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休闲活动、社会信任、社会公平感与居民幸福感
——基于CGSS2015数据的实证研究

2020-01-08 03:01:00陈永进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幸福感公平信任

文/陈永进 祁 可 何 宁 陈 庚

(1.2.3.4.重庆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044)

内容提要: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居民幸福感更加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 数据,分析研究休闲活动、社会信任以及社会公平感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可以得出结论:休闲活动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且不同类型的休闲活动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差异,其中休息型休闲活动对居民幸福感影响最大;社会信任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社会信任水平越高,居民幸福感越强;社会公平感正向影响居民幸福感,个体感知到的社会越公平,居民幸福感就越强。

一、引言

自古以来,“幸福”是上至君臣下至黎民百姓共同关心的话题,新中国建立之后,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更成为了政府施政的重要追求之一。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多次提到了“幸福”与“幸福感”一词:“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由此,新时代下,幸福感更加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

幸福感是个体对自己生活的整体性评价—包括对情感(正面情绪和负面情绪)和认知两方面的评价[2],其强调的是个体根据自定标准对生活质量水平高低的评价,受到收入、年龄、生活质量、个体人格特质等主观或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3]。新时代背景下,一方面我国社会正逐渐进入“有闲社会”,居民休闲观念与方式日趋多元,休闲活动越来越成为提升精神生活的重要实践活动[4]。而休闲活动能带来心灵的释放,使人获得快乐,让人“成为人”[5],与居民幸福感紧密相关[6]。另一方面,近年来公共事件频发,居民社会信任度下降[7],同时,贫富差距、社会不公平等问题依旧存在[8],居民幸福感下降。而研究发现人际关系中容易相信别人的个体要更加幸福[9],公平感与幸福感两者作为人的主观感受存在着内在差异也存在着紧密联系[10]。由此,休闲活动作为居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手段,社会信任与社会公平感作为居民的一种社会态度,与居民的幸福感都存在某种关联。本研究立足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CGSS)2015年的大数据样本,对三者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以期为提高居民幸福感和建设幸福社会提供启示。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休闲活动和幸福感

休闲活动是指人们在空闲时间所从事的放松享乐和学习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而空闲时间则是指工作(包括第一职业、兼职)之余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之和[11]。最早对休闲进行关注是美国学者Kaplan 他预计人们的可用休闲时间会增加。此后,关于休闲的研究也不断增多。不少学者认为休闲活动是一个多维度变量,Newman 等人(2014)认为休闲活动包括不同的类型[11]。此外,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将休闲活动划分为不同的维度来对其进行研究,比如李秀玫(2014)等人将休闲活动划分为消遣型休闲活动和发展型休闲活动[12],蒋艳(2015)将休闲活动划分为休息放松型、享乐型、运动型和社交型[13],徐延辉(2016)等人将休闲活动划分为娱乐锻炼型、技能型和社交型[14]。而学术界针对休闲活动与其他变量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于休闲和居民的健康状态、生活满意度以及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其中,关于休闲和幸福感的关系,西方学术界已有相关研究,他们认为参与休闲活动会使人们的幸福感提升[15-16]。还有不少学者提出了休闲时间体力活动(LTPA)的概念,并认为休闲时间体力活动(LTPA)是个人幸福感的重要因素[17]。此外,不少学者提出,不同类型的休闲活动,以及休闲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对个人幸福感的影响是不同的。比如Sakkthivel(2011)所认为的,非货币休闲行为风格(阅读小说,看电视,户外游戏等)比货币休闲行为风格(去娱乐中心,潜水等)更能使人幸福[19]。鉴于此,本研究根据以往学者们的观点和CGSS 中问卷调查的内容将休闲活动分为社交型休闲活动、休息型休闲活动和学习型休闲活动来研究其与幸福感的关系。虽然学术界针对休闲活动和幸福感的关系方面的研究已有不少,但是针对哪种休闲活动类型对幸福感影响更大至今仍未有统一定论,且在国内相关研究中,采用小范围的问卷调查或者理论研究的居多,大样本数据的较少。此外,国内针对此方面的研究多集中于城市居民的休闲活动,未将农村居民纳入研究范围。鉴于国内目前此方面研究的不足,本研究将从社会学和心理学视角出发,采用大数据分析对休闲活动的数量及质量和幸福感的关系进行探讨,并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1:参与休闲活动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即参与休闲活动越多,居民幸福感越强,反之亦成立;

假设2:社交型休闲活动、休息型休闲活动和学习型休闲活动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不同。

(二)社会信任和幸福感

信任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个体基于对他人意图和行为的积极预期并接受相应风险的意愿[20]。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成分之一[21],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也是一个分层次多维度的概念,可以划分为特殊信任(particular trust)和社会信任(social trust)两大层面。其中,相较于针对于特定人或组织的特殊信任,社会信任是指个体对社会其他对象存在的一种普遍意义上的信任[22],在探讨信任对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意义时往往采用的就是这一维度的信任[23]。研究发现:信任与诸多因素相关,受到制度文化,公共资源供给,经济发展状况等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同时对政府与公众间关系,社会协同治理水平以及人的生理或心理健康水平等因素有显著影响[24]。其中,西方学术界已经对社会信任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认为社会信任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紧密相关[26],也有学者认为两者之间并没有显著相关关系[27],另有部分学者认为不同种类的信任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存在差异,如Jovanovic(2016)发现塞尔维亚人的人际信任与幸福感密切相关,而制度信任与幸福感的关联不大[28]。除此之外,部分中国的学者也进行了相关方面的研究,有学者利用WVS 中国的数据论证了信任与中国居民幸福感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后续的一些研究佐证了这一点[29]。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进行类似研究的时候发现虽然社会信任与居民幸福感相关,但是关系并不显著[29]。

综上,现有的研究结果存在一定分歧,部分研究存在样本数量有限或涉及区域过窄导致的代表性不足,研究结果难以推广,由此,本研究将对中国情景下社会信任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行验证,并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3:社会信任对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即对社会的信任程度越高,居民幸福感越强,反之亦成立。

(三)社会公平感和幸福感

社会公平是个体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社会分配的道德要求的认知和态度以及对社会事件进行判断时的主观感受与体会[31]。本研究基于已有研究并结合CGSS 中关于社会公平感题目的设计,将社会公平感界定为个体对社会问题公平性的主观评价,涉及教育、医疗、就业、收入等多个方面。

以往研究中,影响居民社会公平感的因素主要从社会结构位置和相对剥夺感两个微观层面进行解释[33],如处于较低层次的群体更容易产生不公平感[34]、相对剥夺因素对社会公平感有抑制作用[36]。同时,也有学者探讨公平感对个体行为、态度的影响,如组织公平感对组织公民行为、员工职业倦怠等的影响[37]。当然,国内外关于公平感与幸福感的关系也是研究热点之一,且主要集中在组织层面,如Elo(2005)研究发现,具有高水平组织公平感的员工更加幸福[39];还有学者验证了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对员工的情绪体验的积极作用[40];已有研究也常常将幸福感作为中介变量,探讨组织公平对员工角色外行为的影响,发现组织公平会正向促进幸福感[41],反之,不公平感会不利于个体身体与精神健康,从而削弱幸福感[42]。此外,公平感与幸福感的研究也体现在收入方面,如Feng(2012)研究发现居民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政策的公平性感知与幸福感呈正相关[43];徐淑一(2017)等人研究发现,公平感知对幸福感的影响大于收入、社会地位对其的影响[44];黄嘉文(2016)也发现,收入不平等会损害个人对主观幸福感的积极体验[45]。综合来看,已有研究较少直接对整体社会公平感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验证,且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特殊性或涉及范围较为狭窄,因此,本研究基于全国综合性的调查样本展开研究,提出第四个假设:

假设4:社会公平感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即居民的社会公平感越强,其幸福感越强,反之亦成立。

三、数据、变量和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基于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1月1日发布的“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的数据。2015年CGSS 项目调查采用多阶段和分层概率抽样方法,调查了全国 28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西藏、海南、新疆外)的478 个村居,经统计,共完成有效样本10968 份。而本研究在剔除变量中的缺失值的样本后,最终得到可供本研究使用的有效样本9214 份。

(二)变量及测量

1.因变量。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幸福感,即个体对现实生活状态的一种肯定态度或积极评价。因此,本研究在调查问卷中选取题项A36“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 ”来对因变量进行测量。该题项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1 表示“非常不幸福”,5 表示“非常幸福”,数值越大表示幸福感越强。

2.自变量。本研究的自变量是休闲活动、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感。首先,本研究将休闲活动变量操作化为人们在空闲时间所从事的各种活动的总和。因此,在调查问卷中选取题项A31“在过去一年中,您是否经常在您的空闲时间做下面的事情?”来对休闲活动进行测量。该题项包含了三种类型的休闲活动,根据问卷内容和以往学者的观点,将其归纳为社交型休闲活动、休息型休闲活动和学习型休闲活动。该题项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1 表示“从不”,5 表示“非常频繁”,数值越大表示参与休闲活动的频率越高。

其次,根据社会信任的操作性定义,本研究在调查问卷中选取A33“总的来说,您同不同意在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可以信任的?”和A34“总的来说,您同不同意在这个社会上,您一不小心,别人就会想办法占您的便宜? ”两个题项来对社会信任进行测量。这两个题项都是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1 表示“非常不同意”,5 表示“非常不同意”,其中A33 题是正向计分,数值越大,社会信任度越高,而A34 题是反向计分,数值越大,社会信任度越低,因此,须通过数据处理将A34 转换为正向计分。本研究通过SPSS21.0 将其转换为正向计分,且自变量社会信任最终由两个题项加总后的均分表示。

然后,根据社会公平感的操作性定义,本研究选取题项A35“总的来说,您认为当今的社会公不公平? ”来对社会公平感进行测量,该题项同样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1 表示“完全不公平”,5 表示“完全公平”,数值越大表示社会公平感越高。

3.控制变量。根据以往学者的相关研究,人口统计学变量中性别、年龄和最高教育程度会对幸福感有所影响。此外,个体的家庭经济状况、社会经济地位感知、收入合理程度以及所处社会等级也会对幸福感产生影响。为了研究的准确性,本研究将上述提到的变量纳入控制变量以减少干扰。

本研究所涉及的所有变量的特征描述见表1。

(三)方法

本研究采用SPSS21.0 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由于本研究的自变量和因变量皆为五点李克特量表变量,因此可直接运用OLS 回归模型对其进行实证分析。

四、结果分析

在回归之前,我们对变量进行了相关分析和共线性诊断,结果显示休闲活动、社会信任以及社会公平感和居民幸福感显著相关,VIF 值远低于10,表示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为了检验假设,本文对筛选后的样本进行OLS 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 所示。模型1表示仅放入控制变量,其中,性别、年龄、最高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和所处社会等级标准化系数均为正,且在0.01 水平上显著;社会经济地位感知和收入合理程度虽然标准化系数为负,分别为-0.097 和-0.105,也在0.01水平上显著,这是因为这两个变量在CGSS 问卷反向计分造成的,即得分越高,社会经济地位感知和收入合理程度越低,因此,本文涉及到的控制变量均对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表1 变量解释及其描述性统计分析

引入自变量休闲活动的三个水平后,即社交型休闲活动、休息型休闲活动、学习型休闲活动,统计结果如模型2 所示,该模型可解释幸福感15.3%的变异量。在控制变量中,最高教育程度标准化系数变小且变为不显著,其余控制变量的系数和显著性变化不大。说明在引入休闲活动这一变量后,削弱了最高教育程度对幸福感的影响。社交型休闲活动、休息型休闲活动、学习型休闲活动对幸福感的标准化系数都在0.01 水平上显著,且都为正向影响,对幸福感的解释力度分别为0.034、0.079、0.032,其中休息型休闲活动对幸福感影响最强,即假设1、假设2 得到验证。

模型3 可解释幸福感15.9%的变异量。在引入社会信任变量后,年龄对幸福感的影响不再显著,其余控制变量显著性不变但系数都略有减小(与模型1 相比),说明自变量的引入对控制变量的影响均有一定的削弱作用。社会信任的标准化系数为正 (系数为0.126),在0.01 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个体对社会的信任程度越高,个体的幸福感越强,验证假设3。

模型4 可解释幸福感18.1%的变异量。在模型4 中引入社会公平感变量,结果显示年龄依旧对幸福感影响不显著。和模型1 相比,除年龄外的其余控制变量都在0.01 水平上与幸福感显著正向相关,性别的系数略微变大,其余控制变量的系数都略微变小。社会公平感的标准化系数为0.200,在0.01 水平上显著,表明个体对社会公平的感知越高,个体感觉到的幸福感越强,验证假设4。

表2 休闲活动、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感对居民幸福感的回归分析

模型5 表示在加入控制变量、休闲活动、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感后的回归结果。在控制变量中,年龄和最高教育程度对幸福感不显著(系数分别为-0.003 和0.017),其余控制变量的显著性不变,系数均有所减小。休闲活动、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感的标准化系数都为正,除学习型休闲活动 (系数为0.028)在0.05 水平上显著外,其他变量均在0.01 水平上显著。此外,在控制了性别、年龄、最高教育程度等变量的情况下,休闲活动、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感解释了幸福感19.4%的变异程度,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程度。

五、讨论及启示

为了检验回归模型的稳健性,我们采用Ordered Logit 回归再次对其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OLS 回归结果的估计方向和显著性一致,这与 Ferrer(2004)观点一致,即居民幸福感作为连续变量时,OLS 回归和 Ordered Logit 回归结果无优劣之分[46]。

首先,在上述研究中,我们证实了参加休闲活动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这验证了活动参与论的说法,即参与休闲活动越多,居民幸福感越强,也同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相一致[15]。但是,在哪种类型的休闲活动对个体的幸福感影响更大这一观点上与以往的研究结果略有不同。此前,Becchetti(2012)和蒋艳(2015)研究表明,社交型休闲活动在众多休闲活动中更能增强城市居民对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47]。而在本研究中发现,休息型休闲活动对个体幸福感影响最大,社交型休闲活动影响次之,学习型休闲活动影响最低。休息型休闲活动高于社交型休闲活动对个体幸福感的影响,我们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以往研究只是针对城市居民研究了休闲活动对幸福感的影响,未将农村居民纳入研究范围之中,本研究将农村居民也纳入了研究范围之中,从整体上研究休闲活动对个体幸福感的影响,从而得出休息型休闲活动对幸福感的影响最大。其二,人们参与社交型休闲活动可以帮助拓宽个人的人际关系网络,获得更多的人际关系支持,情感支持,强化社会联系,巩固社会资本[14],从而提升自己的幸福感。然而随着当今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浮于表面,越来越具有功利性,人们之间的真诚交流减少,信任感降低,这样的社交活动参与频繁后会带给人一种疲惫感和厌倦感,未达到放松身心的目的,因此,幸福感降低。而休息型休闲活动则是个体在自己的休闲时间内在自己喜欢的活动中充分放松自己的身心,因此更容易获得幸福感。从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要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单单从物质方面提升是不够的,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人们在满足了物质生活的需求后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上的需求,因此,人们需要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参加一些休闲活动,尤其是适合自己的最佳休闲活动,最放松身心的休息型休闲活动更有益于人们幸福感的提升。而这就要求国家和政府不但要不断丰富人们的休闲活动类型,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要注重休闲活动类型是否合适,更加追求休闲活动质量。

其次,根据描述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公众社会信任的得分均值为3.22 处于3(“说不上同意不同意”)与 4(“比较同意”)之间,这说明,当下我国居民的总体信任水平并不是非常乐观,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与国内一些学者对中国社会信任现状的分析结果相匹配[48]。此外,回归分析结果表明社会信任正向影响主观幸福感,即个体的社会信任水平越高,其幸福感就越强,这与目前部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结果基本保持一致[28]。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以下可能解释: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来看,信任他人的个体更容易感受到外界的支持,即社会信任水平较高的个体感受到的社会支持较多,个体幸福体验就可能更高。但是,也有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与本文存在部分分歧,即信任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显著,在某些情景下或个体的某类信任与幸福感之间没有多大关联。这有可能是因为研究选取的样本群体本身以及所处社会背景等有所差异,尤其是与国外的研究相比。另外,本研究并没有将社会信任拆分为各个维度,再分别探讨其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出现某个具体维度上的结果不同是正常的。总的来说,在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社会信任对于提升居民幸福感有重要意义,重建社会信任是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政府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自身的行为和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加强信任伦理建设,引导塑造社会信任风尚,建设信任文化。只有这样才能让民众恢复对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信心,有效的提升其幸福感。

最后,描述统计结果也显示,公众社会公平感得分均值为3.21,接近社会信任得分,说明当前我国居民对社会整体的公平感知也不算太高。同时,本文结果表明,在控制了性别、年龄、最高教育程度等变量后,社会公平感正向影响幸福感,这与前人研究结果一致[49],并且,在休闲活动、社会信任和社会公平感之间,社会公平感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最强。从社会角度来看,社会公平规范能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个群体和阶层之间的矛盾得以缓解,整个社会得以有效的流动和良性竞争[50]。社会氛围越和谐、融洽,人们的幸福感也越高[51]。从个体角度出发,在构建美好生活状态时,人们常常会以自己能看到、接触到的他人生活为标准,进而判断自己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因此,在相互比较中产生的社会公平感更容易影响个体幸福感。另外,本文仅从社会公平感总体展开研究,得出社会公平感对居民幸福感有积极作用,而没有对具体维度的公平感做进一步探讨,如经典的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三维度[37],未来的研究可以沿着这一方向进行深度挖掘。与此同时,从实践角度来讲,要提升我国居民的幸福感,可以从增强居民社会公平感入手,建立平等公正的制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资源、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以营造和谐、文明、公平的社会环境。

六、结论

本文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年的数据对社会信任、社会公平感以及休闲活动分别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第一,休闲活动正向影响幸福感,但各类休闲活动对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差异,其中休息型休闲活动对居民幸福感影响最大,社交型休闲活动影响次之,学习型休闲活动影响最低;第二,社会信任对居民幸福感显著正向影响,居民社会信任水平越高,感受到的幸福感越强;第三,社会公平感正向影响幸福感,个体感知到的社会越公平,其幸福感就越强。本研究弥补前人研究的欠缺,将农村居民纳入研究范围,但未单独针对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进行研究,未来可加强此方向的研究,或农村和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对比研究。此外,在已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我们还对休闲活动、社会信任以及社会公平感与居民幸福感的间接关系进行初步探究,发现社会信任可以调节休闲活动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但尚未深入探讨,未来可对此方面进行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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