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进 金春鹏 李广众
( 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210003)
科创载体作为承载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重要空间,是推动一个城市科技创新功能兴起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与结构支撑[1],是推动创新型企业培育、成长一直到集群式发展的主阵地,对于地区集聚配置科创要素资源、提升地区产业创新能力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3]。江苏是我国经济实力强、科技实力强、创新环境优的省份之一,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加大众创空间、新型科技孵化器以及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有效推动了创新型企业的培育与发展。为进一步提升科创载体层次、增强产业创新活力,打造和推出一批具有更强吸引力的空间载体平台,为创新要素和人才集聚提供更加便利的平台,学习研究浙江、广东等兄弟省份重点城市在科创载体运营、服务、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聚集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推动江苏重点城市科创载体的对标革新,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打造重要的产业创新空间。
长期以来,广东和浙江分别作为我国重要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代表省份,创新活力强,产业创新能力突出。特别是浙江杭州、宁波以及广东深圳等城市长期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互动联动,在科创载体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地方元素和特色。
在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科创载体运作过程中,杭州、深圳等地均特别强调载体的研发属性,推动载体通过实实在在的创新活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科创型企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重要“育苗池”。
持续提升众创空间和新型孵化器的孵化效率。浙江杭州高新区在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方面主要是鼓励中介机构、创投机构、上市领军企业等优势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做专业孵化器,用社会力量推动创新活动在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中开展,采用“孵化+助推”的方式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和技术创新难题。截至2019 年11 月,杭州高新区拥有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47 家(省级以上22 家),建有市级以上众创空间42 个(省级19 家,国家12 家),累计向区外输出科技型企业超过2000 家。深圳的深港产学研基地、深圳清华研究院和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等三家科创载体均通过“研究院+实验室+公司”的模式强化载体的研发创新功能及创新企业的孵化输出,每个实验室均设有公司,通过管理和经营机制的创新,推动其建设成为研发专业化、项目产业化、产品市场化、产业资本化,科研、产业和资本运作良性循环的创新载体。
推动众创空间快速成长为真正的“创客空间”。当前,我国大部分创客空间更多演变成为创业就业空间,商务型企业、电子商务类企业是众创空间的主体,很多众创空间很少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研发创新活动,更多的是商务空间。深圳率先打造了全国知名的柴火创客空间,与一般意义的众创空间不同的是,柴火创客空间更加关注“物理化制造空间”、“人际化共享空间”、“社会化服务空间”,创客空间更像是一个车间,有3D 打印机、小型机床和可以实现共享的开源软件(很多创客开放源代码供别人享用,创客们在开源平台上各自贡献自己在某个领域内的探索进展,同时吸收别人的经验教训),可以满足创客在载体中开展各种个性化的创新活动。柴火创客空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创客交流活动,鼓励创投公司参与创新活动。截止到目前,柴火创客空间已孵化出2000 多家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中小微科创型企业。
一个地区科创载体的引进、设立和运营,与本地产业拥有吻合度是科创载体发展的基本前提,这样才能为推进地区标杆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基础。深圳、宁波等地在科创载体的本地产业服务化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实践,效果显著。
强化科创载体与地方重点产业有效对接。宁波在引进和设立科创载体时要求科创载体必须拥有一定的地方产业基础,与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紧密结合,将研发创新立足点放在推动地区产业优化升级上,建立融合“应用研究- 技术开发- 产业化应用- 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链条,论文、专利等不再是绩效评价的唯一指标,催生创新型企业培育、创造社会财富才是科创载体追求的最终目标。深圳聚焦全市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定位,围绕产业创新需求,引进全球该领域的高尖端要素资源和创新团队,集中创新资源持续支持优秀科创载体,形成技术创新与本地产业之间的无缝对接,为地方产业创新发展、集群发展提供技术支撑。1999 年以来,以深港产学研基地为首的科创载体建设以及运营方面的探索实践,对于后期深圳的产业创新发展、创新型企业培育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聚焦未来产业超前设置重大科创载体。围绕地方未来产业发展导向,超前布局重大科创载体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开展前沿性重大科学研究,是深圳等地近年来科创能力不断提高和创新型企业数量不断攀升的重要路径。
自2009 年起,深圳就将培育和发展生命健康未来产业集群作为创新发展方向,2014~2020 年,连续7 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 亿元用于支持包括生命健康在内的未来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等,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2013 年,深圳生物医药产业规模首次超千亿元,截止到目前已超过3000 亿元,集聚了2000 多家生物医药企业,组建了超300 家的生物医药领域创新载体,高端生物医学工程、基因测序和生物信息分析等技术跻身世界前沿。
无论是众创空间、孵化器还是新型研发机构,实现有效运营是核心和关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植入市场元素形成载体自我造血至关重要。深圳、宁波等地在推进载体发展时始终将市场化运作放在首位,载体的自我造血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提升载体的市场化自我造血能力。当前,很多地区引进或者与大院大所合作的科创载体存在以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缺少明确的盈利模式以及对政府资金支持高度依赖等突出问题,宁波在和一些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创载体时,强化载体市场化运作,构建市场化运作机制,明确在载体初建的1~2 年内政府给予一定政策性补助,过了补助期后严格“断奶”,取消对载体的资金补助,将其视为一家宁波本土研究机构,不再给予特殊待遇,科创载体想要争取资金补助必须按照宁波市相关政策文件申请,实现自我“造血”。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相关科创载体鼓励和带动社会资本和专业社会力量参与载体的建设与运营,激发其形成更多的研发成果,培育出更多的科创型企业,真正意义上推动科创载体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
营造载体的一体化市场服务环境。近年来,杭州涌现出了一大批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平台,并呈现出建设主体多元化、投融资链条化、创业活动常态化、创业理念国际化等特色,从创业启动、房租与宽带补贴、促进创业投融资、企业孵化等为创新活动提供全过程的市场化服务。以“独角兽”众创空间为例,该空间定位互联网技术的孵化,采取分期孵化的模式,每期6 个月时间,最多不超过20 个团队。入孵团队享受全免费创业场地、全免费行政人事财务、高效指导交流等12 道免费大餐,6 个月之后,所有团队都将从孵化器毕业,由市场决定他们去向。同时,杭州还鼓励引导大企业大集团、教育培训机构、科技服务中介、大学科技园、传统媒体、创业投资机构、连续创业者等各类主体加入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运营和管理,走“创业投资+特色服务”的市场化运作道路,引导众创空间培育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细分领域的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成长潜力的科创企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广东深圳、浙江杭州和宁波等地在科创载体方面的探索实践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地区创新型产业的发展,为全国塑造了典型、树立了标杆。就江苏而言,需要结合省情实际,学习先进、对标找差,在更高层次上加快整合配置优质高端要素资源,按照“众创空间+新型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产业集群”的要求,全面加大科创载体革新步伐,推动全省产业创新从“小盆景”向“大风景”转变,打造“育苗- 造林- 集群”的发展模式,加快培育打造出一批全球知名、全国一流的地标性创新型产业集群。
加快推动科创载体自我革新,推动创新空间功能提档升级,为创新型企业前期“育苗”提供平台。近年来,我省加大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力度,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就业空间,有效推动了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性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发展。但是无论从数量、质量还是推动创新型企业的“育苗”方面来看,当前我省特别苏中苏北地区相关城市的科创载体最大特征是缺少科创主题、内涵和功能,特别缺少与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包括研发、孵化以及成果转化的功能化、一体化的科创载体。下一步在推动科创载体自我革新的过程中,要学习借鉴杭州、深圳等地的经验做法。
一是要强化科创载体的研发和孵化属性,从根本上梳理和解决载体的功能问题,重点建立起与创新型企业培育相匹配的机制,推动更多的科创载体拥有更多的创新性活动,为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提供创新空间和平台。
二是要全面提升现有众创空间发展层次,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苏中苏北地区城市围绕本地产业创新需求,建设诸如深圳柴火创客空间一般的“创客空间”,打造我省重要的科创企业“育苗”空间,形成创新型企业的创新“苗圃”。
三是要结合城市特性打造小尺度创新街区,在空间上强调“小街区、混合功能和短距离”的特征,推动更多的创客空间、孵化器等适合于创新创业者工作生活的空间载体集中集聚。
加快推动科创载体自我革新,强化载体的自我造血功能,为创新型企业规模“造林”提供支撑。科创载体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层次和功能,特别是自我生存机制和孵化企业能力,这些是推动科创载体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前提。当前,我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包括南京、苏州、无锡等城市与大院大所合作共建科创载体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包括2018 年以来南京打造科创名城推动了一大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以及苏州形成了数量较多的“中科系”“清华系”的科创载体,但总体上孵化效果不明显,一些载体运营主体自身造血功能不强。下一步在推动科创载体自我革新的过程中,要学习借鉴杭州、深圳等地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起能够促进产业集中集聚发展的科创功能载体,推动“育苗”后的企业持续成长、壮大和集聚,形成创新型企业的“造林”之势。
一是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等科创载体强化市场运营能力,成立“研究院(所)+实验室+参股公司”的三级管理运营机制,让研发人员放开手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重点科技成果加快转化。
二是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科创载体要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让科创载体作为本地主体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其形成更多的研发成果,培育出更多的科创型企业,促进科创载体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形成内生动力。
三是与大院大所合作共建的科创载体,要借鉴学习宁波的经验做法,要强化载体的自我造血功能,明确创新研究院的盈利模式。在给予1-2 年的政策补贴后,要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坚决予以“断奶”,倒逼载体转型发展。
加快推动科创载体自我革新,营造符合省情的产业创新环境,为创新型企业集聚“集群”创造空间。长期以来,我省很多城市在推动创新载体建设过程中更加关注载体的硬性环境建设,忽略与地区产业体系之间的融合,特别是载体与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关联度不大,产业与创新之间联系相对较少,同时创新的机制体制相对不是非常灵活,很难激发创新的动力与活力,一方面不能满足培育新兴产业的创新需求,另一方面也不能推动创新型企业的加快集中集聚。未来要学习宁波、深圳等地在载体服务本地产业和一流服务环境的经验做法。
一是要聚焦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科创载体功能提升,围绕13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及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在一些未来产业领域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国家实验室,推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培育形成产业发展的新动能,重构符合省情、具有较强动力和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鼓励和支持科创载体制定更加市场化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创新管理机制,大胆提出研发人员在成果转化时的技术占比,鼓励带成果创业,形成人才的合理流动,确保科创载体稳定发展,培育形成更多的创新型企业。
三是鼓励引导大企业大集团、教育培训机构、科技服务中介、大学科技园、传统媒体、创业投资机构等各类主体加入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运营和管理,走“创业投资+特色服务”的市场化运作道路,形成更多细分领域的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