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农
新中国诞生之初,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如何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新中国领导人殚精竭虑思考和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
1951年春,中央财经委员会着手试编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历时四年,六易其稿。 “一五”计划是我们党编制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在我国历史上属首次。它寄托着几代中国人的渴望与梦想。
毛泽东首次提出
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设想
新中国成立后,面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孤立和封锁。当时,我国工业基础特别是重工业基础十分薄弱。1949年现代工业不到国民经济的10%,钢产量只有15.8万吨;1952年现代工业在我国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26.6%,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35.5%。并且,相关技术人才极为匮乏。
毛泽东、周恩来深知领导全国人民大展宏图搞好经济建设的重要性。1951年2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首次明确提出编制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毛泽东同时提出,我国工业发展的中心是重工业。
党中央明确了“一五”计划的建设方针,对新中国的工业建设胸有成竹,目光深远:一是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重工业优先建设钢铁、煤炭、电力、石油、机械制造、军事工业、有色金属及基本化学工业,轻工业优先发展纺织、造纸和制药工业;二是工业建设速度在可能条件下力求迅速发展;三是工业地区分布应有利于国防和长期建设,并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东北及上海原有工业基地作用,继续培养与利用已有工业基础与技术条件,为建设新厂矿、新工业基地创造条件;四是铁路建设以沟通西南、西北和中南为主要任务,以适应在国防安全条件下长期建设的需要。
会议决定,自1953年起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五”计划,并要求立即开始编制五年计划的准备工作。经周恩来提议并经会议决定,成立六人领导小组,负责“一五”计划编制工作。小组成员有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
我国编制以五年为一个时间整段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是学习苏联经验的做法。采取这种做法的目的,中共中央在《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中指出:“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业已开始。这一建设规模之大,投资之巨,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空前的。为了加速国家建设,除应动员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人力和财力以赴外,必须加强国家建设的计划工作,使大规模建设能在正确的计划指导下进行,避免可能发生的盲目性。”
周恩来领导组织
“一五”计划的编制
1951年11月的新中国第一次计划会议,明确中财委是国家最高计划领导机关,其计划局是工作机构,并向各地布置了编制计划任务。会后,“一五”计划试编在全国范围展开,年内完成试编一稿。
1952年5月,正值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但党中央紧抓经济工作不放松。根据中财委建议,确定了“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中财委根据党中央会议精神,确定了“一五”计划编制总体指导思想:经济建设要确实保证重点;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要按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人力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且配套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应同第二个五年计划相衔接。6月,中财委开始汇总各大区和工业部门上报的经济建设指标,全力投入到这项工作中。
周恩来为集中精力编制“一五”计划,向毛泽东书面提出:“在7月份,我拟将工作重心放在研究五年计划、外交工作方面,其他工作尽量推开,政务会议,当由陈云、董必武、郭沫若、黄炎培轮流主持并将议程准备好。”这一要求获得批准。
8月11日,由周恩来主持制定的按部门和行业划分的《1953年至1957年计划轮廓(草案)》以及《总说明》试编完稿。尤其是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对“一五”计划方针、各项主要指标和项目、长期建设的准备等作出系统阐述,使“一五”计划蓝图框架更加清晰。
“一五”计划轮廓(草案)实际上只有国营工业(特别是重工业)、铁路运输、重大水利工程是直接计划,约占40%,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都是间接计划。并对我国钢铁、机械、煤炭、石油、电力、化学、电器制造、轻纺、航空、坦克、汽车、造船等工业提出具体建设指标和要求,对重大水利、铁路、桥梁建设作出总体规划。通过“一五”计划,拟扩(改)建与新建若干个重工业区:以钢铁和机器制造工业为中心的鞍山、武汉、包头区域,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和机器制造工业为中心的兰州区域,以动力设备、重型机械制造工业为中心的哈尔滨、沈阳、齐齐哈尔、西安区域,以化学工业为中心的吉林区域,以煤炭和采矿设备制造为中心的抚顺、大同区域,以机器制造工业为中心的洛阳、成都区域,初步形成我國工业建设的新框架与大致布局。同时,周恩来还起草了《关于3年来中国主要情况及今后5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
尽管“一五”计划轮廓(草案)比较粗略,但作为我国首个中长期经济发展计划雏形,为即将展开的有计划、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勾画出一幅宏伟蓝图,也为中国与苏联政府商谈援助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项目提供了基本依据。
中国代表团
赴苏联商谈援助事宜
1952年8月17日,以周恩来为团长,陈云、李富春为副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应邀前往莫斯科。代表团带去材料25册,与苏联政府商谈援助中国“一五”计划建设问题。
周恩来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重大事情事必躬亲。抵达莫斯科后,他将准备提交苏联政府讨论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及《总说明》等重新审阅一遍,逐字逐句,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审阅中,他发现林业采伐、造林和木材蓄积量计划数字核对不上,当即严厉批评了代表团成员中负责计划综合工作的同志。第二天,周恩来来到代表团下榻的宾馆与大家共进午餐。他亲手斟满两杯白兰地,走到那位被他批评的同志面前,递去一杯,微笑着说:“昨天我批评了你,以后要细心一些嘛!不要把这么重要的数字搞错!来,现在我敬你一杯酒,祝你今后工作得更好!”周恩来简单自然的一席话、一杯酒,瞬间缓和了紧张沉闷的气氛。
斯大林对周恩来一行到访十分重视,多次与周恩来等人会谈。谈话中,周恩来着重介绍了“一五”计划实施设想以及请苏联援助事项。斯大林指出:“‘一五计划草案中规定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20%,太高了,应降到15%或14%。”他又说:“计划不能打得太满,要留有余地,以应付意外困难的发生。”这些意见得到了采纳。
这期间,苏方安排中国代表团在莫斯科参观汽车制造厂,乘船游览伏尔加——顿河运河,到斯大林格勒参观拖拉机制造厂。9月中旬,斯大林会见周恩来、陈云和李富春,就援助中国“一五”计划谈了三点意见:一、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国应当能制造汽车、飞机、军舰;二、中国工业的发展速度一定很快,但是做计划应留有余地,要有后备;三、苏联对中国的援助,价格便宜,技术也是头等的。斯大林的意见,表达了苏联政府援助我国“一五”计划的总方针。
周恩来提出,请苏联援助中国工业建设项目,要求增派800名苏联专家到中国。周恩来还希望苏联提供各种工业标准和技术资料,用于“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不久,苏联的重建工作任务很重,加上苏联从未搞过这样大规模的对外援助,斯大林感到有些为难,但没有拒绝。
9月下旬,周恩来和陈云回国,李富春率领中国代表团继续与苏方协商援助事宜。
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了周恩来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并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和任务。会上,毛泽东首次提出“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后来,毛泽东在1953年6月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成为编制“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
1953年3月5日,斯大林突然去世。8日,周恩来赶赴莫斯科,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斯大林的葬礼。其间,他听取了李富春的情况汇报和意见。他听得非常认真,亲自做记录,回国后整理成文,分送有关领导同志征求意见。斯大林丧事料理完后,中苏谈判得以重新进行。
3月中下旬,米高扬代表苏联政府对中国政府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提出意见:一是关于工业发展速度,原定每年递增20%,但因建设时期与恢复时期情况不同,速度定高了,摊子就铺得很大,力量分散。故计划每年递增14%或15%即可。二是中国工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缺乏自己的专家和地质资料。这两项工作须做在其他工作之前。苏联的帮助可以减轻中国建设的负担,但毕竟很多工作要中国自己去做。设备不能完全依赖进口,能生产的要自己生产,这样,既可节省资金,又培养了技术力量。三是中国“一五”计划需要大力发展手工业、小工业。手工业是增加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积累的来源之一。四是要注意考虑农业。过去三年,中国实行土改,农业收获很大。但今后这样的重要条件没有了,就要另想办法保证农业的继续发展。要保证肥料,注意发展城乡交流。五是铁路建设意义重大。六是在财政、金融、商品流通方面,还要花力量研究,因计划缺少财政和物资平衡。
周恩来将与苏方商谈的情况向毛泽东和中央政治局作了详细报告。中央政治局表示,同意苏联政府对我国“一五”计划所提建议,赞成苏联援助项目清单中砍掉的三类项目:没有地质资料的;中国自己办得了的;过几年才能办的。同意《协定(草案)》拟定的偿还援助费用的方式和数量,并授权李富春代表中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953年5月15日,李富春和米高扬分别代表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根据协议,1953年至1959年,苏联将援助我国建设与改建91个项目,加上1950年签约援助我国的50个项目,共计141个项目。1954年10月,苏联政府接受我国政府的请求,又追加援助15个项目。
《协定》规定,苏联政府每年负责培训我国1000名实习生,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并向我国派出5个专家组、200名设计专家、50名地质专家帮助建设。苏联负责提供生产各项产品所需的制造特许权及技术资料,承担70%-80%的设计工作,供应占总价值50%-70%的设备。中方负责20%-30%的设计工作,承担价值30%-50%的设备制造,包括项目配套所需的辅助性的半制成品和成品材料。
陈云曾说:“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一百五十六项,那确实是援助,表现了苏联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对我们的情谊。”
“一五”计划
历时四年、六易其稿
1953年6月,国家计委结合苏方意见和援助情况,对“一五”计划轮廓(草案)进行初步总结和修改,尤其是要求加快发展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这是第二稿。
1954年1月7日,毛泽东给刘少奇并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写信:“决定于本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2月12日,中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的八人工作小组,陈云任组长。毛泽东下了“军令状”,要求從2月15日起,用1个月零5天时间拿出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粗稿。在周恩来指挥、陈云主持下,3月20日粗稿完成,4月初形成《五年计划纲要(初稿)》。毛泽东认真审阅了初稿,逐行逐句圈点,作了许多批注,并批转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等审阅。这是第三稿。
4月22日起,陈云开始主持八人工作小组对“一五”计划中的间接计划、主要内容、投资比例、购买力与物资平衡、财政收支紧张、工农业指标能否完成等问题进行讨论。对“一五”计划的检验提出四条标准:一是苏联援建项目能否如期完成;二是确定的工业发展速度能否实现;三是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程度;四是市场是否稳定。
6月底,陈云就《五年计划纲要(初稿)》的有关问题向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了汇报,重点阐述了编制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即“按比例发展”和“综合平衡”原则。
第四稿编制工作,因陈云生病在外地休养,由计委主任高岗主持。第四稿确定了“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
10月底至11月初,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先后离开北京到达广州,用近一个月时间,对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进行审议修改。毛泽东说:“要把三峡工程列入计划,但按我们国家现在的物力、财力,又不能列入五年计划,只能列入长期计划。我是看不到了。”他对秘书说:“将来建成时,写一篇祭文告诉我。”
11月,由陈云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用时11天,仔细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发展速度、投资规模、工农业关系、建设重点和地区布局,又提出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随后,中共中央将这个计划草案发给中央各部委党组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讨论,并要求各省委特别注意本省的农业发展计划。
1955年2月下旬,“一五”计划草案汇集各方意见,增加地方计划一章,完成了第五稿。
3月21日,陈云代表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开幕会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对“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优先發展重工业的方针、实施的社会经济基础、工农业建设规模等重要问题作出说明,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对“一五”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决定原则通过这一草案。
4月至5月,中共中央根据全国党代会提出的意见,吸收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意见,参考苏联建议,对计划草案进行最后一次修改,即第六稿,由原来的12.7万字减少到10.4万字。
6月27日,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对将要提请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作了说明。7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正式通过了“一五”计划。
至此,“一五”计划历时四年、六易其稿,终于编制完成。
五年计划
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在1953年初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周恩来指出,今年是执行五年计划的第一年,“我们国家计划建设的规模一开始就是极其宏大的,摆在人民面前的任务是光荣而巨大的”。从计划的一次次修改、斟酌、完善而最终制定,到一步步付诸实施,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再到每个建设者,可以说是万众一心、同舟共济。
为实现“一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党和政府抽调大批干部到国营工业部门工作;在工业企业中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增产节约和劳动竞赛运动,涌现出大批劳动模范、革新能手和先进工作者;广大农民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增加生产,踊跃交售粮棉,支援工业建设;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和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奔赴工业建设第一线,参加国家工业化建设。
“一五”计划顺利实施,工业化建设捷报频传。1953年12月26日,鞍山钢铁公司的三大工程——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七号炼铁炉举行开工典礼。这是重工业建设中首批投产的重要工程,大大加强了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地区钢铁基地建设。包头钢铁公司和武汉钢铁公司也先后正式开工,为在内地建立大型钢铁基地开了头。上海和其他沿海城市的工业基础得到加强,华北、西北地区开始建成一批新的工业企业。
到1956年,中国第一个生产载重汽车的长春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中国第一个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中国第一架喷气式飞机,中国第一个制造机床的沈阳机床厂建成投产,中国第一座长江大桥在武汉开始修建,大批量电子管生产工厂在北京正式投产,在“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修建的康藏、青藏、新藏公路相继建成通车。
同时,一大批基础工业部门,如重型和精密机器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冶金和矿山设备制造业、高级合金钢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等,一个个建立起来。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商业及文化教育等事业得到相应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较大改善,从而极大地改变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面貌,有力地增强了国家基础工业的实力。
“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大都大幅度地超额完成,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有135个已施工建设,有68个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我国迅速建立起前所未有的新兴工业部门,如飞机、汽车、重型机器、发电设备、冶金和矿山设备、精密仪表、新式机床、塑料、无线和有线电器材制造等。我国中部地区,建立起一大批新的钢铁、煤炭、电力、机械、有色金属、化工和军工企业,构成了我国工业布局的基本框架,为实现我国工业化打下了初步的坚实基础。至今,这些重点企业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1957年,钢产量达到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296%,为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的5.8倍。原煤产量达到1.3亿吨,比1952年增长96%,为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的2.1倍。发电量达到193.4亿度,比1952年增长166%,为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发电量的3.2倍。
“一五”期间,我国工业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在共和国发展史上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