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提出关于研究市场及社会相关性质、建立可持续业务模式、提高组织灵活性以及运营灵活性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将建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实、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多样性、数字化转型、新工作方法(含远程参加国际会议)等重要项目。
IEC在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未来可持续交通、积极辅助生活、电工系统通信技术和架构、低压直流配电等系统领域展开标准化研究。
IEC在电力系统和电力装备领域,电子、信息和工业控制技术领域,家电、照明和安防领域,重点开展国际标准研究工作。
IEC是电工、电子和相关技术领域全球公认的标准制定和合格评定机构,是一个全球性的、非营利性的准政府组织,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权威性的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之一。作为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标准化机构,从1906年成立至今,IEC已发展到全球173个国家,占世界人口的99%,包括86个“成员国”和87个“扩展国”,享有“电工领域联合国”美誉。
1.成员国 86 个(Full Member,Associate Member)
成员国资格分为两个级别,即“正式成员”(Full Member)和“准成员”(Associate Member)。根据IEC章程规则有关评定标准,按照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会费比例来确定正式成员或准成员。目前IEC 86个成员国包括62个正式成员和24个准成员。
正式成员国有权参加IEC所有技术活动,并承担有关管理职能。每个正式成员国在IEC的各机构中均有一票表决权。
准成员国拥有IEC所有工作文件的完全访问权,但一般情况下,在技术工作中没有投票权,其代表也不能在IEC管理中承担任何职务。
2.扩展国 87个(Affiliate Countries)
2001年,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IEC启动“扩展国家计划”。该计划为发展中国家加入IEC提供了一种新模式,使其可以充分利用IEC有关资源,而不必承担成员国会费,从而减轻了这些发展中国家的财政负担。因该计划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标准和贸易方面提供了便利条件,得到了世贸组织的高度赞赏。目前,已有87个国家加入“扩展国家计划”,合计使用IEC国际标准超过7000项。
3.常任理事国(Group A members)
“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国际标准代表了全球行业技术发展的最高水平和发展趋势,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为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落实落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积极参与IEC等国际标准组织治理体系改革和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我国于1957年正式加入IEC,2011年成为IEC 6个常任理事国(中、法、德、日、英、美)之一。目前,在所有国家中,我国参与IEC技术委员会数量位居第2位(仅次于德国)、活跃专家人数位居第3位(仅次于德国、日本)。
4.国家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国家委员会(NC)是各成员国根据IEC章程成立的国家电工委员会,是各成员国在IEC所有领域的全权代表。目前,IEC 86个成员国均成立了NC。
各国NC要积极践行IEC宗旨、支持IEC工作、采用和推广IEC国际标准,并充分代表该国在电工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等领域的所有各方利益。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NC,各国专家、学者等个人必须通过NC参与IEC有关工作。NC没有固定可循的组织形式,我国NC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承担。
IEC分为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管理机构包 括:理 事 会(Council,C)、理 事 局(Council Board,CB)、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EXCO)、中 央 办 公 室(Central Office)、管 理咨询委员会(MAC)等。理事局下设3个分支机构,分别为标准化管理局(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Board,SMB)、市场战略局(Market Strategy Board,MSB)、合格评定局(Conformity Assessment Board,CAB)等部门。
1.管理机构
(1)理事会(C)
根据IEC章程,理事会是IEC的最高权利和立法机构,其成员包括:所有正式成员国NC主席、IEC现任官员和所有前主席、理事局成员。其中正式成员国NC主席具有投票权,每个国家只有一票。准成员国NC主席不属于理事会成员,仅以观察员身份参会。
理事会直接负责履行的职能有:制定委员会的政策、长期战略和财务目标;核准账目、年度预算、国家会费和所有其他财务事项;选举委员会官员;选举理事局、标准管理局和合格评定局主席;选举上述各局成员;接受新的IEC成员;修订章程和议事规则;审议CB、SMB、CAB未能形成决议的事项;解散IEC。
(2)理事局(CB)
理事局是IEC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将日常管理和运营职能等IEC所有工作管理权委托给CB。CB的所有决定均向理事会报告。理事局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一次在日内瓦,一次在理事大会期间。
CB成员包括理事会选举的15名成员(包括每个常任理事国的1名成员)和IEC官员(无表决权,分别为IEC主席、卸任主席、候任主席、副主席、司库、秘书长)。CB成员在参与CB工作时不代表其NC、任何特定行业或协会。他们将为整个IEC的利益而工作。
CB负责履行的职能有:执行理事会政策;为理事会提出政策建议;为理事大会制定议程和文件;听取SMB、MSB和CAB的报告;根据需求设置咨询机构;任命上述咨询机构的主席和成员;听取咨询机构的提议。
(3)执行委员会(EXCO)
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和理事局的决议、准备理事局会议议程和文件。EXCO负责监督中央办公室的运营,并与国家委员会沟通。执委会由IEC官员组成。
应主席的邀请,EXCO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或虚拟会议,通常在理事大会之前和之后立即召开一次会议,另外在2月中旬、6月中上旬各召开一次会议。
(4)中央办公室(Central Office)
中央办公室是IEC所有活动的中心,中央办公室通过向TC/SC、NC提供支持的方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办公室监督章程、规则导则、指令等的正确实施,并在EXCO的监督下执行理事会和理事局的决定。
中央办公室官员通过现代化的电子数据处理和电信设备确保项目管理、工作文件传输和标准出版等工作顺利实施,并参加应NC邀请召开的(年度)理事大会、TC/SC会议及其他个别会议等,同时通过电子出版物和网站服务等帮助IEC满足政府、行业和公众的需求。
2.分支机构
(1)标准管理局(SMB)
IEC理事会通过理事局将IEC的标准管理工作委托SMB负责。SMB成员包括理事会选举的15名成员(包括每个常任理事国的1名成员)以及相关NC指派的候补委员和IEC官员(无表决权,包括IEC主席和秘书长)。SMB主席同时担任IEC副主席。SMB所有决议均应向CB报告。
SMB负责的职能有:领导、管理和监督标准化工作,包括批准与此相关的规则制度;设立和解散TC/SC,批准和修改技术委员会(TC)的名称、范围、战略政策;任命TC/SC的主席和秘书;确保TC、SC和咨询委员会有关工作的优先事项;分配标准工作、标准制定时限;评估IEC在新技术领域的需求和计划;与ISO等国际组织的协调联系。
(2)市场战略局(MSB)
MSB负责识别确定IEC各领域的主要技术趋势和市场需求,并制定相应战略;确定IEC技术和合格评定工作的优先事项,提高IEC对创新和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的反应。它可以在某个MSB成员的领导下成立特别工作组(SWG),对某些主题进行深入调查或编制专门文件。MSB向CB报告工作。
(3)合格评定局(CAB)
IEC理事会通过CB将合格评定管理和监督工作授权给CAB。CAB是一个向CB报告的决策机构。
CAB成员包括理事会选举的15名成员(包括每个常任理事国的1名成员)以及相关NC指派的候补委员和IEC官员(无表决权,包括IEC主席、司库、秘书长、各合格评定系统和独立计划的主席及秘书)。CAB主席同时担任IEC副主席。CAB所有决议均应向CB报告。
CAB负责的职能有:制定IEC的合格评定政策;任命各合格评定系统官员;批准各系统的年度账目和预算;建立、修改和解散合格评定体系;监督和检查IEC合格评定活动;负责风险管理并定期向CB报告;处理各系统未解决的上诉;促进和维持与ISO等国际组织在合格评定事项上的关系。
IEC创建113年来,参与国家达到173个;办公地点遍及世界五大洲,包括IEC亚太中心、IEC非洲中心、IEC拉美中心、IEC北美中心和IEC澳洲秘书处,拥有超过2万名技术专家,发布10771个国际标准等出版物,与近200个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截至2018年底,IEC成立207个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下设236个项目组、625个维护组、566个工作组;拥有4个合格评定系统;发布6755项国际标准、338项技术规格、576项技术报告、41份洲际标准,联合ISO发布3046项出版物。2018年度,IEC发布出版物661项,在编1594项。
为了实现愿景——“IEC无处不在,实现更安全、更高效的世界(IEC everywhere for a safer, more efficient world)”,2017年9月15日,IEC发布了总体战略规划(MPI),计划从4方面、13个战略方向、40条措施来不断创新、自我改革、推动发展。该总体规划实施时间为2018-2021年,涉及执委会、理事会、合格评定局、市场战略局、标准管理局、国家委员会、信息技术咨询组、销售咨询组、中央办公室等9个组织机构,明确了具体步骤、责任部门及期望目标等。
现阶段,IEC正在有序推进总体战略规划——有效应对市场和社会需求、可持续发展、建立更透明高效的组织架构、实施更灵活的运营管理等四方面的实施。
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一个标准、一张证书、全球通行”日益成为各国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合格评定机构、贸易商、生产商、产品使用者的共同目标与追求。为满足电工领域全球贸易发展的需要,IEC顺势而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继推出了三大国际合格评定互认体系,即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电工产品及元器件测试和认证体系(IECEE)和防爆电气产品安全认证体系(IECEx),并成立了三大体系的管理和决策机构合格评定局(CAB)。
目前,合格评定局(IEC/CAB)主要由选举产生的12个有投票权的国家代表组成。IECQ体系有16个成员、20家认证机构、有效认证证书3000多张。IECEE有56个成员、74家认证机构以及400多家检测实验室,近年年均颁发CB证书近7万张。IECEx体系有30个成员,累计颁发证书或测试报告约25000张。IEC三大认证体系作为电工产品国际认证活动的平台,成功帮助了数以万计的全球企业迈出国门、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