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与“城乡中国”的形成

2020-01-09 00:29周飞舟
关键词:城乡农民工

周飞舟

看待当前中国的城镇化,除了具体的经验研究之外,还应该具备一个整体性的视野。这个整体性视野应该是纵贯历史和现实,统括城市与乡村,用这样的整体性视野,我们会对中国乡村的未来形成一些不一样的看法。

社会学作为一门现代社会科学,本来即起源于城乡的分野。社会学的兴起就是与工业革命和城市化的过程紧密伴随的,所以社会学从一开始就非常关注城乡的分野以及城乡关系。社会学在产生的时候就是作为一门“总体性”的社会科学出现的,注重从结构和关系来看待具体的社会现象。所以看待乡村和城市问题也是如此,不是独立的看待。这种社会学的方式也非常适合看待和研究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中国过去的城乡二元分割到快速的城镇化,从一个“乡土中国”转变到现在的“城乡中国”,城乡之间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地隔绝过。改革前的二元体制是从制度上隔断人的交流和流动,但是这种隔绝人的交流和流动却是和规模巨大的粮食、税收、工副业产品的交流和流动相伴随的。在“隔绝”的时间里面,在城乡二元分割最严重的时候,农村为城市贡献了大量的粮食和税收,对城市的发展作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在很多情况下,城市和乡村是以一种复杂而隐蔽的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再例如在当前的土地制度之下,城市建设要扩张,就需要有建设用地指标,而在国家严控指标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就可能采用“曲线救国”的方式,推动离城市很远的农民就地“上楼”来节省出建设用地指标,再通过复杂的制度方式达到城市扩建的目的。所以,一个离城市很远的村子在村里盖了单元式的住宅楼,农民由平房搬到三室一厅的公寓住宅里去,这种行为的直接推动力来自于和这些农民没有任何关系的城市,这就是当前中国城镇化造成的城乡关系的复杂现实。

以上这是从制度层面谈城乡关系的复杂性,下面我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谈。社会学最关注的主要是人和人群。最近30 年以来,在城乡之间有一群特殊的人,我们叫流动人口或者叫农民工。这些人发展到今天已经将近3 个亿。我们要回到乡村会不会消失或者乡村的未来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人的行为方式如何,他们以何方作为自己的归宿。这个规模庞大的人群,从生产方式上来看,他们早就不是农民了,他们主要的时间在工厂里面上班,住在工厂宿舍里面,是典型的工人,而且因为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城市里,所以我们计算城市常住人口时也把他们算成了城里人;但在另外一个方面,从他们的生活方式,从他们对家庭和生活的安排上来看,他们和城里人又不一样,这种不同并不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城市户口造成的。

2017 年我在石家庄附近的农村做一个城镇化研究的调查,问一个农民他儿子在哪里打工,他回答说“在上海上班”。我问他为什么去上海,他回答说去哪里并不重要,他去上海上班和“你们北京人”住在海淀去朝阳区上班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距离远近。因为上海太远,所以他没有办法每天都回家,只能一年回家两次。这个回答背后的意思是说,他虽然在城市里作为工人在进行生产,但是他所希望的生活方式,并不在他的打工地。很多人听到这个讲法会有疑问,以为这只是“父亲”的想法,在外地打工的儿子不会这么想。我想引用今年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王欧博士的论文来回答这个疑问。王欧博士用“多点追踪调查法”调查了几十个青年农民工的生活史,用两三年的时间追踪、访谈和观察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他的论文最重要的结论叫做“流动的新传统主义”,实际上指的是农民工的“家庭化”。他在研究中发现,青年农民工在结婚以前,过的是完全是一个城市青年的生活。他讲了很多农民工的故事,一个月要唱好多次歌,他们也开派对,过非常城市青年的生活。他们也从不攒钱,花的比挣得多,因为他们在20 多岁时,父母是还强壮的劳动力,不需要他们的钱。但他们就是会结婚。结婚的房子、彩礼、车都要靠父母。他们一结婚一生孩子之后,他们就变成了父母,生活方式便完全改变了。王欧把这种改变叫“新传统主义”的意思就是变成了全为老婆孩子,原来就想早下班去K 歌,现在就是想着多加班、多挣点钱。

我今年夏天在甘肃一个贫困村做调查,有一个农民给我印象特别深。她今年是25 岁,她18 岁的时候嫁到了这个贫困村里面。我们看到这个女青年的时候,她身边有一个7 岁大的男孩,手里抱着两岁大的男孩。她很干净,脸涂得特别白,完全不像一个农民。我们跟她访谈,她的经历让我很吃惊,因为王欧博士论文里写的情景真实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这个女孩是天水的,天水在甘肃是大城市,她娘家是天水郊区一个条件还不错的农村。她在天水市打工,认识到了一个从这个偏远贫困村里来的男青年。因为两个人租住房在一起,就嫁给他,后来嫁到他家之后才知道他家非常穷,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她嫁到这个村八年生了两个孩子,她要养两个孩子,上面还有公公婆婆,就不能出去打工了。只能她老公一个人出去打工,还是在天水市打工,在一个沙场里每个月挣4 500块钱的工资,他们这个村地多,他们家有20 多亩地,她变成了这个村里的种地人。她公公也在宁夏打工,她婆婆跟她在家,这两个女人一个看孩子,一个种地。我问她,你将来怎么办呢?她说,等孩子可以上小学了就出去打工,让婆婆一个人在家,那个时候公公更老一点,他会回来,一起看这两个孩子,并做这两个孩子的陪读。在真实的农村场景里,站在这个女青年对面的时候,我们不能站在城市个体主义的角度说她之所以陷入这个地步就是纯粹因为爱情。她特别有代表性,因为这是农民工群体特别典型的情况,她其实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当初她如果看到了这个村里情况很差,她就不跟这个男朋友在一起,她去选择另外一个。她选择谁呢?其实大部分打工的农民工的老家不见得好到哪里去,再说特别好的也不会和她在一起。她的经历是有一些必然性的,尤其是一旦选择结婚生子,她就必须面对这个局面,不能和老公一块出去再打工,过她结婚前想象的生活,只能是在家里。

我讲这个案例是想说明农民工群体的生活方式的基本特征。他们一旦结婚,他们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老婆、孩子。我们看这个巨大的群体,它其实是有代际更替的。农民工群体从出现到现在也快有30 年的时间,这群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已经开始有第三代农民工出现了。这群人代际之间就像潮流一样,不断地这么流动,下一代重复上一代的命运。在当前中国的社会制度结构下,只有两种可能跳出来脱离这个潮流:一个是他发财,因机缘挣了好多钱,但这不是一个常规途径;另外一个常规途径就是孩子的教育,怎么让孩子上一个好的小学中学,让他考一个本科,至少他们家打工的代际传承就结束了。这个女青年的案例也是如此,她生活的希望就是她的两个孩子的学习。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城乡之间真正的连接途径是教育。这个途径不是简单的体制或制度形态,而是农民工群体心里的城乡关系。这又是生活方式之下的基础因素。否则我们只看生活方式的话,结婚前的农民工群体比城市青年还“城市”,结婚后他们变成另外一种生活方式,那他们是城市青年还是农村青年?

王欧的博士论文还写了一个特别大的群体,即有一帮找不到对象、变成了大龄单身的农民工群体。这些大龄单身的农民工,他们没有结婚,继续留在城市,每天下班之后过一种城市夜生活的日子。这些人的未来是什么样的?王欧在自己实地研究的基础上给了一个悲观的图景和结论:他们的基本生活方式会变成以赌博为生。以赌博为生,就意味着他们被抛出来到一个常规的人生的结构之外,变成了一些特殊的人群。这样的群体即使住在城市,我们也很难说他们就是城市化了的群体。

这里就讨论到了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我们怎么认识城市?一个人到底算不算城里人,在社会学看来并不取决于他的生产方式,甚至也不取决于他的生活方式。一个城市人,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城市性(urbanism)。这种城市性和消费主义、和时髦不时髦并没有本质的联系。这种城市性是伴随着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社会兴起所产生的一种新的价值理念:以个体为本位,人与人的关系以契约为依据,以团体为依归,这是一种“有机团结”下的人的基本价值观念的形态,本质上和西方现代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把这个叫做城市性,今天中国的城市在什么意义上算城市呢?中国城市里拥有城市户籍的城里人有多少城市性呢?更多的是一种混合形态,如同刘守英老师文章里所说的“城乡中国”的形态。

最后讨论一下乡村的未来。我最近几年一直做扶贫的研究。中国的乡村是有一个特别深厚的土壤,它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外部环境下会发出不同的芽。它的地面上可能寸草不生,但不等于它不会发出芽,只要水土气候合适,它就可能生机勃勃。我从费孝通先生做的乡镇企业的研究来展开这个论述。费先生晚年最出名的研究就是关于乡镇企业的研究,他说乡镇企业有三大模式——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正好相反,苏南模式是集体产权,完全是集体的,而且有高度的行政化。温州模式是“红帽子”乡镇企业,名义上是集体企业,实际上是私有企业,是家庭小作坊。他在苏南写的叫“小城镇大问题”,在温州写的是“小商品大市场”,他是说这样一个个小的家庭作坊其实是和很大的商品市场连在一起。费孝通先生的高明之处不是他区分了这两种模式,而是他说这两种模式其实是一种。他仔细研究了温州模式的家庭作坊,发现它们都不是一个个孤立的、独立的家庭作坊,他们都是靠亲族关系和朋友关系连在一起,其实是一个个的小型的“无形”的工厂。苏南的乡镇企业和温州有什么共同之处呢?费先生说在苏南的乡镇企业里面,从他们运作的过程中,从他们和外部联系的过程中看到的都是传统社会大家族治理的影子——其实乡镇企业背后的治理结构中有家长制和家族制的影子。农民之所以比较容易地认同这个集体的观念,是因为农民的集体观念和过去宗族的观念一脉相承,只不过它在这个时代的环境下变成另外一个东西,发出了芽,但土还是那些土。乡村问题其实非常有意思,它有特别深厚的土壤,你把上面的芽产掉了,或者它现在没有水分,这都不等于将来不能发芽。所以我觉得乡村衰而不亡,所谓“不亡”的道理正是在这个地方。

从我个人研究来看,当前这个时代,能够促使乡村土壤上发出新芽的是乡村产业的发展。如果我们用城市乡村的二分法,尤其是脑子有一个“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再到“城市中国”的简单进化论图景,我们就会觉得乡村没有未来。其实现实的发展不是这样的途径。我去过很多乡村后发现,中国的乡村在进行特别大的转型。因为人口的大量的外流,有些乡村人变得很少,变成空心化,有些乡村却变得非常繁荣。乡村繁荣也是有他的道理的,因为我们的城市化、工业化需要大量的乡村工业、乡村副业做基础,城市里生产工业产品要有原料,城里人总要吃水果,吃各种东西,这些东西得有一个使农民从纯粹小农的家庭生产转化成商业生产,从自然经济转向一个商品经济的过程。这个过程如何转?这就和农村将来的形态有特别大的关系。我最近几年调查了很多的村庄,其中有很多产业兴旺的地方。它之所以兴旺,其关键要素就是它一定不是一个单独的村庄,而是和外部有着特别多的要素交流和各种联系,我管它叫“县乡村产业体系”。我们单独看一个农户的家庭单位,它自己有一个多样化的种植和养殖的计划,有个生态性的配合,是一个“有机”的生产和生活结构。把这个有机结构扩展出去,在“县乡村产业体系”内怎么样形成一个多样化的农业、副业、工业,形成一个既有社会化服务,又有丰富的家庭生产,生产又有多样性,能够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又满足当前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面对的各种约束条件,这是我们谈乡村未来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基础。

最后回到人的身上,从“新传统主义”的角度看,农民工群体随着年龄的增加,到50 多岁的时候必须要回来。对于这个讲法有很多人质疑,要求拿出数据来证明有多少人会返乡。这个并没有好的数据,也不会有好的数据,因为返乡农民自己也不认为自己是返乡人口。我们去做调查,尤其是去填问卷,他不会认真给你说的。你问他还会出去吗?他说不出去了,你就填上返乡人口;你一走他就出去了。农民工返乡是用他的整个生命历程来完成的,他返乡是以不断返乡、不断外出——越来越频繁的“回来”这种方式返乡的,并不是以“不出去”的方式返乡。我们在很多村做调查,看到很多人回来,其中大部分是因为老人不能动了,他必须得回来。他们是乡村的希望,他们并不是回来简单地务农,他们回来之后,县乡村三级多样化的产业体系正是承接这批人,这批人也是这个体系建立的希望和领导力量,这是人和经济和社会互动的、互相促进、互相构建的关系。在这样的区域乡村也是有希望的,也不必强分是城市还是乡村,就可以叫城乡社会或城乡中国。城乡中国中的人,仍然是以家庭为本位的中国人,这可能就是整体性视野下的中国乡村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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