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则杰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28)
清代诗歌总集极其繁富,存世者可有成千上万种。近年学术界关注越来越多,正在形成一个重要的领域。而有待解决的各式各样的问题,同样也非常之多。兹就石钧《同音集》等若干清诗总集的有关问题,集中作一考辨,或可有助于这方面的研究。
刚刚从“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网站(1)网址:https://ctext.org , 2019年2月18日。,读到一种影像版清诗总集《霄峥集》,据介绍原书藏在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我国另外也有藏本)。该本卷首在编者宫国苞自序之前,还有一篇李滢序[1]1a-4b,手书上板。但是,宫国苞自序据末尾署款撰于“乾隆戊子”(三十三年,1768)[1]2a,也就是此集刻印之年;而李滢序据末尾署款撰于“康熙壬子”(十一年,1672)[1]4b,几乎早上一百年,显然不可能为此集而作。根据文中“吾乡孙虞桥先生”这个线索[1]1b,检得此序实际上原见孙宗彝(虞桥其号)《爱日堂全集》卷首[2]。孙宗彝籍贯高邮,李滢籍贯兴化,以及宫国苞籍贯泰州,同属于江苏扬州府;《爱日堂全集》的重刻,又与《霄峥集》大抵同时,这很可能就是导致该本《霄峥集》误收李滢序的原因。
过去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总集类“地方艺文”之属曾经著录有一种《同音集》凡“八卷”,“清王昶、许宝善辑”,“清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清素堂刻本”,收藏单位为复旦大学图书馆、黑龙江大学图书馆(2)《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中册第1786页。编号“一九五九三”。收藏单位见下册第2823页,转第2196页、第2201页。。现今的《中国古籍总目》集部,总集类“郡邑之属”也著录有此集(3)《中国古籍总目》集部,中华书局2012年7月第1版,第6册第3082页。编号“集60344550”。,编者增加“清石嘉吉编次”,收藏单位中的黑龙江大学图书馆更换为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国国家图书馆。而近日从台湾经学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影印《稀见清代四部辑刊》第三辑(2014年9月初版)第78—79册读到一种嘉庆三年戊午(1798)刻本《同音集》(底本收藏单位未详),可以对有关著录做出订正与补充。
此本《同音集》,正如书名所示,主要辑录编者友朋的诗歌。入选作者无论作品数量多寡,都是一人一个小集(底本页码各为起讫,互不连属),同时配有简单的小传。现在先将作者与其小集整理成一份目录,并依照原书的提法注明作者籍贯,同时添注影印本的起止页码:
1.张九钺(湖广湘潭)《紫岘诗钞》(第1—24页)
2.李其永(北平)《贺九山房诗钞》(第25—30页)
3.洪钧(江南宁国)《东岸诗钞》(第31—32页)
4.张冈(江南长洲)《古樵诗钞》(第33—38页)
5.沙维杓(江南吴县)《白岸诗钞》(第39—42页)
6.任大椿(江南兴化)《苎村集》(第43—56页)
7.李绳(江南长洲)《葑田诗钞》(第57—66页)
8.施朝幹(江南仪征)《陵阳集》(第67—84页)
9.曹炳(江南长洲)《于止轩诗钞》(第85—92页)
10.石邦基(江苏吴县)《棣华书屋诗钞》(第93—98页)
11.秦瀛(无锡)《赐泉堂诗钞》(第99—102页)
12.赵帅(安徽泾县)《伟堂诗钞》(第103—118页)
13.朱彭(浙江钱塘)《抱山堂诗钞》(第119—124页)
14.戴高(湖州德清)《绿畴吟草》(第125—126页)
15.吴世基(苏州元和)《峨嵋山人诗选》(第127—130页)
16.杨安涛(江苏吴县)《柳影楼诗钞》(第131—146页)
17.宋大樽(浙江仁和)《茗香诗钞》(第147—158页)
18.吴文溥(浙江嘉兴)《南野堂诗集》(第159—182页)
19.吴鹏(浙江山阴)《鉴湖诗钞》(第183—186页)
20.陆烜(浙江平湖)《耕余小草》(第187—190页)
21.任兆麟(江苏震泽)《林屋诗稿》(第191—200页)
22.徐熊飞(湖州武康)《白鹄山房诗钞》(第201—232页)
23.金朝炯(江南吴县)《宁远堂诗草》(第233—238页)
24.吴朴(江南丹徒)《帘波阁诗钞》(第239—248页)
25.余旻(金陵上元)《群玉山房诗钞》(第249—256页)
26.邵澍(浙江平湖)《修竹庐诗钞》(第257—262页)
27.王炘(江南上海)《吴淞草堂诗选》(第263—270页)
28.方燮(□□)《雪鸿楼诗选》(第271—274页)
29.邵澄(浙江平湖)《方滋集钞》(第275—276页)
30.徐葵(江苏吴邑)《□□□诗草》(第277—284页)(4)卷端集名缺字,版心作“艺花圃”。
31.唐景煌(江南元和)《昔游诗钞》(第285—292页)
32.祝光灿(江南吴县)《清啸阁集》(第293—308页)
33.朱成(江苏吴县)《一百四十四峰山房诗钞》(第309—320页)
34.何锦(苏州吴县)《箧中草诗选》(第321—326页)
35.金学潮(江南吴县)《劚腴初集》(第327—336页)
36.金学莲(江南吴县)《环中初集》(第337—360页)
37.王豫(江南丹徒)《种竹轩诗钞》(第361—388页)
38.应谦(江南丹徒)《澹雅山房诗钞》(第389—394页)
39.钱之鼎(江南丹徒)《醉春堂集》(第395—418页)
40.顾鹤庆(江南丹徒)《伟云堂诗钞》(第419—428页)
41.陆鼎(苏州吴邑)《梅叶山房诗钞》(第429—452页)
42.陆昶(江苏吴县)《红树楼诗集》(第453—472页)
43.胡栗(唐昌)《东蒙诗钞》(第473—474页)
44.王元辰(江南长洲)《芥山诗钞》(第475—480页)
45.蔡元春(江南江宁)《在山堂诗钞》(第481—506页)
46.张邦弼(江南长洲)《补梧诗钞》(第507—510页)
47.吴中奇(江苏吴江)《鸿爪山房诗钞》(第511—536页)(5)以上见《稀见清代四部辑刊》第三辑第78册。
48.鲍文逵(江南丹徒)《舞鹤山房诗钞》(第537—548页)
49.张学仁(江南丹徒)《青苔馆诗钞》(第549—572页)
50.石钧(江苏吴县)《清素堂诗集》(第573—678页)(6)以上见《稀见清代四部辑刊》第三辑第79册。
根据这份目录,可以知道此本《同音集》总共刚巧收有50人50个小集。全书由于“不列卷次”(7)参见下引《凡例》第五款,《稀见清代四部辑刊》第三辑第78册,第4页。,所以通常应该称作“不分卷”或曰“无卷数”。但另一方面,其内部各小集界限分明,相对独立,完全可以分别计为一卷,这样全书就是五十卷。
此本《同音集》卷首,有石钧《序》《凡例》各一篇。《序》很短,即全文抄录于次:
余性嗜章句。凡风雅之友以篇帙见贻者,悉贮而藏之。三十年来,积卷盈架。迄今重为披读,不觉黯尔神伤。盖于中抱人琴之感者,已十而三矣。余惧日久散佚,故汇为一集,不限存殁;名之曰《同音》,盖取“笙磬相和”之意。庶几才士呕心,不终湮没;而余怀旧阐幽之忱,亦借以稍展云尔。嘉庆三年,岁次戊午,仲冬之初,吴门石钧书。[3]1-2
这里特别值得关注的,就是《同音集》真正的编者乃是石钧。同样的意思,以及其他相关编者的情况,在《凡例》中也有很多反映:
一[一]是集平生缟苎之交为多,读其诗如见其人;不独阐才士之名,亦以慰停云之思。……
一[二]是集中,亦有不相识者。然发潜阐幽,余之志也。……
一[三]是集为王述庵、许穆堂两先生选定;即属至交,若诗不能采,钧不敢强焉,诸君子谅之。
一[四]……
一[五]是集因钧交接名贤之日正长,恐他日续增,年齿等位置舛错,故不列卷次,以便转易。
一[六]是集同调诸君子,强取钧诗采入,以申“同音”之义,故附刊于末。
一[七]是集因钧困于尘事,故命小儿嘉吉编校;倘有阙误,希恕其陋。
石钧谨识。[3]3-4
这里除石钧本人之外,还提到前辈王昶(述庵其号)、许宝善(穆堂其字)两人参加过“选”,儿子石嘉吉参加过“编校”。这样,《同音集》的编者一共可有四人;当然,最主要的仍然应该是石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同音集》的内文,各小集关于编者普遍只署“王述庵、许穆堂两先生选定,吴趋石嘉吉编次”(8)其中第二十三种缺“吴趋”,第五十种“吴趋石嘉吉”作“男嘉吉”。,甚至第二、第七、第十这三个小集还只署“王述庵先生选定,许穆堂先生阅定”,而都没有给石钧自己标上“石钧辑”之类的字样。这样一来,假如读者见不到或者不关注卷首的《序》及《凡例》,就很难了解到石钧才是真正的编者,至少是最主要的编者。《稀见清代四部辑刊》新添扉页等处,于此本编者称作“王昶、许宝善辑,石嘉吉编”,这显然并不准确。
由此推想,前述八卷本《同音集》,在编者问题上很可能也会是这个情况。而内文八卷,相对于五十卷来说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因此要么仅仅是一个残本,要么就是早于五十卷本出现的另外一种简本(参见下文)。
又,《同音集》五十卷本的作者,从上文目录所注籍贯来看,总体跨越数个省份,并且分布在不同地区。因此,按照总集分类的通例,此本自然属于全国类。而八卷本既然归在地方类——“地方艺文”或曰“郡邑之属”,则参照上文目录,有关作者很可能会是其中籍贯完全相同或者比较接近的(9)目前从间接渠道初步可知该本所收为“京江(口)七子”(吴朴、应谦、张学仁、顾鹤庆、王豫、钱之鼎、鲍文逵)以及石钧本人的诗歌,具体容待日后有条件时再另文考察。。
又,前及《中国古籍总目》集部,别集类“清代之属·清中期”著录有一种《同音集》“不分卷”(10)《中国古籍总目》集部,中华书局2012年7月第1版,第4册第1682页。编号“集40223822”。,称“清石钧撰”,“清嘉庆三年刻本”,收藏单位为中国国家图书馆、江西省图书馆。很明显,此集一定就是五十卷本《同音集》,却被误作为石钧个人的诗歌别集。而此前李灵年、杨忠两位先生共同主编的《清人别集总目》[4],以及柯愈春先生所著《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卷三十三[5],石钧名下也都著录有此集,《中国古籍总目》则沿袭了这个错误。
又,前述《中国古籍总目》集部总集类“郡邑之属”在著录八卷本《同音集》的时候,具体版本介绍称作“清乾隆六十年清素堂刻《同音集》本”。这是站在《同音集》内部各小集的立场上,将各小集当作别集看待,才如此表述;而从《同音集》本身出发,则应当删去这个书名,像《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一样直接称作“清乾隆六十年清素堂刻本”。
此外涉及《同音集》的编者,法式善《梧门诗话》卷五第八则附录“国图本”卷七第五则曾说:
施小铁为余言,其同年友湘潭张紫岘(九钺),老诗人也。……余亟访其乡人……。近闻金陵蔡芷衫、吴趋石远梅梓《同音集》,以紫岘为之冠……[6]152
法式善与石钧系同时代人。他起初听闻的《同音集》编者,在石钧(远梅其号)之外还有一个蔡元春(前列第四十五位作者,芷衫其号)。不过,该则诗话正式的文字,对应部分已经变更为“惜予未见其全集,仅于石远梅《同音集》、王柳村《群雅集》中见之”[6]151,这样就不再有疑惑了。
又涉及《同音集》的作者,凌霄《快园诗话》卷一最末一则自述说:
余诗已刊者,……苏州石远梅之《同音集》、镇江王柳村之《酌[群]雅集》……[7]
这个意思是说,《同音集》内收有凌霄的诗歌。然而,至少在上文所列五十卷本的目录中,找不到任何一个凌姓的作者。如果排除凌霄自我吹嘘或者记忆错误的因素,那么很可能《同音集》确实像《凡例》第五款所说,后来仍然在不断“续增”。如此则现今我们读到的影印本,即使不存在底本脱漏的情况,也不一定就是最后的足本。
今人校点整理的清末王懿荣著作《王懿荣集》,卷一《文集·序跋及其他·宁海王棣轩明萼〈瓣香斋诗钞〉叙》叙及:
道光间,宁海宫明经卜万集其乡先辈遗诗为《牟平遗香集》十八卷,所录国朝以来宁海诗人诗凡七十三家。噫,其盛矣![8]
按清代道光年间宫卜万所辑《牟平遗香集》,是一种山东宁海州(或置牟平县)的通代诗歌总集。全书凡十六卷,而王懿荣这里称作“十八卷”,“八”字乃系“六”字形近之误。并且这个错误,早在民国刻本王懿荣《王文敏公遗集》卷四《求阙文斋文存》所收此文中就已经如此[9],而非今人排印校对不慎所致。
《牟平遗香集》收录作者,始于“五代”,而主要属于“国朝”。其中普通人物,卷首“总目次”自卷四至卷十五均明确标为“国朝”[10]508-511,计有六十七家;又最末卷十六所“附”四类特殊人物,第一类为“流寓六家”,也明确标为“国朝”[10]726。如此加起来,正是王懿荣这里所说的“凡七十三家”。但是,四类特殊人物中,第二类“羽士一家”、第三类“女仙一家”分别标为“明”“金”两代者毋论[10]735,最末第四类“闺秀五家”同样明确标为“国朝”[10]736,王懿荣却显然没有将她们计算在内。如果说此文所论的王明萼并非“闺秀”,所以“闺秀”可以不计;那么王明萼也并非“流寓”,本来也没有必要统计到“流寓”。可见,王懿荣所谓“录国朝以来宁海诗人诗凡七十三家”的说法,与原书实际并不吻合,至少容易引起误解。
光绪年间潘仪增所辑《番禺潘氏诗略》,卷首有一篇“自序”,全文如下:
自我十七世祖文岩公于乾隆间由闽入粤,遂籍番禺。公之次子毅堂高伯祖,清班通籍,秘省抡文;家学渊源,代传著作,有如王筠所言“明德重光,人人有集”者。省邑志乘,可考而知也。惜所著《南雪巢诗钞》,未付剞劂。他如《万松山房》《黎斋》《三十六村草堂》《双桐圃》等集,俱已锓板;惟迭经兵燹,半皆散佚,怅然者久之。忆同治壬申[十一年,1872],仪增曾于族中裒录制义,为《河阳集》,即思得先世诗本汇成一编,敬藏家塾。因搜寻各集,径寸之宝、盈尺之珍,罔敢或遗。积十余年,卷帙渐富。今春,复搜得高伯祖《南雪巢诗钞》,暨先大父《六松园遗稿》,喜不自胜,亟谋付梓。会兰史从弟馆园中,晨夕讨论,匡我不逮;复从刻本采撮精华,网罗遗佚,且由志乘他书,搜录传记,弁列每集之前,使读诗者考求先人实行,一览而知。是书之成,则兰史之力为多焉。按古之总录一家言者,始于唐廖光图《廖氏家集》。厥后,王氏《文献》、陈氏《义溪世稿》、李氏《花萼集》、窦氏《联珠集》、谢氏《兰玉集》、钱氏《传芳录》,或专述先作,或兼录生存。兹援南海朱子襄先生《朱氏传芳录》之例,谓“其人既往,然后其文克定”,故所捃拾者,皆前人作也。又古者著书,罕标义例。至杜预序《春秋经传集解》,谓“经之条贯必出于传,传之义例总归于凡”,遂有发凡起例之说。书标凡例,此为权舆。然家集编摩,无关著作,因不立凡例,但题曰《诗略》,以后人不敢选前人之作,恐仍有遗编未见也。是书编成于光绪十九年癸巳[1893]五月,刻成于逾岁甲午[光绪二十年,1894]十一月。仪增跋于潘氏家塾之六松园。[11]
这里面提到的潘仪增“从弟”潘飞声(兰史其字),其《说剑堂集·老剑文稿》最末则有一篇《番禺潘氏诗略跋》,而为《番禺潘氏诗略》所未收,兹一并辑录于次:
自我十五世祖文岩资政公于乾隆间由闽入粤,遂籍番禺。公之次子毅堂高伯祖,通籍清班,趋翔廊阁;撰文秘省,名达九重;风节文章,著于海内;振兴儒学,代传著作,几如王筠所言“明德重光,人人有集”。省邑志乘所著录、名家总集所选抡,可考而知也。先大父尝欲综辑先世之诗为一家集,以未得高伯祖手定《南雪巢全稿》,故不果行。飞声既长,乃于族人处搜得之。而先世散佚各稿,其见于他家选本者,皆捃拾无遗。虽仅存什一于千百,然瑰玮绝特之作,则虽历劫而精神益显。至于曾伯祖《万松山房集》,虽经雕刻,而板多残缺;曾祖《黎斋集》、叔祖《三十六村草堂集》,曩遭兵燹焚毁,尚未重锓,因从家藏沙[钞]本校定编次完善。又先大父《双桐圃集》,总集久刊,惟卷帙富繁;兹援谭叔裕约编《乐志堂诗略》之例,括为一卷。合之先著二十余册,则煌煌巨作,已成鸿编。自愧谋食四方,无力以付剞劂。族兄伯澄茂才见之,许任梓费。先府君《梧桐庭院遗稿》,亦得以行世焉。按古之总录一家言者,始于唐廖光图《廖氏家集》。厥后,王氏《文献》、陈氏《义溪世稿》、李氏《花萼集》、窦氏《联珠集》、谢氏《兰玉集》、钱氏《传芳录》,或专述先作,或兼录生存。兹援南海朱子襄先生辑《朱氏传芳录》之例,谓“其人既往,然后其文克定”,故所荟萃者,皆前人作也。又古者著书,罕标义例。至杜预序《春秋经传集解》,谓“经之条贯必出于传,传之义例总归于凡”,遂有发凡举例之说。书标凡例,此为权舆。然家集编摩,无关著作,因不立凡例,但题曰《诗略》,以后人不敢选前人之诗,恐仍有遗篇未见也。是书编成于光绪十九年癸巳[1893]五月,刻成于越岁甲午[光绪二十年,1894]十一月。虔爇炉香,陈书先灵前,拜告成书而已。[12]
这篇总集佚跋钩稽出来之后,读者一定很容易发现有趣的问题——上面出自不同作者的一序一跋,其文字居然约半数相同。从两位作者的关系推测,“族兄”潘仪增(伯澄其字)该序,显然就是依据“从弟”潘飞声此跋改写而成的。并且关于《番禺潘氏诗略》的责任者,其卷首“总目”署作“潘仪增伯澄编,潘飞声兰史校”;然而从潘飞声此跋来看,该集主要甚至真正的编者(称“校”者通常不作编者看待)恰恰应该就是潘飞声。猜想潘仪增一方面“许任梓费”,另一方面趁机将潘飞声此跋原稿改写成“自序”,并且在编者的署名上也有意突出了自己。遗憾的是我们作为读者,却仍然只能按照原书来认定《番禺潘氏诗略》的编者;在这一点上,潘仪增算是“成功”了,尽管他在“自序”中客气地说“是书之成,则兰史之力为多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