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欣,程振锋,王国成
(1.河北农业大学 园林与旅游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1;2.广州工商学院 经济贸易系,广东 广州 510850;3.中国社会科学院 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4.河北经贸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61)
旅游,作为现代人休闲放松的一种基本消费形态,已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家庭是中国人伦理观念的基石及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近年来以促进家庭幸福和谐为目标的消费观念逐渐成为主流。这种背景下,家庭旅游作为一种新的业态,在旅游生活化、常态化的当今时代成为一种基本的消费形态。相关研究指出,家庭旅游作为一种家庭全体或多数成员共同参与的活动,可以有效促进家庭和谐及增进成员间的情感[1]。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家庭旅游市场需求报告2018》显示,国内和出境游中家庭旅游的出游比例高达50%~60%,近80%的受访者认为家庭旅游能够带来幸福感,96.5%的受访者渴望家庭旅游。因此,家庭旅游正从市场自发成长期走向市场培育期,并将成为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
基于此,学术界及业界开始将研究焦点转向家庭旅游,即主要以家庭为单位,对旅游决策行为、旅游动机及旅游消费特征等进行系统性探讨与分析[2-3]。经过近10年的探索,相关研究虽取得一定成果,但面对消费转型升级的新挑战及高质量旅游的新追求,如何以家庭旅游为基石,全面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及为游客提供美好体验、提升国民整体幸福感变得更为需要和迫切。
近年来,国内关于体验价值与体验经济等理论在旅游业的应用方面的相关研究逐渐开始增多,但这些研究大多聚焦于定性的理论分析探讨及案例研究[4],基于以微观家庭为主体的家庭旅游体验相关的实证研究较为鲜见。因此,本文将基于微观家庭主体,对旅游体验因素及其传导机理、影响效应进行分析与探讨。
幸福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最终目标,是人类的终极追求[5]。政府、业界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逐渐达成共识:不断提升国民幸福感是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与归宿。基于此,学术界努力研究探讨如何才能有效增强国民幸福感,从宏观到微观,从社会到经济,关于幸福感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6-9]。然而,基于家庭旅游对国民幸福感的研究却相对匮乏。
家庭旅游作为当今旅游消费的主流,已经逐渐演化为人们增强幸福感的重要途径[10]。鉴于此,对影响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及家庭成员幸福感的重要先行因素等进行深入分析,不仅对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变得极为迫切和需要,并将有助于推动整个家庭旅游市场更平衡、更充分的高质量发展,最终有效提升国民整体幸福感。
因此,本文在既有研究和相关实证分析基础上,聚焦于微观家庭,系统地梳理家庭旅游体验构成要素及家庭旅游参与度、家庭成员幸福感的重要影响机制;并进一步通过准自然实验样本和结构方程模型,实证检验家庭旅游体验要素、家庭旅游参与度及主观幸福感等之间的影响关系,旨在为作为旅游者的微观家庭成员、相关旅游企业乃至政府作出合理化决策提供理论借鉴与经验论据。
1999年,派恩和吉尔摩(Pine & Gilmore, 1999)首次提出“体验经济”的概念,指出体验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经济形态,认为体验是当个体的体力、精神以及情绪达到某一程度时,其所获得的美好感觉和难忘回忆。体验经济时代的消费者更加追求一种美好且难忘的体验,而不仅仅是产品的功能性价值[11]。因此,企业应当致力于为顾客创造难忘的回忆及美好的体验,不再只是钟情于产品功能性价值的提升和改善。换言之,在体验经济时代,企业只有为顾客提供良好的体验价值,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当今时代,旅游消费结构不断转型升级,旅游产品呈现个性化、品质化、体验化的趋势。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相比更加注重体验,旅游业的本质即为体验[12-13]。
旅游体验是指旅游者个体通过同外部世界获得联系从而改变其心理水平及调整心理结构的整个过程,是旅游者内在心理活动同旅游客体呈现的表面形态与深刻含义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14]。普伦蒂斯等(Prentice et al., 1998)把旅游体验定义为一种认知反应,其来自旅游者个体体验旅游产品的整个过程[15]。谢彦君(2010)则指出旅游体验是处于旅游世界中的游客与其当下所处情境深度融合状态下所体验的一种身心一体的愉悦感受[16]。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所追寻的是让人愉悦的身心体验价值及满足感。所谓体验价值就是将体验融入到相关旅游产品及品牌的核心价值中, 并且基于形式各异新奇好玩的各种情境,为游客提供互动式、参与式体验项目, 以激发其愉悦感及情感共鸣[17]。与此同时,游客能在轻松欢快的氛围中学习知识, 产生值得回味的美好回忆,最终有助于品牌忠诚度及顾客价值的提升。旅游体验价值应具备明确相关主题、建立同游客之间的联系、整合感官性刺激以及加强体验效果检验等诸多要素[18-19]。体验经济时代,旅游体验作为旅游研究最重要的内容,逐渐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与难点。无论对于旅游者身心健康愉悦、生活品质提升还是旅游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旅游体验都具有重要地位。旅游企业只有为游客提供难忘且独特的旅游体验,才能将其产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相区别,从而获得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
派恩和吉尔摩(1999)根据消费者参与的程度和方式,将体验划分为审美的(esthetic)、教育的(educational)、娱乐的(entertainment)、遁世的(escapist)等四个维度[11]。施密特(Schmitt,1999)认为顾客在购买或使用产品/服务过程中会感受不同程度的刺激,而体验就是对这些不同刺激的回应。并且,他将体验分为感官(sense)、认知(think)、情感(feel)、关联(relate)和行动(act)五个维度, 认为个体接受外部刺激后会产生诸如感官感受、情感、认知与思考、提高自我认识、联结社会等五种反应,提出体验营销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提供和塑造不同的体验模块,为顾客创造难忘且美好的体验情境,进而增强顾客的参与性及品牌认同,最终实现顾客忠诚及品牌支持[20]。
已有研究虽然对于体验类型及维度的划分有所区别,但其都强调和认同体验是顾客在购买或使用产品/服务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多维的主观心理评价与感受,这些评价与感受可能是感官性的,比如对产品或服务环境视觉、听觉、触觉等不同的感官性评价;可能是功能性的,比如对产品或者服务所提供的的功能进行相应的评判;也可能是认知性的,比如对产品或服务所引发的思维认知性评价;还可能是与情感相联系的,比如对该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的兴奋、喜悦、惊喜、难忘及焦虑等不同情感。鉴于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旅游业实际情况,将旅游体验框架划分为感官及功能体验、认知体验、情感体验等三个维度进行研究。其中,感官及功能体验主要是游客对旅游产品及服务不同感官及功能特征的感觉性及功能性的认知与评价;认知体验主要是游客对于旅游产品及服务所引发的思维认知性评价;而情感体验则是游客更为深层和内在的情感,比如轻松自在、愉悦舒适、难忘等。
一般而言,旅游参与是指潜在游客利用闲暇时光参与旅游活动的行为,这种旅游参与行为如果以家庭为主体进行就是家庭旅游参与[21]。家庭旅游参与度一般是通过参与频率、参与时间等来判断。若仅依靠一种标准进行判断,可能会带来一些偏差。因为存在一些家庭旅游参与频率较高,但每次在旅游地逗留时间较短的情形,同理,也常见一些在旅游目的地停留时间较长,但家庭旅游频率较低的情况。因此,不能单纯依靠单一性标准去衡量家庭成员的家庭旅游参与水平,而应当将参与频率与逗留时间等多重标准综合起来进行衡量。鉴于此,本文在衡量家庭旅游参与水准时,将参与频次及逗留时间都综合考虑在内,以期得到更客观、科学的数据。
近年来,随着家庭旅游从市场自发成长期逐渐走向市场培育期,关于家庭旅游的重要影响作用及发展路径受到越来越多旅游学者、业界等相关人士的关注。相关研究指出,家庭旅游不仅可以促进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而且还有助于其开发能力,实现自我,实现家庭成员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进而产生坚不可摧的家庭凝聚力,最终提升家庭成员的幸福感[22]。家庭成员对于家庭旅游的满意程度越高,越有助于实现家庭和谐及家庭凝聚力的提升。一个幸福的家庭是通过家庭成员之间良好的沟通、相互信任、共同价值观的维系及对于家庭活动的积极参与等来实现的。家庭旅游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幸福家庭的核心休闲娱乐活动,从开始制定计划到最终实施是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可以提高家庭问题解决能力以及相互间的信任感,最终通过家庭成员间积极的相互作用、理解沟通形成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23]。因此,家庭旅游活动作为构建幸福家庭的核心要素之一,对于家庭内部和谐及凝聚力的提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换言之,家庭旅游参与积极性越高,家庭的适应性及亲密度也会逐渐增强,最终有利于提升家庭成员生活满意度及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关于幸福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中叶,当时认为幸福是一种趋乐避苦的主观性感受,所以将其称为主观幸福感[24]。迪纳(Diener, 2000)指出主观幸福感是个人通过理想的生活状态与实际的生活状态相比较而产生的一种积极性感受,其具有积极性、主观性、综合性等特点[25]。安德鲁斯和威西(Andrews & Withey, 1976)将主观幸福感划分为情感成分和认知成分,其中情感成分包括积极情感与消极情感,认知成分则主要包括生活满意度[26]。相关研究对于主观幸福感的具体定义虽有所差异,但其深层次的内涵是一致的,即主观幸福感是个体对于自身生活状态满意程度的主观性评价[27-28],一些研究采用生活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进行测量[22]。
生活满意度这一概念是由申和约翰逊(Shin & Johnson, 1978)最先提出,他们在研究中指出生活满意度是对自身生活质量水平的主观性认知评价,是个体依照一定的标准对自己一定时期或者大部分时间的生活状况进行的综合性认知和评价,是心理幸福感的重要组成部分[30]。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对自身生活满意程度的综合性判断,即个体对自身生活的整体性满意程度,与主观幸福感内涵具有相似性[8]。安德鲁斯和威西(1976)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生活满意度作为幸福感的重要维度,是对于个体的合理性期待满足与否的综合性评价指标,如果重要的目标都能实现,对社会及情感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其对生活满意程度就较高[26]。国内学者对主观幸福感相关的研究也基本沿袭了国外学者的相关定义,提出主观幸福感是一系列自我评价与衡量的主观性结果,而不是客观性指标,是个体根据自己的标准对自身生活水平的整体性评价,是个体对生活满意程度等的综合性主观判断[30]。
近年来,关于旅游对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等的影响作用研究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22]。相关学者希望通过研究获得更多有关旅游为国民创造幸福、提升国民生活质量的有力证据。通过旅游,人们不仅能在生理方面获得放松、享受与休憩,而且还能获得积极愉悦的主观性心理感受,提升其幸福感。并且,通过旅游,人们获得的生理或者身体上的放松往往是短期的,而通过其所获得的积极心理状态则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一般而言,如果生活满意程度较高,人们感知到的生活品质及生活幸福指数也会提升,进而对整体国民幸福指数的提升产生积极性影响。旅游及休闲娱乐活动不仅可以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而且对于自我开发、自我实现以及身心健康等都会产生正向影响,即旅游活动可以提升人们对生活满意度的总体性评价[31-32]。基于此,探究和检验旅游对于旅游者主观幸福感的传导机制与作用机理变得更为需要和迫切。然而痛点和难点在于如何去梳理相关变量的关系及如何科学测量相关变量。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微观家庭主体,主要围绕旅游体验、家庭旅游参与及主观幸福感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探讨旅游体验内涵及结构维度、家庭旅游参与行为的促进性机制及家庭旅游活动对生活品质的传导作用机理及路径,以期为旅游者、旅游业及政府相关部门作出合理决策提供理论性借鉴与实证性支持,具体研究模型参见图1。
图1 概念模型
1.旅游体验与家庭旅游参与行为之间的关系
旅游体验是指旅游目的地的营销及经营活动为游客提供的全方位体验,旅游目的地经营管理者通过相关的营销管理活动为游客提供的体验越美好难忘,就越刺激游客产生强烈的认知与情感反应。积极的感官及功能体验、认知体验、情感体验能激发游客强烈的认同感,进而提升其参与积极性[33]。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旅游体验越丰富,其互动性与参与积极性就越高[34]。布拉克斯等(Brakus et al., 2009)强调,美好的体验能够强化消费者与服务业之间的关系,提升其公民意识及参与积极性,进而有助于建立顾客忠诚度[35]。即旅游体验是影响游客休闲娱乐活动参与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安德瑞克和纽帕内(Andereck & Nyaupane, 2011)在关于旅游体验与游客行动意图关系的实证研究中,得出认知体验、情感体验等都是影响旅游行动意图的重要促进因素[36]。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感官及功能体验对家庭旅游参与行为产生正向影响。
H2:认知体验对家庭旅游参与行为产生正向影响。
H3:情感体验对家庭旅游参与行为产生正向影响。
2. 家庭旅游参与行为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
主观幸福感是个体对自身的生活质量及生活条件的主观性评价[25]。家庭旅游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幸福家庭的核心休闲娱乐活动,不仅有助于家庭成员之间产生凝聚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在提升家庭成员幸福感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37]。此外,家庭旅游参与积极性越高,生活满意程度也会较高。家庭旅游活动不仅可以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感,更能让家庭成员彼此更具有同理心,彼此包容,最终实现家庭幸福和谐。盖牧(Gram, 2005)在关于家庭旅游活动与家庭成员生活品质关系的实证研究中指出,家庭成员对家庭旅游活动的积极参与会正向影响家庭亲密度、家庭适应性及家庭成员生活品质等[23]。家庭成员通过对家庭旅游活动的参与,可以提升彼此间的信任感及包容度,进而促进其产生主观幸福感,最终有助于实现家庭和谐。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4: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对主观幸福感产生正向影响。
课题组于2019年 3月22日至2019年6月28日在北京、河北、广州等地,采取随机方式发放问卷。为保证问卷的有效性与科学性,问卷在发放之前,对调研对象就注意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对重要术语也进行了相关解释。此次调研发放问卷400份,回收问卷 360份。剔除采用同一数字作答或者空白项较多的问卷,最终得到有效问卷332份,有效率达83%。样本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其中,男性157人(47.3%),女性175人(52.7%);20~40岁98人(29.5%),41~50岁110人(33.2%);51~60岁100人(30.1%);本科及以上学历306人(92.2%)。因此,本研究所选取样本分布较合理,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与多样性。
表1 样本统计分析
本文基于国内外经过实证检验过的先行研究量表,综合考虑本研究目的及实际操作性等问题,并且在咨询相关学科领域专家意见后,对研究量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既而通过对研究样本的试调研,修改完善了问卷题项的部分措辞,以确保测量工具的严谨性、科学性及规范性。其中,具体测量内容为:旅游体验的测量题项参考了施密特(1999)[20]的相关研究,并且根据本研究目的及具体情境加以修改完善,包括感官及功能体验5个题项、认知体验4个题项、情感体验4个题项,共13个题项;家庭旅游参与测量题项参考了卡库达基斯等(Kakoudakis et al., 2017)[38]、阿加格和埃尔-马斯利(Agag & El-Masry, 2016)[39]的研究,并根据本研究目的加以修改完善,设计4个题项;主观幸福感测量题项改自吴等人(Woo et al., 2015)[40]、金等人(Kim et al., 2015)[41]开发的量表,共设计5个题项。以上研究量表均采用Likert7级量表,其中,1表示完全不同意, 7表示完全同意。
本研究为了对研究变量进行内部一致性检验,即信度检验,通过软件SPSS 23.0计算各变量克朗巴哈系数,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5个变量的克朗巴哈系数分别为 0.881,0.890,0.907,0.938,0.868,所有变量克朗巴哈系数均大于0.8,因此本研究所有变量信度较好。
表2 信度分析结果
本研究对研究变量效度的检验包括收敛效度与区别效度的检验,运用软件AMOS 24.0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来完成对收敛效度和区别效度的检验,分析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感官及功能体验所有题项的因子载荷值在0.701~0.821之间,CR的值为0.876,AVE的值为0.587;认知体验所有题项的因子载荷值在0.732~0.821之间,CR的值为0.855,AVE的值为0.597;情感体验所有题项的因子载荷在0.725~0.801之间,CR的值为0.845,AVE的值为0.577;家庭旅游参与所有题项的因子载荷在0.752~0.843之间,CR的值为0.877,AVE的值为0.640;主观幸福感所有题项的因子载荷在0.737~0.815之间,CR的值为0.886,AVE的值为0.609。由此可知,本研究所有变量测定题项的因子载荷量值均大于0.5,CR的值均大于0.7,AVE的值均大于0.5,说明本研究所有变量均通过收敛效度检验。
表3 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
此外,本文为了对各变量进行区别效度检验,将AVE的值与各变量间相关系数的平方进行比较。如表4所示,对角线上所有AVE的值均大于各变量之间相关系数的平方。由此可知,本研究各变量间具有良好的区别效度。
表4 区别效度检验
注:对角线为AVE的值。
本文运用软件AMOS 24.0对结构模型拟合指数进行检验。其中,χ2=317.537(df=288),χ2/df=1.103,GFI=0.937,CFI=0.978,NFI=0.917,RMR=0.046,RMSEA=0.018。由此得知,本研究结构模型各项拟合指数均良好,可进一步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
本文家庭旅游参与的影响要因与结果效应之间的作用路径及具体假设检验结果见表5。由表5可知,感官及功能体验正向影响家庭旅游参与行为(γ=0.321,P<0.01),假设H1成立;认知体验与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γ=0.293,P<0.01),假设H2得到验证;情感体验正向影响家庭旅游参与行为(γ=0.452,P<0.001),假设H3成立;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对主观幸福感的正相关作用显著(γ=0.521,P<0.001),假设H4得到验证。
表5 研究假设验证
本研究通过问题聚焦、理论综述、模型提出、问卷设计、样本选择与调研、相关数据分析及假设检验,基于体验价值视角,立足于微观家庭主体,初步得到关于家庭旅游参与行为的影响要因及结果效应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
以往文献研究中,对于家庭旅游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家庭旅游决策及家庭旅游价值相关的综述类文章[42]。关于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影响因素方面的实证研究相对匮乏。本文以旅游体验这一全新视角,着眼于微观家庭主体行为,通过理论梳理以及实证检验得出感官及功能体验、认知体验、情感体验、家庭旅游参与行为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交互影响作用机理及逻辑关联。具体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感官及功能体验对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即游客在旅游目的地所感受的感官体验越美好,其对于家庭旅游参与意向就会越强烈。旅游目的地营销及管理人员在设计旅游活动及项目时,应当充分考虑游客的感觉性及功能性体验,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游客主动融入其中,塑造美好且难忘的体验。
第二,认知体验能够正向影响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即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所形成的认知性体验,对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旅游目的地营销人员及管理者应当多设计一些能够发散和活跃游客思维,激发游客主动参与的旅游项目,以期在为游客创造美好体验的同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三,情感体验对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即游客在旅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积极情感,能够激发和促进其家庭旅游参与行为的产生。旅游目的地营销人员及管理者在进行旅游项目及旅游活动规划或者设计时,应当多设计一些能够让游客主动融入、激发其积极情感、引发强烈情感共鸣的项目,让游客获得积极性情感体验的同时,提升游客的家庭旅游参与热情。
第四,家庭旅游参与行为正向影响游客的主观幸福感。即当游客家庭旅游参与热情较高时,其所产生和感知的主观幸福感会越强烈,进而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换言之,家庭成员的旅游参与行为对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评价产生积极正向的影响,家庭成员生活满意度及幸福感的提升可以通过旅游活动的积极参与来实现。旅游目的地营销及管理人员应当致力于通过为游客创造美好难忘的旅游体验,提升其家庭旅游参与热情,最终提升游客主观幸福的感知。
1.理论启示
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体验价值在企业发展及市场竞争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研究不仅将体验价值理论扩展到旅游业,更弥补了现有研究中对于旅游体验维度及内涵的模糊性定义及简约化梳理的不足。通过对旅游体验的系统化、体系化梳理,丰富拓展了体验价值理论的内涵,明晰了旅游体验的主要构成维度,而且为今后旅游体验的研究者提供了理论性借鉴及经验证据。
此外,本文基于用户体验,梳理并实证检验了旅游体验要素同家庭旅游参与行为以及家庭成员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影响机制。以往关于旅游体验及家庭旅游参与行为的研究大多局限于理论梳理及案例性研究,本文则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检验了三者之间的影响关系,为今后相关旅游研究者开拓了新的研究思路,并丰富和发展了家庭旅游参与行为影响因素研究的成果。
幸福感是人类的终极追求,在哲学、心理学领域关于幸福感的研究较为丰富。然而鲜有研究者将幸福感同旅游业相结合,仅存一些关于旅游者幸福感的既存研究中,也仅仅理论梳理了幸福感的内涵。本文基于体验理论视角,实证探讨影响旅游者幸福感的核心要素,不仅扩展了幸福感的研究领域,更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及研究方向。
2.实践启示
首先,旅游目的地营销及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并了解感官性体验营销的重要性,在进行旅游产品或项目的设计时,充分利用嗅觉、视觉等感官刺激,并制定系统化、体系化的感官性体验营销策略。对于目标客户群而言,仅仅围绕产品、促销以及广告等传统型营销策略,已经不能形成强有力的吸引力。面对小众化、个性化、品质化的市场需求,为消费者提供难忘的体验成为实现差异化的重要途径。基于消费者审美需求的产品或服务的美学设计,有助于满足消费者不同的价值诉求,最终赢得品牌忠诚。约翰(John,2013)提到,苹果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外观及用户体验的具体细节给用户带来的心理感受,其一直遵循触感至上、轻薄至上及简约至上的设计原则,为用户创造了独特的体验价值,最终实现了顾客忠诚[43]。因此,旅游目的地营销及管理人员应从旅游景点规划,交通设施建设,到游客食、住、游、娱、购等的服务都应全面周到,以期为游客提供美好的感官及功能体验。
其次,旅游目的地营销及管理人员应对旅游目的地景点、项目、活动及服务等进行创新性设计[44],在为游客提供新鲜刺激旅游感受之余,满足其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以期激发游客的共鸣与联想。此外,应着重关注游客的情感需求,策划设计一些充满人情味的体验价值策略及活动,明确旅游产品及活动的情感定位和情感价值,走进游客内心深处,努力满足他们更深层次的情感诉求,激发其积极性情感的产生,以期满足他们个性化情感体验需求,最终实现品牌忠诚。在此基础上,还应整合多种体验价值策略,通过旅游产品及活动更好地表达游客的价值主张及生活方式,优化调动游客参与的路径及模式,努力调动其参与积极性。只有让游客更多地参与其中,才能让其有更深的体会与理解,从而产生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最终有利于品牌认同感及品牌忠诚的提升。
再次,旅游目的地营销及管理人员还应着重考虑如何通过旅游产品及活动等的设计满足游客个性化、品质化的诉求。通过设计一些引发游客进行思考和联想的旅游活动或项目,激发游客的参与热情,更好地表达游客个性化的自我价值主张,融入游客生活方式中去,形成强有力的吸引力,最终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尽管本文基于体验理论视角,聚焦微观家庭主体,探讨了家庭旅游参与积极性及家庭成员幸福感的影响机制与原理,为旅游企业管理者、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理论性借鉴与经验证据,同时也是促进个体及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幸福和谐的一次有益探索,但依旧存在选择性偏差等局限。未来相关研究应针对更广泛更多样的游客样本进行调研,以提升研究模型的普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