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凝
(大连辽渔医院超声科,辽宁 大连 116113)
妊娠期高血压是孕妇在妊娠期所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疾病,而该病则会导致孕妇心功能衰竭、子痫、产后出血或是胎盘早剥等不良情况发生概率的上升,且对于胎儿而言,该病会导致其宫内生长受限及其病死率的上升,对母婴双方的身心健康均会造成严重威胁[1]。本研究则是对妊娠期高血压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病例进行分析,并对比其治疗所来的效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于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所接纳治疗的妊娠期高血压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患者80例,采用随机分组法将其分为对照组40例,年龄(31.74±2.59)岁,分娩孕周(34.12±1.56)周以及观察组40例,年龄(31.42±1.89)岁,分娩孕周(35.21±1.42)周。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同时所有患者均对本次研究知晓且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我院伦理委员会对此完全知情并批准研究。
1.2 方法:对照组不实行任何药物治疗并接受终止妊娠;而观察组则给予患者拉贝洛儿或是硝苯地平进行治疗,用药量依据患者的实际病情控制在(200~1200)mg/d范围内,且分2~3次/天进行用药,以此来对其血压进行控制。后采用鲁米那等药物来对其进进行镇静治疗,存在痉挛现象的患者则采用硫酸镁静脉滴注的方式来进行解除,以此对其微循环起到促进效果,大达到对胎盘血流灌注进行改善,以此保障胎儿生长。同时可对患者进行氨基酸静脉滴注以此保障患者得到营养支持,起到促进胎儿宫内生长治疗的作用。为了保障胎儿的肺部发育成熟,可对患者实行塞米松肌内注射治疗,以连续4次治疗为佳。
1.3 观察指标:对两组患者的预后效果进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其中预后效果包括羊水粪染状况、胎盘早剥状况、围生儿死亡状况、Apgarx≤7状况、NST/OCT异常状况等。
1.4 统计学方法:将数据纳入SPSS19.0软件中分析,率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并以率(%)表示,以(P<0.05)为数据差异显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的预后效果比较:观察组中胎盘早剥例数为2例,对照组则为8例,两组数据相比较t=4.32,P=0.038;观察组中羊水粪染例数为1例,对照组则为9例,两组数据相比较t=7.680,P=0.006;观察组中Apgarx≤7例数为1例,对照组则为6例,两组数据相比较t=4.043,P=0.044;观察组中NST/OCT异常例数为2例,对照组则为9例,两组数据相比较t=5.455,P=0.020;观察组围生儿死亡例数为0例,对照组则为4例,两组数据相比较t=4.286,P=0.038。两组患者的预后情况相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对于孕妇而言,当其在自身妊娠期间内出现高血压状况时,会使其全身血管出现痉挛现象,继而导致其子宫血流量、胎盘流血量发生急剧降低的现象,进而导致胎儿在宫内生长时,其所需求的氧气供给量、营养运输量受到其影响,出现限制,使得胎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胎儿出现发育延迟现象或是宫内受限现象的发生[2]。
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妊娠期正常发展到妊娠晚期时,会有显著的减少情况在胎毛的直径上所呈现,但胎毛总表面积会同时出现增加的现象,而此现象的主要作用是对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起到促进和保障的效果[3]。但由于患者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病症,受病情的影响,会导致患者身体各处小动脉发生痉挛状况,从而导致胎盘血流量以及子宫血流量的降低,进一步使得母体向胎儿进行营养输送的这一过程受到影响出现障碍,最终导致妊娠期高血压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病情的发生。目前临床在对该病进行治疗时,通常所提倡的是在适宜的时机进行终止妊娠,以此来对该病情起到改善的效果,同时对于围生儿结局而言,该方式也是对其造成影响的一项关键步骤[4]。终止妊娠的方式虽能够对患者的病情起到积极作用,但对对其腹中胎儿而言,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出现低体质量儿或是医源性早产的现象发生,对于胎儿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效果。因此,相关研究资料指出,当孕妇存在妊娠期病症时,其应当在孕期内做好相关的孕期保健措施,定期实行相关检测如血压测量、超声检查等,并对所出现的异常情况积极采取治疗,同时需要采用更密切的宫内检测来对胎儿的各项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5]。
此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各项预后状况均优于对照组,说明合理且及时的治疗后再终止妊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母婴预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其生存质量,保障了其身心健康。
综上所述,当患者出现妊娠期高血压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病情时,应当积极进行治疗,以此才能充分改善其预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