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山东近日整合设立10 亿元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重点产业中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引导企业逆势冲刺、加快发展。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资金的奖励对象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等重点产业。山东将从每个产业中评选出前10 名龙头企业,评选标准为经济效益增长、税收贡献增加、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效益突出等。
根据相关奖励办法,此次设立的奖励资金分为基础性奖励,即对纳入奖励范围且税收增长的重点企业,各奖励200 万元;还有激励性奖励,即对纳入奖励范围、地方税收贡献超过1 亿元且增长10%以上的重点企业,按照税收增长10%到15%(含15%)、15%到20%(含20%)、20%以上三个档次,再分别给予最高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奖励,激励成长性高、带动力强的企业加快发展。同时,山东规定,企业在使用奖励资金时,可拿出不高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其余用于研发投入、智能化技改等方面。
此外,山东还规定,各级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等资金,以及土地、能耗等指标,优先支持受奖励的重点企业,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