
生态文明建设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正确认识我国环境问题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5]。科学的调研可以摆脱 “想当然”,为谋事、成事提供经验借鉴。在生态文明调研中,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才能了解真实情况,触碰到环境问题的本质,才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第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环境调查研究,务必立足实际,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要深入实地,走访当地居民,了解该地区真实的生态环境状况,坚决防止 “形式主义” 和 “作秀式” 的调研现象。实地环境调研中发现问题时,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共同研究治理思路、改进治理措施,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刻落实。
第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环境调查研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破解各种环境难题为目的。各环保部门要深入实地,亲眼去看、亲耳去听,用最真切的感受去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调研成果要有针对性,有实况、有分析、有解决难题的思路和措施。
第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各环保部门在开展实地调研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与各地具体情况结合起来。通过科学理论的指导,搞清楚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拿出有针对性的实招,与人民群众一道共同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面对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作为国家 “公共权力” 的代表,政府在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发挥其主导作用。
第一,联合开展环境保护行动。首先,地方政府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森林砍伐,积极组织植树造林活动。其次,应建立规范的环境治理机制,严格遵守环境治理准则,充分发挥政府与环境监管部门的联动作用。最后,积极联系群众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合作监督,实现对自然生态全方位的协同保护与治理。
第二,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的投入与储备。首先,地方政府应加强与科研团队的协作,加大科研投入,学习、引入和创新高科技治理技术,以科学手段提高地方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其次,加强环境治理的科学规划,做好环境治理技术的储备工作,准备好应对各种突发问题的技术预案。最后,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按时上报环境治理技术信息,及时发布环境治理技术的新动态。
第三,增强区域协调合作能力。首先,国家要通过规划与立法做好顶层设计,为各地方政府的合作治理提供政策依据与指导。其次,地方政府必须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在统筹全局的前提下加强利益协调,并建立协调组织部门。最后,通过签订各种形式的地方政府合作协议、意见、宣言等,明确各地方政府的责任,促进区域间协调与合作的顺利开展。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既要在思想上重视,更要在行动中体现。我国应加强生态文明监管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用最严格的法规保护生态环境。
第一,完善生态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必须完善法治建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6]。让法律成为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硬性约束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并根据环境治理进程不断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法。
第二,加强联合督查执法。环境执法人员应整合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对各项防治目标的强化督查,设立一支态度公正、严格执法的生态环境督查铁军。各部门应分工明确,逐层逐级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跨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对那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增加我国对环境监测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质量,不断改进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构建海陆兼顾、天地联控、上下联动、信息透明、技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7],确保监测数据全面、精准、及时。监测过程中要切实贯彻环境问题防控原则,善于发现问题、找对源头、及时解决。在监测系统的不断完善中提高规范化、自动化、信息化的高标准监测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8]。优美的生态环境为全世界人类共同享有,需要所有人共同建设。
第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首先,要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信息传播工作,大力宣讲环境污染对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让公众自警自省,并自觉地参与环保行动。其次,建立和完善环保教育机制,把生态道德教育贯穿到学校学习与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培养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道德观。最后,培养公众的生态责任意识,帮助公众树立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的责任理念,增强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与自觉。
第二,积极开展生态实践活动。例如积极开展绿化园区活动、节俭与环保主题文化活动、实地考察和现场感受活动、环保社团组织活动、环保技术推广活动、学习培训活动、亲近自然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将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教育有机结合,让公民亲身发现自然的美丽,感受国家树立的绿色形象和生态气质,在实践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提升公民的生态文明素养。
第三,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各基层社区要积极动员群众共同商定行为规范,让公民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废物利用的行动中来。结合近年来全球环境变化的特征,开展环境问题引起居民生活质量不断下降的实例教育,并从小区周边的环境污染情况入手,启发人们对身边环境问题的反思,引导公民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我们这代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