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农药监管平台进行农药实名制工作的探索

2020-01-15 05:31夏成鹏
浙江农业科学 2020年10期
关键词:苍南县温州市农资

夏成鹏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浙江 苍南 325800)

2017年苍南人民政府与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农药安全监管服务示范县创建战略协议》,通过不断探索创新,结合温州食用农产品标牌标识示范县和农资监管示范试点县两项创建工作,开发了“温州市食用农产品标牌标识服务平台”系统和手机App,以及温州市农资监管服务系统四大平台。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对农药经营、使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监管和服务水平,保障农产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实现“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支付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农药市场大环境。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改革,强化农业执法监管服务职能,应用互联网+智慧监管成果。本系统建成后,在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温州全市推广现场会上,得到了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张亨利局长肯定,并要求温州市各县市区学习“苍南经验”,之后浙江省其他地区市县先后来苍南学习交流。在2019年11月14日全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该模式受到郑栅洁省委副书记和彭佳学副省长的肯定,农药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应用也获得了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2019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推介优秀模式,对温州市各县市区的农药(农资)监管服务信息化建设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1 主要做法

1.1 政策扶持

苍南县人民政府与温州市农业局签订“农药安全监管服务示范县创建”战略协议后,苍南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3年行动方案,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农资监管服务示范县创建资金扶持政策,配套100万元,提升农资主体规范经营,改变原来低小散脏乱差的形象,为乡村振兴做出了一定贡献。

1.2 领导重视

苍南县在市局的精心督导下,一起组织到丽水、宁波和杭州等深入考察学习,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提出当前紧迫的需求。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公司在短短4个多月的时间就拿出监管和服务智能系统供试用,在边建边用的情况下,不断升级完善。该应用平台在2018年底通过专家小组验收,并受到专家好评,通过1年多来的应用,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建立起农药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实现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也成为展示农业执法监管成果的重要窗口之一。

1.3 资金保障

根据县人民政府与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农药安全监管与服务战略协议规定,市局拨付专项资金300万元,县财政配套100万元,全面推进农药安全监管和农药实名制。

1.4 平台开发

通过调查,了解需求,设计一套适合当地应用系统。一是解决农资经营人员学历偏低、年龄老化和电脑操作不流畅问题,开发一款全新购销软件,实现“轻松备案、扫码入库、实名购销、精准追溯”功能;二是开展远程监控和远程病虫害诊断服务,通过监管平台的远程监控系统,农资店可以对有疑惑的重大的病虫害诊断问题向专家求助,提高了效率;三是建立农资监测预警中心,主要有“三过”预警(农药产品有效期过期预警、农产品生产者超范围购买预警和超剂量购买预警)、假劣农资信息预警、专项整治预警、特殊时期安全预警、病虫害发生预警、特殊气象预警、企业安全预警和企业黑名单预警。预警信息在平台上滚动播出,同时通过短信或消息方式提醒,有效避免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事故发生,农药违法行为也得到有效扼制。

1.5 规范提升

苍南县出台《提升规范化农资经营行动方案》,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和提升工程、示范店星级评级活动,全县90家有85家农资店参加苍南县农资协会连锁经营模式,建成三星级以上农资店达54家。

1.6 注重宣传

开展宣传活动5次,接受群众咨询456多人次,发放资料2 000多份,电视台宣传5次,广场宣传3次,省级平台报道30篇,调研文章1篇,并多次在省厅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较好营造了示范县创建氛围,并取得预期成效。

1.7 推广示范

该平台经验收后,在苍南县已全面启用,截至2020年2月,全县农药经营主体信息100%录入监管平台,724家农产品生产规模主体和55 086户中小散户主体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全县经销7 453个农药产品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全县16个农药执法监管人员信息也全部录入平台。在温州市率先全面推行农药购买实名制,实施率达100%,实现农资经营信息化100%,农药经营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农药实名销售96 946笔,自动发生各种预警信息15 141条。

2 创新突破点

2.1 智能便捷,追溯精准

系统实现“轻松备案、扫码入库、实名购销、精准追溯”,操作傻瓜化。首先轻松备案,产品备案只需通过手持移动PDA设备对准产品包装拍照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录入,改变原来手动录入产品一系列信息内容,节省农资经营人员的工作量;第二扫码入库,产品入库通过农资已有的二维码扫码入库,给予关联扫描轻松入库;第三实名购销,购销实行身份证或银行卡刷卡登记客户信息实名购销,超市模式扫码结算,实现农资产品实名购销;第四精准追溯,通过二维码精准追溯到每一包装单位的农资产品的来源和去向。

2.2 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记录电子化

建立“主体归集、门店回收、科室监管”机制,并实现与处置机制相衔接。推进农药经营门店利用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进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记录,如实记录农药产品信息、产品来源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情况等。监管检查农业生产主体和农药经营门店的回收情况,督促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有效回收,减少农田环境污染。

2.3 远程监控与病虫害诊断服务

通过监管平台的远程监控系统,农资店可以对有疑惑的重大病虫害诊断等问题向专家求助,足不出户就可享受专家诊断服务,提高为民服务办事效率。

2.4 农药信息数据立体预警

建立农药监测预警中心,主要有“三过”预警、投入品异常购买预警、假劣农药信息预警、专项整治预警、特殊时期安全预警、病虫害发生预警、特殊气象预警、企业安全预警和企业黑名单预警。预警信息发布滚动播出,并通过短信或消息方式提醒,有效避免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事故发生,农药违法行为也得到有效扼制。

2.5 推广方式创新

通过与联通、移动、电信等通讯公司合作,建立以“话费充值”为主的扫码奖励机制,培养消费者购买扫码习惯,进一步提升二维码知晓率,有效推动二维码追溯应用。

3 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1 创新项目的持续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农药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浙江省开展农药实名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1],在新时代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农资农产品监管与信息化服务模式,推广应用农药监管与信息化服务系统,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溯[2],对农药经营、使用、回收等环节和农产品销售实施一体化监管,确保农药市场的规范有序,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3.2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该系统的应用,持续推进农药规范化经营和农药实名制购买,推进农药减量使用,对于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节约农业生产成本、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农药“三过”预警功能开发纳入整体建设中,农户购买农药后,农药购销信息若触发系统中“三过”预警设置的条件标准,系统将自动发送预警短信给农业执法人员,精准引导其到销售的农资店开展农药执法巡查。不仅提升了基层农业执法人员的检查效率,又在农药购销环节提升了农药使用环节的监测预警水平,有助于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事故发生,为促进监管模式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事中监管前移提供了技术保障[3]。

截至2019年9月系统发出各种预警15 141条。其中,农药过期产品预警提醒农药经营店因销售过期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避免了因使用过期农药引起的农事生产事故纠纷,使用该系统的农资店没有发生1起这种违法行为和事故纠纷;过界预警避免了超范围使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发生;农药过量购买预警有效防止农产品生产者因过量使用导致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情况,2019年苍南县地产农产品合格率达99.7%。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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