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引婷,杨 霞
(山西师范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山西师范大学 学报编辑部,山西 临汾 041004)
西方女性主义在中国学界的广泛传播,可以说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产物。也就是说,没有改革开放,就不会有中西方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对话,也不会有交流与对话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与分歧,包括学术理论本身和价值取向等诸多方面。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西方女性主义作为一种学术思潮在中国的传播还更多局限在少数懂外语或具有国际交流背景的知识分子中间,那么,从1993年开始,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前的各项筹备工作,以及世界各国一系列“走出去、请进来”的活动,都为女性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提供了重要契机。正如一些研究者所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由政府出面,以体制化的方式唤醒了国人的性别意识,把中国的性别研究推向了‘高潮’和‘繁盛’”(1)刘岩:《西方女性主义的本土化:问题与对策》,《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5期。。
西方学界对中国妇女的关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西方汉学家运用女性主义理论对中国妇女进行研究。中国作为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古老国家,不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政治的角度,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研究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但值得注意的是,近40年来,中国妇女作为国外中国学研究的一个十分活跃的领域,引起了历史学、人类学、政治学等方面学者的关注,出现了许多新的成果。据一些研究者统计,从1869年到1979年的110年间,国外共出版相关著作96种;从1980年到1994年的14年间,出版94种;而在1995年到2005年的10年间,出版155种。学术论文的数量也不断增长,1980-1990年共发表相关论文22篇,1991-1995年为191篇,1996-2000年为393篇,2001-2006年为737篇,总计1343篇。与妇女相关的学科分布也不断扩大,主要包括社会学、历史学、文学、经济学、政治学、民族学、法学、人口学、文化学、哲学、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领域。但不论专著还是论文,就其学科发展而言,排在首位的是女性社会学,其次是妇女史,再次是妇女与经济(2)刘霓,黄育馥:《国外中国女性研究:文献与数据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47-52页。。从这些数据可以明显看出,西方的中国妇女研究及其论著出版,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在经济上所取得的重大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也反映出中国女性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加强。女性社会学的成果在西方学界的大幅度增加,与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学者到中国进行实地考察的机会增多有着必然的联系,在研究重点上也开始从对历史问题的梳理转变到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上面。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海外中国研究译丛——女性系列”以及其他有关中国妇女研究的成果以汉语言形式在中国大陆的翻译出版(3)代表性的著作有[美]贺萧的《危险的愉悦:20 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2003)、[加]朱爱岚的《中国北方村落的社会性别与权力》(2004)、[美]伊沛霞的《内闱:宋代的婚姻和妇女生活》(2004)、[美]曼素恩的《缀珍录:十八世纪的中国妇女》(2005)、[美]高彦颐的《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2005)、[美]白馥兰的《技术与性别:晚期帝制中国的权力经纬》(2006)、[美]罗丽莎的《另类的现代性: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性别化的渴望》(2006)、[澳]杰华的《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2006)、[英]艾华的《中国的女性与性相:1949年以来的性别话语》(2008)、[澳]李木兰的《性别、政治与民主:近代中国的妇女参政》(2014)、[美]汤尼·白露的《中国女性主义思想史中的妇女问题》(2012)、[美]贺萧的《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与中国集体化历史》(2017)等。,不仅使西方汉学研究的相关成果回到中国本土接受检验,同时对中国的妇女研究乃至整个学术研究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统观西方汉学界对中国妇女的研究成果,其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理论先行”的痕迹特别明显,另一方面意识形态色彩比较浓厚。尤其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历史的评价,已形成了一定的思维定式,正如旅美学者王玲珍所概括的: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具有父权本质,没能从根本上解放妇女,主张性/别系统和女性主义实践(包括运动和研究)都应该具有自治独立地位。这在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一些著作中可明显看出,如朱迪思·斯泰西的《中国的父权与社会主义革命》(1983)、菲莉斯·安德思的《未完成的中国妇女解放,1949-1980》(1983)、凯·安·约翰逊的《中国的女性、家庭与农民革命》(1983)、玛杰里·沃尔夫的《延后的革命:中国当代女性》(1985),等等(4)王玲珍:《中国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实践再思考:兼论美国冷战思潮、自由/本质女性主义对社会主义妇女研究的持续影响》,《妇女研究论丛》,2015年第3期。。这些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著述,几乎一边倒地以“西方”的妇女解放作为标准,或者用产生于西方的父权制理论框架来解释中国的妇女解放状况,在“反思”和“研究”的名号下,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妇女解放的否定。中国妇女解放的复杂历史过程、中国社会主义妇女解放实践中所显现出来的多维主体性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性别之间的多元张力,完全被消解在了“父权制”的理论框架之中。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汉学家对中国妇女的研究出现了新的情形,尤其是琼·斯科特在《社会性别:一种有效的历史分析范畴》一文中有关文化符号、规范性概念、政治社会体制和主体性身份的重要性的论述,在讲英文的中国学学界里,催生了很多有影响的新成果。具体来说,就是重新看待社会性别在中国更长远的历史中的状况。学者们不再将20世纪前的中国描绘成一个对妇女的压迫一成不变的时期,而是开始探讨身体的实践和空间安排对构建社会性别的作用,分析“美德”在妇女主体性和国家治理中的中心地位,说明妇女的劳作如何保障了家庭的生存和文化精英阶层的长盛(5)贺萧,王政:《中国历史:社会性别分析的一个有用的范畴》,《社会科学》,2008年第12期。。
其二,借助发展项目在不发达地区进行社会性别的参与式培训。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以后,“由于社会性别和发展是女权主义行动中最受到国际捐款机构关注的领域”,所以,它也成了女权主义活动家和学者们的工作重点(6)贺萧,王政:《中国历史:社会性别分析的一个有用的范畴》,《社会科学》,2008年第12期。。与此相适应,西方发达国家的各类基金对中国妇女发展项目的资助,不论额度还是力度都进一步加大。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总结的,单就云南省而言,21世纪前后的几年间,就在省一级举办了三次大型的社会性别培训班,省妇联参与了近300个妇女与发展项目,“社会性别主流化”已成为接受过社会性别培训或参与过发展项目的地区的各级妇联干部的共识和话语。同时,以“接轨”的名义,Gender(社会性别)概念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在中国传播,“试图对私人领域进行颠覆,并将日常生活革命化”(7)闵冬潮:《Gender(社会性别)在中国的旅行片段》,《妇女研究论丛》,2003年第5期。。尤其是中国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妇女,在1990年代末以多重边缘身份得到了西方国家更多的基金支持。比如,在扶贫助困、艾滋病防治、生育健康、禁止毒品、少数民族发展、多元文化保护、环境优化等方面, 国际基金不仅投入最早,而且几乎都与“性别”有关。一些研究者指出:“就发展项目来看, 妇女研究在云南不是弱势, 而是强项。”较之于其他学科,妇女研究在改革开放后与世界“接轨”的步伐更加快捷(8)李小江:《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妇女研究与国际发展项目:兼谈本土资源和“本土化”问题》,《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总体而言,21世纪前后西方基金资助项目在中国的落地,是以“关注弱势群体”的名义来推行的,比如,地域上的“边远山区”,族群上的“少数民族”,性别上的“妇女”等。尤其是女童教育、农村妇女的土地分配权、村民选举中的性别公正、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服务等,都是当时妇女发展项目关注的重点。
总体而言,妇女发展项目在中国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理念上赋权于妇女,即通过培训给妇女充权或赋权(Women Empowerment),包括个人和群体。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参与一定的团体或活动,在把妇女组织起来的同时,使妇女的(包括男性的)性别意识和社会行动力不断得到提升,进而为妇女进入主流和自我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在运作方式上以学者为主体,即通过项目的申报和审批,一些高校和社科院系统的学者和妇联干部(以女性为主)作为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者,一方面在项目资助方和被资助对象之间架起桥梁,另一方面在各种社会关系的协调与互动中增长能力和见识。三是在理论方法上强化社会性别的观念,即通过参与式培训,要求人们从性别的视角看待和分析问题,并站在女性的角度来反思过往的知识生产体系,使女性在日常的社会变革中发挥作用。四是促进性别研究与社会行动的机制化,即通过项目运作,促使传统的不利于女人发展的社会性别制度和文化得到改变,通过对女性个体觉悟的唤醒和女性群体意识的提升,来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不可否认,借助发展项目来推动中国妇女的发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基金支持,对中国妇女而言,这种对“外援”的依靠在拓展妇女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外来资本的运作,其主体身份的确立始终是困扰中国学者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三,通过妇女学或女性学学科建设来推动性别知识生产。为了避免用“做发展项目”来代替学科建设,进入21世纪后,国外基金在妇女学学科建设方面的资助力度也逐步加大。据一些研究者统计,从2000年1月到2006年4月,仅美国福特基金资助的中国妇女学课题就有22项之多。事实上,从2002年开始,国外基金资助中国妇女学发展的机构已不限于福特基金会一家,如美国路斯基金会支持密西根大学与中国香港、内地合作的“妇女学学士后研究班”、香港乐施会支持的广西高校的性别课程,美国岭南基金资助的中山大学“性别与教育论坛”等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当时的整体情况看,在中国推动妇女学发展的力量,除了学生的需求和妇联的倡导外,主要是本土妇女学者与旅外华人学者的共襄其事和国外基金的大力支持,特别是福特基金会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支持中国妇女学开创者出国交流,重点资助早期成立的四家妇女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开展活动(9)参见杜芳琴:《妇女学在中国高校:研究、课程和机制》,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第3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说到受国外基金资助的中国妇女学或社会性别学学科建设,不能不提“发展中国的妇女与社会性别学”项目(2000-2005)和“妇女/社会性别学学科发展网络”项目(2006-2010),这两个由福特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前后运作的十余年时间里,不仅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推动着中国的妇女学与社会性别学研究及课程建设,而且培养了一大批妇女与性别研究的骨干力量。可以说,当今依然活跃在中国妇女研究领域的许多专家学者,就是在与西方女性主义学术的交流碰撞中成长起来或锻炼出来的,其中,有接纳,也有抵制。
需要指出的是,西方项目资助下的女性学或社会性别学学科建设,其目的并不在于“学理”上的全面探讨,更多情况下是通过女性主义知识的传授来倡导干预性的社会行动能力。表现在学科资助方面,也更多侧重于那些与“社会行动”联系紧密的专业,比如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而那些基础性和理论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比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则很少受到资助。一些研究者对此批评道,对女性学/社会性别研究课程及其教学的发展和提升来说,如此“优势学科”和“非优势学科”的区分,既不合理,也不利于高校这一课程和教学的全面提升,而对高校开设相关课程本身,在人们思想文化观念改变中所具有的“行动”意义的忽略,是一种短视行为(10)王宏维:《对高校女性学/社会性别研究课程及其教学的五点看法》,《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与此同时,“社会性别”(Gender)作为学术研究的方法“之一”变成了“唯一”,中国性别文化的深刻内涵以及历史发展的复杂多样性,消失在了简单机械的批判解构之中,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妇女学科与其他主流学科之间的对话。正如一些研究者所说,中国的妇女学学科建设因受经费制约和国外基金“项目导向”的困扰,不得不在“学科”与“项目”上游走和曲折前行(11)杜芳琴:《妇女学在中国高校:研究、课程和机制》,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第3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8页。。
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否认,西方女性主义在中国传播的意义和所产生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封闭已久的国人面对西方纷至沓来的各种女性主义理论,确实有耳目一新之感。它不仅打破了曾经教条式的阶级分析方法的单一性,给学术研究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而且满足了人们在思想文化观念方面的诸多渴求与愿望,同时通过妇女与性别研究所揭示出来的诸多问题,激发了人们变革现实社会的热情和勇气,乃至斗志。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的各类课题立项中,妇女/性别研究都占了一定的比例,使得妇女研究逐步进入了主流学界。更为值得关注的是,许多男性学者也开始关注妇女与性别研究,或用女性主义的视角分析认识问题。研究方法的转换带来了研究议题或研究范围的拓展,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使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与中国本土的社会实践产生了激烈碰撞。
谈到西方女性主义的话语言说体系,“feminism”和“gender”是非常具有解释力的两个概念,它贯穿于妇女研究与社会变革的始终,在妇女解放的历史进程中已经发挥了或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与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渐兴起的第三波世界妇女运动相适应,“feminism”和“gender”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下也被赋予了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
如果留意,我们不难发现,近三十年来,产生并来源于西方的“feminism”一词旅行到中国后,在汉语言的环境下出现了“女权主义”“女性主义”“女权/女性主义”等几种不同的表述方式。“主义”前面的限定词,很大程度上预示着社会变革实践的方向和目标,由此出发,将“女权”和“女性”与“主义”相联系,在中国的语境下也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学术含义和政治意义。
关于女权主义。从历史到现实,女权主义的核心要义主要在“权”字上面,即男女两性之间不平等的权利等级关系,是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不论是学术研究中的“预设”,还是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事实”,“男女不平等”是女权主义者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基本判断。由此出发,用“行动”对存在于社会各个角落的性别不平等现象进行改变,就成了女权主义和妇女运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具体而言,除了女性自身的身体力行,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敦促社会各界通过体制和机制建设,对诸多结构性的社会不平等现象进行改造,以便使更多的普通女性能从中受益,而不仅仅是占有一定社会资源的精英女性与男性的平起平坐。这种思维路向,以推翻父权制或男性中心为目标,针对的是女性相对于男性的从属或屈从地位,男女平等或性别平等是其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以男性作为基本参照的男女平等路线,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更多时候是在社会生活中争取与男性同等的各种权力,比如平等的受教育权、参政权、财产继承权、婚姻自主权,等等。在现实生活中,“随父姓”“丧父式育儿”“性侵犯”“家庭暴力”“渣男”“直男癌”等作为父权制的产物,也都是女权主义极力抨击或所要颠覆的主要对象。因为在女权主义者看来,“女权即人权”“男权即特权”,如果在社会行动中不能全力以赴捍卫女性应有的各种权力和利益,妇女解放与发展是很难在千头万绪的“国事”中处于优先地位而被重点关注的。所以,“平等”在女权主义的话语体系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词汇,它不仅针对性别间的不平等,同时也针对性别内的不平等,由此出发,推及到社会上各个领域存在的不平等,包括族群的、地域的、年龄的、阶级的,等等。这种为平等而奋斗的女权主义理想,不仅是社会变革的一种重要的思想武器,甚至成了许多人的一种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目标。一方面通过对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各种苦难的揭露和批判,从各个不同的方面为妇女解放寻找出路;另一方面通过社会行动(包括个人、群体和国家)来改变不利于女人的生存环境,为女性的发展开辟新的道路;再一方面通过民间的各种社会网络,自下而上地唤醒民众的性别觉悟,进而激发人的内在力量来改造社会。“行动”和“运动”是女权主义的显著特征。在中国当下,许多女权行动者就是以颠覆、改变日常生活中的父权制或男性中心为己任,站在女性的角度反复不断地“发声”,试图让更多的人听到或知道女性与男性相比所面临的各种不利处境,进而联合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并全力以赴进行改变。尽管女权主义在西方的语境下有着多种多样的理论或流派,但在中国更多是将女权主义与“激进”相提并论,这也是许多人(包括一些妇女研究者)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女权主义者的主要原因,尽管“她们”和“他们”为女性的解放与发展做了许多事情。
关于女性主义。在大多数情况下,女性主义就是女权主义的同义语,许多研究者在使用中并没有刻意区分。比如李银河的《女性主义》(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不论是对西方女权主义流派的系统介绍,还是对当今世界(包括中国在内)性别研究中有关论争的全面梳理,以及对未来妇女解放(运动)发展趋势的理性分析,都是以历史和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性别不平等作为基本依据的。如果将女性主义一词替换成女权主义,似乎也不会产生太多的歧义,女性主义在这里就是女权主义。但不可否认的是,女性主义一词在中国学界的普遍使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女性的”主义相对于“女权的”主义更加委婉或中性,也就是说,“女性”不像“女权”那样锋芒毕露或让人反感,它会在更加广泛的层面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在这里,女性主义一词对女权主义在表述上的替代,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但不可否认,“策略”改变本身已经蕴含了社会变革中的女性的一种人生智慧。具体来说,女性和女权两个词汇,在汉语言的环境下,其意义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两者并不能完全等同。也正因为如此,女性主义在中国语境下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与“主义”的奋斗目标相联系,女性主义必然包含女权主义的所有内容,但同时在“女权”之外又有了新的意义延展。首先在“致用”的政治意义上,强调“女性”作为一个性别群体或整体在社会变革中的主体能动作用,而不是作为被动的“客体”在反复不断的“诉苦”中寄希望于“他者”的恩赐,以便从根本上摆脱对男性的依赖。其次,在“求真”的学术意义上,将女性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与男性并置,强调性别间在对立中的统一性或互补性,进而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而然性”,而不仅仅是在权力框架下对性别问题扩大化,强调在追求男女平等的过程中,要正确对待性别间的差异问题,以及忽视性别间的生理差异所带来的妇女解放的代价,质疑的是“做像男人一样的女人”。一方面在人学的框架下追求平等,另一方面在女性的意义上诠释差异,进而在平等与差异之间找到一个恰切的契合点。
关于女权/女性主义。由于其表述的累赘,这一概念在学界并没有被广泛使用,但就实质而言,强调的是“女权”和“女性”作为“主义”之间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性。女权主义一词的政治意味更浓一些,女性主义一词兼具学术和政治的双重意义。但二者不是绝对对立的,学术本身如果离开了对历史的认知与现实的改变,也将失去存在的价值。这里的分歧在于,获取权利的主体力量究竟是什么,或者通过怎样的途径来改变女性与男性相比的不利地位或不平等问题。女权主义以对“父权制”的颠覆或改造为突破口,矛头对准的是“男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特权地位,以及产生男性特权的社会机制;女性主义的外延则在社会实践中悄然发生了转向,不仅要反对或颠覆父权制,同时注重女性自身的社会担当,即女性通过社会行动——包括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参与,来改造社会。在中国的语境下,谈到西方更多称作女权主义,谈到中国更多使用女性主义。这种言说绝非偶然,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生活在20世纪后半叶的中国妇女,其生存环境较之“封建的”压迫妇女的情形有了非常大的改观,她们不仅在许多领域已经获得了自主权,而且能够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
与“feminism”一词旅行到中国后的境遇相似,“gender”作为西方女性主义的一个核心概念,在汉语言的环境下也出现了“性别”和“社会性别”两种译法。从中国学界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情况看,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先来看“性别”一词的使用。在人们的日常惯习当中,性别一般就是指“男女”,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种身份象征,同时还是一种文化建构和制度安排。男女的存在及其相互作用,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一谈到性别,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包括性别分工、性别规范、性别角色定位等。回望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性别文化和制度建构中,“差异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在家庭与社会生活中,男女两性都需要各行其道,各司其职,在互补与互制中来体现各自存在的价值。在这样的基础上来谈论“性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比如中国历史上的阴阳乾坤说),男性与女性相互依存,相互(被)定义,并由此来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尽管在父权制度下,有关性别的制度和文化相对于男性而言,对女性的要求更加苛刻,但也充分显现了女性顽强的生命力以及在夹缝中所焕发出来的聪明和智慧;尽管在“家国”的二元区分下,女性的活动范围被限定在了锅台和炕台之间,但同时也避免了在“忠君爱国”框架下男性在四方征战中的无谓牺牲;尽管由于条件或环境的限制,历史上的杰出女性只是凤毛麟角,但存在本身已经预示了一种社会参与的可能性(比如在父权制十分坚固的中国封建社会,也还会有武则天出现)。所以,坚持将“gender”翻译成“性别”者,很大程度上强调的是西方概念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契合性,企望用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来丰富西方的“gender”理论,而不是被替代,或用中国历史作为西方理论的注脚。与此同时,具有中国特色的性别文化和制度对国民的人格塑造,以及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作用——不论是当作资源还是包袱,同样需要受到重视,忽视或强化任何一个方面对未来的历史建构都是有害的。其实,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男女”在历史上作为儒家社会组织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人墨客的笔下并不少见,但其中致命的缺陷在于女性的集体失声,即便有女性的声音出现,也十分微弱,很难引起世人的注意,更不要说去改变。而随着近代以来知识女性群体的崛起和觉醒,以及性别间力量对比的变化,性别文化和制度的再建构出现了男女平等的强烈呼声;新中国的成立,更是为女性从家庭走向社会开辟了无限广阔的道路;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理论在与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交相辉映中为先进的性别文化建构提供了宽广的视野。所以用“性别”一词来指代“gender”,不仅不会产生歧义,而且会使“gender”的理论意涵在中国特色的赋予中更加丰富。
再来看“社会性别”一词的使用。在性别前面加上“社会”一词作为限定,其中隐含着与“自然”相对应的意思。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就是试图挑战传统的以自然的性别差异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性别文化和制度的合理性或合法性,强调人为的社会因素在性别文化和制度建构中的作用,进而为性别不平等的文化和制度的改变提供理论依据。与此同时,将性别作为一种关系存在状态,一方面将其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等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将性别与其他各种社会因素相结合,试图窥探在交互作用中对人类社会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包括积极和消极等不同层面。可以肯定,从社会性别的视角观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和未来,可以看到运用其他方法所看不到的诸多问题。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对性别文化和制度建构的社会因素的强调,有意无意间忽视了自然性别在社会性别建构中的基础性地位,使得社会性别的建构成了无源之水或无本之木。对此,李小江曾尖锐指出:“女性主义追随后现代主义对理性、客观性、本质、真理等范畴的彻底解构,以及对稳定的主体身份、性别甚至女性等范畴的否定,实际上是从根本上瓦解了女性主义存在的前提。”(12)李小江:《谈谈“女性/性别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对“女性本质主义”批判的批判》,《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这犹如房子建在了沙滩上,难以牢固。所以,在许多研究者看来,性别的社会建构性是显而易见的,在汉语言的环境下没有必要特别加以强调,否则会将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二元对立,甚至在社会实践的层面,将男女平等变成男女等同,进而失去世界的丰富多彩性和事物发展的多样性存在状况。从当前中国学界对“gender”一词的使用情况看,有一种现象值得深思,大多数人使用的是更为简洁的“性别”一词,但在“gender”理论的影响下,其具体内涵更多是指性别的社会属性,自然性别在社会性别建构中的基础性地位被大大削弱了。有关“差异性平等”的问题虽然在学界已经注意到了,但并没有真正展开讨论。近年来,一些性学研究者,借用台湾地区“性/别研究”的理论框架,试图探讨自然的“性”与社会的“别”在相互交织中的复杂关系(13)参见黄盈盈:《性/别、身体与故事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但这一工作在中国大陆似乎才刚刚开始。社会性别这一概念在当下中国的应用大致有两种趋势:一是在方法论的层面,将其作为一种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工具,用来窥探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脉络和未来走向;二是在实践论的层面,将其作为一种社会改造的武器,用来对存在已久并对人类的另一半——女性形成压迫的父权制进行批判和解构,以便为未来的再建构奠定基础。不可否认,社会性别概念在中国女性学界的普及,为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注入了活力,许多研究者坚信,以往不平等的性别文化和制度是“被建构”起来的,所以,是可以改变的。许多妇女研究者同时也是社会行动者,在社会性别理论的指导下,力求为性别平等的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女性”作为一种“主义”,既是政治的,也是学术的。在政治的意义上,就是为改变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不利地位或境况而不懈努力;在学术的层面上,就是通过对妇女及其问题的呈现,来探寻改善妇女生活和改变社会环境的各种可能性路径。自1792年英国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权辩护》一书问世以来,200多年间,女性主义在世界历史上的意义日益彰显。
首先,重构了知识生产体系。综观以文字或文本形式存在的历史,女性在古代历史中的“失语”或“缺席”毋庸置疑。尽管文本历史中向来就不乏关于女性的叙事,但叙事主体的男性化特征是显而易见的。而女性以“他者”身份在文本历史中的呈现,不仅使男性中心的历史文化在自觉不自觉中进一步得以复制或传承,而且使女性的声音永远被淹没在了男性代言的声浪之中。如果说古代社会女性的“没有文化”或“不识字”,为女性进入文本历史设置了先天的障碍,那么,近代以来知识女性群体的崛起和觉醒,则为知识生产体系的重构提供了前提条件。当女性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以文字的形式在文本中呈现的时候,或者说,当女性的生活经验和生命感悟以知识的形态在社会上流传的时候,男性文人(比如中国的士大夫)一统“知识生产”天下的局面就开始被打破。也就是说,当女性真正拥有“自己的一间屋子”(14)《一间自己的屋子》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1929年出版的一部散文集,通过对女性创作的历史及现状的分析,指出女人应该有勇气有理智地去争取独立的经济力量和社会地位。妇女若要成为伟大的作家,其先决条件便是要争取独立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每年有五百镑的收入,唯有这样,女性才能敞开心扉,平心静气地从事文学创作而不受外界的干扰,女性的才华才能得以充分展现。,并在其中进行写作或劳作的时候,她们不仅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且可以重构未来的历史。她们不论怎样言说或言说什么,都是“女性的”,而不是“男性的”。尽管她们的言说有时候并不能完全与时代合拍,但社会实践的检验或矫正,会使她们不断变换策略、思路、方法和路径,尽量与时代发展同步。因此,女性主义学术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各种不同身份的女性在不同生命周期和不同时空中的生活与劳动经验进行总结、概括和提炼,一方面通过性别差异的描写,来显现世界的丰富多彩性和历史的复杂多样性,另一方面通过性别不平等的凸显,来探寻多元化的妇女解放与发展路径。“女性”与“主义”在学术研究中的密切结合,不仅产生了众多的女性主义流派或思潮,为女性解放与社会变革提出了各种具体实施方案,而且在知识生产领域带来了一场革命,原来书本上“被告知”的许多知识开始受到质疑。比如,以女性的逆来顺受或忍气吞声来换取家庭的和谐,不再被视为天经地义;女性的才学以及社会担当,不再与“有德”或“无德”相联系;女性的“头发长”,不再被定义为见识短浅;女性足迹在家国内外的遍布,不再被贬低为“不像女人”,等等。代之而起的是以女性的各种经验(包括教训)为基准,通过理论升华为女性立言;以知识女性为代表,通过著书立说为妇女大众代言;以社会实践为依托,通过学术探讨对女性重新定义。女性经验的知识化(15)畅引婷:《当代中国妇女研究与性别知识建构》,《学术月刊》,2011年第9期。,既是对男性经验的一种补充,同时也是对男性中心的一种批判、颠覆或矫正。性别经验和性别立场在对立中的互补与互动,改变了知识生产的形态,也形成了女性主义特有的学术范式和话语体系。从女性的视角看待问题或认识问题,人们不仅可以看到在男性中心视角下所看不到或被遮蔽的许多“真相”,而且可以通过知识的生产和流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习以为常的许多性别刻板印象,进而为社会变革奠定思想认识基础。
其次,重构着女性的主体身份。世界女性主义(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女性主义就是在对父权制性别制度和文化的猛烈抨击中建立起来的,或者说,女性主义“理论”或“立论”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认为女性是一个饱受父权制压迫的弱势群体。尽管女性的地位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与男性相比,整体上依然处在各种不利的地位。因此讨论中强调最多的是:社会资源的分配要向女性倾斜,或者在政府决策中将女性的利益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可以说,女性主义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通过对女性在历史与现实中各种“苦难”的诉说,来显现存在于社会各个角落的性别不平等现象,进而引起更多人对女性处境的关注或重视,同时为改变这种不平等现象创造条件。当人们发现,如果始终把女性放在“被保护”的弱势群体的位置上,女性将永远无法摆脱依靠男人或国家来解放自己的被动局面,所以,近半个多世纪以来,随着女性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参与,以及“她世纪”或“她时代”的到来,女性主体身份的建构就成了女性主义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现,就是从对男性中心或国家父权制的揭露和批判,转向了对女性自身的全面反思上,包括性别启蒙中对“女性意识”的反复强调,或者说,从要求男性或国家应该为女性做些什么,转向了女性应该怎样为社会去担当的问题上。这种转向,不仅反映了女性性别觉悟的极大提高,而且体现了女性整体能力的全面提升。女性不仅可以自己解放自己,而且有能力改造压迫女人的男人,以及父权制不断滋生的社会土壤。如此一来,女性的“他者”身份才有望得到彻底改变,新的性别制度和文化的建构才能真正实现。
再次,重构着社会性别秩序。随着女性主义研究的日益深入,“性别”在学术研究中已经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析范畴,它不只是通过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观念,更为主要或根本的是要揭示和解释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以及制造性别不平等范畴的权力机制是怎样被生产或再生产出来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历史上一直延续至今的父权制社会性别制度的揭露和批判,为未来更加平等和公正的社会性别制度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不可否认,近代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女性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广泛参与,存在了几千年的“男外女内”的劳动分工模式已经被打破。而两性的发展究竟朝着怎样的方向和目标推进,或者说,到底要将社会性别制度建构成什么样,不同的女性主义流派根据不同的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16)参见李银河:《女性主义》,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尽管在女性主义内部对性别模式的构想还存在着诸多分歧,但不论从怎样的角度提出怎样的主张,平等、自由、公正等都是社会性别制度重构的核心要义。而当人们将性别平等和性别公正作为基本前提而构建性别理论的时候,其中必然面临着对现实生活中性别不平等和性别不公正的制度和文化进行颠覆或改造的问题。就中国的具体情形而言,就是要着力解决一直以来都没能解决好的诸多性别问题。比如,行政管理中女性人员偏少的问题,劳动就业中男女机会不均的问题,教育资源分配中女童失学严重的问题,人口再生产中女性的无酬劳动和人们的男孩偏好问题,日常生活中性侵害或性骚扰的法制化问题,媒介传播中性别刻板印象的不断被复制问题,等等。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女性主义研究本身就是一种别样的社会行动,一方面通过对历史与现实中性别不平等现象的揭露和批判,引起更多人对性别问题的关注或重视,并将其纳入新的制度和文化设计之中;另一方面通过研究者的发现和书写,传递平等和公正的社会发展理念,进而为改变妇女的各种不利地位创造舆论环境;再一方面以性别为切入点,在触类旁通中改变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不仅仅是性别间的不平等,同时还包括族群间、国家间、地区间、阶层间、年龄间的各种“压迫”和“被压迫”情形,以及给人们的生活所带来的不自由或不自主状况。总之,女性主义研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场全面的社会变革实践,即通过性别研究和性别知识生产,为平等和谐的社会秩序的重建创造条件并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女性主义在全球的广泛传播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女性”及其“主义”作为世界历史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只是女性的,还关乎所有的性别群体;不只是一国的或一个地区的,还关乎地球上所有民族;不只是学术的或文化的,还关乎人类共同的发展命运。不论国别、性别、阶级、族群、年龄,对自由、平等、公正、和谐/和平、发展等理想、信念的追求,不只是女性主义的奋斗目标,更是全人类需要共同关注的时代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