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波 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如何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利用、维护正常的水利管理秩序是水利行政执法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由于水利行政执法执行效率低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水利执法权威一直不高,很多群众认为基层水利执法部门工作效率低、难以适应水利执法发展的要求,对水利执法行为产生极大的不信任。因此,解决水利执法权威性的问题就成为破解当前基层水利执法困境的突破口。
在我国的法律和法规中对水利安全的法律有很多,大到国家小到地方政府。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越多,行政违法的行为也就越大。目前在我国,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水利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够大。因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正是由于水利工程法制管理上的不完善导致到目前为止,水利工程的监督执法还没能确定一个执法主体。尽管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其只负责程序上的管理监督,并不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因而对于相关的违规、违法的单位的处罚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与修订,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当一部分法规由于制定的周期过长,根本不适用,无法跟上形势,甚至在一些法律规定中还存在着冲突,这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存在着很大的影响。
基层水行政的执法对象与其他执法部门相比,较为分散、遍布城乡,且管理相对人的人员结构、文化素质、历史背景也比较复杂,给水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在笔者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发现当前在执法上的问题主要如下三个:(1)区水利综合执法大队面对省批、市批项目时,监管难度较大,有的项目不予配合;(2)部分建设项目设计的弃渣、取土位置不合理,造成施工难度大,变更较多,甚至不申请变更就擅自弃土、弃渣;(3)有水保方案的项目自主验收没有跟进,欠账较多。
要将提高基层人民群众水利法律法规意识,做好水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水的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增强全社会的惜水意识;围绕水资源的流域性和不可分割性,强化水资源的管理意识;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加强水法制意识。同时,要注意加大新《水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①面向领导宣传;②面向社会宣传;③面向自己宣传。使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在认识上有一个新高度,在思想上有一个新认识,在观念上有一个新转变。让全社会都能知法、守法,按法律办事,为依法治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基层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基层水利管理制度的建设,创立符合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的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高效灌溉、保障基层农业长期健康发展。(2)健全基层水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水利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确保基层水利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促使基层水利管理有法可依,从而提高基层水利管理的质量,降低各类违规事件的发生。(3)完善基层水利管理队伍建设。有关部门在进行基层水利管理队伍的建设时,要重视人才的培养,确保水利管理人员具有足够的水利工程专业知识,保证水利管理人员拥有良好的防汛设计、水利调度、维护管理的能力。
随着水利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发展,水政执法的职责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并且所涉及的项目和领域也在逐步增加,使水政执法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和复杂。因此,在此情况之下,需要水政执法相关部门切合根据现实需要,把握好水政执法发展的方向以及对于水政执法的要求,科学、合理的确立市政执法应该要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水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并且通过网络、文件等形式向各部门进行公开和公示。通过对水政执法职责范围的明确,有效促进执法人员能够规范其执法行为,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因为职责权限产生的矛盾与纠纷,充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提升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效率。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治水。加强水利管理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有着重要作用。所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引进专业人才,同时,对现有管理队伍进行合理调整,重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督促其不断学习,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水平与职业道德素养。此外,在组建人才队伍时,要遵循民主、专业以及年轻化的原则,转变传统的选拔人才的老旧观念,实现公平竞争,择优选取,为以后实际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实际的基层水利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要及时转变传统的水利管理理念,开拓创新,提升基层水利管理的有效性,使基层水利管可以达到相关水利工程的要求。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技术,明确管理职权,确保基层水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推行多元化的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无论是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工农业的生产,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水都是人类发展中的重要资源,只有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设性质执法队伍,才能有效的保护水资源。才能完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