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逻辑延续和当代发展

2020-01-09 00:32
泰山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马克思共同体命运

庞 睿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450002)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当代中国给予正在发生复杂演变的世界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近来,一些学者以“问题意识”为导向,以“理论创新”为指导,将其研究重点置于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关联之上,形成许多富有远见的成果,也产生了诸多有待澄清的结论。尤其是在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关系这个事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基点的问题上,一些观点大而化之,以“指导”二字一笔带过;一些观点含糊其辞,顾左右而言他;一些观点则有失偏颇,误读误解两者之间的关系,以致于在当前的研究中出现了对两者的关系避而不谈或谈而不详的境况。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行分析,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真正的共同体’的初级阶段”的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一、学界几种代表性观点评议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学界新近的热点和重点理论问题。梳理和分析当前学界有关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关系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四种:

(一)次级概念说

次级概念说以李永杰和靳书君为代表,他们在《马克思共同体概念考辨与时代化解读》一文中认为:“所谓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实际上是马克思共同体概念的次级概念,马克思从人类历史发展的宏伟角度关注共同体,而‘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概念将视角切换到当今国际社会和世界格局,将视域定格于当前新一轮全球化的时代。”[1]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已经包含了共同体所应涵括的基本问题域,如共同体与个体、分工、所有制、人的异化、人的解放、人的自由等等,是一个系统而完备的有关共同体的理论,以此为基础的共同体理论,都是其分支理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同样如此,它隶属于马克思共同体论,是其次级概念,而非与马克思共同体论对等意义上的同层级理论。

(二)思想底蕴说

思想底蕴说的典型代表是藏峰宇和王虎学。他们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社会化的人类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哲学基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基础,“真正的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基础。[2]该观点通过梳理马克思的共同体论的历史演进、核心内容、价值追求、现实意义等,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之上。换句话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形成,是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与当前世界发展现状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及相关理论是“本”,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用”。

(三)创新重构说

创新重构说的代表是王公龙。他认为,马克思共同体论属于“社会形态的研究范式”,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属于“人类文明研究范式”,范式的转变必然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实现的不仅是理论的跨越,也推进了共同体理论范式的重构”。具体说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传承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逻辑、理想目标和价值追求的基础上”,从目标、重心、向度、思维等四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创造性发展和当代重构”。[3]从王公龙的观点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共同体论是一种有着“质变”的超越,是螺旋式上升后的华丽转向,形成一种新型的共同体思想。

(四)当代拓新说

当代拓新说在学界的认同度比较高。该观点认为,马克思共同体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来源,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基础上,对其创造性发展,形成了自己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内容,如“生态命运共同体”“网络命运共同体”“合作共赢的全球治理原则”等。高惠珠和赵建芬是其代表。[4]当代拓新说的典型特征在于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创新,尤其是在“全球化”“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中,前者对后者所未经历的历史实践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思想内容,由此实现对后者的创造性革新。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四种观点之间有相互交叠的地方,也各有所侧重的地方。相互交叠的地方主要在于,都看到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特殊依存关系,意识到前者是后者的理论来源,后者对前者创造性继承和发展。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两者均具有极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需要深入研究,积极践行。侧重之处分别在于:1.次级概念说看到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完备性和科学性,故而对其他共同体思想(理论)起到指导作用。2.思想底蕴说强调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思想资源导向,强调后者对前者的理论继承和与时俱进。3.创新重构说侧重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超越,这种超越由于两者的研究范式存在本质区别而界域明显。4.当代拓新说也侧重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当代发展和创新,但它注重两者之间的理论一惯性和延续性,只是在新时代有新内容,而这种内容的独特性在于它所处的时代不同,并不是理论自身的本质划界。

这些学界核心观点给我们的启示在于,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澄清的理论难题。最为基本的一个是,如何能够在思想基础、继承、发展、拓新乃至重构等话语体系中,寻找到更为接近两者之间确切关系的表述,实现对上述观点的批判性继承?笔者认为,通过研究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逻辑演进,认识到马克思共同体的基础理论,尤其是其升华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后,提供给我们的指导性内容。在这一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审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而揭示两者之间的确切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共同体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等于“自由人联合体”,也等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有机组成

马克思并非“共同体”这一概念的创造者。西方学界对共同体的研究可谓渊源流长,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城邦共同体”开启对共同体之研究后,西塞罗提出了“法的共同体”,中世纪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神学理论家提出了“上帝共同体”。卢梭、洛克等人根据社会契约论理论,使“政治共同体”烜赫一时。费希特指出了“最高的共同体就是最高的自由”的观点,康德讨论了“道德对建设政治共同体的作用”,黑格尔将国家视为“伦理共同体”加以研究。马克思批判继承了建立在“抽象人性观和德性观”[5]基础上展开对共同体既往思想家有关共同体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真正的共同体”科学理论。马克思之后的共同体思想,如滕尼斯、鲍曼、安德森、共同体主义者等,虽然都声称从马克思那里获取了理论滋养,但都由于其阶级局限性,未能把握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精神实质,最终陷入偏狭或局限,偏离了马克思的科学共同体理论。只有人类命运共同体“走进”马克思,看到马克思以“人的解放”为逻辑起点,以实现“自由人联合体”为目的的宏大理论架构,准确把握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成为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有机构成部分。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赓续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逻辑起点

在马克思的所有理论(包含共同体理论)运思路径中,人是布展和延伸的逻辑起点,这一点已经在学界达成广泛共识。毫无疑问,没有人,一切理论都是妄谈,这就是马克思强调“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的意义所在。[6]由此而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必然也要从“人”这个逻辑出发开始自己的理论展开及实践。当然,马克思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人,不同于其他哲学流派或哲学家理解的抽象的、被动的人,而是现实存在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我们称之为实践的人。换句话说,实践的人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共在的逻辑起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承继了马克思对“实践的人”科学把握和高度概括。马克思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对人的本质做出科学判断的伟大思想家。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对人的本质的把握,大都是在抽象的、神秘的或机械的层面上来讲的。抽象的层面如古希腊普罗泰格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苏格拉底的“人是一个对理性问题能给予理性回答的存在物”,亚里士多德的“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政治的动物”,帕斯卡尔的“人是会思考的芦苇”等。神秘的层面如奥古斯丁及阿奎那等思想家认为,人被上帝造出时是具有纯粹本性的人,堕落之后就失去了纯粹本性而变成非人,想要获得人的本质,只有通过上帝的恩赐才能回到堕落以前的状态。所以,宗教学家把人理解为堕落之前的人和堕落之后的人,使人沦为上帝的附庸和奴仆。机械层面的理解如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他们几乎完全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性。马克思在批判性的基础上继承了历史上有关人的理解,吸收了诸如黑格尔、康德、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有关人的本质的思想,形成了自己对人的本质的科学把握,实现了在该问题上的质的飞跃。这一飞跃的典型标志是将“劳动异化”置于崇高地位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作为科学社会历史观的唯物史观代表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下称《提纲》)的完成。在这两部作品中,前者肯定了人的本质是劳动,后者肯定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关系,只有通过人及其实践才能获得。由此,马克思完全超越了以往历史中出现的有关人的本质的论述,使人的本质得以真正的彰显和澄明。所以说,人及其实践(实践的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成为人的本质。当前,在谈及“人”的时候,我们只有遵从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解读,跳出抽象的、神秘的或机械的对“人”的理解,才能够实现“走进马克思”,进而用马克思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指导当前的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提出的“以人为中心”,正是为了在新时代凸显马克思所谓的“人”而创造性提出的科学概念。基于此,我们才说,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逻辑起点,只能是“实践的人”,而非其他的“人”。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顺延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逻辑主线

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逻辑主线是人的解放,也即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在马克思恩格斯时代,人的解放更多停留在理论的论述上。理论成为现实是在列宁时代完成,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经由运动变成了制度,变成了可触摸的实际。但是,以列宁为起点,到斯大林达致鼎盛的苏联模式,并未彻底把握马克思有关人的解放的精神实质,以致于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使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走向未可知的十字路口。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新思维”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人的解放学说,最终在各种矛盾激化下,苏联这个社会主义巨人轰然倒塌,以致于西方世界到处流传“历史的终结”。当然,我们现在知道,苏联解体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理论的失败,更不意味着人的解放是无稽之谈。恰恰相反,它深刻地证明了,只有坚持马克思理论自身,坚持人的解放的逻辑主线,以马克思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有序推进,才能够真正实现人的解放,进而实现共产主义。中国的崛起和强大的过程,是最佳的明证。从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我国探索社会主义建设中,走了一些弯路,获得了一些教训。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坚持马克思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发展社会主义,才是一条光明大道。于是,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的带动下,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改革开放至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不断得到证明的过程。邓小平依据马克思基本原理,提出自己关于人的解放的观点,即只要“有利于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改革都是正确的,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看成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大的事情”,看成是党和人民的“最大的政治”。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及其具体规定,要求党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极大地促进了人的解放。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是“以人为本”,使人的解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更进一步。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实际和国际社会形势,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当前对马克思人的解放学说的最新理论贡献。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以宏大的理论视野和马克思主义者的博大心胸,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要求不仅我国人民的解放不断拓展,也希望世界各国人民的解放能够被顾及。这一号召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响应。联合国多次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联合国决议,充分显示出其得到世界人民的广泛共识。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人的解放的诗意化表达和现实憧憬。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努力,同舟共济,共同克服冷战、霸权思维、经济颓势、贫富分化、文化差异、气候问题和重大疾病等全球性问题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以人的解放为指导思想,促进世界各国人民在实现自我解放的道路上所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延续了马克思共同体论中的人的解放这一逻辑主线,将其从19世纪的资本主义时代主要以无产阶级解放为宗旨的人的解放,上升到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逆的历史潮流中,不同制度、不同发展层次下所有人的解放这一现实的世界历史新高度。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中人的解放的继承和推进。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并未超越马克思共同体理论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思想体系,它仍旧是以人的解放为主线进行自己的理论布局、延伸并投入实践的,是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接着说”,而非“重新说”。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

马克思虽然并未在自己的著作或文章中系统论述共同体理论,但是,任何人也不能否认,“马克思对共同体的论述贯彻了他的理论研究的始终,从早期的《克罗茨纳赫笔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到中期的《资本论》《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再到晚年关于古代社会史和跨越‘卡夫丁峡谷’等的研究,在他构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个过程中,人的共同体是一个随处可见的重要范畴。”[7]事实上,共同体不仅在马克思的作品中“随处可见”,通过对共同体的研究,马克思形成了一个体系化的共同体理论。从内涵到意义,从起源到发展,从内容到特征,从实现形式到价值旨归,等等,成为人们研究共同体的经典理论。然而,对理论的慎重程度和严格要求,决定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并非对人的解放而言是“毕其功于一役”的,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8]即是说,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并不能告诉现时代的人们采用哪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进行共同体的构建,因为“马上做些什么”只能“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这就是恩格斯和列宁指出的马克思的理论实际上提供给我们的,是行动的指南,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所在。在这种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对当前具体实践而言,必然存在一些关照不到之处,如网络共同体。必须用其提供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行动的指南,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进行具有时代特征的共同体的构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应用马克思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判当前世界发展和未来走向的现实和必然结果。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及其成熟,补充和完善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所关照不到的当前社会现实,为马克思提出过的自然的共同体、抽象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冒充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增加了具有新时代典型特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当前学界一个普遍的共识性观点是,马克思对共同体的进路与自己的社会“三形态”划分相吻合,即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对应人的依赖阶段,抽象、虚幻、利益或冒充的共同体对应物的依赖阶段,“真正的共同体”也即“自由人联合体”对应共产主义社会。俞吾金教授曾指出:“当今中国正处于第二社会形态中。”[9]难道可以说,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所产生的共同体属于抽象的、虚幻的、利益的或冒充的共同体,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的判定肯定存在疏漏。其原因就在于,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并未对未来社会中的共同体理论做更为详细的划分,他只是在科学的理论预测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大的方向,即“自由人联合体”这个“真正的共同体”,但并未就“真正的共同体”的“前夜”进行细致阐述。如果从马克思理论发展进路来看,他和恩格斯虽然没有科学地探索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的发展阶段问题,但是,他们却科学地指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社会将分为两个阶段,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从这一理论彰显出的方法论在于,对于“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而言,它的实现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分步骤有秩序的实现。这就意味着,马克思虽然没有在他的共同体理论中提及“真正的共同体”需要分阶段实现的问题,可是其方法论已经明确告诉我们,存在一个“真正的共同体”的前阶段,因为“真正的共同体”就等于共产主义。那么,“真正的共同体”的第一阶段是什么?我们的观点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真正的共同体”的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下部分将对该问题详细阐述,此处不再重复)。这样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就非常自然地嵌入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之中,形成了自然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这样一个有机整体。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真正的共同体”的初级阶段

如上文所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不仅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有机构成部分,在更为细致的层面上,它是“真正的共同”=“自由人联合体”=“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其原因可以通过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马克思共同体理论题中应有之意

马克思对共同体本质的界定中,有一句广为传颂的话:“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0]马克思终其一生所要实现的,无非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但是,无论是在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人都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所以,马克思通过科学的理论分析,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人的自由才得以真正实现。马克思对共同体有一个基本的预设:“在这里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并且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生活。”[11]由此不难看出,马克思所谓的共同体,其实就是共产主义,就是“自由人联合体”。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热情地颂扬道,共产主义社会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由这些论述可知,在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中,“共同体”=“共产主义社会”=“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的精神实质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

在这个理论基础上,我们谈及马克思对共同体的阶段划分就显得更为通畅。马克思虽然并没有对达致共同体做出明确的哪怕是原则性的阶段性划分,但是,他和恩格斯对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有着一个指导性划分原则,即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先得经历一个过渡阶段,然后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最后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种划分也意味着,直接进入共同体是不可能的,需要有一个渐进式的过程,先是过渡阶段,再是第一阶段,最后才能进入高级阶段。列宁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他认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要经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最后才是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毛泽东也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历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到了邓小平时期,他明确了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指出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样的划分无疑仍旧适用于马克思共同体理论。按照这样的发展思路,我们完全可以说,从虚假的共同体到“真正的共同体”,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然后进入“真正的共同体”的第一阶段,最后进入高级阶段。“真正的共同体”的第一阶段也有一个发达的阶段和不发达的阶段划分,当前我们正处在“真正的共同体”的初级阶段,也就是不发达阶段。但是,这个初级阶段应该如何命名呢?“人类命运共同体”无疑是一个最佳选择,他是“真正的共同体”的初级阶段,又具有典型的时代语言特色,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与当代世界相结合而产生的新概念,又可以“为实现‘自由人联合体’找到了现实路径,是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当代性的体现。”[13]所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真正的共同体”的初级阶段,它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题中应有之义,而非刻意为之。

(二)“真正的共同体”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马克思那里,共同体是共产主义的代名词,共产主义的实现要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作为前提,但是,生产力的发展极不均衡,即使在一个小范围的共同体内,也存在生产力之间的差别,更不用说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及落后国家并存的当前世界。所以,达到“真正的共同体”,首要的问题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力问题不解决,“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14]生产力的发展会不断促使交往的扩大,因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15]生产力的发展和交往的普遍化,意味着世界历史的形成。在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中,世界历史的发展程度标志着人的解放程度,世界历史的形成标志着人的解放的实现,同时也就是“真正的共同体”的到来。现实问题是,生产力的发展和交往的普遍化,不经过漫长的时间的积累,是不可能实现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6]当前资本主义虽然内部矛盾重重,但它仍旧是世界上最为发达的、最具活力的制度之一。同时,资产阶级也不断在调整自己的生产关系、对工人的策略,缓解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延长资本主义的寿命,为资本主义的灭亡和共产主义的实现增加了人为的障碍,更加延长了“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的时间。

在这种背景下,“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就不能无视历史发展的现实性,盲目追求一蹴而就的激烈运动。而是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区域与区域、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推动世界历史的形成。由此观之,“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必须经由与生产力的发展、交往的不断扩大化相匹配的过程性,逐渐步入“真正的共同体”的初级阶段(第一阶段),在此基础上,再进入它的高级阶段。

在这一理论认知基础上,我们发现,当前世界的典型特征,已经与“真正的共同体”的初级阶段相吻合。信息革命促使生产力极大发展,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网络化使整个地球变成一个“地球村”,人们的交往的扩大程度前所未有,达到有人类以来的最高度。历史的发展要求与之对应的理论,于是,习近平总书记遵循了历史发展规律,恰逢其时地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从时代发展特征和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阶段性要求来看,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称之为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初级阶段,不仅是合适的,也是必要的,它不仅既顺延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逻辑,也补充和完善了马克思共同体理论,成为马克思共同体理论在当代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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