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翠平
摘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入新时代,扩大消费已经成为经济“稳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本文通过对广东省的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当前居民消费意愿趋于放缓并呈现明显的分化,主要是受到刺激增收政策效果不明显、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价格上涨、住房负债率太高,传统消费增长点带动效应减弱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因此,当前扩大消费增长,要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居民“能消费”;有效降低居民债务负担,促进居民“敢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居民“愿消费”。
关键词: 居民消费 居民杠杆率 消费意愿
一、新时代背景下城镇居民消费意愿变化趋势及结构性特征
(一)消费意愿下降,居民消费增长放缓
在广东800户城镇居民的调查数据(下同)显示,广东居民消费意愿自2014年以来持续下滑。2019年二季度,选择“更多地消费”的居民占比为20.0%,创下了2017年二季度以来最低水平;居民家庭月消费支出指数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也再度下滑,2019年二季度,家庭月消费指数为62.19%,跌至2016年以来较低水平。受此影响,广东城镇居民消费增长也出现稳中趋降走势。2014-2018年,广东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速呈现了逐步放缓的趋势。2019年二季度广东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4%,低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6.7%)0.3个百分点,创下2014年以来最低增速。2018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2.4%,低于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速(5.0%)2.6个百分点,自2014年以来持续下降。
(二)城镇居民消费意愿走势出现明显分化
1.中低收入群体消费意愿仍然最高,但中等收入群体消费意愿明显下降。通常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弹性更高,消费意愿更容易受到收入的约束。广东调查数据显示,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群体消费意愿仍然最高,2019年二季度,选择更多消费的群体中家庭月收入2万元以下的中等及低收入群体消费意愿平均为87.86%,而2万元以上群体的消费意愿则仅为12.14%。
2.中青年已经成长为消费主力,但年轻群体和中年群体消费意愿明显下滑。调查显示,2019年二季度,在选择更多消费的群体中,35岁以下占比为53.13%,分别比35岁-55岁、56岁以上占比高出15.63个、43.75个百分点,处于2016年四季度以来较高水平。但在选择更多消费的群体中,年轻群体(25岁及以下)和中年群体(36-45岁)群体占比出现明显下滑,2019年二季度年轻群体(25岁及以下)占比为14.38%,分别比2017年和2018年同期下降4.9个和3.6个百分点;中年群体(36-45岁)群体占比为21.88%,分别比2017年和2018年同期下降6.1个和3.3个百分点。
三、当前城镇居民消费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刺激增收政策效果不明显,居民收入增长仍缓慢制约居民消费
收入是居民消费需求的决定因素,消费需求随居民收入总量和收入结构的变化而变化。通过2009-2018年广东省城镇人均消费支出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实证检验发现,二者呈现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94。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减税降费、提高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刺激居民增收,但政策效果尚不明显,居民收入增长信心不足。宏观经济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广东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2%,增速处于2014年以来较低增速。调查数据也显示,居民增收信心不足,居民当期收入感受指数自2018年三季度以来均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且在2019年二季度下降幅度进一步扩大。在增收尚不明显的背景下,居民整体的消费意愿较弱,尤其是对收入较为敏感的低收入、中等收入者消费潜力未能有效释放,居民消费占比偏低。据测算广东城镇居民的家庭收入用于消费的平均比例仅为34.13%,远远低于消费超前的美国(69.5%),也低于日本(56.3%)、韩国(47.8%)、印度(59.1%)。
(二)消费价格上涨对居民消费的挤出
居民的消费还受到物价的影响,调查数据显示,物价影响居民的消费选择。对当前物价满意度较高的居民会更倾向于更多消费,认为未来物价上涨的居民会在当期更多消费(见表1)。当前消费价格上涨较快对居民消费会产生挤出效应,尤其“低收入”群体对物价的感受更为敏感,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低收入者消费意愿减弱,在选择更多消费的群体中“低收入(5000元以下)”居民占比为19.38%,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0.4个百分点。
(三)住房负债率太高,导致年轻居民的消费意愿下滑
基于2012-2018 年广东省杠杆率水平和经济发展的数据,实证检验居民部门杠杆率与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但由于广东各城市间的经济增长存在差距,经济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负相关,居民部门杠杆率较高的城市中长期经济增长速度通常较低,也就说明提高居民部门杠杆率,不会对中长期经济增长产生促进作用。多数研究表明,过高的杠杆率会放大居民部门对外部冲击的行为影响,对消费需求具有抑制效应。2018年末,广东居民部门杠杆率为63.9%,位居全国第三位,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是居民部门债务的主体部分。2018年末,广东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6 万亿元,占居民部门债务总额的60.4%。过度加杠杆购房透支消费能力,尤其对年经居民的消费压力更大。数据测算表明,2018年末,广东居民部门年还本付息支出约占可支配收入的21.4%,比2012年末(7.7%)上升13.7个百分点。
(四)传统消费增长点带动效应减弱
汽车、通讯器材以及房地产相关消费占广东限额以上商品销售总额的5成,是带动近年消费增長的主要引擎,但2018年以来以上消费热点均失去动力。其中房地产相关消费受到房地产销售面积下滑的影响大幅下滑,汽车消费面临新排放标准、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到期等因素制约。此外,新技术换挡也对消费带来暂时性拖累。如汽车行业正从柴油/汽油转向电动/混合动力汽车,手机行业正从4G转换到5G,这导致一些消费者推迟购买计划,等待更多新产品上市。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二季度,居民未来3个月准备增加大额商品(电器、家具、高档商品、汽车)、旅游、医疗保健、教育、娱乐支出占比均呈现下降趋势。
四、促进城镇居民消费“稳增长”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居民“能消费”
一是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居民消费倾向,通过提高居民劳动报酬收入占比、增加财产收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二是在居民收入短期内难有明显改观的背景下,加快健全和完善社保制度,消化影响居民消费意愿的刚性因素,引导储蓄资金进入消费领域。
(二)有效降低居民债务负担,促进居民“敢消费”
目前,居民债务负担过重,很可能会导致有储蓄、无投资;有收入、无消费的状况。一是进一步采取税收、金融手段,减轻居民还本付息压力,提高居民总体消费能力,尤其是年轻消费群体的能力。二是坚持“房子只住不炒”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继续推进房地产去杠杆,持续实施因城差别化的“限贷、限购、限售”调控措施;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建立租购并举的理念,促使房地产市场价格向理性价值回归,缓解居民的债务负担和偿债压力。
(三)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居民“愿消费”
发挥政策合力,加大对养老健康、绿色消费、教育文体、旅游休闲、信息网络、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消费升级的质量和效率,尤其是刺激老年群体、三四线城市等下沉市场的消费意愿,形成拉动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引擎”。
注释:
①短期贷款按照当年到期计算最低还款额,住房贷款按照基准利率、平均剩余期限20年、等额本息法计算还款额,其他中长期贷款按照3年平均年限计算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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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