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广侠
(淮阴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注意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实行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政策,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做法,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此作出了奠基性贡献。费孝通曾指出,新中国民族关系的巨大变化,“在人类历史上是应当大书特书的”[2]。周恩来作为新中国孕育、诞生、成长的卓越领导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团结政策,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与路径,使我国的民族团结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创设了重要的条件。周恩来对新中国民族团结事业的巨大贡献,将永载中华民族的史册。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建立了新中国。在酝酿新中国各项制度中,党中央从我国的民族实际状况出发,决定采取不同于苏联联邦制的民族政策,以更好地保证国家统一,有效地推动民族团结。周恩来遵从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主持起草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主持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民族团结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使新中国民族团结工作有了基本的法治遵循。
翻开史册,周恩来参与制定“共同纲领”的画面,就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在当年制定“共同纲领”的过程中,周恩来要求参与起草工作的民族组的委员们首先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研讨毛泽东同志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述,准确掌握党中央与毛泽东同志关于我国民族问题的政策主张与基本要求。周恩来强调,民族政策必须有根有据,必须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必须符合民族平等的主张和民族团结的要求。“共同纲领”起草工作先由5个专题组完成,最后大家还是推选周恩来执行汇总。周恩来在认真阅读各个小组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座谈的方式收集各方意见与建议,最后起草了“共同纲领”全文,再交由各方讨论修改。在思考民族政策时,就涉及究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是像苏联那样搞联邦制的问题。虽然开始有不同想法,但大多数人认为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由于讨论充分,说理到位,大家最后形成共识。所以,后来在会议上周恩来对草案作重要说明时,全场喝彩,表决通过后会场上还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样,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就在“共同纲领”中被确立下来。“共同纲领”在当时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根据“共同纲领”规定的民族政策来办事,有法可依,使我们的民族政策从根本上区别于国民党那种压迫少数民族的政策,让各族人民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的温暖,有效体验到民族团结事业具有的法治根基。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的过程中,又将“共同纲领”中规定的民族政策,在实践完善的基础上纳入了宪法。周恩来当年在大会上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及新中国的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等问题中,强调我们在进行民族工作时,要依据新宪法精神,有效保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效推动民族团结事业的发展。
根据我国法律的位阶,除宪法外,还有法律法规等。总理国务26年的周恩来,组织了“共同纲领”的制定,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与实施,组织与指导制定了旨在维护民族平等与促进民族团结的行政法规及行政规章,以此来贯彻落实宪法的精神,奠定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十多年时间里,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领》《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少数民族学生待遇暂行办法》等,这些法治化纲领与决定、指示、办法,对于有效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创造良好的法治化条件,着力体现自治的权利,有效推进民族团结的步伐,着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起到了重要作用。周恩来在制定这些法治化文件的过程中,做了大量调查研究、组织讨论等工作;在推动法治化文件的执行过程中,他又进行了检查督促与具体指导等工作,其态度认真谨慎,过程仔细周密,体现出周恩来对新中国民族团结法治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及一以贯之的实事求是精神。上述法律法规与指示办法,是毛泽东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奠定了新中国民族团结的法治根基,对实现我国的民族平等、促进我国的民族团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周恩来在其中作出了巨大贡献。
周恩来倡导民族发展,其内容是多方面的。有经济的发展,有政治的发展,还有文化的发展。周恩来强调,通过有效的发展,“要把各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状况逐步消除掉”[3]367。同时,通过各民族的不断发展,实现国家统一与富强的目标追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能为民族团结创设良好的条件。周恩来指出,在新中国各民族间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解决矛盾的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其中,通过不断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让各民族的民众有越来越多的幸福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一环。在当时,有许多矛盾都是由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造成的,而各民族如果实现不断地发展,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这就有力地说明,周恩来倡导发展,着力推动民族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彰显了新中国民族团结的鲜明主题。
团结是目的与方式的统一。一方面,通过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这是目标追求;另一方面,通过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向心力与凝聚力,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魅力,这又成为方式。鉴于当时物质比较匮乏的实际状况,周恩来强调首先要注重发展经济,通过各民族有效的经济发展,解决我国历史上发展不足遗留下来的问题。先进的民族与落后的民族之间,发展水平上存在差异,会带来一系列相关问题,造成不同民族间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想法与情绪,从而影响民族团结。周恩来指出,要通过各民族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促进民族的团结。面对当时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普遍滞后的现实情况,周恩来引导大家应正确看待汉族与少数民族各自在发展中的优势与不足。汉族人口比较多,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前期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也有不足,如可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少,自然资源不够丰富;就少数民族而言,无论是劳动力资源,还是技术水平,都不如汉族,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其他民族的帮助,“特别是汉族的帮助,也不可能单独发展”[3]367-368。所以,各民族必须加强团结,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而互助利于达至团结,这就要求我们“首先是先进助落后”[4],即汉族多去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通过经济上的帮助、文化上的尊重,有时还要“按不同需求对待”[5],借助特殊的举措,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推动民族团结的步伐。无论是哪个民族,横向上追求发展时,既要看到自己的局部利益,又要看到全局的利益;纵向上考虑问题时,既要立足今天,又要考虑昨天,还要想到明天。
从民族团结是发展的根本基础来看,发展也是民族团结的价值追求。我们的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只有各民族都得到有效的发展,改变落后的状态,才能有效显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中国,倘若只有汉族地区的单独发展,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民族间的贫富差距不能逐步缩小,“这样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3]383。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内在地要求各个民族共同发展。各个民族经济社会都得到发展了,大家才能携起手走来,共赴中国进现代化的美好明天。到那时我们的国家就非常强大了,帝国主义妄想挑拨中国民族关系的野心自然破产,我们抵御某些别有用心国际势力煽动民族情绪图谋的能力,必然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发展,各民族内部与各民族之间平等互助、团结一致,就能显示出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决心与高度的自觉性。从这个视角看,倡导民族经济的发展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联系当下我们强调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的重要地位,周恩来倡导发展,在当时确实是抓住了解决阻碍我国民族团结问题的关键。
为了让少数民族地区得到有效发展,周恩来倡导给他们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在生产上,对于少数民族半牧半农的地区,要明令禁止开垦荒地,保护牧场;在财政上,对牧区等税收政策要宽松些,利于牧民休养生息,通过发放贷款,帮助他们生产及进行相关活动;在民族地区采矿建厂时,既要注意考虑到厂矿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也要注意考虑民族地区发展的生产发展与民众的生活;在贸易上不能剥削少数民族,简单地做到互利平等还不够,对他们要注意多补贴;如此等等。周恩来指出,在发展经济过程中,要做到统筹兼顾,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起来;在各民族的发展互助中,大家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建立新型民族关系。
周恩来倡导的发展,是互助合作式的发展,是兄弟情谊式的携手向前的发展。通过民族的共同发展,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对照当下我们强调的在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周恩来当时倡导通过发展加强民族团结的思想,理念是先进的,影响是深远的。
无论是将民族团结的法治精神贯彻到民众中去,还是通过改革等有效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抑或是加强民族间的互助合作,以及提升自身潜能等,都离不开干部的组织、带领与示范。周恩来强调,在实现民族团结的进程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3]193。毛主席早就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确立后,干部在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中,是个关键的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培养民族干部,从组织管理的视角来看,可以说是扭住了民族团结的牛鼻子。
周恩来指出,干部对推进民族团结至关重要。首先,民族干部能够让政策得到有效实施。1950年,周恩来在藏族干部研究班的讲话中,为大家解读了民族政策,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共同纲领”,积极推动民族团结工作。1952年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种植鸦片及收缴农村毒具问题,周恩来强调必须依靠当地民族干部,根据当地民众觉悟程度和具体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稳步进行。其次,民族干部能够有效开展利于民族团结的基本事务,如保留与传承民族的文字,优化与传承民族的风俗习惯等,这些具体工作他们做起来比较得心应手。再次,民族干部还利于带领民众做好创新改革的大事。民族干部与当地群众联系广、情感深,非常了解自己民族的综合状态,与当地民众进行沟通有天然的优势,十分利于推动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展开与不断深入。
周恩来认为,在推进民族团结的进程中,我们必须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周恩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主持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指导成立了中央民族学院,要求民族地区成立各级各类的干部学校,使民族干部的培养有了政策的保障,并纳入正规化轨道。同时,要求民族干部必须注意自主学习,主动接受各级组织的监督检查与教育引导,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与业务水平。对重要的干部培训工作,周恩来或是进行指导,或是给出建议,或是去现场作报告。
周恩来强调,要把培养民族干部与使用民族干部结合起来,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周恩来提出,要大但使用民族干部,让他们担任重要的行政领导职务,给民族干部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在民族地区的人代会中,代表选拔的政策,必须落实到位;要让民族干部有权有责,让他们负主要责任。“当然不是所有的负责人都不能由汉族干部担任,但是民族干部总要负更多的责任。”[3]386据研究统计,截至1958年,民族干部已达48万[6]。这有力地说明,新中国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他们是我国民族团结的推动者,也是见证人。
周恩来对于派往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提出了少而精的原则,并要求这些干部:必须注意与民族干部密切配合,多向他们学习,有事同他们商量;工作中要尊重当地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尊重当地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凡事主动为他们着想,这样才能引领他们、团结他们。
周恩来在培养民族干部的过程中,注意关心他们,给予特别帮助,把培养民族干部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激发出干部们的热情与干劲,积极推进民族团结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这里的批谬说的是,周恩来对阻碍民族团结的错误思想,进行有力的批判,主要是反对大汉族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这里的斗顽,是指周恩来与极少数妄图从事民族分裂的顽固分子,作了坚决的斗争。我国的民族团结具有政治联合的本质属性,呈现出动态的特点。周恩来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推进新中国的民族团结事业中批谬斗顽,有力地维护了我国民族团结的良好态势。
两种错误的民族主义,在新中国已经失去其存在的阶级基础,但是,其错误的思想观念,在某些人的头脑中还存在,并且还时有表现。为此周恩来曾在多种场合,批判过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告诫大家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新中国里,任何一个民族,不管是大是小,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在我们新中国,56个民族的人民都是勤劳的勇敢的,各个民族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各个民族一旦有了锻炼的时机,就会表现出自己的独特性与进步性,且会不断地展示出自己的优势。周恩来指出,一些民族的落后是暂时的,其落后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中汉族反动统治者对他们压迫与剥削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我们要用“求其在我”的主体思维方式,主动“还债”与“赔不是”。针对有人讲这样做会让少数民族骄傲的说法,周恩来说,不会的。他们受到尊重,才会反过来尊重我们,大家相互尊重,最终各民族达到相互团结。周恩来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历史上汉族对少数民族是欠债的,如少数民族生活在边疆高寒地带等自然条件不好的地方,是被挤兑过去的。生活在不同的条件下,时间一久,不仅经济落后,政治、文化等方面也会落后,我们应该注意运用换位思维的方式,去理解少数民族,主动与他们进行交往交流,尊重他们的习惯,平等对待他们,这样才能获得他们的信任,从而搞好民族团结。周恩来指出,大汉族主义存在歧视问题,阻碍民族团结的前进步伐,我们必须予以坚决的克服。
地方民族主义,只顾自己的局部利益,排外性明显。周恩来指出,我们在批判大汉族主义的过程中,也要批判狭隘的民族主义,因为地方民族主义不利于民族团结,我们必须批判它的狭隘自私性。一是放不下不愉快的历史,总想着过去的事情;二是只看发展中的差异性,缺乏求同性,总感到其它民族对自己生存的压力,甚至威胁;看不到互利共赢的普遍联系图景;三是想到汉族与自己民族的人口差距太大,心里时常会琢磨自己会不会吃亏的话题。针对上述特定的状况,周恩来要求各民族之间,必须做到“互相以对方为重”。因为大家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56个民族的兄弟姐妹应该亲如一家,共同集结于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共建伟大祖国。这样就自然要求大家想到尊重的双向性,在相互间的往来中,一定要注重精诚团结,做到推心置腹,积极拥抱对方。如果一方伸手,一方缩手,双方就握不成手;如果相互抱怨,相互指责,双方也坐不到一起。所以,搞好民族团结,汉族要主动,但少数民族同胞也要注意放弃前嫌,做到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周恩来反复强调说,地方民族主义要不得,如果有这种思想与行为,也要进行批判,因为任其存在下去,会有民族分裂的危险。同时周恩来也提醒大家,我们不要把什么都放到地方民族主义这个筐里,任意给人家扣上帽子。因为历史上存在的民族压迫问题,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有的少数民族同志,在特定的时间与特定的场合,说一些不恰当的话语,甚至怀疑汉族与之交往的动机,对于这样的人与事,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就认为是地方民族主义。周恩来告诫我们,反对两种错误的民族主义,目的是为了避免“民族歧视的错误”[7]249和“民族分裂的倾向”[7]248。
对于少数破坏民族团结的顽固分子,周恩来予以坚决的斗争。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与周恩来要西藏和平解放问题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做了大量的有效工作。在此过程中,当周恩来知道达赖与十世班禅之间有隔阂时,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调解,最终使他们握手言和。1956年昌都地区事件发生后,西藏形势非常复杂。当时就遇到一个比较棘手的事情,即印度政策邀请达赖与班禅到他们国家去,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的纪念活动。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同意他们前往?经过再三的权衡,中央政府最终同意他们去印度。但在行前,周恩来专门发电报给他们俩个人,与他们进行情感上的沟通,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新中国的民族团结与一般的社会团结与整合,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政治联盟的特色非常明显。当达赖到达印度后,整天被一批坏人围着,这些人中有他的哥哥,是从美国赶来的,这有离开昌都逃往印度的不法分子,这些人整天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的是要达赖不回中国,留在印度,其分裂图谋十分明显。当时,周恩来正在印度访问,他密切关注着达赖等人的言行,他虽然工作任务繁重,但他还是抽出时间,与达赖进行了3次交谈,每次都认真耐心地听取达赖的讲述,在此基础上教育引导达赖要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重,认清形势,站稳立场,帮助他解决内心激烈的情感与政治冲突。当周恩来了解到达赖身边的官员,对他产生不好的影响时,立即约谈几个主要官员,对他们讲清道理,晓以利害,并警告他们说,如果有人反对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我们是不会答应的,这种图谋最终也不会有好的结果[8]。同时,周恩来还同班禅谈话,要求他主动与达赖搞好关系。通过周恩来的教育引导与有效斗争,班禅与达赖相继从印度回到西藏,避免了可能造成的分裂事件的发生。
总之,在有效推进新中国民族团结的事业中,浸透着周恩来的智慧与心血。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周恩来等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为新中国民族团结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各族人民应该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以形成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磅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