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沈文青,杨文超
(青岛理工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现阶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深入人心,双创工作已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助推器。高等学校作为创业教育的“基地”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摇篮”,培养创新人才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有效地提高高校创业教育质量,有必要对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细致梳理,读懂“创业教育历史”,总结经验教训,以期未来。
创业教育原则上属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范畴,欧美国家起步较早。美国通常将1919年青年商业社的成立视作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启蒙,将1947年哈佛大学商学院开设的《新创企业管理》看作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首门课程。而英国的创业教育始于 20 世纪 60 年代,兴于 20 世纪 80 年代,也是当今世界上创业教育比较成功的国家之一。[1]同它们相比,中国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呈现以下特点。
我国高等学校的创业教育自下而上先后历经萌芽、探索及拓展和快速发展等多个阶段, 推动主体多样,而高校教师在其间扮演“先行者”的角色。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召开,“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为科技创造提供了可能。随之,上海交通大学系统引入创造学并开展相关研究。许立言教授在1980 年年底的《科学画报》分两次发表文章《发明的艺术—创造工程初探》[2],详细介绍了创造工程产生的必要性、创造工程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如何开发创造力以及创造发明的方法。学校同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相关选修课,可以看作“萌芽版”的课程创新,让学生有机会接触创新、创意和创造领域,同步激发更多学者开展相关研究。1989年,中国学者胡晓风、姚文忠、金成林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第四期发表文章《创业教育简论》[3],提出了中国创业教育思想,详细阐释了创业教育的概念、内容、功能以及原则。创业教育理论的探索,也引导着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渐次开展。同年,清华大学等34所高校联合举行首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逐步发展到1998年的首届清华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有益和权威的创业实践平台。
随着创业教育的探索和拓展,特别是对接上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的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政府转变为主导者和推动者,开始出台各类政策文件,规范和指导高校创业教育工作,以提高科技实力和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1999年1月,我国政府首次回应创业教育问题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出台,“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生开展创业计划,强化对教师与学生的创业教育,激励他们自主创立高新技术企业”。[4]该文件从官方角度为中国创业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此前,我国作为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课题成员国,由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牵头,还组织五省一市参与了“提高青少年创业能力的教育改革合作项目”研究工作。[5]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如《关于创业教育的若干问题》和《创业教育系列丛书》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创新型国家战略需求,加上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人才培养质量与高校内涵发展等提出新要求,政府相应的配套了系列创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及通知,以实现创新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的目的。成立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官方形式介入组织和开展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高校创业教育的配套体系建设等,构建了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支持体系和平台。2012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文件系统且全面的从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五方面对高校创业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5年5月,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从政策角度进一步加强创业教育、优化创业环境。
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归根结底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要结合教育对象进行针对性设计和实践。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先后进行了创业教育相关的高校试点、全面铺开的创业教育模式探索,到当前阶段的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总结评选,逐步形成了聚焦式和广谱式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国创业教育模式。
创业教育模式探索始于实验。1996年部分省市地区进行了创业教育实验,实验主体从教育部门拓宽到政府及社会团体,这一时期的创业教育实验集中在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领域。2002年4月,教育部决定在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黑龙江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以及西北工业大学9所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国家鼓励各试点高校结合自己实际进行创业教育模式的多元探索,力争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自2016年开始每年开展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每年评选出50所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涵盖部属高校、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这一活动有效推动了全国高校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各高校结合地域特色及学校实际,均探索出适合且独特的双创教育模式。清华大学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及科研优势,以“跨学科创客实践平台”“国际化创新创业平台”“双创教育医药平台”“双智双创开放平台”和“在线教育与实践平台”5 个重点工程为抓手,完成“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创业支持”和“创业支撑”4 大重点任务,努力探索形成全球视野、中国特色、引领示范的高校创新创业模式和制度体系;四川大学建立了青年学子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和服务、教师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以及企业孵化服务的全链条支持体系,实现高校师生“双创”支持的全覆盖,突出四川大学学科特色,为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提供人才支撑和文化服务。
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汇集政府、高校、企业和家庭等多方力量,逐渐培育成开放、共享、合作和共赢的良好生态。一方面,政府高度重视创业教育工作,同高等学校一起构建更加合理的创业教育理论及实践体系,对创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实施方式、教育理念以及实践版块方面把握得更加明晰。200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允许大学生、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2003年,200余名来自各高校的创业教育老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受有关创业教育理论的系统培训,标志着高校创业教育师资问题得到重视,对高校创业教育教学的规范化大有裨益。2005年,由共青团中央主导引进了KAB(Know About Business)创业教育(中国)项目,对高校师生进行创业教育培训,旨在吸收国际先进经验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教育之路。2017年2月,教育部首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6],明确提出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为高校参加创业实践的学生提供了具体“路径”。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及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与各高校的创业教育政策配套、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等措施,以实际行动助力大学生创业,在本地区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立项10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其中多项为创新与创业教育类主题,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改革和探索。2015年10月,中国第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鼓励大学生紧跟时代,向“互联网+”及其他新兴产业靠拢。《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国家从顶层设计上再一次对高校“双创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虽然近几年创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微观层面依然存在部分高校或老师将其作为解决就业困难的一种手段,并不能有效把握国家对创业教育活动的本质界定。除此之外,对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育不足,只在意学生创业教育课堂出勤或能否建立创业公司,而忽略了创业教育活动带给学生的商业启蒙、企业家精神、具有竞争力的创意想法、天然的冒险精神以及职业生涯规划能力等内容,导致创业教育质量的连锁下降。
不难发现,有些教育主管部门指挥棒使用不当,“唯指标”“唯数量”和“锦标观念”突出,仅将创业教育作为一种工具,导致师生不重视创业教育活动,甚至流于形式。“走过场”和“无所谓”成为少数高校创业教育活动的标签。从本质上看,创业教育也是育人的一种方式,理应发挥它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成为国家和社会真正所需要的人才。
创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学生的创业意识培养、创业思维拓展和创业能力提升,需要很多要素的加成。现实中,总有一些人认为只是高校老师和学生的事情,只要老师教好,学生听好就可以实现教学目标,就达成了教育目的。有些高校就是简单化地把老师和学生“圈养”在学校的课堂上,忽略了创业教育课程的特殊性。创业教育活动牵扯到政府的政策和资金配套、校外的实践基地以及校内的孵化平台,创业教育是一个多主体间的互动,如果仅限师生双主体,将不可能高质量完成创业教育活动,也不可能通过市场检验,完成实践孵化。
毋容置疑,现阶段我国高校创业实践孵化能力还相对较弱。根据麦可思提供的《2018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7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的比例为2.9%,与2016届、2015届(均为3.0%)基本持平。2017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资金主要依靠父母、亲友投资或借贷和个人积蓄(本科为78%,高职高专为72%)。[7]《201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显示,2018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7%,较2014届(2.9%)以来略有下降。2015届毕业即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中,三年后仍坚持自主创业的人数为44.8%。与2014届毕业生创业存活率的46.2%相比,低了1.4个百分点。[7]以上数据也充分证明了我国创业教育质量存在短板,同国外高校的学生参与度、创业企业成活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有较大差距。
虽然通过不同阶段的实验和总结,各高校探索出不同的创业教育体系和模式,但整体而言,高校创业教育及实践的专业化程度亟待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专兼职老师的专业化程度和教学水平的差异还较大,兼职教师的流动性较大,缺少激励机制。教学方法方面,缺少新鲜教学素材,网络化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教材方面,种类少,且针对性不够,权威性与实用性还需逐步提升。还应看到部属院校和省属本专科院校的资源差异,培养创业型人才的专业化区分度,需要从学科建设的角度统一标准,缩小差距。
创业教育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助推下,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势头良好,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逐步增强。如何系统化地推进并引导更多大学生深度创业和高质量创新,还需要进一步协同谋划。
“全面发展”是目的。习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提到,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十大育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切实践行“培养什么样的人”的要求,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发,提高大学生群体的政治觉悟、思想文化、专业能力等。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也是终身教育的目的所在。高等学校要充分把握新时代所赋予的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内容,发挥创业教育的正面效应和价值引领,促进青年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面向全体”是趋势。不管是教育部2010年和2012年颁布的文件还是国务院2015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都提到创新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以“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在实际操作层面,除了“广谱式”的模式,还可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提供分类的创业教育,以供给侧的教育形式和产品覆盖全体学生,而不只是涉及所谓的少数精英学生。除了高等教育阶段,还要考量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阶段的衔接,以照顾到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性的互动,其主体不止有老师和学生,还包含政府、学校、企业和家庭。需要发挥多主体间的统筹协调作用,优化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政府是“指挥棒”,要实现宏观引领的目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十九大报告则进一步明确“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国务院和教育部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方案和通知就是最好的政策引领和保障,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尽可能地“放管服”,充分调研论证,努力做到保驾护航。高校是创业教育的实施主体,要坚持面向全体和分类引导的原则,结合地域、行业以及学校优势学科,凝练符合实际的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模式,提供充分的校内外实践实训孵化平台。还要在学校做好创业教育的制度设计和考核安排。企业是创业教育的受益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创业教育工作中来,达成校企合作的双赢局面。选派优秀员工任兼职创业教育导师、设立创业教育相关基金、共建创业教育实训实践基地和建立产学研深度合作转化机制。家庭教育是创业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习总书记多次对家庭建设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提出家庭的三个“不可替代”,家庭的生活依托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不可替代[8]。家庭也应在青年学生的创业教育理念和意识培养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言传身教。
高校创业教育的模式构建是重中之重。从近几年入选的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来看,基本都是建立了各自带有区域特色的“校本课程”教育实践体系。不可否认,师资是关键。可以专兼职结合,创业教育导师既能讲授创业教育专业知识,又可提供创业领域的相关咨询,还具备实战孵化能力,拥有工程实践经验。此外,课程是核心。要有面向所有本专科学生的创业教育课程,实现创业知识普及、创业意识启蒙以及创业心理引导,要有针对创业兴趣浓厚的学生的专业创业理论教育及技能辅导。更要有针对创业孵化学生的财务、法律和管理等多门类的综合创业指导课程。尤为重要的是,实践平台是重点。创业活动拥有独特的一面,需要更多的实践实训机会,高等学校须不断完善校内外实践平台。创建线上线下结合的体验平台、实践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通过优质校友资源,产学研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校内有相关老师指导的学生创业社团或联合会组织,拓展创新创业渠道,将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更好地发挥此类专门平台的功能,提高创业实践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