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科技厅出台了《江西省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 年,重点瞄准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引进共建 150 家左右高端研发机构。
江西省将统筹安排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根据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的类别,实行差异化支持;对江西省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急需,由省里主导引进的重大战略性高端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扶持;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高端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绩效考核优良的予以奖励,产业引领性高端研发机构奖励额度最高给予1000 万元,研发应用型高端研发机构奖励额度最高给予500 万元;对引进的重大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研发机构纳入省属科研机构管理,基本条件如下:
1.具备开展高水平研究的能力和基础。包括: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具有一流研发实力的知名科研院所;世界排名前 200 位高校、国内“双一流”大学;世界500 强、中国100 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领军企业等三种类型。
2.研究方向聚焦江西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聚焦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江西省优势产业和 VR、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主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技术转移转化、衍生孵化和科技服务等活动。
3.机构实质性组建并落地运行。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必须是在赣注册成立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单位,主要办公场所须设在江西,具备相应的工作场地、科研设施与人员规模,有相应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团队。
4.引进人才团队能支撑研发需求。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应当把引进高水平和相应规模的研发人才团队作为前置条件,保证引进研发团队的规模和专业人员结构,引进人员中要有在国内外同专业、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的领衔专家,要明确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在赣最低工作时间和连续服务时间等要求。
5.具备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和考核激励机制。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体制机制,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研发思路、阶段性建设目标与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