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调水工程管理优化提升对策研究与实践

2020-01-09 06:20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19年12期
关键词:胶东调水河长

(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

1 胶东调水工程管理现状

1.1 工程概述

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是一项跨流域、跨地区、保证胶东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远距离调水工程,由引黄济青输水干线和胶东地区引黄调水输水干线组成。引黄济青渠首打渔张引黄闸设计流量120.0m3/s,渠首闸设计流量38.5 m3/s,经宋庄、王耨、亭口、棘洪滩四级泵站提水入棘洪滩水库调蓄。棘洪滩入库泵站设计流量23.0m3/s,水库设计最高蓄水位14.2m,总库容1.580亿m3,相应水面面积14.5km2,设计死水位6.5m,死库容4780万m3,最大调节库容1.104亿m3。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全线共设9级提水泵站、5座输水隧洞、6座大型渡槽,其他水闸、倒虹吸、桥梁等建筑物461座。

1.2 河长制助推胶东调水工程管理

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人工河道纳入河长制的管理范畴,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制度管理优势,是促进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模式改革和管理手段创新的有益探索。以实践河长制六大监管任务为指导,围绕胶东调水工程四大核心任务: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维护、工程管理、水质保护与执法监管,扎实有效推进管理优化提升,对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建立流域内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共建关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工程管理保护机制,保障胶东调水工程管理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推行河长制,为工程沿线治理“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八乱”现象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依据,为协调工程沿线及受水区各地市人民政府执行《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提供了顺畅的沟通渠道,工程运行调水秩序良好,水质得到有效提升,河长制管理优势逐渐显现出来。

2 工程存在的短板和主要问题

结合胶东调水干线工程实际,通过进行现场排查及调研资料整理分析,从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维护、工程管理、水质保护与执法监管4个方面,梳理胶东调水工程目前存在的短板和主要问题。

2.1 水资源配置

2.1.1 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

胶东地区水资源贫乏,青岛、烟台、威海、潍坊、东营5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27m3,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7,且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年内降雨多集中在6—9月,约占多年平均降水量的72%,河流雨季流量大,枯季流量小,甚至干枯,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2.1.2 地表水开发利用率低,地下水超采加剧了海水入侵

目前渤海湾地区已成为我国海水入侵严重地区之一,龙口、莱州、寿光、昌邑等沿海区域均出现海水大面积入侵,地下淡水水质恶化,造成灌溉机井变咸报废、土壤盐渍化、土地生产能力下降、农业生产受阻等,严重影响沿岸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2.1.3 非常规水利用率较低,存在资源浪费

胶东地区再生水回用量及海水利用量较低。据统计,青岛、烟台、潍坊、威海、东营5市2016年城镇生活、工业、建筑业及三产废污水排放量为10.58亿m3,5市再生水回用量仅为2.06亿m3,其余废污水均排入河道,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对受纳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

2.2 工程运行维护

2.2.1 确权划界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我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河道、湖泊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管理。但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工程管理和保护的范围边界不清晰、土地权属不明确。目前,滨州全段及东营天然河道段未进行划界确权;引黄济青青岛段曹家庄管理站渠段(桩号188+010~192+004)及平度管理处双山河管理所段韩家铺西交通桥至双山河倒虹出口渠段(桩号23+931~25+056)土地所有权存在分歧。已完成划界的河段也尚未形成电子化和数字化成果,与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同步协调程度不够。

2.2.2 存在违法建筑、违法活动

目前水域岸线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难以有效规范水域岸线利用行为,造成一些渠段违法建筑、违法活动等突出问题较多。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造成岸线乱占滥用,对渠道输水安全、水系生态等造成影响。根据调查,胶东调水工程沿线违法建筑主要为农用房、厂房、民房及其他建筑物等,主要的违法活动有养殖、种植、堆弃垃圾物料等。

2.2.3 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低或年久失修

部分渠段衬砌工程出现滑坡、塌陷、位移、起鼓、风化等破坏现象,坡面凹凸不平、勾缝脱落。部分跨渠桥梁栏杆及桥面铺装破损,表面混凝土剥落,钢筋裸露;桥墩位于输水位以下,阻水较严重。部分泵站机电设备老化,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2.3 工程管理

目前工程管理体系建设远远落后于工程建设,与现运行任务脱节。2014年为解决黄河引水困难问题实施了渠首移动泵船引水,2015年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完成,连续向烟台、威海及工程沿线实施应急调水,2017年3月完成抗旱应急调水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各项工程建设完成后分别采取了临时雇工或者代运行等方式,未建立完善的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未配备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近几年调水任务加重,远超工程设计规模,2015年至2018年8月累计引水34.90亿m3,累计配水28.52亿m3,其中青岛16.00亿m3、潍坊8.65亿m3、烟台2.02亿m3、威海1.85亿m3。从当前胶东社会经济发展和需水情况来看,常年调水已经成为常态化,输水管护工作量加大,工程管理难度升级,相应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管理模式等仍沿用旧模式,存在管理水平下降、运行风险加大等问题,原人员和经费已远远不能满足监管职能拓展的要求。

2.4 水质保护与执法监管

2.4.1 工程沿线保护范围内仍存在污染风险源

ⓐ工业污染:两岸保护范围内仍存在少量工厂,生产废水和粉碎扬尘可能进入渠道污染水质;ⓑ养殖污染:保护范围内仍存在小型养殖场,养殖废水通过排涝系统汇入渠道;ⓒ垃圾污染:两岸沿线渠堤处堆置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污染物质可能经雨水淋滤进入渠道。

2.4.2 存在沿线村民非法取水现象

工程沿线村民私自取水现象较普遍,输水量非正常损失较大,影响调水计划完成。因传统观念及法规宣传不到位等,沿线村民直接从明渠取水用作日常生产生活。

2.4.3 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

渠道的管理保护涉及水利、国土、交通、市政、环保等多个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等现象,加上跨行政区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部门间、行业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统筹机制,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3 管理优化提升对策研究与实践

3.1 河长制管理特色方针和关键措施

推行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的河道管理河长制,通过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落实经费、强化考核,实现对河道的全面管理和有效保护,切实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促进河湖资源可持续利用,构建“互连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优美”的现代河网水系。重点采取的关键措施如下:

a.落实好“一河一策”,细化每一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扎实抓好落地。

b.在河湖巡查整治、空间管控、依法治乱、日常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机制设计,做到依法治理、全面保护、长效管护。

c.加强病险水库加固除险、河道清淤疏浚、泄洪道综合整治、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排除各种风险隐患。

d.坚决打赢河湖“四乱”攻坚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研究制定各类河湖管护标准,坚决杜绝河湖违法问题反弹。

e.建立完善河湖管护标准化体系、问题处理闭环工作机制、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等长效机制,促进河湖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2 优化提升对策

立足胶东调水工程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针对胶东调水工程管理保护存在的短板和主要问题,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理优化提升对策和具体措施,落实好胶东调水工程管理保护责任。

3.2.1 水资源配置措施

3.2.1.1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力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取得实效。主要有如下措施:

a.以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核心,加强渠系节水改造,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技术;积极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加强灌区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精准灌溉。

b.加快推进工业内外部结构调整优化,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排放、低效率工业企业盲目发展,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鼓励工业园区实行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

c.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使用城镇生活节水器具,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

d.加强节水技术创新,推广应用节水科技成果,完善节水市场准入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制度,规划节水产品市场,强化节水产品认证,提高节水产品质量。

3.2.1.2 切实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

按照“高效利用黄河水、积极引用长江水、重点依靠当地水、科学利用雨洪水、控制开采地下水、鼓励采用非常规水、扩大利用土壤水”的思路,因地制宜,切实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

a.重点实施大中型水库增容、新建山丘区水库、新建平原水库、新建地下水库、新建河道拦蓄、跨流域雨洪资源调配等工程建设,以流域为单元,建立水库群调度机制,并在流域上游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在为上游山丘区提供补充水源的同时,分散利用雨洪水。

b.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回用,鼓励工业、环卫、景观使用再生水,促进社会、区域、局域水循环。开发利用微咸水、矿坑水,协调推进城市雨水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城镇雨水综合利用工程,实施雨污分流。

c.充分利用胶东调水外调水置换超采的地下水和被挤占的生态用水,以胶东地区为重点,综合采取水源置换、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3.2.2 工程运行维护措施

a.完成渠道管理范围现场勘定,设立界碑、界桩及各类管理和保护标志,并形成勘测划界数字成果。依法由政府对划定渠道管理范围予以公告,划界成果进入河长制管理平台和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地利用统一管理。为水域岸线管理工作提供便利,保障河道生态健康和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修订《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进一步明确胶东调水工程水库、渠道、堤防、水闸等要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工程类型、规模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推动工程管理朝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b.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和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河长制河道问题排查,组织对渠道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以及河道内种植林木、高秆作物,倾倒垃圾、渣土,违法修建鱼塘、养殖场,非法取土,破坏堤防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开展清理整治。

c.宋庄、王耨、亭口和棘洪滩泵站作为调水工程的重要建筑物,已运行30年,机组效率明显下降,主机组电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技术已显著落后,经济指标、安全指标和技术性能等已不符合要求。为确保泵站运行的安全、可靠、稳定高效,实施水泵、电机、变压器、开关柜、自动化等泵站主要设备改造工程。工程改扩建后各泵站设计指标见表1。

表1 引黄济青工程改扩建后各泵站设计指标

3.2.3 工程管理措施

a.根据工程任务、特点和需要核定管理人员的数量及经费,调整各部门之间分配不合理的现象,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相对统一、公开的核算标准。根据核算标准,做到进人有计划、有依据,培养人员有目的,彻底解决各级各类人员结构比例不合理、梯队断层严重的问题。

b.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从长效机制出发,优化推进工程标准化建设,选取部分泵站、闸(阀)站开展制度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调度业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物、事、岗”全覆盖的原则,以制定工程标准为突破口,逐步实现“一物一标准”“一事一标准”“一岗一标准”,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支柱,其他规章制度为保障,构建试点单位标准化体系,加快实现工程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2.4 水质保护与执法监管措施

a.在工程沿线设置必要的监控视频设备,及时掌握水污染事故情况,随时掌握渠道现状,为开展水质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在输水渠重要节点上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定时上报监测数据,开发建设输水工程的水质预警预报系统。

b.直接从渠道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利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村民取水灌溉应该集体化,设置专门的取水通道,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管理。

c.加强各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各部门责任,在河长制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充分发挥各部门涉水行政执法职能,健全完善执法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导和执法检查,保障调水秩序。

4 结 语

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是一项涵盖面广、专业性强的系统工作,要以实施河长制体系建设为契机,立足工程实际,从管理体制建设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狠抓提高管理水平和解决管理能力不足两个突破口,优化推进工程标准化建设,建立全方位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工程可持续调水能力,为发挥工程最大效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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