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巍 陈慧慧(武汉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国务院,2006)。当前,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复合名词,涵盖了基础研究、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创新机制、创新文化等多个方面。科技资源的整合集成、学科的交叉融合、创新主体的协同合作、创新链与产业链的互动反馈、体制机制的革新突破,这些交织构成的系统性力量,才是决定一个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水平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国家及区域之间的科技竞争已不再是简单的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而是引领未来趋势、掌握领域门户、集成优势资源、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效能、科技经济社会军事一体化发展等全方位、体系式的竞争。
创新体系由战略、机制、资本、人才、组织、成果等要素构成,也可以认为是“战略+机制+创新网络”组成。其中,创新战略指明创新体系的方向、目标及战略任务,决定了创新的组织方式、资源分配和机制构建,是创新体系的纲领,决定了体系的格局(王茤祥、韩周,2019)。而创新网络是指各创新主体、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机制则是建构和优化创新网络、推动创新体系运行的控制因素。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总体竞争力,应对全球科技变革新趋势和国际竞争新格局,当前我国的创新体系战略布局正迎来新一轮重要转变(图1)。
首先,更加注重提升科技创新资源集成度和创新网络的完整度。集中优势力量建设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样板,从而发挥强大的创造力、引领力。
其次,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在上海张江、合肥、北京怀柔和深圳建设四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力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前沿、交叉、新兴学科发展,提升对“卡脖子”技术的突破能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难题。
同时,还将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在全国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联合行业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在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同时,广泛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植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基地、发展产业集群,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新动能,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都是国家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但从战略地位和申报热度来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都要高于产业创新中心。
最后,在微观的基础组织层面上,鼓励各类研发机构多元化发展。其中,新型研发机构成为重要的关注点。2019年,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载体。
从布局中可以看出,我国创新体系呈现出几个重要的发展趋势。
一是科技创新的战略重点从应用研究转向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这表明我国创新体系建设正在从偏重跟随战略、一体化战略,积极转向与原始创新甚至前沿探索多种战略并用。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健全国家实验室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二是我国创新体系建设逐渐形成“强大核心+若干创新集群”的格局。一方面,要保障强大的核心能力,以应对严峻的外部挑战,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创新体系的顶层设计,提高科技资源和成果的集成度,减少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及同质化竞争,从而提升科技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效能。另一方面,注重区域创新集群的培育发展,强调区域创新系统和国家创新系统的对接。区域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转向承接国家战略使命、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从注重创新型主体建设转向注重创新网络协同机制建设。以往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手段主要集中在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主体培育和建设力度上,但随着创新活动的复杂化、系统化,创新要素的流动效率、协同机制的通畅程度,对创新体系运行效果的影响力逐渐加大,日益成为决定区域创新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机制+要素”的力量,可以远远超越要素资源本身的力量。良好的机制能够不断吸引集聚外部资源,但优渥的资源却可能在僵化的机制下日渐萎缩。
四是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创新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得到高度关注。传统研发机构以国立高校、研究院所为代表,实力雄厚、组织严密,能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但体制较为固化,且往往不面向市场。过去国内创新网络以传统研发机构为主,使得创新网络节点偏重于研发一端,而缺失了面向市场的节点。新型研发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特点,能够突破体制机制的藩篱,较快地实现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的快速转换。
“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湖北需要构建适应新时期的高效创新体系,以实现经济发展新旧动能根本转换,及时抢占下一阶段科技与经济竞争的制高点。
第一,积极对接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调整,发掘自身的战略机遇,努力建设国家(中部)科技创新中心。就目前国内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格局来看,三大科技创新中心均布局在东部或沿海发达地区,随着科技创新在地区间的不断扩散和产业发展的梯次转移,中西部地区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应有发挥支撑作用的战略支点。战略支点应该是区域创新发展的龙头、创新资源的区域集聚中心。湖北作为科教大省和中部经济大省,具备成为战略支点的强大潜力,理应成为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二,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积极融入新型举国体制,大力支持武汉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湖北基础研究方面的科技资源丰厚,已有国家脉冲强磁场装置、国家光电研究中心等,在建的有国家精密重力测量大科学装置、生物医学成像设施、人类遗传生物样本库,下一步还要谋划建设农业微生物、作物表型组学、磁阱型聚变中子源、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超算中心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但与北京、上海等地相比,湖北的国家级创新载体数量还有所不及,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能力还有待提升。下一阶段,湖北应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围绕“卡脖子”技术问题,突破性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和国家实验室。
第三,以区域创新集群建设为着力点,推进省内重点产业集聚发展,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目前,湖北对省内重点产业作了“一芯两带三区”的总体规划,强调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强化省内各区域优势产业,并发挥区域间联动、产业结构互补的作用。“一芯”是指依托国家存储器基地等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和集成电路为代表的十大重点产业,培育国之重器的“芯”产业集群和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两带”是指以长江、汉江为纽带,打造长江绿色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带、汉孝随襄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三区”是指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三大片区同步发展(湖北省人民政府,2019)。湖北需吸收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以及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经验,以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为契机,发挥武汉的辐射带动作用和两江的串联作用,发展壮大更多新的区域增长极,将湖北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第四,重视提升创新网络内各创新要素协作的整体效能,而不仅是创新要素的单个潜能。近年来,湖北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收益“三权”改革、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打造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武汉样板”。然而,湖北以政、产、学、研、金、服等为代表的创新要素发展不够均衡,高校和科研机构数量众多,但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科技金融市场体量、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规模和服务能力、线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活跃度等与发达地区还有不小的差距,造成区域创新网络整体效能不够强大。过去,湖北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方面主要致力于引导各类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在下一阶段,应着眼于区域创新网络整体的均衡发展与耦合协调,加强战略规划,完善网络各个节点,打通节点间互通互动渠道,真正发挥创新网络的聚变效应。
第五,以机制创新尤其是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为突破点,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近年来,湖北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是围绕重点优势产业,采取“依托院校(龙头企业)、政府支持”等方式,建设工业技术研究院,目前已建成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等19家工研院。工研院实行企业化运作,是包含共性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对接、高端产业孵化、企业研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目前已形成较强的自主研发、成果推广、企业培育和项目孵化能力。当前,国家就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湖北还需对照要求,成立专项引导基金,完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形成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三类并举的发展格局,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共建,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薪酬制度和分类评价体系等,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